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需要对学术带头人的求真务实的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精神的严谨治理精神、对行政权力不屈服不媚俗迎合的独立人格、锐意进取的学术探求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学术伦理进行学术伦理规制,以正学术生态环境建设不正之风,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学术评价环境。
以下为本篇论文正文:
摘要
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下,不少高校并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机制。在学术共同体视域下,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机制,凸显出过分注重管理目标、过于强调学术成果的数量,缺乏对学术带头人综合素质的定性分析等学术共同体评价体系学理性的矛盾。通过揭示其抹杀学术带头人的创造潜能、滋生大量“学术泡沫”、“学术垃圾”,引发学术不端行为和浮躁学风,严重危害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等不良影响。而立足于学术共同体视域上,对学术带头人领导力量化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以人才为标准”的创新研究改革,实现从学术“管理”到学术“治理”的思维方式转变,建立“高门槛、宽领域、全方位监督”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
关键词:学术共同体;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同行评议;开放式评价
目录
摘要
关键词
一、学术共同体视域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概述及问题的提出
二、学术共同体视域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的学理解读及影响分析
三、“以人才为标准”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创新路径研究
参考文献
一、学术共同体视域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概述及问题的提出
“共同体”最先是由德国学者斐迪南·藤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作为社会学概念正式提出来。他认为,共同体就是基于自然意志、血缘、地缘等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社会有机体,如情感、习惯等。[1]5820世纪英国哲学家布朗依在《科学的自治》一文中,首次使用了“学术共同体”这个概念。他把全社会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作为一个具有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共同规范的社会群体,以区别于一般的社会群体与社会组织,这样的一个群体就称之为学术共同体。[2]在结合其他学者对学术共同体的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学术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基于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学术精神以及专业技能的志同道合的学者群体,其成员遵守共同的学术道德规范,通过自由对话与自主交流,平等地争辩与批判,在一个相互尊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学术氛围下,推动学术的健康发展。[3]
学术带头人,与学科带头人既有所联系又有所区别。一个学科只有一个学科带头人,但可以有多个学术带头人。所谓学术带头人,指的是某一学术门类的“领头军”,其学术素养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在该学术领域不仅要求具有极高的学术水平,对本领域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学术前沿问题有敏锐的洞察预见力和捕捉力,能够带领、组织相关团队成员开展这一学术门类、科研项目中的学术前沿问题研究,打造学术团队的可持续性凝聚力,并取得一定的学术创新成果。[4]对于谋求学科发展突破的高校来说,选好学术带头人是学科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5].从基本素质来考量,学术带头人的领导力不同于一般学者的素质要求,应该是学术创造能力、人格魅力和团队带头力量的统一。但作为学术权威和学术梯队的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核心素质应体现在其学术领导力上,特别在我国高校改革的价值取向从行政领导权力为主导转向学术领导权力为主导的背景下,更应强调学术带头人的学术领导力[1].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对科学研究越发重视,投入大大增加,对高校科研成果的要求也逐步提高。高校行政化趋势下,学术不良行为也随之增多,并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以绩效为取向的学术制度安排和公权力渗透学术研究的背景下,学术共同体视域下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以学术共同体为主体开展的同行评议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学术带头人在推动高校的学术发展中担当中坚力量。但目前不少高校暴露出的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带头人的领导力评价体系,并未能使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学术带动的作用,反而成为阻碍学术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有“象牙塔”之誉的高校学术净土亦被置于以行政长官意志为导向的学术管理体制之下。当下高校学术共同体视域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尚不够健全,集中凸显出以下三方面的尖锐矛盾。
