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这一次,为民除害的人变成了时遇。我知道他没有喝那碗下了药的汤。
坏事做尽的恶人只需要诚心悔过,便能够轻易得到怜惜和谅解,从此脱离深渊。
不,我偏要把他重新拉回黑暗。
他想抹掉以前作恶的痕迹,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说他爱我,再也不会伤害我,可最终,他还是又一次被我勾出了杀意。
可笑至极。
我一点都没有反抗。
反正我死了之后,他一定也会死。
毕竟,他可是追随了我生生世世的邻居先生。
怎么能让他独自留在人间呢?我们应该一起下地狱才对。
当时遇噙着泪将我勒死,却发现那是我们的最后一世,必然会万念俱灰,追悔莫及。
很好,很好。
再好不过了。
一想到时遇会如何懊悔,痛苦,至死都不得安宁,哪怕将滚烫的铁汁灌入我口中,我也会开心地笑出声。
“宋星玓,你真是执迷不悟。”
白胡子老头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威严。
我抄起斧头,面无表情地劈向他。
这一次,我成功将他的脑袋一分为二。
如同在切蛋糕。
没有一滴血溅出。
“知错就改的前提,是知道自己犯了错。”我一字一顿,“而我,从来都没有错。”
老头伸手将他被劈开的脑袋合上,叹息:“你原本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然后顺利投胎转世,结果被你亲手摧毁了。”
我无动于衷:“谁稀罕什么投胎转世?人是由过往经历组成的,转世之后连记忆都没了,等于是一个跟我毫不相干的人,有什么意义?我只想要当下的痛快。”
老头问:“那么,此时这个杀了全家的你,痛快吗?”
我扬起明媚的笑:“痛快啊,非常痛快。”
老头缓缓摇头:“你比我想象中更无可救药,竟然连自己都能骗过去。”
我皱眉:“我骗自己什么了?”
“懊悔,痛苦,至死都不得安宁的人,难道只有时遇吗?”
“你心中的那些悸动,情愫,拉扯,真的只是装出来的吗?”
“不要自欺欺人了。”
他脸上那副看透人心的表情,不像是阎王,倒像个心理医生。
我冷笑:“阎王大人,无论你怎么催眠蛊惑我,我也不会上你的当。你明明从头到尾都是站在时遇那边的,却装出一副偏袒我的样子,就是为了逼我妥协和屈服。因为你讨厌不听话的人,讨厌事态超出你的预期。区区一个渺小人类,居然敢三番两次忤逆你,不把你放在眼里,你一定气坏了吧?你比时遇还恶心,只是想洗脑我,控制我,驯化我罢了!就算你把我挫骨扬灰,我也决不认错!十七次重生中死掉的所有人全是拜你所赐!一个虚伪、偏心、不称职的老畜生,有什么资格审判我?!”
老头怒目圆睁:“大胆!”
我大笑:“别废话了,打算怎么折磨我?直接上吧。”
让我去好好体验一下万劫不复的滋味。
老头咬了会儿牙,最终叹气:“宋星玓,折磨你的,从来都是你自己。”
脚下忽然一空。
身体好似跌入了一团深不见底的黑洞。
细胞,血肉,五脏,六腑,每一处都在撕扯和翻滚。
不知下坠了多久,当我终于落地后,发现自己正跪在一个天台上。
纯白的婚纱在地面缓缓铺开,沾染了血迹与灰尘。
我僵硬地抬起头,与时遇四目相对。
他一身白色燕尾服,眸中带着熟悉的杀意与冰冷。
那是第一世的时遇。
还没有经历重生的他。
我张开口,却发不出声音,舌头仿佛被割了似的。
时遇勾起唇,掌心覆上我的肩膀,轻飘飘地随手一推。
悲惨的新娘又一次从天台飘落下去,脊梁摔断成无数块。
痛。
好痛。
痛得就像我真的回到了第一世。
就像,之前种种,只是一场濒死时的幻觉。
从天台坠下的短短几秒,我在脑内幻想了十七次重生。
幻想自己还有重来的机会,幻想出白胡子阎王的存在,幻想出各种不同的人生。
回归现实后,我仍是那个在婚礼上被推下天台的倒霉新娘。
无数路人围了上来,用嘲讽的眼神打量我流了一地的脑浆。
唯一扑向我的人,是宋珸。
他颤巍巍地抱住我,眼泪一颗一颗落下来。
小叔。
他是那个爱我的小叔。
我抬起手,想摸摸宋珸的脸,却发现他眼眶涌出的那些透明泪滴,渐渐变成了黏稠的血。
他眸中的温柔与怜惜,随着眼球一起融化成脓液,整张脸都开始腐化脱落。
不。
不要。
根本不是幻想。
死亡是真的,重生是真的,疼痛是真的。
露出森森白骨的宋珸,冲我温柔低笑道:“所以,你接受小叔了,对不对?”
