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42章

    一点都不好,宋婉清想起昨晚上,就浑身臊得慌,她从来没洗过那么长、那么折磨人的澡。

    婶子在自己卧室带孩子,赵振国和宋婉清坐在堂屋里准备吃饭。

    饭桌上,菜肴丰盛,香气扑鼻。

    可赵振国的注意力却不在饭上,炙热的目光频频飘向宋婉清,越看喉咙越干渴,一口气把面汤喝了个干净,还是觉得渴得厉害。

    宋婉清被他看得手软得夹不住菜,勉强夹着离自己最近的菜胡乱扒了几口。

    吃了饭,宋婉清软着腿起身,借着去看孩子的理由,匆匆离开了饭桌。

    她从婶子怀里接过孩子,抱着孩子进了自己卧室,半俯身哄着摇篮里的女儿睡觉。

    宋婉清红唇微张,轻哼着半伏在摇篮边,和摇篮里的女儿对视,女儿天真纯洁的大眼睛看着脸色潮红的妈妈,似乎是奇怪她与平时不一样。

    “棠棠闭眼~”宋婉清羞耻极了。

    她玉软花柔的身子半伏在摇篮边,在灯光下晃人眼。

    身后一声、门响。

    宋婉清似乎感觉到门口的动静,转过身想站起来。

    但她站起来没站稳,身子就要往下滑。

    “啊~”她嘴里一声惊呼,身子猛地撞到一堵硬硬的墙上。

    没有水泥地那么坚硬,带了男人的体温,好闻的皂角气息。

    一双有力的、结实的手臂稳稳扶住她的手臂,

    她根本不敢回头去看赵振国的脸,连白嫩的后颈都在发红。

    身后,赵振国灼灼的目光如狼似虎般盯着她白嫩的耳根,胸膛剧烈起伏,粗喘如牛。

    宋婉清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他...

    他清了清发痒的嗓子眼:“媳妇”

    “不、不可以!”

    赵振国喘着粗气,笑了两声,打心底里觉得她可爱。

    他是想,但也顾念着她的身子。

    宋婉清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一只骨节突兀、粗犷有力的大手轻轻抚上了自己的手,十指紧紧相扣间,依稀听见赵振国低沉地问道:“用这儿,成不?”

    轰!

    她想起了那个晚上。

    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好像也这么求过自己。

    “女儿还在…”宋婉清想拒绝。

    “没事,轻点,她睡着了。”看她的眼神野性十足。

    ......

    手好酸,好累,意识彻底回归的时候,宋婉清发觉手是干净的。

    赵振国站在床头看着低垂着头的女人,声音暗哑,“清清、我对不起…”

    “清清、对不起、是我没忍住。”

    宋婉清抬头看着他,“…”

    赵振国看着媳妇小鹿般晶亮无措的眼睛,心里泛上来又苦又甜的滋味。

    “对不起,媳妇,因为我,让你受苦了。”

    赵振国的声音还是沙哑,但却轻柔。

    “如果还是为那件事,那就不用再道歉了,都过去了…”宋婉清轻声说道。

    事发后,赵振国究竟道了多少次歉,她已经数都数不清了,每一次都让她心里头酸溜溜、又软乎乎的。

    在村卫生室那昏黄的小屋里,她虽然昏迷了,但还是听到村医那句沉甸甸的救不活了,

    她满心的不舍,既舍不得稚嫩可爱的女儿,也舍不得那个好不容易改过自新的他。

    她以为就这么着了,没承想,赵振国竟求着村医救救她。

    是赵振国把她和孩子拉进医院里,一路上还絮絮叨叨地说,“媳妇,别怕,没事的,咱没事的。”

    其实他自己怕得声音都劈叉了。

    怕么?其实是怕的,但那个凛冽的冬夜,是他抚平了她心中所有的不安和惶恐。

    给了她生的希望和勇气。

    “媳妇儿累了吗?早些睡吧。”

    赵振国体贴地没有继续说下去,默默抬起来摇篮,关上了门。

    一室黑暗里,宋婉清静静地听着他出去的声音。

    ——

    赵振国默不作声吃完早饭,拎起院子里的工具打算出门。

    他站在门口看了眼抱着孩子的媳妇儿,“我、我上山了。”