(一)评价体系的主体---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的同行评议主体规范性的缺失异化
随着行政权力对学术规范和学术秩序的不当干预,高校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和其他学术评价体系于不知不觉中容易发生异化。马克斯·韦伯主张学术共同体的成员应该“以学术为志业”,在这个群体内,“没有长官意志,没有行政命令,没有组织纪律,但有自己的传统、自己的规范、自己的秩序,一切以无声的约束和自觉的遵从来实施和维持”.[2]正如默顿的观点一般,相对独立的科学共同体的存在是科学长久性发展壮大的堡垒,是维护科学制度发挥其独特功能的堡垒。然而,高校学术研究在经受行政权力掌控的同时,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亦被短期化和功利化的学术利益所侵袭,在权力和金钱的双重压力和驱使下,容易使学者放弃原有的学术理想和研究立场,导致原本规范的学术共同体蜕变为听命于行政领导的“学术特权利益共同体”,进行学术利益评价而非学术价值评价,学术评价沦陷为部分学者牟取利益的工具,学术阶层主体性的缺失,学术共同体的阵地沦陷。[3]当前的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勾勒出行政权力与知识双面形态共同左右学术研究的运行轨迹,存在依赖行政权力制定、规划学术发展的相关标准的现象。
(二)评价体系的对象---学术带头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与绩效利益挂钩
当下,较多的高校还没有建立健全学术带头人领导力的评价机制。从总体上来看,学术带头人的评价体系缺乏对学术带头人综合素质的定性分析,对其学术素养、团队领导力、个人综合品质等综合素质相对忽略,而对其学术量化性绩效指标尤为重视,把以数字指标为核心的量化绩效考评体系当成学术管理的最重要依据。
在市场利益的驱动和权力诱导的双重作用下,不少行政化的高校把学术带头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与其绩效、物质利益紧密挂钩。如大学教师的职称评审、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单位用房用车、科研经费划拨奖励等物质性切身利益,直接取决于其学术研究成果,把课题经费总量、获奖数、发表文章、转载文章等影响因子具体分化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的综合考核目标中,并逐级分解到各个学科,将责任相应地转承到各学术带头人的身上。更具体来讲,譬如在何种类别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少文章;承担了多少、什么级别的研究项目;获得多少、什么级别的学术奖;多少篇文章被什么级别的期刊转载等等;有的高校甚至不管相关学术带头人论文发表在什么刊物上,只要能被人大复印资料等期刊转载,就颁发一定数目的高额奖励。其结果,行政权力理所当然成为资源调配的中心,学术权力必须依赖行政权力才能实现其职能的最大化。学术研究不再具有本体地位,不能以学术原创为主,而是沦陷为依附行政体系的研究产物,严重抹杀学术带头人的创造潜能。另一方面,学术研究成果与专业发展需求有所脱节。学术团队依附于行政权力,其研究内容亦有行政体系化的趋向,缺乏学术前沿动态的学术捕捉力,不符合专业发展需求。
(三)评价体系的考核监督机制---以量化考核指标为主,监督主体局限于内部
通过把学术带头人的学术研究成果总体数量与绩效利益挂钩,并把学校的教学科研的综合考核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学科,要求相关学术带头人承担具体责任,表面上看,这种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简单化而操作方便,其评估方式初看甚是合理公平,实质上这种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估方法,说到底是把高度复杂的智力劳动简化成为单一的机器生产,要求学术领导人的学术研究成果攻于量计,彻底抹杀了学者的创造潜能。另一方面,于其评价体系的监督上,监督主体局限于内部。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一般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展开同行评议,一向固守只有学术界的同行学者才能评价同行,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外行不能参与内行评价与监督的金科玉律。而社会各界和政府无法直接参与评价和监督。
二、学术共同体视域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的学理解读及影响分析
关于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的影响因素,学者们对其进行了大量的因子分析探究。笔者在综合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立足于学术共同体视域对其现象进行学理性的因子解读。
知识与权力双生形态。当前的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勾勒出行政权力与知识双面形态共同左右学术研究的运行轨迹,依赖行政权力制定、规划学术发展的相关标准。根据法国后现代思想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知识-权力理论,他在《规训与惩罚》明确指出,“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4]两者存在一种直接的相互联系,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福柯在对理解知识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亦提出了对人和社会的控制、规训权力的观点。行政权力与知识力交织成一张双面形态的大网,并且行政权力变成了知识学术资源的主导者。原具有知识创造力的学术带头人退化为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工具,学术思想素养和创意进取、驾驭学术转型发展的能力和领导组织能力等综合领导力素质被忽视,多方位高标准的领导力被弱化,学术现有的研究成果、手中所掌握的学术资源等因子被突出放大,不少课题研究项目为适应行政权力体系的发展要求而开展,行政权力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源的支撑,呈现知识-权力交织的双面形态。
