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帝姬若喜欢,”佩兰说道,“挑几样喜欢的留下来就是。”她紧紧地握在手里,“我不仅喜欢这个。”
女官脸上就露出了很欣喜的神情,“还有哪几件?”
“还有今日来的那个小道士,”她说,“我也很喜欢。”
这就很让佩兰迷茫了,仔细想了想,“是那个清虚观的?”
那据说是个世家子弟,因为幼年体弱不得已进了道观,现在长大了些,容貌确实是一等一的洁白俊秀。
可帝姬当时在干什么?女官仔细想了想,帝姬似乎在注意去听那个道观主持讲起他们道观修在汾水旁,那里的山水有多么好,地势又是多么险峻。
灯火折射到这一箱箱的富贵上,再将璀璨绚烂的珠光宝气扫在朝真帝姬的五官上。那饱满的额头,秀丽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唇,似乎就勾勒出了一个美丽少女的模样。
“帝姬若是,”佩兰迟疑了一会儿,“若是喜欢的话,招来伴在左右也无不可,只是过个两三年,恐怕官家终究……”
帝姬听了就乐了,将手里那串珠串扔在了箱子上。
“将界身巷的人唤来。”她说,“我眼下最喜欢的,还是他们。”
界身巷原本是做宫里生意的,有这样一种传言。
既然有了宫里的关系,自然有宫里的财物流出来,渐渐越做越大,四面八方的豪商见到他们都要低头,可他们面对宫里的贵人们时,依旧是一张菊花似的笑脸,毕竟豪商的金钱是空中楼阁,宫里的权力才是屹立在大地上的基石。
就像这小公主,界身巷窃窃私语,她要不是得了官家的青眼,岂有这样泼天的富贵呢?
尽忠来河东路前,已经提前寻了个界身巷的牙人,做得百万生意,据说是比官家还要财大气粗些。他同几个汴京的商人一起,名义上承包了罗天大醮的几个工程,因而带了许多骡马,听了帝姬的一声吩咐,便带着人进来开始清点起财物。
帝姬是个精明人,比如说那串珍珠各个拇指指甲盖大小,要是不给个上千贯她是不依的。界身巷的牙人就一件件地给尽忠报价,尽忠偶尔瞥一眼躲屏风后偷听的帝姬,就使劲抬价。
到最后终于将这批财物的价格谈清楚了,牙人就问,“帝姬是要金银还是铜钱?”
“帝姬要粮食。”尽忠说。
“你看,他们比美少年可靠。”帝姬小声对佩兰说。
阳光洒在晋城飞扬的尘土上,显得这座城池忙乱而肮脏,它怎么可能不肮脏呢?到处都是骡马,到处都是粪便。自然也有衣衫褴褛的人背着筐篓,四处捡粪,但挤进城的马车太多了,粪可以被捡起来,气味是实打实地留下了。
尽忠用一块细布帕子捂住口鼻,强忍着站在乱哄哄的城门口,看一辆接一辆的马车排队往前走。城门不宽,进城的车把车道堵死了,于是等着出城的车夫就开始操起一口极具加密性的山西话激情骂架。
尽忠听不懂山西话,无法吃瓜,只能皱眉等。他们也要带着这些奢侈品往南走,到黄河渡口上了船,顺流直下送汴京去,再换回铜钱和粮食。
这支全员汴京口音的商队皱着眉跟着排队出城,很快就被人盯上了。
“这么多人都挤着入城,”有人对尽忠说,“独小哥要出城。”
尽忠一激灵,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二十余岁的青年男子骑马走到他身边,笑呵呵地同他搭话。
这人戴着个鸦青的幞头,着一身圆领袍,脸庞透着阳光下健康的色泽,五官端正,尤其是那张笑脸,让人一看就有好感。
尽忠身边一个小内侍就笑呵呵地应了,“贵人差使,不得不——”
一只手伸过来,将他的嘴拦住了。
“郎君怎么称呼?”尽忠上下打量他。
这个青年那双明亮的眼睛闪了闪,微笑着刚要说话时,正在前面围观吵架的牙人不知何时骑着骡子转过来了,“郎君姓完颜吧?”