    宋婉清看向门口的男人,轻轻地嗯了声。

    赵振国低下头关门。

    看着他垂头的样子,似是有些落寞。

    她心里一动。

    “振、振国,等等。”

    她突然出声叫住他。

    赵振国回头看过来。

    宋婉清抱着孩子跑回堂屋,又很快跑了回来,递给他一个红彤彤的苹果。

    “饿了吃。”

    她把苹果塞到他手里,低头转身,抱着孩子进屋了。

    赵振国握紧了手里的苹果,眼神柔和。

    媳妇没生气,太好了。

    他关上门,踏上了出城的路。

    挑着箩筐上了山,赵振国直奔昨天布下兔子套的地方,也不知道今天收成如何。

    在那片一转,赵振国喜不胜收。

    四个套子,竟然中了三个,命中率还算不错。

    守株待兔的感觉,不要太爽!

    有两只兔子已经蹬腿,死的透透的,还有一只活蹦乱跳,眼里满是惊慌恐惧,却越挣扎套子勒得越紧。

    媳妇觉得兔子可爱,活兔子带回去她铁定又要养起来,不肯吃。之前兔子玩叠叠乐,生了一堆兔子,她照样不让吃。

    可爱么?他只觉得这兔子可好吃了。

    于是,

    他果断地扭断了那只活兔子的脖子,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处理完兔子,又把几个套子复原,这东西可不是一次性的。

    在远离兔径的地方,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坐下,从腰间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一手固定住兔子,一手拿着匕首,在兔子后腿处划开一个小口,然后顺着兔子的皮毛,小心翼翼地剥离。

    他的动作既快又稳,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兔子皮就被剥了下来。

    将兔子皮放进空间,他拎起已经剥好皮的兔子仔细瞅了瞅。

    这,应该看不出是兔子了吧?

    要是问,就说这是狐狸,对,就是狐狸。

    赵振国满怀期待地走向布下吊脚套的地方。

    可到了地方,却傻眼了。

    吊脚套绳结是收紧的,还挂着小半截血肉模糊的腿,地上还散落着几根斑鸠的羽毛。

    不是,他鸟呢?谁抢了他的鸟?

    辛辛苦苦布的套子,竟然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赵振国赶紧去检查另外三只吊脚套。

    前两个吊脚套空空如也,没有猎物上钩。

    最后那个吊脚套居然套住了一只鸟!

    那鸟的飞羽和尾羽呈灰白色,有点像鸡,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正在套子里扑棱地厉害,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

    赵振国解下它,麻利地用绳子捆好,扔进箩筐。

    恢复好套子后,赵振国站起身,返回第一个吊脚套处。

    妈蛋,他一定要把那个偷走他猎物的贼给揪出来。

    吊脚套上残留着一小截鹌鹑腿,

    抢走他猎物的不是人!

    【175、逮到偷鸟贼】

    赵振国眯起眼睛,审视着四周的环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很快,在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了断断续续、新鲜明显的血迹。

    这贼东西真不知道是蠢还是聪明。抢了猎物还想带回家享用,真不怕被掏了家啊?

    信不信他来个瓮中捉鳖?

    他顺着血迹的方向,一路向前。

    山上荆棘密布,但赵振国却越追越勇。不料没追出多远,血迹在杂草从中戛然而止。。

    赵振国停下脚步,眉头紧锁,目光如炬地搜寻着。

    他蹲下身子,用手拨开荆棘,仔细查看草丛。终于,他发现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压痕,心中一喜,顺着这个新的线索继续追踪。

    追至一处洞口前,

    娘嘞!居然是个狐狸洞!偷的好!

