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的伦理学问题探讨(2)
添加时间:2016/09/2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伦理学基础 精神病患者虽然对社会和人民的健康形成一定威胁,但是其始终是我国公民,享有自身隐秘权、自主权等多项权利,因此在进行排查工作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始终以患者的权利为基础,
以下为本篇论文正文: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伦理学基础
精神病患者虽然对社会和人民的健康形成一定威胁,但是其始终是我国公民,享有自身隐秘权、自主权等多项权利,因此在进行排查工作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始终以患者的权利为基础,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尊重和对其隐私的保护,体现不伤害原则和有利于原则,即就是对患者心理不要造成伤害,如果在患者不能完全配合排查工作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剥夺患者的基本权利,同时不能强制进行,应该与其家属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对家属进行简单的阐述,使其配合和支持排查工作,保证排查工作在保护其隐私和自主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伦理学方法与建议
1、完善排查体系与工作流程
在进行排查工作之前要充分将患者的权利考虑进去,相关部门如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等要取得紧密的联系,同时对于工作的流程进行反复推敲,由专业的医师对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建议,并且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排查工作能在完善的体系与流程下顺利完成。
2、尊重相关法规中患者的权益
我们已经明确精神病患者同样应该享有自身应有的权益,所以我们在进行相应工作时应该处处留心,使患者的隐私得到保护,因为在精神病患者和其家属的心理上会存在自卑和恐惧等不良情绪,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疾病,所以我们要对其人格进行充分的尊重,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排查工作的目的,对患者的知情权进行充分尊重,在保证患者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工作的进展[6].
3、周密部署、隐性排查
因为在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很多患者会产生抵触的情绪,甚至不愿意参加到排查工作中来,这给我们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使排查工作很难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在进行排查工作前应该进行周密的部署,例如将精神病排查工作转换成健康调查的名义对人民进行宣传,使全员在心理上打消对于排查工作的抵触,同时使全员参与进来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精神病患者排查,例如设置常规血压、视力等检查,再将精神病检查融入进去,充分体现对于患者的尊重,如果发现有异常或者疑似情况应该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 卓剑芳,杨志芬,赵燕华,等。 舒适护理在精神病患者单排螺旋CT检查中的应用[J]. 广州医药。 2011, 42(4): 77-78.
[2] 汪冬泉。 生命伦理视角下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研究[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6): 12-16.
[3] 周海斌,章丽彬,宋因力,等。 保护性约束在院前急救精神病人转送中面临的伦理学问题与对策[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3, 26(6): 782-783.
[4] 张军根。 精神病患者院前救治转送的伦理学问题探讨[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0, 23(5): 38-39.
[5] 高华,陈文君,李振,等。 精神病风险综合征与分裂样精神病临床对照研究[J]. 精神医学杂志。 2014, 27(5): 359-361.
[6] 唐安平,丁愈,木拉迪力,等。 “指令执行”检查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对伪装精神病的识别[J].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13, 27(4): 26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