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济落后而又有保存良好的民俗文化的民族地区,应该充分挖掘民俗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其在推动社区参与上的优势,在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改变民族地区落后的面貌。
以下为本篇论文正文:
提要
社区参与旅游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丰富旅游产品、推进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和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民族社区,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限制,社区参与旅游普遍存在参与层次低、范围窄,旅游带动社区居民脱贫致富效果不明显的特点。相对传统的生态资源观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在拓展社区参与旅游的层次、范围,改善旅游利益的分配格局等方面更具优势。通过对黔东南斗牛产业的个案研究,提出基于社区参与视角下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建议。
关键词:社区参与旅游;民俗文化旅游;黔东南斗牛;可持续发展
目录
提要
关键词
一、社区参与旅游的价值
二、社区参与旅游现状
三、民俗文化旅游对推进社区参与的意义
四、基于社区参与的民俗旅游发展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社区参与旅游的理念最初在1985年由美国经济学家墨菲在《旅游:一种社区的方法》中提出,肯定了旅游发展中社区的重要性。我国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社区参与旅游有所研究,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该领域也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对社区参与旅游的内涵、影响因素、保障机制、实践模式都作出了大量的研究。受我国现阶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条件影响,实践中社区参与旅游都表现出层次低、范围窄的特点。民俗文化是指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非物质的东西。本研究认为民俗文化由于其内在的特征,相对于生态资源的观光旅游,发展民俗文化在各个方面都能更好地促进社区的参与。针对经济落后而又有保存良好的民俗文化的民族地区,应该充分挖掘民俗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其在推动社区参与上的优势,在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改变民族地区落后的面貌。
一、社区参与旅游的价值
(一)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联合国在1997年6月颁发的《关于旅游的21世纪议程》中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保护和增加未来机会的同时满足现时旅游者和东道主的需要”,认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区的参与,社区参与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商业化的旅游开发模式常常忽视景区原居民的存在,旅游业没有融入到当地人的生产生活中,旅游产业成为所谓的“飞地经济”.社区居民的诉求没有得到重视,合理的物质利益也没有得到满足,对当地旅游业逐渐产生消极甚至敌对的情绪。在现实中不乏社区居民与旅游管理方发生冲突矛盾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部分社区居民在经营活动中恶意侵害游客利益的案例。这些矛盾冲突的存在造成旅游景区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景区的旅游发展丧失可持续性。社区居民通过参与景区的规划设计、景区的运营管理,对各项制度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分享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利益,这样可以增加社区居民对旅游业的认同感,支持景区的各项政策,构建良好的景区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而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丰富旅游产品的主要途径。旅游产品按照资源的类型可以分为自然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现阶段我国旅游资源的开发侧重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对人文类资源的开发。国内着名的景点都是各具特色的自然景观,例如有“天下第一奇山”美誉的黄山,山青、水秀、洞奇、石美的桂林“四绝”,而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文化习俗的旅游价值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人文资源同样具有开发价值,各个民族各具特色的节日歌舞、民族特色技艺表演,使游客在欣赏风格各异的文化习俗时获得满足感。人文类旅游资源开发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旅游产品,单一的自然景观使旅游业态停留于观光型的旅游形式,通过开发人文类旅游资源,在丰富旅游产品的同时使旅游业向体验型、参与型旅游发展。
(三)旅游扶贫的关键。旅游扶贫是我国为改变贫困落后地区居民生活面貌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旅游扶贫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旅游业的发展;二是社区居民脱贫致富。而市场经济主导的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旅游业的发展并不必然地改变社区居民的经济状况。市场本身具有盲目性会产生马太效应,加剧贫困地区的贫困差距。市场的原则是按照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而社区居民在经济条件、能力素质以及信息的获取能力上都处于不利的位置,在整个利益分配链条中处于最后一环,难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在旅游业发展中不断被边缘化。要同时实现旅游的发展与社区居民的脱贫致富,就必须从各个方面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的深度和广度,社区居民能够分享旅游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是旅游扶贫的关键所在。