    这不仅是个活跃的狐狸洞,而且里面至少藏着三只狐狸。

    狡兔三窟,住在洞里的动物往往都有多个逃生出口,他在周围转了两圈,很快找到了另外两个洞口。他果断地堵死了那两个,自己则守在剩下的那个洞口旁,准备来个守株待狐。

    今天的运气确实不错,居然把偷鸟贼狐狸堵在了洞里。

    山里的狐狸虽多,但要想打到一只却并非易事,

    这些家伙机灵得很,上好的猎狗也追不上。它们往刺玖果秧子里一钻,啥狗都跟不上,夹子套子对它们来说更是形同虚设。

    像现在这样直接把狐狸堵在洞里,简直就是把肥肉送到嘴边。

    他找了些枯草,点燃后往洞里薰烟。

    不一会儿,洞里就传来了吱吱的叫声。突然,洞口猛地窜出一道红色的影子。

    赵振国早有准备,手上拎着猎枪当棍子使,不能开枪,开枪了皮子就不好了。

    狐狸刚一冒头,他就一枪拖挥了下去,接着往外一拖一扔,准备迎接下一只。

    第二只狐狸冒头,同样是一枪拖解决。

    第三下挥出去却打了个空,一只小一些的狐狸嗖地一下钻进了林中,眨眼间就没了踪影。

    “唉、跑了一只!”

    赵振国看着地上躺着的两只肥壮的狐狸,心中暗自惋惜。

    不过,他很快调整心态,趁着狐狸还新鲜,用铁丝挂着狐狸的牙齿吊在树上,从嘴开始扒皮。

    他小心翼翼,生怕弄出个小口子破坏了皮子的完整性。

    新鲜的皮子比较好扒,就是四肢的皮比较难取。

    四肢的皮取好后,赵振国用力一拽,一张新鲜的狐狸皮连着尾巴就被完整地拽了下来。

    红艳艳的,给媳妇做毛领子一定好看。

    据说狐狸肉是骚的,但这年代肉多金贵,哪怕他嫌骚不愿意吃,也多的是愿意吃的人。

    赵振国把狐狸皮和肉扔进空间里,拾到拾到准备下山。

    临走时,他举起手中的猎枪,用枪托往狐狸洞里戳了戳,想探探洞里的深浅,研究下狐狸洞的构造。

    这一戳,却感觉到了异样。

    枪托似乎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还伴随着很细微的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洞里轻轻地动弹了下。

    ?

    洞里难道还有什么东西不成?

    索性放下猎枪,掏挖洞口。

    往里一看,顿时乐了。

    洞里藏着一只小狐狸,此刻正蜷缩成一团,看样子是被他之前熏烟给熏晕了。

    难怪狐狸要把鹌鹑拖回来,原来是要喂这只崽子。

    这小狐狸估计才刚满月的样子,毛茸茸的身子还有些瘦弱。

    咋整?

    爹妈都被他打死了,变成皮子了,留它一个在这里也活不了。

    可杀这么小的崽子,又有点下不去手。

    想了想,决定把小狐狸带回去。他把小狐狸捆好,扔进箩筐里。

    上一世,他也有朋友养狐狸当宠物玩的,不过养的是白狐,不是赤狐,狐狸这东西,可聪明了。

    下山的路上,赵振国的目光被路旁一抹鲜艳的色彩所吸引。

    那是一棵三月泡,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小果子,宛如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红宝石,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三月泡,顾名思义,三月成熟的泡,属于蔷薇科悬钩子属植物,具有涩精益肾,助阳明目,醒酒止咳,化痰解毒的作用。

    他拨开枝叶,想要带一些回去给媳妇儿尝尝鲜。

    赵振国认真地挑选起来,只摘那些色泽鲜艳、饱满圆润的果子。

    正摘得起兴,听到有人呵斥道:

    “嘿!你小子,胆敢偷我们生产队的东西!”

    赵振国:?

    有个中年人把手中的锄头柄在地上重重一顿,扬起一片尘土。

    赵振国赶紧停下摘果子,双手一摊:“兄弟,误会啊,我就是路过,看这三月泡长得鲜,不知道是有主的,我没想偷东西。”

    那人不屑地哼了一声,

    赵振国还想解释,却被一个民兵和一群背着锄头、铁锹的村民围了个水泄不通。

    他苦笑一声,继续解释:“大家听我说,我真的没偷,就是摘了几个野果,家里孩子馋得厉害。”

    “野果?哼,这山上的野果也是我们生产队的,你凭什么摘?”