完颜郎君的笑脸就僵在那里了。
玉皇观内,有香炉氤氲。
两旁的宫女一脸肃然,在会客的偏殿里放下了屏风。
赵鹿鸣站在屏风旁,不知道心里想些什么。
王穿云就直接问出来了,“帝姬想什么呢?”
“这群女真人,”她说,“一个傻子也没有?”
有小宫女就笑起来,轻声细语:“他不过是同尽忠打了个招呼罢了,有什么出奇之处吗?”
“晋城这几日,满街都是人,他怎么从一群人里,只挑出了尽忠呢?”她问。
小宫女答不上来,小宫女们面面相觑。
“他问尽忠出城做何事,尽忠是怎么答的?”王穿云问。
“他说帝姬仁爱百姓,见河东地动,将财物尽皆变卖,接济灾民。”她说。
“听了却也寻常。”王穿云问,“帝姬可是察觉到什么?”
赵鹿鸣站在这间玉皇观的偏殿里,秋日的阳光透过格窗洒进来,香炉里氤氲升起细细的青烟。隔间的茶水已经煮开,热茶与沉香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宫女们身上带着的香球香囊,混在一起温暖清冽,馥郁柔和,暖烘烘的。
她什么也没察觉到。
她站在黑暗而寂静的河流前,有山伸出了手,向她而来。
金人是精明的,他穿着宋人衣衫,在人群里寻到一个汴京口音,白面无须的男人,旁敲侧击地打听朝真帝姬是个什么样的人,正在做什么。
窥一斑知全豹,他必定也在打量灵应军,看他们的体魄,看他们身上有多少战斗留下的痕迹,受过怎样的训练,以及有如何的意志。
不能是现在,她想,她的马车正在上挽具,她的准备并不充分,可不想完颜粘罕提前打过来。
她静了一会儿。
“无事,”她转回到屏风后,声音很柔和,“请金使进来吧。”
佩兰悄悄俯身,听得一阵窃窃私语,点点头。
“奴婢记下了。”
当得知这是一位金国来使后,无论是灵应宫的道士,还是玉皇观的道士,甚至是侍奉在帝姬身边的宫女和内侍,多多少少都露出了吃惊的神情。
这是一位多么温和,多么讨喜的青年呀,他来了玉皇观,先虔诚地拜了拜上了尊号的玉皇上帝,并且带来了一些非常符合礼仪的礼物,比如香料、绸缎、茶叶,这些东西论理都不是女真特产,但他说,“拜神当诚心竭力,倾我所有。”
道士们都露出了微醺的神情,被这话说的熨帖极了。
待他起身后,忽然见到一个年少的女道正站在阴影里静静打量他,见他反应也很敏锐,女道也只是轻轻颔首,“请金使随我来吧。”
金使姓完颜,名活女,是金国猛将完颜娄室的长子,但偏偏装扮起来就很像个宋人的书生。
当然,这人只是看起来像,能让界身巷的人察觉到异常,就意味着有些内核是他无法掩盖的,比如说他进殿后既不像宫女内侍那样低着头走,也不像张孝纯这些地方官目不斜视,双眼向前——他一进殿,眼睛就立刻向两边扫,将这座偏殿的大小、高矮、明暗、所有遮挡处都收进了眼里。
看完一圈后,他才低头行礼。
有女官喊了一声“免”,完颜活女抬起头,目光笔直地望向屏风,一点也没想要遮掩。
声音是从屏风后传出的,但不是坐着的那个人,而是她身侧的身影。
“金使远来辛苦。”
“在下受都统令,为敬神而至,谈何辛苦?”
“既是受命而来,金使何必着汉人衣衫?”
金使脸上就扬起一抹笑意,“大金与大宋勠力同心,共诛辽贼,有同袍之谊,手足之情,在下仰慕大宋风流,心向往之,因而特地效手足穿戴,购置手足衣衫尔。”
坐着的身影轻轻晃动了一下,有珠翠碰撞在一起,发出微弱的轻响。
“愿如金使所言,大金与大宋永为兄弟之邦,”那个立着的身影口吻也客气了许多,“可惜罗天大醮还未筹备完全,尚需旬日,未知金使愿留晋城观礼么?”
“若蒙帝姬见惠,容在下拜仰醮典,此非万幸?在下岂敢推辞呢!”