二、社区参与旅游现状
(一)参与的范围窄、层次低。虽然社区参与旅游的重要性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早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许多学者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受到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影响,在我国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社区参与旅游表现出层次低、范围窄的特点。社区参与旅游应该包括旅游的决策、开发、规划、管理和监督等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在旅游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而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旅游景区的社区居民很难参与到旅游的决策、开发和规划等环节,主要的参与形式是在景区从事个体商户的形式从事经营性活动,在旅游公司、景区管理公司从事务工等活动。从参与的环节来说,表现出范围窄的特点,罗培等(2013)对华蓥山大峡谷地质公园的调查发现,79%的人从未参与公园规划和任何决策,仅有5.5%的员工和政府人员参与过规划决策,近60%的人不了解规划或者认为资源开发的规划和决策不合理,41%以上的人直接表示规划和决策完全没有考虑居民的利益;刘檬柠(2015)对贵州省黔东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的考察发现,当地居民表示政府决策从未参考过当地居民的意见,直接政府单方面做出决策。从参与的层次来说,表现出参与层次低的特点,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在企业务工是武陵源景区居民参与旅游的主要形式,有45%的居民家庭从事商品经营,主要包括家庭旅馆、农家餐馆、旅游纪念品及特色产品的销售。在相关旅游企业就业的社区居民占到26%,并且大多从事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普通岗位,当地居民很难参与到管理决策层的事务。
(二)劳动报酬低。偏远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各方面社会事业都发展滞后,许多社区居民特别是中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有限,同时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远离区域经济中心,与外界信息的交流少,思想观念比较保守,接受新事物能力差。大多数居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难以满足相关企业对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大多只能从事环卫、安保等简单工作,所得到的报酬相当微薄,处于整个旅游产业价值链的末端。陈佳娜等(2012)通过云南景洪市孟罕镇曼春满村寨的研究指出,村民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属于基层操作且参与旅游开发的人数少,男性主要从事保安、园艺、环卫等工种,而售票、开电瓶车游园等相对轻松的岗位很少会聘用当地居民,至于管理工作岗位更是很少涉及。张玉蓉(2010)指出,三娘湾社区居民参与旅游业主要为“摆摊设点”和“家庭住宿”两种形式,还有部分居民从事游艇服务和清洁工作,总之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从事服务型工作。
(三)经营利润微薄。在景区内选择自主择业是社区居民在操作层面参与旅游的一种重要方式,从事旅游纪念品的销售、交通运输、饮食住宿等工作。由于社区居民投入资本有限、进入门槛低,整个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收入有限。此外,景区内经营户收入受景区管理方的相关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提高商铺的租金,对摆摊设点进行规范化整治等都对商户的经营带来不确定性,而且景区的商铺经营收入随着旅游淡旺季转换波动幅度大,经营风险大。赵翠(2012)在全国5A级武陵源风景区调查发现,居民主要通过家庭式的经营参与旅游,家庭收入的45%来自经营收入,主要经营形式包括家庭旅馆、农家餐馆、旅游纪念品及特色产品店铺,同业竞争激烈,市场秩序混乱,存在欺客宰客、索要高额回报的现象,影响整个市场形象。
三、民俗文化旅游对推进社区参与的意义
(一)社区居民就业上具有天然优势。民俗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在特定区域的人群中延续和传承。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就必然需要相关人员的参与,带动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社区居民由于在居住地离工作地点具有天然的便捷性,相对于外来劳动力具有天然的优势。更为重要的是,民俗文化旅游要保持其原真性,才能够保持其对游客的长久吸引力。过度商业化破坏文化生态环境,盲目照搬仿造,降低民俗文化的品位,使代代相传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习俗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原真性逐渐丧失,最终导致民俗旅游目的地失去对游客的吸引力。民俗文化根植于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中,只有社区居民才能将本土的民俗原汁原味地表现出来。要想给观众带来真实的感受,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最大限度地吸纳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到民族文化的活动中。
(二)有利于专业技能的参与。如前所述,许多保留原生态民俗文化的旅游景区大多经济欠发达,社区居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差,因此离开传统的农业产业寻找新的工作岗位缺乏竞争力,只能从事对专业技能要求低的简单劳动,所获得的工资报酬相当低。但是,当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开发时却可以改变当地居民只能从事无技术要求工种的现状,社区居民参与旅游时不再是简单劳动力,而是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因为民俗文化的表现往往和某种特定的技能联系在一起。有些专业技能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学习掌握,不需要专门的系统化训练,社区内大部分居民都可以掌握,例如民族节庆活动的舞蹈为大多数社区成员掌握,而有些技能则是依靠家族传承,在一个自然村落只有个别家庭成员有机会掌握,需要进行长期的专门化的训练。通过对这些稀缺民俗文化的开发,可以使其成为区域旅游产品的亮点,同时可以吸纳大量民间艺人的加入,由于其表演技能的高度专业性,其工资报酬要高于普通劳动力。