“官本位”观念制约,行政化高校体制僵化。我国高校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浓重的官本位色彩。学术资源的紧张稀缺使得学术研究成果与职位绩效挂钩,大多高校的学术带头人不得不离开研究第一线,搞学术研究之际同时担任行政、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中国自古代读书为了当官的传统文化思想源远流长,受中国“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影响,一些学术带头人自愿走上行政岗位担任管理职务。一旦拥有学术带头人的称号后,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重心倾斜向追求行政职务高低而非学术成果,其自身的领导意识、领导才能等方面都是资质平平,或者没有达到领导者的标准更有甚者完全不具备领导力,但为了权力、物质等利益,没有深层长远考虑相关学科的科研发展、学科建设情况,而是不顾自身情况想方设法跻身行政系统。另外,高校体制僵化亦表现在人才竞争机制、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机制上。不少高校为了在人力吸引策略上竞相攀比,动辄在科研经费、津贴等方面给予一些学术带头人优厚的待遇福利,这种做法则助长了一些学术带头人追逐名利的价值取向。担任行政岗、管理岗的学术带头人部分宝贵时间被各类非学术会议、繁琐行政工作占用,用于学术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被大量挤占,逐步脱离科研。这些现象的根源都指向学术资源分配制度、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制度、人才竞争制度、高校人才等级制度等行政导向的高校体制僵化。
高校学术生态环境建设危机滋生的学术伦理异化。中国五千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文化底蕴厚重,历来深有尊师重教之传统思想。然而近年来,学术界的不端行为层出不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国人对象牙塔的丑态现象倍感信任危机。
知名人士屡屡身陷学术腐败漩涡。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指出学者存在学术腐败现象,利用权力、金钱、其他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利益,以非法的或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或帮助他人获得学术成果、学术声誉、学术地位或其他与学术有关的利益。[5]抄袭造假、买卖论文、学术乱伦等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滋生了大量“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严重危害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污染了学术这块净土的生态环境建设,浮躁之风盛行,诱发了部分学术带头人的伦理异化行为,失去学术带头人自由独立的研究精神,丧失基本的学术道德和伦理规范,不重学术重权术甚至一味追求玩弄学术权术,堕落沦陷成为学术权术的依附品。
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在行政体制僵化的学术体系暴露出同行评议主体规范性的缺失异化,学术研究成果与绩效利益挂钩,不符合专业发展需求,监督主体局限于内部等体制性矛盾,影响了学术的健康发展。
(一)同行评议主体规范性的缺失异化,学术研究沦陷为行政权力导向的垄断性学术资源。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被打上了短期化、功利化、利益导向化标签,在权力和金钱的双重压力和驱使下,部分学者放弃了原有的学术理想和研究立场,原本规范的学术共同体容易退化为只听命于行政领导的“学术特权利益共同体”,进行学术利益评价而非学术价值评价,学术评价沦陷为部分学者牟取利益的工具,这致使学术界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并蔓延泛滥。学术阶层主体性的缺失,严重危害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污染了学术这块净土的生态环境建设,滋生了大量“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一些领域的学风浮躁,原有的学术创造能力竟被部分学者弃之如敝履,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当前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勾勒出行政权力与知识双面形态共同左右学术研究的运行轨迹,相关标准暴露出依赖行政权力制定、规划学术发展的现象。
(二)学术研究成果与绩效利益挂钩,不符合专业发展需求。作为高校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重要评价指标的学术研究成果,明确与学术带头人的利益相挂钩,这种以数字指标来考核的量化指标,要求的是数量而非质量。一方面,缺乏对学术带头人综合素质的定性分析,只注重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成果数量,不符合学术界的学术研究需求,如此绩效考核对学术带头人起到一定的短期物质激励作用,但长远来看,严重抹杀了学术带头人的创造潜能,学术原创乏力,进而使学术界整体的人才竞争力缺乏,尤其是学术带头人领导阶层的竞争力更进一步受创弱化。李立生提出,有些学校未能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竞争氛围,学术气氛沉闷、学术思想僵化、科研能力退化、学科发展凝固化等一系列恶果,破坏学术梯队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学术新人的发展,导致学科的生长点不强。[6]另一方面,于学术研究内容及其成果来看,颇具行政导向的学术研究内容依附于行政体系需求,大多课题研究项目都是挂靠在政府部门、教育部下,根据机关的研究安排才去申请相关的课题项目。如此行政导向的学术研究,不符合高校教育需求,与高校主要服务对象大学生的实质需求脱节,具有严重的理论化、体制化,与社会发展需要脱节。学术资源垄断在学术带头人手中,而其团队所共享的资源有限,高校学生所享受到的参与到学术研究共同成长的机会更是稀缺。