那个坐在屏风后的身影就又轻轻动了动。
金使看见了,女官一定也看见了,但没有任何一名宫女上前询问她。
客气话总是能说尽的,说尽了,茶也喝了,今天就该先告退了。
但在告退前,屏风后的身影拽住了女官,似乎小声嘀咕了几句什么,但就算是金使竖起耳朵听,也隐隐听不真切。
但他马上就明白那位公主在说什么了。
完颜活女走出玉皇观时,等在观外的女真人立刻就凑上前来。
“那位帝姬如何?”
这位使者没有回答,而是抛给他一个匣子。
一匣子的荔枝蜜面点心,做得精巧漂亮,吃着甜甜蜜蜜,一匣子不过十二个,侍卫们一人一个,等安抚使派人过来时,一个侍卫正在将空匣子揣进鞍囊。
“不过是个养在深闺的小女孩罢了,”金使说道,“她受身侧奴仆节制,岂能养出灵应军那样的兵卒?”
“听说她有位兄长,九皇子康王赵构,年纪虽轻,却弓马娴熟……”有人在他耳边嘀咕。
这位金使听着听着,就一脸恍然。
“她身侧必有高人,”他说,“我总须得找出来。”
【作者有话说】
完颜活女这人其实不是什么文官,他是个人形高达,能打,极能打……(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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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4
第八章
◎李大郎◎
当这个高挑斯文的青年使节走出玉皇观后,赵鹿鸣终于能轻轻吐一口胸中的浊气。
“为我准备笔墨。”她说,“还有,寻高大……不对,寻赵俨来。”
赵俨这几日是极忙的。
先是河东地动,灵应军四处帮忙,虽然李素负责协调物资,但具体干活的琐事还得他们这些营指使来。尤其是地方官都有点羊毛不薅白不薅的心思,有白干活的人,那肯定愿意多留在自己州县,但到底哪里更需要士兵们去抢险救灾,光听知州的不成,你还必须得有点自己的判断。
赵俨就判断出来,对他们而言最要紧的不是哪里灾最重去哪,而是晋城以北,太原以南这几百里路上的城池——维护好这条路,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罗天大醮即将开始,他领着士兵们回来,这群士兵就很可怜,需要抓紧时间洗洗涮涮,再将自己调整到举着幡儿跟着神神叨叨的模式,赵俨也是一样,来到灵应宫时,整个人算是刚从水里捞上来,勉强擦干。
“帝姬寻臣有何吩咐?”
她坐在书桌前,笑眯眯地冲他点点头,示意佩兰将桌上的信递给他。
“有件事交你去做,”她说,“但你须得先看看这封信。”
赵俨就狐疑地接过了那封信,一看信,两只眼睛差点掉出来。
老赵家的人虽说当皇帝不太行,但没几个是混吃等死的文盲,多少都有点才华,可能是吟诗作词,也可能是写字画画,反正就令人惋惜,觉得他们要是不当皇帝,那不管当个啥都饿不死啊——没看冷不丁还能刷新出一只状元郎吗?
赵鹿鸣为了讨她爹的欢心,也刻苦钻研过其中一项,并且还学成了这件本事,就是写字。
她不仅很会写瘦金体,她还善于模仿别人的字体,而且她的记忆力还很好。
比如说赵良嗣的笔迹并不特别,她当初扫过一眼,差不多就记住了那个辽人的笔迹风格,现在试着写一写,大差也不差。
这信模仿的是去岁武朔之战,赵良嗣被朝野要求杀来祭旗时的状态——那时他已赶着将家中女眷和孙儿送去蜀中,为了防范信件被截获又多一条罪证,随行带过来的信也很言简意赅,只让赵俨勤勉读书习武,事帝姬以忠,奉长嫂如母,并好好照顾几个侄子侄女。
那时高大果哭着拿信过来给帝姬看,赵鹿鸣看过后就记了个大概,现在复述出来,又多加了几句,一并递给了他。
“义胜军统制有信传到,明日将至晋城观礼。”赵鹿鸣说,“赵俨,你擅撒谎吗?”
