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职业教育毕业综合实践的评价基点,应该建立在毕业生是否具备了对某种具体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应职应岗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把其引向"以就业为向导"的教育理念上来,才能打破学科本位的概念,才能避免学非所用现象的蔓延.
(一)指导教师评价
指导教师主要对成果质量、工作量和学习态度进行评价,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占30%.
1.成果质量
这是指学生 最终完成并上交指导教师的成果.因为指导教师自始至终指导学生完成成果过程,学生的论文究竟写得如何,工作量是否饱满,态度是否端正,这一切指导教师最清楚.
(1)成果的科学性与创新性.即对学生选题的认真、写作提纲的制订、是否按时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成果内容在写作中是否抓住重点、难点和创新点,是否具有学术性和专业性来评价,占20% ;
(2)成果的规范性.即从成果的篇幅是否合乎要求结构是否完整、各要素是否齐全等角度进行评价,占10% ;
(3)成果的实用性.即从成果来源是否紧密结合顶岗实习单位,对学生所从事的岗位或岗位群是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等进行评价,占20%.
2.工作量
这是指学生为完成成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指导教师从选题起始就严格把关,给出的选题应有明确的对象和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学生要经过努力才可以完成,避免题大、内容空洞,题小、工作量少.课题要求一人一题,需要多生合作的,应有明确分工,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或副标题体现分工.同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量占30%.
3.学习态度
这是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独立完成各项任务的态度.学习态度占20%..
(1)钻研与勤奋.学生对待完成成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教师下发任务书要求按时独立完成各项任务,包括查阅收集、整理归纳文献和资料,制订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目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或研究的主要内容、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或路径,以及拟达到的预期成果、进度安排等内容.钻研与勤奋占10% ;
(2)与指导教师的配合.在完成过程中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认真填写过程材料,定期向教师汇报任务进度,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因病、事请假,要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同时,在撰写时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爱护企业与学校的仪器设备和文献资料.在毕业教学环节答辩前及时提交毕业成果,按时参加答辩.在毕业教学环节答辩结束后,及时交回毕业教学环节教学的所有材料(包括实物、设计图纸、报告原文、论文、调研资料、调查报告、观测数据原始记录、答辩原始资料、过程材料等) ,并协助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上交电子文档.与指导教师的配合占10%.
(二)评阅教师评价
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外,还须聘请一位讲师以上(含讲师)教师或相当职称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收到论文后,要对论文的学术质量进行全面审阅,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质量评语.评阅教师主要对课题与任务、成果质量和工作量进行评价.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占20%.
1.课题与任务
从学生选定的课题与完成任务是否和岗位贴近及专业相关考察.课题与任务占30%.其中岗位贴近度指课题任务应与毕业生职业岗位或期望的职业岗位要有较强的相关性,能突出相关职业岗位或岗位群中关键能力和基本能力的训练.能紧密结合企业现实岗位或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能从用人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面临的实际问题中筛选.岗位贴近度占10%.
专业贴近度指课题任务应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很强的相关性,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基本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的技术应用和核心技能训练需要,有利于学生整合原来所学的知识能力,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专业贴近度占10%.
训练实效性指毕业生通过课题任务的训练,能较好地提高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并收到良好的整合效果.训练实效性占10%.
2.成果质量
与学生最终完成并上交指导教师的成果相同.所不同的是比分占60%.在评阅教师处,成果的科学性与创造性、规范性、实用性各占20%.
3.工作量
也指学生为完成成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工作量占10%.
(三)答辩小组评价
答辩小组主要对课题与任务、成果质量、工作量和答辩效果进行评价.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占50%.
(1)课题与任务.30%.包括岗位贴近度、专业贴近度、训练实效性,各占10%.此项评价标准与上面评阅教师的评价标准相同.所不同处在于评阅教师是个人意见,而答辩小组是集体评定,即由学生所在答辩小组3位指导教师共同商议评定.
(2)成果质量.30%.包括成果的科学性与创造性.规范性、实用性,各占10%.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
(3)工作量.10%.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
(4)答辩效果.30%.包括答辩陈述和回答问题,各占15%.
(四)成果评语与成绩评定
(1)毕业教学环节成果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毕业答辩小组按照评分标准(附件2)分别进行评阅和打分,填写成绩评定表.
(2)毕业教学环节成果评语要体现每个学生特色,要注意对学生运用知识能力、技能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创新性给以适当的评价,评语不少于150字.
(3)毕业教学环节成果成绩,按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50%的权重加权后评定,由毕业答辩委员会全面审查,核准确定后再行公布.
(4)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最后评定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档,由第二次答辩组评定.
(5)毕业教学环节成绩采用百分制打分,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划分.成绩评定按以下比例适当控制:优秀20%左右,良好40%左右,中等20%左右,及格和不及格20%左右.
(6)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对成绩发生争议时,一般应充分讨论协商,必要时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予以确定.
(7)毕业教学环节的答辩、成绩评定等全部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将毕业教学环节成绩报教务处,以便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
(8)毕业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要求重新答辩的学生,须事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由x x x(谁)安排统一在下一届毕业教学环节中进行.
(五)总结与评优
所有学生在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后,在获得毕业教学环节成果成绩优秀的毕业生中,评定总人数3%的校级优秀毕业教学环节成果推荐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编印优秀论文集.要求文字或图表不超过5 000字.
毕业教学环节全部结束后,要对毕业教学环节评价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按毕业教学环节评价要求进行评估,对工作出色的给予表扬,教务处承担组织进行毕业教学环节评价经验交流和评优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