(三)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的监督局限于内部同行评议机制。学术资源被行政权力垄断,其他共同体亦被异化的“学术特权利益共同体”进行区分与划界,从而用一种符号权力决定其他共同体的命运,与其他强势共同体形成互换投票行为[7],从而严重破坏科学的民主原则。同行评议把学术带头人领导力的监督主体局限于内行,把社会各界外行、高校所服务的大学生群体、甚至是学术资源一定程度上所依附的政府行政部门也排除在外。更深一步来讲,把学术界非学术带头人“旗帜性”领军人物也排除在外了。学术共同体中的团队成员一般是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了一定成就或已接受过良好专业训练并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专业人员,高水平人员和拔尖人员是学术团队的香饽饽,而对于新晋学者、学术研究成果暂时不突出的学者以及行政岗的工作者来讲,其享受到的学术资源少之又少。这致使学术界的“两极分化”现象亦逐步拉大,学术带头人管理层的教学任务与行职责却是交织密集。一定程度上,这诱使拥有管理权力的学术带头人“官本位”“学而优则仕”的行政观念更是盘根蔓延,同时更是利用学术带头人的身份与权力大力培养“师门亲信”,学术梯队成员靠自己培养,自己消化,年轻骨干教师一毕业留校就一直跟着自己的导师做研究,在同一“师门”里,大家相互提携、相互利用、共同进退。结果,“近亲繁殖”“师门派系”斗争现象屡见不鲜层出不穷,严重引发了高校这块学术净土在公众中的信任危机。
三、“以人才为标准”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创新路径研究
(一)强化学术共同体的规范自治,构建二元权力分界,建立良好制度环境
科学知识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学术知识独立自由的科学创新精神。学术共同体作为一个由众多学术自由人组成的联合体,虽然组织架构松散,但作为具有可以信赖的学术权威性,它的成员拥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和精神归属,理应始终恪守学术规则,同时亦应以学术规律为中心而展开学术研究活动,成员们在学术带头人的领导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学术伦理对团队的学术资源进行共享。然而,基于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交织,学术带头人的领导亦暴露出行政化导向的情况,这需要我们强化学术共同体的规范自治,构建权力分界,建立良好制度环境。
首先,学术共同体要严格规范治理,加强自治自律,建立严格的学术规范,保持学术的独立性。学术权力的价值取向是追求自由与个性,学术自治可以说是高校之魂。在我国高校现行的行政权力导向的体制下不断强化学术民主,由具有独立人格和坚持学术伦理的学术精英掌控学术资源的分配权,学术人当家作主的改革迫在眉睫。国外关于学术自治的经验值得借鉴。布鲁贝克认为,“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无论其经费来自私人捐赠还是国家补助,也不管其正式批准是靠教皇训令、皇家特许状,还是国家或省的立法条文,学者行会都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8]50在法律上充分保障学术自治机构与组织、学术规范细则统一,使得学术自治有法可依,对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形式上的学术共同体机构进行重构规范整治。再者,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术规范是学术共同体的基础。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明确指出学术规范就是学术共同体一致恪守和践行的规则、价值标准、基本理论观念和研究方法。学术共同体的每一位成员经过不断地试错、调整的循环后自觉选择“范式”的约束。只有建立起这种学术共同体的自治自律,才能在较大程度上排除权力对学术的干预,保持学术的独立性。
再次,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界,探究二元化权力的张力和耦合,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高校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学术组织,部分学术带头人同时兼任行政管理、教育管理的职务;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亦干预到学术权力的运用,对学术资源的分配产生一定的主导、限制作用。盲目地推崇权力容易使高校丧失其学术研究的本质属性。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二元化协调,界定两者的分离与冲突是我国高校制度当下应着重解决的问题。美国学者麦考米克和梅沃斯通过实证研究表明,教授不应过多地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行政人员也不能过多地从事科研与教学。威廉·布朗的研究进一步证实,对于学术事务,教授参与度越高绩效越好;而对于行政事务,教授参与度越高则绩效越差。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认为,当前要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基础作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应合理界定边界。比如政府科研经费的分配可以委托以学术共同体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来进行,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的职称应完全由与行政管理分离的学术委员会来评定。
(二)完善学术带头人复合型领导力评价指标,权重均衡、宽领域、全方位
如前所述,当下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过于倾斜注重短期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与学术带头人的绩效利益直接挂钩。如何全方位地完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呢?