“不比李大郎。”高大果诚实地说。
“练练。”她说。
有人在殿外突然就打了一声喷嚏。
“他怎么也来了?”她说,“倒来得正好,今抚使要宴请金使,我正要派他过去吃个饭。”
晋城并无安抚使府,但这是一座百余年不曾经过战事的老城,城中自然有富贵人家献出亭台楼阁,幽静院落,供河东路的官员招待贵客。
这富贵宅邸,甚至连食材和厨子都备好,都是地道的汴京口味,杯盏精致,盘碟秀美,里面不多装,什么食材都是只装一点点,摆得却漂亮,花一样的鲜嫩,让人简直不敢下箸。
但也没人担心吃不饱的问题,毕竟吃要吃上几个时辰,菜也是流水似的,几十道慢慢上。
但客人这一桌就比别桌更不同。
除却那些精致的杯盏盘碟,还有大盘的野味,如鹿、雁、熊、黄羊的肉,烤炙得嫩嫩的,额外堆了几个大盘。
这就导致了金人案几上的菜比别人更多一些。
而这位金使扫了一眼自己面前的菜肴,又看了一眼其他人的,眼里就透出一股轻蔑的笑意。
得意是应当有点得意的,但他们去年夺回了燕云,又杀了不少宋军,按说与河东路的官军是了仇的——可看看这些文质彬彬的官员,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乖巧得像是被阉割了一样。
又乖巧,又圆滑,还特别会说漂亮话,见他入席,这些小官员们就口口声声地夸起来。
夸宋金兄弟之邦;
夸金国皇帝陛下英明神武;
夸都统完颜粘罕带兵有方;
夸金使年轻有为;
夸女真人个个都是勇士,哎呀呀呀,古今难比;
夸大家友好往来,太平年岁,若非我们官家是圣主,也没有今日的盛世呀;
什么都夸,夸得天花乱坠。
辽人皇宫里那些阉人也没他们这样一张好嘴。
完颜活女到底是个年轻人,心里这样想,脸上就抑制不住这样的神情,可他刚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脸上的笑容忽然就滞了一滞。
有人坐在下首处,正在冷冷地盯着他。
完颜活女是个极敏感的人,那目光又是毫不掩饰的敌意,即使在众人之中,他也将它找了出来。
“那位郎君,如何看我眼神这般不善?”他伸出手去,指了一指。
大厅里弹琴的乐人就停了,讲恭维话的官员也停了,大家一起往他指的方向看,但并未寻找很久——那位郎君自己站起来了。
“若宋金是兄弟之邦,”他说,“这世上可有抢夺了兄弟田产,却又敢昭彰天下之人么?”
完颜活女冷笑了一声。
“你是何人?”他问。
“在下灵应军指使,李世辅。”那位郎君说道。
可不得了,竟然是帝姬身边的人,有人就立刻准备打断。
但完颜活女的眼睛就亮起来了。
“我女真勇士数千百战,未尝不捷,”他冷笑道,“大宋能干戈化为玉帛,何尝不是识时务之举。”
那些准备和稀泥,拉偏架的文官脸上也露出了极难看的神色。
大家骨头软是软,可也要脸,看你穿戴文质彬彬,坐那像个大宋的读书人,怎么稍一较真,女真人蛮横傲慢的嘴脸就露出来了!
不斯文!
这时候谁要是再硬给台阶,事后就容易被同僚背后戳脊梁骨了,是以这一群文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将脖子缩进圆领里一点点,不准备替帝姬管这事儿了。
没人管着的李世辅就也冷笑一声,“金使既出此言,可见是女真人里一等一的勇士。”
完颜活女兴致就更高了,“小郎君,你是要试一试么?”
这位小郎君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忽然爆出了一声怒吼:
“来!”
完颜希尹会拍板让完颜活女出使晋城,是有他的算计的。
金人觉得灵应军来得突兀,不知是帝姬自己的算计,还是旁人在幕后指使,又或者是不是宋廷在悄悄集结兵力。事关战争,他们就必须慎重考虑,使者不仅要聪明敏锐,能看穿灵应军的斤两,还得是个有自保能力的——他们汉人坏心眼可多啦!吃饭喝酒突然有人站起来就开始舞剑的故事,女真人是听过的!