    “早看见有人看见,你鬼鬼祟祟在这里瞎转悠半天了,瞅着还可脸生,村里粮食丢了,鸡还死了好几只,是不是你干的?”

    民兵嗤笑一声,示意其他人继续上前,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村民们也纷纷附和,指着赵振国骂道:“小子,你胆儿肥了啊,敢偷我们生产队的东西!”有人挥舞着手中的铁锹,威胁道:“再不老实,就让你尝尝铁锹的滋味!”

    赵振国自知理亏,这不是自己老家后山,王栓住也不管自己咋霍霍,跑别人地头上,确实有点过界,压着脾气继续解释:“不能摘,我就不摘了,我真没偷东西。”

    民兵骂:“你个没卵蛋的孬种,敢做不敢认!”

    赵振国:...

    太他娘地欺负人了,杀人诛心!他上辈子不就是睾丸癌,摘了一个又一个,最后一个都没有了。

    “走,跟我们去生产队部,看队长怎么处置你!”民兵不由分说,上前就要揪赵振国的胳膊。

    赵振国下意识地闪身,躲开了民兵的手:“兄弟,有话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这一躲,可彻底激怒了民兵和村民们。他们本就生气,见赵振国还敢反抗,立刻一拥而上,举着锄头、铁锨就朝他脑门砸了下来。

    

    【176、挂甲】

    赵振国是不想动手招惹是非的,奈何他刚才那一躲,彻底把民兵和村民们给激怒了。

    但被动挨打不是他的性子,他也不会坐以待毙。

    那可是锄头、铁锨,真砸在脑门上,绝对要开几个瓢。

    第一把锄头带着风声呼啸而来时,他迅速出手,手臂如同铁钳一般,紧紧抓住了锄头的木柄,硬生生将那人的攻势遏制在空中。

    紧接着,另一边的铁锨也猛地铲来,他身形一侧,脚步轻盈地一挪,铁锨的尖端擦着他的衣角划过,带起一阵尘土。

    另外三人见他竟敢反抗,怒气更甚,他们吼叫着,拎着手中的家伙什,更加猛烈地攻击起来。

    妈的,咋办?真把这五个人全打死么?可一个是民兵,另外四个只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可这帮人这会都红了眼,也不听解释,愁人。

    正郁闷,远处传来了嘈杂的人声,来走亲戚的小孙听说山上出事了,带着几个本家兄弟和民兵,过来看看。

    “怎么回事?”小孙皱着眉头问道。

    民兵孙胜利见远房堂弟来了,连忙迎了上去,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孙炼钢。

    孙炼钢听完,眯着眼睛看了看地上的野果,又看了看几个村民那狼狈的样子。

    赵振国这是没下狠手,还好自己来的及时。

    “你们确定他偷了东西?”孙炼钢沉声问道。

    孙胜利一愣,没想到孙炼钢会这么问。

    他看了看其他民兵和村民,见大家都摇头表示没有亲眼看到赵振国偷东西,只好硬着头皮说:“这个、弟啊、我们还没搜身,但他从山上下来,手里还拿着野果,肯定没安好心。”

    孙炼钢冷哼:“没搜身就敢说人偷东西?你们这是诬陷!还有,这山上的野果谁都可以摘,只要别破坏山林就行。放了他!”

    孙胜利和村民们面面相觑,虽然心有不甘,但谁也不敢违抗孙炼钢的命令,他可是在公安局上班的。

    他们慢慢地收起手中的家伙什,把锄头扛在肩上,镰刀插在腰间,怒气冲冲地瞪着赵振国。

    赵振国感激地看了看孙炼钢,低声说:“谢谢孙公安。”

    孙炼钢摆了摆手:“别谢我,以后别让人误会了。走吧,回家吧。”

    赵振国点点头,正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一个眼尖的村民突然嚷嚷起来:“哎,他箩筐里的狐狸和怪鸟是我们山上的,他不能带走!”

    这一喊,如同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立刻引起了其他村民的附和。

    “对,那是我们山上的东西,不能让他带走!”

    “他凭什么拿我们的野味?”

