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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凌晨两点多,小区左侧最前面的那栋高楼只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

    梁成舟视线停留在三楼右侧那户没亮灯的,他想起以前,很久远的记忆。

    那套房子是他高三那年,决定留在渝市读大学时他妈给买的,为了方便他上学。大学城周边设施最好的小区,三百多平米的大平层。

    他妈许芳华女士给他钥匙时,说过句玩笑话:“上大学了,可以带姑娘回家了。”

    梁成舟听闻当时只觉好笑,他哪可能带什么姑娘回家。

    结果他妈还真说准了。

    他不止带姑娘回家,还是三天两头地带。

    带的还是未成年小姑娘。

    小姑娘名叫——林清竹。

    梁成舟最开始带林清竹回家,是因为有次她发烧去医院看病的途中不小心摔伤了腿恰巧被他撞见,送她去医院后得知她家里一个大人都不在,出院也没人照顾,想着先带回家照顾几天,没想到竟照顾出习惯来。

    从几天到一个月,一个月到一年,一年又一年,不知不觉就是好几年,他们一起生活了四个年头。

    那套房子里,有林清竹的专属卧室。

    还有梁成舟将书房改造后,单独给她隔出的一间画室。玻璃门隔挡,分上下两层,用林清竹在网上淘的木板小楼梯联通两边,还种有很多她说可以吸甲醛的绿植和水培植物。

    记忆深处,梁成舟印象最深的画面。

    是他在下面的书房敲代码写方案,林清竹就在上面的画室画画。

    他只要一抬头,就能透过玻璃看见她坐在画版前的侧脸,手里拿着画笔,神情专注又认真。有时发现他在偷看她,会偏过头来朝他笑笑,手指比划一下,示意她渴了要喝水。

    那时他和她关系很好,林清竹不会躲着他,遇到开心或是难过的事,都会跟他说,有事就找他。

    他们有很多难忘的回忆,他教她防身术、教她打游戏、帮她补数学、暑假带她去山上骑车、去海边潜水、雪天窝在家里喝酒、吃火锅、假期去国外滑雪、旅行……

    林清竹高中三年寒暑假和周末都会来大学城学画画,不想回大院时会去他那套房子住几天,高三美术集训的那半年也住在那里。

    她高二的暑假就开始了为期半年的美术集训,集训的地方就在大学城,画室安排的宿舍人多,环境也不好,梁成舟就让她搬到家里住,也方便照顾她。

    她当时压力大,每天除了在画室学习老师教的,晚上回家还要画十张速写。林清竹的素描和色彩都还不错,就速写差些,她的速写老师又特别严厉,她自己也要强,经常熬夜画到半夜两三点。

    怕她熬坏了身体,他每天都换着花样给她弄吃的,那姑娘倒也不挑食,很好养活。

    就有一点,除了白米饭,什么东西都能吃腻,不管多喜欢的食物,多吃几次就厌了,一但厌了就绝不会再挑一筷子。

    梁成舟得时刻注意着,看桌上的哪道菜她不动筷了,他就得想新菜了。

    有次他发烧了,整个人都很难受,没法给林清竹弄吃的,让她自己在外面吃。

    结果她不愿意。

    那时正值林清竹集训的关键时期,素描速写都在教新内容,老师建议她最好不要请假缺席,怕拉下进度后面跟不上。

    她却执意请假回家照顾他,趴在床前给他喂药喂水,他睡着了就坐在椅子上守着他,见他醒了就端来她熬的又腥又咸的肉粥给他喝,

    皱着一张小脸,说话都带着哭腔:“梁成舟,你要赶快好起来,外面卖的都不好吃,我只想吃你做的饭菜。”

    梁成舟忍着恶心咽下她喂的粥,笑话她:“那我要好不了,你打算饿死不成?”

    林清竹伸手打了一下他的嘴,让他赶紧呸呸呸,“不要乱说话。”

    “好了还得伺候你,给你洗衣做饭。”梁成舟习惯性抬手捏捏她小脸上的肉,滑滑嫩嫩的,手感特别好,心情好就开起了玩笑,“我还是病着吧!多休息几天。”

    结果刚说完就看见林清竹眼睛通红,眼底蓄起水光,吓得他赶紧安慰她:“我开玩笑的。”

    梁成舟当时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烧,很平常的病,不会死,也没有生命危险,林清竹却无比着急,好像天塌了一角。

    怕他口渴,怕他难受,硬是在他床前守了一夜,看他退烧了才放心去画室。

    那个傻姑娘明明很早就表现出喜欢了。

    他却不懂。

    他比她还傻。

    林清竹上了大学他们也还住一起,渝大和渝美都在大学城,离得很近。林清竹退学出国前,他俩有空就会去找对方,不想回宿舍时就一道回家。

    那姑娘出国前是不会做饭的,那会儿都是他做饭给她吃。

    她放假就喜欢窝在家里,让他给她做好吃的,夸他做的饭很好吃,怎么都吃不腻。常常是这顿还没吃完,就安排起了下一顿。

    可爱的小圆脸,咬着筷子头,歪着脑袋,笑眯眯地对他说:“梁成舟,我明天要吃糖醋排骨,油爆大虾,可乐鸡翅,其他的你看着安排,我都行。”