所以派了完颜活女来,不是因为他特别精通汉文化,更不是因为他在人情世故方面特别有城府,他城府和心机够用,同时还特别有战斗天赋,有自保能力,哪怕是去玉皇观送个礼,帝姬喊进去说几句话,他也能保持警惕,随时准备战斗,不会被暴起的帝姬一戟戳死,这就够了。
至于李世辅会突然发难,对完颜活女来说,他甚至不觉得刻意和做作——他们女真人杀了宋官,掠了宋民,占了宋土,这么大的一个大宋,再窝囊也该有几个喘气儿的吧?那见了他就掀桌子茬架,有什么问题?
可算有一个真汉子了!
两个年轻人来到院子里,外面是一圈忧心忡忡的围观者,以及满脸兴奋的女真侍卫。
“怎么比?”李世辅问。
完颜活女就很吃惊,“你问我?”
“你是客。”少年冷冷地说,“我大宋与你们女真不同,这点礼数还是要讲的。”
周围就一圈吸冷气的声音。
完颜活女更高兴了,“你敢这样说,至少是个擅弓马的。”
少年冷着脸不答他。
“那咱们就别比弓马了,”完颜活女笑道,“真刀真枪如何?”
围观者里有人脸色就变了,上前欲拦。
“今日有相公设宴,当宾主尽欢,何至于此呀!”
完颜活女傲慢地乜了他们一眼:“若李郎君不愿,便罢了。”
“我用刀盾。”少年忽然开口,掷地有声。
庭院里鸦雀无声,这位金使忽然转头看向跟来的侍卫:
“取我狼牙棒来。”
两个人此时在战争上的建树,用“天差地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李世辅的父亲李永奇就是个党项武将,并无声名,他本人今年还不到十八岁,除了在灵应军中操练,从未经历过一场真刀真枪的搏杀;
完颜活女的父亲是名将完颜娄室,战功赫赫,号称“自国初迄今,言将帅臣,无能出其右者”,而他本人十几岁就随父一同南征北战,尸山血海里走过数载,就连完颜阿骨打见了他作战时的模样,也要感慨“此儿他日必为名将”。
这位金使将狼牙棒拿在手里掂了掂,见对面提刀而立,忽而就是一笑。
他的笑容甚至还不曾加深,那柄狼牙棒已经砸了下来!
周围响起了齐齐的惊呼声!
那个女真人穿圆领袍,戴幞头,不说不动时,装得很像个书生,可他一动手,臂膀间绷紧的肌肉立刻块块分明。狼牙棒被他当头砸下时,猛然带起了一阵风。
李世辅怵然而惊,刚向后避了一步,那柄狼牙棒忽然诡异地转了一个弯,撞上了他左手提着的短盾。
“砰!”地一声!
这人的劲力怎么这样大?!他那一砸若换了别个士兵使出来,已该用尽全身的力气,可他挥到一半,向下的旧力还不曾尽,新力已经使出来,不仅带动狼牙棒转了个方向,还能狠狠地撞他差点一个跟头。
那一撞,逼得少年踉跄着向后两步,才堪堪站稳脚跟时,完颜活女的下一击又到了面前!
两人交手不过数个回合,所有人都看出了胜负。
这个金使是一等一的猛将,冷酷强大,毫不留情!
李世辅一瞬间的呼吸像是停了,再抽不进一点空气。
女真人!
那才是女真人里的佼佼者!几乎无可翻越的一座高山!
完颜活女的力气那样大,行动又那样矫健,那根狼牙棒的劲力沉重,与宋军擅使的大斧无异,可他拿在手里,竟像是个轻若无物的玩意儿!
有无边无际的恐惧,忽然向李世辅涌来。
——翻不过去了!那是他无法战胜的敌人!
可他如果今天翻不过去,他将再也没有翻越过去的勇气!
他举起手中的长刀,火光折射在刀锋上,亮起炫目的火光——他要迎上去,他必须迎上去!