    村民们纷纷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气氛再次变得紧张起来。

    赵振国心中一紧,这下麻烦了。

    下山前,他明明割了草,虚掩住了萝筐里的东西,想来是刚才打斗的时候,谁不小心踢到了萝筐,让狐狸和怪鸟漏了出来。

    孙炼钢也愣住了,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已经解决,没想到又横生枝节。

    他皱了皱眉头,这案子可不好断了。三月泡还好说,山上有的是,但这可是肉,村民们不是不惦记这山,可山上有老虎,他们馋归馋,却也不想把命给丢了。

    好过的年,难过的春,

    真让赵振国把这野味带走了,他在这村里也不用混了,村民不会善罢甘休。

    僵持中,赵振国感觉到地面好像在震动,他连忙掏出望远镜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头庞大的野猪正飞奔而来,獠牙毕露,气势汹汹。

    “操,野猪下山了!”赵振国大喊道。

    三月份是野猪下崽的时候,这是公野猪下山觅食了。

    “嗤!”

    孙胜利冷笑着不屑地说:“装神弄鬼,今儿我把话撂在这了,你不把东西留在这里,别想走。”

    什么野猪下山,明明是这人故弄玄虚,想趁乱逃跑。

    没几分钟,那头个头足有几百斤的野猪就如同狂风骤雨一般冲到了跟前。它的双眼赤红,獠牙如剑,浑身散发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凶猛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村民们见状,纷纷惊慌失措地逃窜,但有个村民,可能是被吓傻了,竟然呆呆地站在原地,双眼空洞,躲都没躲。野猪如同一辆失控的坦克,带着五百斤的力量和速度,直接撞向了他。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人如同断线的风筝般,被野猪撞飞了好几米远,重重地摔在地上,身体扭曲,动弹不得,一片哀嚎声响起,却无人敢上前救援。

    孙胜利看到这一幕,吓得双腿发软,瘫倒在地。他心跳如鼓,冷汗直冒,只有一个念头:逃!可他两条腿抖得跟筛子一样,根本起不来。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不知道是不是过冬饿极了,竟然调转方向,张开血盆大口,冲着孙胜利的脖子啃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孙炼钢一个滑铲把孙胜利踹开。孙胜利在地上滚了几滚,躲开了野猪的致命一击。

    然而,这一踹却让孙炼钢自己暴露在了野猪的嘴下。野猪怒吼一声,獠牙闪着寒光,直扑孙炼钢。

    小孙对赵振国是有恩的,赵振国见状,毫不犹豫地从怀里(空间)掏出猎枪。

    他来不及瞄准,砰!开了一枪。

    但是,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野猪,这是一只挂甲的公猪。

    身上挂着一层厚厚的泥甲,泥巴在野猪皮毛上形成了一层坚硬的保护层,就如同盔甲一般。

    猎枪的子弹虽然击中了野猪,但却只能溅起一片泥花,根本无法穿透那层厚厚的泥甲。

    野猪被枪声一激,更加狂躁起来。

    这枪声也给小孙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他闪身躲过了野猪的这次攻击。

    赵振国见状,又迅速从怀里掏出一把猎枪,毫不犹豫地将猎枪扔给小孙,大声喊道:“快,打!你打眼睛,我打尾巴!”

    挂甲野猪全身都挂满了铠甲,只剩下两个虚弱的部位,眼睛和尾巴根。

    小孙接住那根双杆猎枪,二话不说,砰,就是一枪。

    这枪偏得离谱,野猪毛都没蹭到一根,小孙忍不住骂道:“艹,这啥枪啊,弹道歪得跟蛇爬似的。”

    赵振国:额,我用惯了,觉得歪好歪好的。

    小孙不甘心,瞄准野猪的右眼,深吸一口气,砰,又是一枪。

    这回打中了,可野猪只是疼了一下,并不致命,狂性大发,更加暴躁了。

    野猪身后,赵振国屏住呼吸,稳稳地举起猎枪,瞄准之后果断扣下了扳机。随着砰的一声枪响,这野猪的屁股上溅起一团血雾,瞬间弹跳了起来,腾空而起,又重重地摔在地上。

    野猪一旦被打中尾巴根,肠子就会流出来,便毫无生还的余地。

    吓尿了的孙胜利,战战兢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也顾不得自己湿了一片的裤子,见野猪再也不动弹,小心翼翼地走近了几步,用脚轻轻踢了踢野猪,确认野猪真的已经没了气息,才找回了自己吓掉了的魂,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看到赵振国迈着沉稳的步伐走上前,孙胜利误以为他要抢野猪肉,紧张地喊道:“这,这是在我们山上打的,应该归我们!?

