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它不仅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质量,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因此,必须强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严格要求,合理评定成绩,这对鼓励公平竞争,培养和发现人才,养成严谨治学的学风,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学改革,都有积极的意义.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及成绩评定,必须通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分别写出评语,给出分数,然后,综合起来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1.考核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综合训练科目,考核的内容比较广泛,学校应对考核内容做出规定,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一般说来,下列诸项可作为考核内容的参考:
(1)考核学生掌握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
(2)考核学生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考核学生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各项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包括资料计算、图表、文字表达、规范性、创造性等.
(5)查阅、利用参考文献的数量和范围,包括利用外文文献的能力.
(6)考查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工作态度及是否遵守校规校纪等.
2.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对学生了解得最清楚,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负责的审阅,写出评语,提出成绩评定的初步意见.审阅的内容包括: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具有从事设计、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学生是否按指导书或任务书所提出的要求内容及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
(5)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他人合作交往能力等情况.
(6)学习态度,毕业设计(论文)表现出来的工作、学习纪律情况.
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后,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审阅表的格式和具体内容如表9.1所示.
3.评阅教师评阅
除指导教师外,教研室应聘请或指定熟悉本类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同行专家和教师为评阅人.同一学生的评阅人不应是其指导教师.评阅人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综合应用情况,同时还应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表达、绘图计算、软件设计等方面学生所达到的水平情况,特别是要考查学生的创造性工作能力.评阅人最后依据设计的难度、工作量和成果质量给出评语及相应的成绩.评阅应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不应不仔细阅读毕业设计(论文)而简单写下评阅意见.评阅人评阅后,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评阅表的格式和具体内容如表9.2所示.
4.答辩
答辩是衡量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真正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的.关于答辩委员会的组织、答辩的程序等请参见第八章,这里简单介绍答辩的成绩评定.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毕业设计或论文工作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的情况,以及应答、思辩、口头表达能力的情况.答辩老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后,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表.表的格式和具体内容如表9.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