有火光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撞上了完颜活女手中的狼牙棒。
又是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
刀断作两截,落在地上,火光幽幽。
“平手。”完颜活女说。
对面的少年因为极度的兴奋与恐惧,身体仍然控制不住地轻微颤抖,狼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这个年轻的金使掂了掂手里的狼牙棒,交给了身边的侍卫。
“我比你年长,比你力大,击碎了你的武器,”他说,“否则你刚刚那一刀,必能伤了我。”
少年的牙齿仍然咬得咯咯响,“高下未分。”
“确实未分,”金使笑道,“好在我还要多留几日观礼,咱们来日方长。”
周围一片寂静里,忽然又有嘈杂的声音响起,像是打圆场,像是说恭维话,总之是噪噪切切,跟火把噼噼剥剥的声音混在一起,听不真切。
李世辅转身欲走,但刚走出两步,完颜活女忽然又喊住了他。
“我父完颜娄室,领粘罕都统帐下先锋军,我是他的长子,”他说,“你呢?”
李世辅就沉默了一会儿,“我也是家中长子。”
“好,”完颜活女说,“那我以后按照你们宋人的规矩,喊你李大郎了。”
少年半晌没吭声,点了点头。
“李大郎。”
玉皇观的偏殿里,赵鹿鸣喊了一声。
高四果就忽然脸红了,“帝姬取笑臣。”
“不取笑,不取笑,你今日辛苦,是大大的功臣!”她赶紧摆摆手,从桌上拿了块面果子递给佩兰,让她递过去,忽然又说,“这到底是谁送的,这么多荔枝蜜的面果子!”
几个宫女就抿嘴想笑,又不好意思笑,高四果拿着面果子,脸就更红了。
“帝姬以臣为稚童。”
“根本没有,”她矢口否认,“你虽未及冠,但从今天起,咱们都看着呢,李大郎,你长大了!”
长大了的高四果就很懵地看她,手脚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好在帝姬取笑他几句后,终于讲了一句正题。
“今日一战,完颜活女记下了你,他必定还要来寻你。”
高四果就挺直了腰板,严肃认真起来。
“帝姬可有吩咐?”
她上下看看他,眼珠转了几下,忽然就是一乐。
“李大郎,”她说,“我真有个吩咐,只怕你做不到。”
【作者有话说】
(打架有点卡文,明早再修修)
105
第九章
◎挖呀挖呀挖◎
玉堂成日,诸事大吉,罗天大醮就选在了九月里这一天。
祭坛分三层,八方世界,罗天重重,又有二十八星宿,每个方位都有层层叠叠的幡,每个方位都有层层叠叠的道士。
从上到下,所有法器、摆设、旗幡,都是河东路的道官为了罗天大醮新赶制出的,鲜艳华美,富丽堂皇。
八方神明,一千二百尊神位,其中又有上百座神位受河东大户们银钱供奉,以纯金打造,阳光照耀下,越发的光辉璀璨,令人不敢直视。
金钟玉罄齐鸣,有庄严乐声奏起。
偌大一座罗天大醮的祭坛,无数道士屏息而立,无一人出声。
罗天大醮的第一步是焚香,这香就不能随便什么人上,必须得是玉真教主座下,玉京微妙护法仙童来烧这第一炉香。
坛上的道士们举着幡,大气也不敢喘;
坛下观礼的宾客们抻着脖子,不敢出一声。
朝真帝姬由远及近,款款而来。
坛上坛下是不见尘土的,洒扫是早就洒扫过,洒扫过后还要铺上云霞一般鲜艳的红布,好令仙人们自在往来,不染俗尘。
她乌云似的头发上戴着庄严宝冠,白玉簪在鬓发间透着皎洁明润的光,身着九色云霞的斑斓道袍,脚踩朱红丝履,腰佩白玉佩,手持白玉圭,整个人像是行走在云霞间。
宾客见了她,立刻躬身行礼,自觉将头低下。
金使完颜活女见了她,也躬身行礼,但待她走得近了,又好奇地偷偷抬头看她一眼。
看她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吹弹可破的皮肤,没有半分瑕疵的清秀五官,以及庄重而虔诚的神情。
完颜活女愣了一下,旁边就有目光闪过来了。他反应得很快,立刻也将头低下。
的确是一位美貌惊人的公主,他心想,但也没看到什么或坚毅或敏锐,或睿智或果决的目光——就是按部就班走过去的一个小女道,仅此而已。
和女真人想象中的宋女似乎没什么区别,柔弱美丽,要是抓过来呢,大概也就被抓过来,乖乖顺服命运,坐在纺车前一边纺线织布,一边喂养女真人的孩子。
要是不乐意呢?