    他和林清竹在那套房子里住了四年。

    算是他俩的秘密,谁也不知道。

    梁成舟让陈逸转交,第二天又还回来的那把钥匙,就是大学城这套房子的。

    林清竹出国前不要了,现在也还是不要。

    从回忆里拉回现实……

    梁成舟轻吐烟圈,弹了弹烟灰,吸两口后把烟掐了,将车窗合上,闭上眼睛窝进驾驶座,右手拇指细细摩挲左手中指上戴着的银色戒指,眼角溢出一点湿润。

    在公司听见陈逸说她现在做饭有多厉害,在国外过得有多不好时,他心里就疼的不行。

    那姑娘本就没有做饭的天赋,也不知道她这几年在伦敦,挨了多少饿,遭了多少罪。

    那个傻姑娘明明不喜欢国外,却在大一就退学出国。

    他原本以为她读完本科就会回来,没想到她又继续读了研究生,如果不是陈逸的妈妈生病,她可能现在都还在英国。

    梁成舟知道,林清竹出国前发生的那些事,好几次向他求助的时候找不到他,让她对他失望了。

    她爷爷去世那天晚上,她给他打了上百通电话他都没接。她爷爷下葬,他也没陪在她身边。就连想跟他道别,在家里等了他整整两天都始终没等到他。

    林清竹那么害怕被抛弃的一个人,跟他说想跟他做一辈子的家人,结果他也丢下她。

    在她看来,她确确实实是被梁成舟抛弃了,梁成舟也不要她。

    所以她才会走,退学出国,躲着他,不见他。

    他干的那些混蛋事,让林清竹太过失望,认为她在他心里不重要。

    认定他跟她爸爸妈妈一样,不会坚定地选择她。

    他也舍弃她,不要她。

    其实不是的,他很爱她,没有不要她。

    他想永远照顾她,跟她一起生活,做一辈子的家人。

    梁成舟去伦敦找过林清竹很多次,想跟她解释,想跟她好好谈谈,可她不愿见他,不肯给他解释的机会,他次次去都见不到人。

    口罩前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口罩时期出国不方便,隔离时间太长,公司的事情又多,他只能半年,或是一年去一次,去了便会多买些东西给她放在公寓门口。

    他知道她不缺那些东西,但那是他唯一能做的,她一个小姑娘,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生活,即使兜里有钱,日子也不见得有多开心,况且林清竹骨子里是个极其冷清的性子,很难跟人亲近。

    因为不曾被人偏爱过,也没被坚定的选择过,林清竹从小到大都很没有安全感,所以对于觉得不会属于她的东西,永远抱着她也不需要的态度。

    害怕失去,她宁愿不曾拥有,或是远离。

    所以这些年,很多东西她都不需要。

    现在,梁成舟在她那,也成了不需要。

    跟她爸爸妈妈一样,不需要了。

    许知意说林清竹可能还会走,梁成舟一直都清楚,从她爷爷去世,到她退学出国,再切断跟他的一切联系。

    这些都能表明,她对渝市早就没有留恋了。

    现在唯一放不下的,可能就只有对她来说很重要的陈阿姨。

    至于他,林清竹是真的不想看见他,不想再跟他有什么,所以才不要那把钥匙。

    不要那把钥匙,就是不要他了。

    他也真的拿她没办法……

    其实林清竹的电话号码和现在的住址,梁成舟在知道她回国的那天就找人查了,一直存在他的手机里。

    没去广市出差前,他每天跟着陈逸一道去医院,其实不是为了堵林清竹。

    如果要堵人,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梁成舟都不用猜,如果林清竹不想见他,陈逸一定会跟她通风报信,让她在他去医院前离开。

    他去医院,其实是想告诉林清竹。

    他想见她。

    不要再躲着他。

    但梁成舟不想逼她,那姑娘心里有多苦,有多难受,又为什么不肯见他,他都知道。

    只要陈祥兰还在,林清竹暂时不会走。

    他给她时间,忍着去找她的冲动,不想等也等着,这么多年都等了,不差这一时半会。

    他等着林清竹愿意见他的那天。

    第16章

    成舟哥。

    十二月下旬。

    渝市又开始降温了,

    一下骤降近十度。

    天冷,林清竹最近出门都全副武装,羽绒服帽子围巾一样不少,

    外套只穿能遮住膝盖的,帽子只戴厚实的,围巾一定要柔软舒适。

    她打小就怕冷,

    一到秋冬天,

    衣服总比别人穿得厚,穿得多。

    她妈妈谷秋怀她七个多月时,

    有天突然想吃核桃糕,跟保姆出门去买,不巧前一天晚上下过大雨,

    路面湿滑,

    刚出院子就摔了一跤,

    羊水破了。

    因为早产的缘故,

    林清竹小时候身体不好,

    免疫力比正常的同龄孩子低些,感冒发烧,吃药打针,

    那都是常事。

    用夸张的话说:“风一吹就能倒。”

