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规范
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大多数学生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潜心致力于自己的研究方向,通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学习,结合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前沿问题找到新的观点,从而创做出优秀的学术论文.但不忠实于学术规范的各种失范行为也时有发生,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和研究成果
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和研究成果有的是引用他人文章而不注明,有的是大段直接据为己有,有的甚至整篇论文只更改署名.所抄袭之刊物从国内到国外,从核心期刊到一般期刊,从文至理,无孔不人.
2)造假篡改数据
在实验数据、图表分析中,随意编造数据或有选择地采用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不据原典,生拉硬扯,无中生有胡乱得出结论.无论是在理工科毕业生的科学研究中,还是在文科毕业生的学术研究中,这种主观臆造、主题先行的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种丧失"求实、诚信"的行为将影响和误导其他科技工作者正确地开展科技工作.
3)他人操刀代笔
部分学生缺乏科学精神和钻研精神,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受社会浮夸之风影响,急功近利,为了获得学位请"枪手"代劳,用金钱打造学业道路.
4)发表的论文署名混乱
毕业设计(论文)投稿与发表时署名混乱,其表现无非两种:他人搭学生研究成果的便车,或者学生搭名人名师的便车.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5)一稿多投、多发等
一稿多投多发看似无所谓,事实上反映了学生以及社会盲目追求成果数量的心态.在多处发表实质上是借以增加自己发表论文总数量,是典型的少劳多得,是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学术失范有的属于学术道德的失范,有的属于学术法律的失范或学术技术的失范,为防止和避免毕业设计(论文)学术失范,学生应重点加强道德规范的自我学习,构建学术活动中的诚信意识,加强学术自律.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从而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自觉避免、严格遵守.
二、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合理使用
毕业设计(论文)从选题一文献综述一开题报告一形成观点一实验证明一提出结论,都离不开信息的使用和对他人成果的借鉴.继承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要求学生遵守学术之道,学会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概念,该概念最早提出于美国FolsomV.Marsh一案,1976年在美国《著作权法》中被法典化.现在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中均涉及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允许人们无须征求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部分内容.著作权法中设立合理使用就是考虑到学术作品作为人类智慧延续的特殊性,在保障作品专有权的同时,留存一个公共领域和自由使用的空间.
(一)传统文献的合理使用
1.我国著作权法对文献合理使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合理使用"纳入"权利的限制"中.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已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限制.
但要求合理使用者必须遵守三个一般性义务:一是使用的必须是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二是使用时必须指明作品出处;三是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2.合理使用的形式程度
合理使用的形式程度是量的限制.一般的,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从形式、目的、数量、内容四个方面考量.①从形式上看,引用的作品是否已公开发表,如果已公开发表就有可能侵犯被引用者的发表权和隐私权;引用者是否准确无误的标明了出处,如果没有注明出处,或只是笼统地在文末罗列参考文献,并未在文内给出序号,就很可能是非合理使用;没有"某某认为"等提示语的,以至读者误认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都是作者的观点,则构成侵权行为;新作品应有别于原作品,如果只是简单的复制,就不能视为是合理引用.②从目的,上看,引用目的必须正当.引用作品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引用如果不是出于创新的客观需要,而是主观上追求商业利润,必然会与原作品形成市场竞争,从而损害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③从数量上看,比例关系是判定是否合理引用的关键,这主要考虑引用他人作品与原著之间的比例关系、引文和作品本身的比例关系等.数量明显超过适度的范围,这容易判定;但数量是相对的.在一般情况下,以数量界定是否合理引用,有其局限性,必须结合作品性质、目的和内容来考虑.④从内容上看,是否引用他人作品为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如果引用他人作品中的某一部分作为自己作品中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可能起到代替原著或干扰原作品销售的作用,则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就作品的关系而言,如果引用的结果是创造了新作品而不是取代原作品,视为合理引用;反之,则为剽窃.改头换面地将他人著作中的重要观点进行改写,得出与他人相同的观点或结论,不管是否注明了出处,都有剽窃之嫌.
在一般情况下,从形式、内容、目的和数量的某一标准即可判定是否合理引用,但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判定引用是否合理.
(二)网络环境下的文献合理使用
在网络环境中,作品被以数字化形式传输,下载、复制作品变得非常容易.许多人认为在线材料是可以自由复制和发布的.事实上,大多数在线材料就像印刷物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关于网络空间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各国也在积极的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