那就哭着纺线织布,哭着喂孩子。
他想,这位公主差不多就是个被管傻了的漂亮摆件,一点也不像能被希尹郎君警惕的那种人。倒是那个李大郎,年纪是小了些,却很有胆量血气,与他交手也能迅速看清状况,劣势中还能全力博一个反杀的机会。
公主已经自他面前走了过去,一步一步,登上台阶,四面八方传来号角声,所有人精神为之一振,但这其中已经不包括完颜活女了。
他留在这里,本就不是为了看什么罗天大醮,更不是为了看看公主容貌美丑,现在看到了,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四处去寻李世辅。
赵构是可能遥控灵应军的,但作为一线指挥官,完颜活女很清楚那位康王九殿下不可能在千里之外真正控制这支军队,那他就一定要在军中扶植一个自己的势力——比如说李世辅目前看来,就很符合女真人的想象。
义胜军统制耿守忠看过那位金使后,又将目光收回来了。
按说罗天大醮是与他没什么关系的,耐不住太原知府张孝纯劝他过来点个卯。
点个什么卯呢?只要不是守雁门的武将,大家陆陆续续都是要过来一趟的,哪怕人不到,也得加倍将礼送到。就好像表一表对玉清教主和玉皇上帝的忠诚,就真对大宋的国运有什么用似的。
国运。
这个云中府大族出身的武将心里咀嚼着这两个字,不自觉地冷笑了一声。
他虽来晋城来得迟,却不担心住处,因为早有官员将他的房间收拾出来,也是在安抚使征用的府邸内,很明亮的一间屋子,虽然略有些窄小,但布置得不错。
他一进去,处处都能看到新布置的痕迹。
挂了些锦缎华美的床帐,搬来些山水秀丽的屏风,架子上精巧名贵的小玩意儿一样接一样,甚至还有两个漂亮伶俐的婢女在一旁伺候。
这样的待遇就不能称之为“待遇”了,而是巴结。
谭稹花了大钱收买来燕云之地的汉儿,组建起了义胜军,以为这些当年给大辽卖过命的人现在就能给大宋卖命。
可是凭什么呢?你连燕云都丢了,许多义胜军士兵的家属已经在金人统治范围内了,你是出于什么想法,怎么考虑,才会觉得只要给上层将领足足的钱,他就能替你们控制住义胜军呢?
权力从来是自下而上的,耿守忠也没办法改变这一点啊。
罗天大醮要搞个几十日,第一天的差不多一两个时辰就完事儿了,剩下都是他们道士内部活动,宾客们要是虔诚就留下来继续看,耿守忠这种是不耐烦的。
他骑马回到自己的住所,想要换一身便服,叫婢女打些水给自己细细脸,再唤几个会唱曲讲书玩杂耍的过来,给自己寻点开心。
明天他拜会过张孝纯后,就准备返回太原了,他得养精蓄锐,方便赶路。
这个义胜军将领刚到府邸前,准备下马时,斜里突然冲出一个青年,死死地抓住了他的缰绳!
“在下冒昧,请问尊驾可是义胜军耿帅?”
青年的肤色黝黑,脸上却泛了一层憔悴的灰白,额头上的碎发被汗水打成一绺一绺,眼睛睁得大大的,眼里布满了血丝,死死望着他。可就算他这样憔悴惊恐,耿守忠还是在他脸上看到了燕云汉人的特征,长手大脚,方脸厚唇——当然,他那句话是一听就能听出燕云口音的。
于是耿守忠制止住了手下扬起的马鞭。
“你是谁?”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问。
“我是马植的儿子。”他哑着嗓子说。
几乎没人记得赵良嗣原来的姓,原来的名了,他原名马植,是燕云大族出身,当年童贯出使辽国遇到他,马植献上灭辽之计,二人聊得投机,童贯便劝他易名李良嗣。再后来李良嗣被官家赐姓赵,才成了赵良嗣。
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不值一提,赵良嗣在京中,锦衣玉食,算是许多燕云汉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但今日他的儿子这样冒昧突兀,甚至是莽撞地冲过来找耿守忠,这就很诡异了。
两个美貌婢女奉上了筛过的好酒和几样下酒的点心,而后乖觉地退下。
耿守忠拿起一块面果子塞进嘴里,有甜美的清香在舌尖炸开,是他很陌生的味道,他皱了皱眉,喝了一口酒,将面果子顺下喉咙。
“我与你父也只见过寥寥数面,当年称不上故交,而今你父得了官家的青眼,更是与我们这些粗人不可同日语,”他笑道,“小公子怎么会来寻我?”
