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工伤上访问题的处理方法
添加时间:2017/02/07 来源:未知 作者:论文定制
着日月更迭,企事业单位形式的不断变化,一些老工伤职工因为待遇问题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伤保险处是最后一道待遇防线,寄托着老工伤职工的一线希望。 老工伤职工为年轻的共和国作出了巨大贡献,上访原因大都是因受伤时间早,年代久远,相关材料丢失无法证
以下为本篇论文正文:
着日月更迭,企事业单位形式的不断变化,一些老工伤职工因为待遇问题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伤保险处是最后一道待遇防线,寄托着老工伤职工的一线希望。
老工伤职工为年轻的共和国作出了巨大贡献,上访原因大都是因受伤时间早,年代久远,相关材料丢失无法证实以及企业单位破产无从享受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伤情加重,需要重新鉴定等级及确认疾病与工伤的关系;二是由于企业当年内部认定工伤,现在纳入统筹管理后,工伤部位缺项需要重新补正;三是企业破产时没有为工伤职工缴足工伤费用,导致工伤职工不能及时治疗;四是事业单位转企后工伤职工享受不到待遇问题;五是当年因工受伤比照工伤待遇,现在需要认定工伤;六是工伤证、伤残等级证丢失后需要补办但缺少相关证实材料;七是“文革”期间因工受伤的历史遗留问题。
老工伤职工有其固有的自身个性特点,老工伤待遇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如何处理好他们的问题对体现国家政策的优越性,维护社会稳定有重大意义。
一要耐心细致解答,作好政策宣导。随着国家法律日趋完善,《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各类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但对于老工伤而言,以往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办理棘手老工伤问题有时候不能尽如人意,这就需要我们做好“新旧有机结合”的工作。比如当年没有享受到伤残补助金的,按照当年的标准赔付之后,再协调单位给予另外一些物质或者经济补偿,使工伤职工体会到企业的温暖。
二要主动靠前,积极协调解决。有很多老工伤职工因为当年认定工伤材料丢失或者企业破产之后无法享受待遇,伤情加重需要复鉴却得不到支持。他们很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自己行动不便,往返单位多次无果,全心依赖我们解决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主动靠前,行之以方便,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档案局查找档案资料,联系破产企业留守处、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到企业现场办公。
三要掌握技巧,稳定老工伤职工情绪。个别老工伤职工明明知道自己的事情办不成,还要上访,有的时候就是想发发牢骚出出气,需要有人倾听一下他们的心声。但往往有的工作人员一看是上访的就心存芥蒂,解答政策时表情严肃,说话生硬,更有甚者与之发生言语冲突,导致老工伤职工情绪激动继而影响工作。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就需要我们洞悉明判,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并适时地做一些劝导工作,在政策范围内解答好他们内心的疑虑,让他们舒心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