第一,重构学术带头人复合型领导力评价体系,并充分考虑其中各评价对象的权重,建立一个规范、全面、均衡的复合型领导力评价体系。首先,我们要先明确学术带头人的身份和职责,作为高校学科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们担负着构建合理的学术梯队并不断提高自身和团队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那么,学术带头人领导力应一分为二,包括非学术型领导力和学术型领导力。从非学术型领导力看来,其应具有的全面领导素质至少包括:良好的领导组织能力、团队沟通与协调能力等团体情商、长远的统筹战略眼光以及让团队成员追随的独特的人格魅力。这就要求在学术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环节,必须增加非学术型领导力这方面的评价指标,要求学术带头人在团队组织领导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具备领导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于已具备学术带头人称号的学者,学科引领是其重要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施行新型的学术带头人负责制,尤其是对学术梯队成员的学术引领负责。再者,从学术型领导力指标上来评价,学术带头人要有基本的学术道德修养,深厚的学术造诣,学术前沿问题的敏锐捕捉力,学术原创力和锐意进取的学术创新发展精神等。而这些学术型领导力指标的评价与考核综合体现在学术带头人领导力之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中。
第二,建立健全开放式学术带头人领导力之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打破同行评议权力不规范使用的壁垒,协调权力和利益,构建高效清廉的学术同行评议制度。鉴于当前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开展的同行评议出现互为投票、排除其他共同体等利己行为,但正如韩启德先生所言:“学术的评价、学术的标准、学术上的分歧,所有学术上的问题只有依靠学术共同体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尽管学术共同体也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但没有别的更好选择。”[9]
开放式学术带头人领导力之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建构需要从代表性学术成果制度和创新同行评议这两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以代表作取代量化考核评价。在评价标准上,打破以近期、年度成果的短期量化标准,放宽评价的时间尺度,正所谓在精不在多,坚持质为优的高标准,以学术成果的评价以代表性学术成果为主,以反映学者在该学科领域中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成果为主,让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摆脱数量的桎梏,实实在在地扎根于兴趣所在的学术领域研究,引导学术向高质量、高层次精品学术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创新同行评议需要完善开放式评价。根据中国科学院刘益东学者提出的观点,它是面向包括同行在内的学术界与社会,规范展示参评成果。与封闭式评价相比较,它从评议组、评价程度、结果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创新。评议组由同行专家、评估专家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
(三)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开放学术多方监督体系,强化学术伦理矫正。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正如克拉克所指出的,“大学作为一个机构,需要为它的教师们创造一种环境:稳定感---他们不用担忧其工作经常不断的变化;安全感---他们毋需耽心来自校外的各种非难;持续感---他们不必耽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结构会受到严重破坏;公平感---他们不必怀疑别人受到的对待比自己的更好。”只有在这样的公平、公正、纯净的学术生态环境里,学术带头人才会专心投身于学术创造研究中。开放公正的学术带头人领导力评价体系有助于一个透明公开、程序规范的学术研究环境,有助于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众多学者的学术伦理规范。鉴于此,高校要运用学术伦理对学术腐败进行规制和矫治。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罗志敏对学术伦理的规制问题较为系统的研究值得借鉴。如西班牙高等教育学家奥尔特加·加塞特所指出的,建立起高校的内在学术伦理价值,充分体现大学的精神精髓,比把它当作一种机体更为合适。为此,高校需要对学术带头人的求真务实的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精神的严谨治理精神、对行政权力不屈服不媚俗迎合的独立人格、锐意进取的学术探求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学术伦理进行学术伦理规制,以正学术生态环境建设不正之风,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学术评价环境。
参考文献:
[1]斐迪南·藤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苌光锤,李福华。学术共同体的概念及其特征辨析[J].煤炭高等教育,2010,(9)。
[3]汲培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定义与含义的界定[J].科学学研究,2000,(9)。
[4]员智凯,亓新政。论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人格力量和带头作用[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5]张曙光。学术共同体的自治和自律[J].学术界(月刊),2011,(6):37.
[6]李小军。论学术共同体视域下的高校学术腐败治理路径[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3.
[7]福柯着。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M].北京:三联书店,2007.
[8]葛剑雄。学术腐败、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探究与思考[J].民主与科学,2010,(2)。
[9]李立生,李忆华。存在问题及对策:地方高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4)。
[10]韩启德。学术共同体当承担学术评价重任[J].光明日报,2009,(10)。
[11]五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1.
[12]刘益东。杰出人才标准:“高门槛&宽门框”的杰才标准与开放式评价:实施新型的学术带头人负责制是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J].未来与发展,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