    【177、人心不足蛇吞象】

    赵振国:...

    真不知眼前这家伙,脑子怎么长得,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只是补个枪”赵振国解释。

    看他端着枪还要上前,另外几个村民也陆续从地上爬起来,虽然仍然是惊魂未定,但也纷纷拦在赵振国和野猪之间,警惕地看着他。

    赵振国不禁有些生气,妈蛋,不是刚被野猪吓尿的时候了,对着人反而就横,是觉得小孙管不住野猪能管住自己么?

    不过转念一想,他本就是为了救小孙,而不是他们。

    算了算了。

    他收起枪,索性拎起萝筐,从小孙手里拽过自己的猎枪,掉头就走,也不再废话。

    村民们没料到他会这么干脆利索地走了,呆立在当场,竟然也没人拦。

    原本还想着要追究这人萝筐里的东西,分一杯羹,但此刻有了野猪,都忘了这茬。

    赵振国大步流星地离开,小孙站在后面,看着赵振国离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他被孙胜利和这帮人的凉薄气得不轻,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振国同志?振国可是救了他们。

    “振国同志,留步,留步!”小孙在后面大喊,他追上去,想要拉住赵振国。

    这时,两人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哀嚎,那声音凄厉而惨烈,让他俩都不由自主地回过头。

    几个村民正围着那头野猪捣鼓,想把它用树藤捆起来抬下山。

    可那头野猪就跟诈尸似的,突然来了个回光返照,一獠牙就捅进了一个村民的肚子里。

    那人惨叫一声,鲜血如泉涌般喷出,肠子流了一地,眼瞅着是活不了了,场景惨不忍睹。

    其他村民见状,都吓得脸色煞白,纷纷后退,离那头野猪远远的,生怕自己也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那头野猪,此刻在他们眼中不再是香喷喷的肉,而是一个索命的恶鬼。

    赵振国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皱,嘴里骂道:“艹!让老子补一枪多好,非得不听,现在出事了吧。”

    小孙更是气得不行,他指着这帮吓得瑟瑟发抖的村民,大骂道:“你们这群眼皮子浅的傻缺玩意!要是早听振国同志的,哪会有今天的祸事!”

    赵振国转身想走,却被小孙拦住了,“振国同志,你不能就这么走了,你得跟着大伙去村里分肉。”

    赵振国没应声,大步流星赶了回去,夺过一个村民的镰刀,狠狠地捅进了野猪的尾巴根,又拧了两圈。

    眼瞅着野猪连动都不动,彻底死透,赵振国才松了口气。

    孙胜利这次屁都不敢放一个,脸色苍白,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野猪捅死了一个人,还有个人被撞的七荤八素,只剩下一口气在。

    加上赵振国,现在只剩下7个人还安然无恙。他们中,四个人负责抬着野猪,另外两个人则背着那一死一伤下山。

    这四人费了老鼻子劲,才终于将野猪牢牢绑起,一步步艰难地抬下山去。

    一路上,气氛沉闷得让人几乎窒息,只有杂乱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山谷中回荡,显得格外清晰。

    ——

    曹甸的大队长可比孙胜利会处事多了。大手一挥,豪爽地分了半拉子猪给赵振国,还非要留他吃饭喝酒,被他给婉拒了。

    临别时,大队长还拉着赵振国亲切地说:

    “娃啊,以后常来,就当是你自个儿家一样。不过可别再往太深的山里去了,山里有熊瞎子,还有老虎,危险着呢。”