赵俨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他,“耿帅请看。”
青年的手是微微有些颤抖的,那信也不知被看了多少遍,信纸有些折损,待拆开时,耿守忠就是一愣。
有些字迹被轻微地晕染开,点点滴滴的水渍留在上面。
这信不是给耿守忠的,而是赵良嗣给自己儿子写的,信里隐晦地表示,他是要完蛋了,金人重占了云中府,联金抗辽不仅没能让大宋收复燕云,反而多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当初联金的事是他想的,童贯告诉官家,官家同意的,现在群臣愤懑,相公们既不能杀一个童郡王,更不能杀官家,那就只能拿他开刀。
赵良嗣自己已生死志,但忧心后继无人,所以告诉赵俨能跑就跑。
“敢求他日骨肉团聚,只盼吾儿事事警醒”,“若有机缘,当归故土”,“不要回京,这里不是家”,差不多就是这些话了。
看完了,耿守忠就明白了,叹了一句,“贤侄啊,苦了你了……”
贤侄就起身跪倒在地,泪流满面。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他哽咽道,“小子上不能救父兄,下不能传宗祠,只有求耿帅收留这一条活路了!”
耿帅皱起了眉,上上下下地打量他。
“你而今在灵应军中,”他说,“京城风波,岂会伤到你呢?”
“灵应军不过康王弄权之举,推帝姬一个稚女做幌子罢了!”赵俨急切道,“他宗法比不得太子,圣心比不得郓王,若能讨好官家,他是必将小子交出去的!”
这话说得似乎也没什么大错,耿守忠想了想,觉得赵俨想逃进义胜军里的理由是充分的,但他还有问题:这事儿对他有什么好处?他凭什么帮忙呢?
耿守忠就又叹气了,“贤侄,你瞧我是个统制,也不过是谭稹养的一条狗罢了,今日河东路这许多士人,谁个将咱们这些辽人看在眼里了?”
这一诉苦,青年就低了头不吭声,整个人畏畏缩缩的,可怜极了。
耿守忠看得很不耐烦,刚想开口回绝了他时,赵俨忽然抬头,那哭红了的眼睛里就冒出了精光。
“耿帅……小子不敢求耿帅收留,若能指一条路,容小子回到故土,家父在燕云人脉颇广,又有几位女真旧识,到时小子岂是那忘恩负义,不念耿帅大恩的人呢?”
他说完这一番话,等了一等,没等到耿守忠的回答,似乎有些心虚急切,赶紧又加了一句,“若是耿帅不弃,小子……不不不,我们马家,从此甘为耿帅马前卒呀!”
他这话一句接一句,说得耿守忠是真正心动了。
义胜军两面摇摆不是一两天的事了,耿守忠自己不是什么忠肝义胆的人,对他来说控制住这支军队才是实实在在的要紧事,因此他也在两面摇摆个不停,
现在他想起马植出身辽地大族,又多次去过上京,在金人那里极有人脉,他眼下要是能和这小子勾搭上,来日在女真人处跑官,不怕借不到力呀!
“贤侄,故土虽好,可多半已在金人手里,”他做作地咳嗽了一声,“你怎么回?”
贤侄脸上露出了一个可怜的笑容,“耿帅,似小子这等草芥,有一条活路便阿弥陀佛,哪配说那些华夷之辩的大话?况且宋金本是兄弟之邦,小子兄弟三人,也不过是想回故土为一农人猎户,谁个狠心至此,还想要阻拦吗?”
接下来就水到渠成了。
罗天大醮要搞几十天,这几十天里,耿守忠要他安分守己,不要对外张扬,听消息就是,一有变故,就来寻他,让他带上两个弟弟,一起来义胜军。
天大的恩情。
耿帅就渐渐变成了叔父,贤侄就变成了真贤侄。推杯换盏,情绪都很激动,尤其赵俨感激涕零下,还准备再跨一步:“若叔父不弃,儿愿拜为义父,从此跟定义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