    成年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好在天冷穿衣的习惯已经养成,

    加上去伦敦待了几年,

    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生病的滋味真的非常不好受,想喝口热水都得忍着难受爬起来去厨房烧。

    所以林清竹很怕生病,

    她是药吃够了,针也扎够了。只希望头昏脑胀浑身无力什么的,

    这辈子都别再来。

    冬至这天。

    林清竹一大早开车去早市买大鹅,在笼子里挑了只最大最肥的,

    付完钱老板拿去宰杀,需要等。卖鸡鸭鱼肉的地方腥味太重,她闻不惯,就去早市外面逛了逛。

    路边有大爷在卖腊梅花,老远就能闻到那股独特的清甜香气。淡黄色的小花朵繁密地缀在枝干上,装在背篓里,一束束,一排排,捆得很漂亮。

    她花十五块买了一大束,好心情地抱回家插在花瓶里,每个房间都放一些,整间屋子都弥漫着浓郁而独特的腊梅香。

    林清竹在家忙了好几个小时,炖了鹅肉汤,又包了些鲜肉馄炖,用炖好的鹅汤来煮馄炖,那是汤香肉嫩,好吃到迷糊的程度。

    馄炖煮好后撒上点小葱花和白胡椒粉,再加一勺黔市有名的胡辣椒面,那味道能把人好吃哭。

    她第一次吃,是爷爷煮的,她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馄炖,跟小叔抢着吃,最后连汤底都喝光了。

    给自己煮了一大碗,吃完后,林清竹看时间还早,就进画室待了会儿。

    快中午的时候,她重新煮了一碗没辣椒的,还用破壁机打了壶花生浆,用保温盒装着送去医院。

    陈祥兰吃得很少,只勉强吃下两三个馄炖,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陈逸这天下班早,忙了大半个月的设计方案昨天才递交上去,甲方那边上午反馈说挺满意的,下午在公司开会讨论过,需要改动的地方不大,他可以好好休息两天了。

    到了医院,打开病房看到林清竹歪着脑袋坐在沙发那打瞌睡,手肘撑在沙发扶手,手握成拳低着太阳穴,睡得很熟。

    陈祥兰在病床上,也睡得很熟。

    这样一个平常的画面,却让陈逸记了很多年。

    怕吵醒她俩,陈逸自觉放轻动作,脚步轻缓地走进去。

    先看了眼陈祥兰,又在林清竹面前停下,垂眸看了她一阵儿,将自己身上的灰色大衣脱下来,小心盖在她身上,然后在旁边的椅子坐下,打开电脑处理工作。

    林清竹醒来的时候护工正在喂陈祥兰喝花生浆,她脑子懵懵的,意识还未完全清醒,揉了揉眼睛,把身上的衣服还给陈逸,“谢谢,我居然睡着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一个小时前。”陈逸接过衣服穿上。

    林清竹搓了搓脸,“我睡了这么久?怎么不叫醒我?”

    “又没事做,叫你干什么?”看她睡得小脸红扑扑的,陈逸笑了声,抬手看了眼时间,“去洗把脸,我们走吧!”

    “去哪?”林清竹疑惑。

    “吃涮羊肉。”陈逸将她推进洗手间,面带笑意解释道:“我定了位置,现在过去时间刚好。”

    陈逸跟护工打了声招呼,说他最晚十点前回来,麻烦她费心了。

    林清竹从洗手间出来后,站在病床前小声对陈祥兰说自己和陈逸吃饭去了,陈祥兰意识并不清醒,但还是闭着眼睛笑了笑。

    她最近都这样,两人已经习惯了,拿上包和手机走了。

    陈逸开的车,定的餐厅在渝市那座标志性横向摩天大楼附近,一家传统的铜锅涮羊肉。

    公司在这儿招待过客户,他跟着来过一两次,环境不错,涮肉的同时还能看看江景。

    从医院去那地儿不算太远,四十分钟路程,林清竹窝在副驾驶无聊,扭头问陈逸:“今天你请客?就我们俩?”

    陈逸“嗯”了一声。

    “怎么突然请客吃饭?”

    突然?

    陈逸想跟她一起吃饭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找合适到机会开口,“不突然,今天冬至。”

    林清竹若有所思,她在国外久了,一个人生活不爱记节日,也不过节,这几年连生日都不过,觉得没意思。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很久以前的记忆不受控地往脑子里钻,跟幻灯片似的,一幕幕不停地闪过。

    她心里突然有些难过,吸了下鼻子,笑着说:“那我要吃肉,吃很多很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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