    赵振国觉得这老头不赖,这算是过了明面,以后再上山采药打猎就不算踩过界跑到别人地盘了。

    挑着萝筐美滋滋地往家赶,出了村发现四下无人,就把野猪肉分了扔进空间里,就这么挑着也太沉了。

    孙胜利看着赵振国远去的背影,很不是滋味。

    他嘟囔着说:“叔,你咋就恁大方,分了一半的肉回去?咱队里也不宽裕。”

    大队长拿烟袋锅子敲了下孙胜利的头,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胜利娃啊,你糊涂啊!这人不是一般人,你得罪他弄啥哩?你瞅瞅他那身板,那气势,就不是个池中之物。咱得跟他处好关系,以后说不定还能沾点光呢。”

    说着,又梆梆地敲了孙胜利几下。

    孙炼钢见状,赶紧上前拦住大队长:“叔,别敲了,他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心里有点不平衡。”

    大队长叹了口气,放下烟袋锅子,语重心长地说道:“胜利啊,炼钢啊,你们都得记住,这人,得眼光放长远点。别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失去了更大的机会。赵振国这个人,咱们得好好处着,以后肯定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

    这边,眼瞅着天都黑了,赵振国还没回来,婶子便张罗着做饭。

    她手脚很麻利,很快就做好了三个菜,萝卜烧腊排骨,凉拌荠荠菜,白菜粉条,还有管够的白面馒头。

    她喊宋婉清吃饭,可赵振国还没回来,宋婉清正望眼欲穿地盼着,哪有胃口吃,只是摆摆手让婶子先吃。

    婶子自然不肯,便把菜放在灶上温着,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天已经黑透了,院子里还是没有动静,宋婉清有些纳闷,难道出了啥事?

    正想着要不要出去找人的时候,院门一响。

    宋婉清连忙跑出去,是赵振国回来了。

    赵振国看见她,露出一脸不值钱的笑,把萝筐的新鲜肉拿出来给她瞧,显摆道:“看,我今天打到了野猪。”

    宋婉清还没来得及夸他能干,赵振国又弯腰拎过另一只萝筐,把里面的小赤狐掏出来递给宋婉清,“今天在山里发现的...”

    那狐狸毛色火红,眼睛圆溜溜的,透着几分机灵和胆怯。

    宋婉清楞楞地接过小赤狐,双手轻轻捧着,好漂亮的狐狸,“振国!你怎么弄到的?”

    赵振国笑笑,见她高兴的样子就知道她喜欢,“额,凑巧,撞我身上了,看它可怜就带了回来。”

    果然,女人对毛茸茸的可爱生物毫无抵抗力。

    宋婉清轻抚着小赤狐的肚皮,柔软的皮毛让她爱不释手。小赤狐似乎也很享受,发出轻微的哼声,眼神直直地盯着宋婉清。

    那肚皮上的皮毛又软又滑,肚子上的肉还鼓鼓的,摸起来手感极佳。

    宋婉清玩得上瘾,转头对一旁正忙着的婶子喊:“婶子,你也来摸摸,这肚皮和它的大尾巴最好玩了。”

    婶子年过半百,看着孩子气的宋婉清笑了笑,没应声,把那只怪鸟解开,扔进了鸡仔群,也不知道是啥鸟,瞅着也就比小鸡崽子大那么一圈,振国说它太瘦了,养肥了再吃。

    看着宋婉清如此喜欢小赤狐,赵振国没敢提自己把赤狐父母都打死的事情。他打算硝制好狐狸皮,卖一张,留一张给媳妇做毛领子。

    春天的狐狸皮不如秋天,但聊胜于无?

    【178、我也爱你】

    赵振国笑了笑,“清清,你喜欢的话,找个筐子来,铺上些软草,把它养起来吧。”

    宋婉清眼睛亮了,真的可以么?养只赤狐?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聊斋里的那些狐仙故事。

    赵振国看她满脸欢喜雀跃,忍不住泼了小半盆冷水:“试试看,不过小赤狐野性难驯,怕是不太好养。”

    宋婉清小嘴微张,不由得有点泄气。但随即又振作起来,“那我们也试试嘛,看它多乖,多可爱。”

    赵振国看她如此坚持,点了点头,“那好吧,我们试试。不过你得先给它布置个窝。”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