(三)有利于社区居民管理能力的参与。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仅是前台的表演,应该包括产品的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人员的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民俗文化的传承在历史上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组织方式,特别是一些集体性的节庆日的民族歌舞表演,长期实践中社区居民中会自发地产生一些组织管理能力强的社区成员作为整个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者。在民俗文化进行商业化开发运营时,这些在长期实践中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者可以转型成为相应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相对于外部聘请的管理人员,社区内部成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首先,社区成员对本民族的文化有更清楚的认知,在民俗文化进行商业化开发时为整个项目的策划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其次,来自于本土的管理人员与社区群员具有天然的联系,彼此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可以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四、基于社区参与的民俗旅游发展建议
(一)民俗文化旅游与生态资源旅游相互促进。从旅游产品的供给来看,长期的生态资源开发使得景区品质难有提升的空间。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从旅游产品的需求来看,游客的旅游心理不断成熟,单调的走马观花式旅游越来越缺乏吸引力。通过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可以创造景区更多的旅游产品,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增强景区的吸引力,为旅游产业的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因此,旅游景区在开发生态资源时,对当地的民俗文化要给予同样的重视,挖掘当地的民俗文化,通过生态资源旅游带动民俗文化旅游。同时,也可以通过具有特色民俗文化旅游来带动自然景观旅游,两者互相促进,以多样化的产品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在旅游产品设计时,结合现代的旅游营销理念将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实现多方的共赢,即游客获得更好的满意度,旅游有关企业获得更多利润,社区居民增加经济收入。
(二)民俗文化产品开发要权衡利弊。民俗活动展现方式要符合现代商业的运营模式,传统上约定俗成的做法就需要做出改变。例如,黔东南斗牛,对于意外伤亡事故的解决主要依赖普遍接受的民族习惯,即活动期间被斗牛踏伤、打伤一切后果自负。传统上的意外风险的处理态度显然不能为游客所接受,与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规定相悖,而且这样的解决方案也会使游客有所顾虑。但是,在这种民俗文化的变革中又存在一种风险,即为迎合观众而使其表现形式丧失民族性,甚至对淳朴的民情风俗扭曲,出现庸俗化的倾向。这样的作为不仅伤害社区居民的情感,而且一味地迎合观众使得民族文化丧失其民族的独特性,在短期中或许能够吸引观众,但是在长期中这些民俗文化产品将由于其同质性和庸俗性而丧失对游客的吸引力。因此,对具有悠久历史的民俗文化进行开发要权衡利弊,一方面对民俗文化表现形式予以创新,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另一方面对民俗文化要有度,保持其民族性和独特性,不能够沦落为贴着民族标签而充斥现代商业文化的产品。
(三)政府部门的引导和管理。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尚处在农业产业占主导的阶段,民间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社会各项事务都由政府以及直接由政府领导的村集体组织主导,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以及在此过程中推进社区参与,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首先,政府可以利用各种方式发布信息,加强宣传。对内可以宣传旅游总体规划,鼓励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对外可以宣传地方特色旅游产品,扩大旅游产品的影响力;其次,在旅游规划决策过程中,可以采取各种方式让社区居民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例如举行座谈会,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某些决策过程等,让社区居民的愿望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再次,开发民俗文化旅游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不仅具有文化传承上的意义,对于旅游产业链条其他环节也都具有较强的溢出效应。这就决定了政府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在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税收等各个方面都给予帮助或者是优惠的政策。
(四)金融信贷的支持。资金的缺乏是经济落后民族地区的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的一个主要瓶颈。当一个地区旅游业逐渐发展起来以后,外地人可能凭借在资金、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迅速占领市场,甚至成为当地旅游业的主导力量,而社区居民则难以分享旅游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对于民俗文化旅游也是同样,外来者凭借其在资金、管理经验上的优势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而社区居民则是打工者,大部分的利益被外来资本赚取,而社区居民只能拿到劳动报酬。要解决社区居民资金上的不足,除了政府部门给予扶持以外,主要必须依靠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社区居民发放低息的优惠贷款;利用国家最新的农村土地抵押政策,抵押宅基地、承包经营土地获得商业性抵押贷款。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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