我接受。
我接受了,小叔。
我迫切地想要回答他。
可我怎么都开不了口,说不了话。
于是,宋珸扔下了怀中的我,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不要。
不要离开我。
我不顾浑身上下钻心入肺的痛,艰难地从地上爬起,试图追上他。
脑浆掺杂着鲜血从破裂的头顶缓缓流淌下来,扭曲成畸形的双腿摇摇欲坠地支撑着身体,还好有长长的婚纱裙摆遮着,不会被宋珸看见我残缺的样子,每往前走一步,身上断掉的骨头都会发出刺耳的碰撞声。
宋珸的背影近在咫尺,我抬起血肉外翻的胳膊,想抓住他,牵起他,裙摆却忽然被一只小手拉住。
我低下头,看见了抱着编织娃娃的王小狗。
只不过,他没有头。
断裂的脖颈处正不断渗着血,四肢的肉皆被削去,露出还没发育完全的骨头。
灰扑扑的编织娃娃张开嘴,代替王小狗发出委屈的啼哭。
“妈妈,你为什么要那么对我?”
“妈妈,你好狠的心啊。”
“妈妈,抱抱。”
小小的身体试图往我腿上爬,我下意识后退,避开了他的触碰。
“为什么,妈妈?”他啜泣着,“为什么?”
因为你是时遇的孩子。
因为你摧毁了我人生中最后的希望。
因为我没有一秒钟期待过你的出生。
因为我憎恨那个怀上时遇孩子的自己。
“可我也是你的孩子啊。”稚嫩的童声带着哀怨,“我那么信赖你,依恋你,那么渴望你的关爱和怀抱,结果你杀掉我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丝犹豫。”
“妈妈,你竟然没有一丝犹豫。”
他又凑过来抱住了我的腿。
我条件反射地踢开了他。
犹豫?
我为什么要犹豫?
所谓的阎王,老天,神明,让我沦落至此的时候,他们犹豫了吗?
那具没有头的躯体踉跄着跌倒在地,哀怨的哭声渐渐变成凄厉的笑。
我想离开,却动不了。
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压制住,分开了我的双腿。
周遭的环境不断变化,最后定格在了一间产房里。
我正穿着病号服,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
王小狗一边发出刺耳的哀嚎,一边缓缓爬向我的两腿之间。
“既然妈妈从一开始就不想生下我,那我就回到你肚子里好了。”
他打算钻入我的阴道。
小畜生。
我咬紧牙关,动用全身的力气摆脱束缚,一脚踹开他,跳下手术台,果断跑出了产房。
走廊两边爬满了无数编织娃娃,每一只都在对着我哀泣哭嚎,我没有一刻停歇,拼了命地往前方奔跑。
可无论我怎么跑,都找不到出口。
漆黑幽长的走廊,根本没有尽头。
最终,我筋疲力尽地瘫软在地,慢慢回过头。
身后空无一人。
王小狗并没有追上来。
然而,没等我松一口气,便听见自己肚子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妈妈,怎么不继续跑了?”
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小腹不知何时隆了起来。
那圆圆的形状,就像是,一颗人头。
掀开衣服,我的肚皮上正印着一张熟悉的,孩童的脸。
眼睛像时遇,鼻子像我。
突然间,我很想笑。
无力,颓丧,自嘲地笑。
宝宝,如果你真的爱妈妈,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消失呢?
你的存在,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我是如何怀上你,又是如何生下你。
滔天的恶心,与滔天的恨,每分每秒都在侵蚀我。
即便死了,也要爬到地狱里吵我,闹我,缠着我。
我知道,你只是想要妈妈的爱而已。
我知道,你有多么委屈,多么无辜。
妈妈知道的。
我将掌心贴上隆起的小腹,温柔地抚摸了片刻,然后屈起手指,以指甲为刃,硬生生撕开了自己的肚皮。
疼痛让我抑制不住地尖叫,手上的动作却始终没有停止。
撕开肚皮,撕开子宫,掏出那颗小小的人头,捧在手心,与他对视。
宝宝,妈妈知道你有多难过。
可是,对不起,任何与时遇有关的东西,我都必须销毁,清除。
包括我自己。
我垂下手臂,扔掉了那颗人头。
人头滚了一圈又一圈,慢慢远离了我的视线。
这一次,他终于对我死心了。
那些喜欢我、在乎我的人,最终,一定会对我死心。
无所谓。
敞开的小腹里空落落的,我将掉出来的肉块和脏器一一塞回去,可还是很空。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没走几步又倒了下去。
跌倒在地时,我手上似乎摸到了一团黏腻的软肉。
抬眼望过去,面前是一张被捅了无数个血洞的脸。
他倚靠在冰柜旁,浑身上下没有一处皮肤是完好的,布满腐肉与蛆虫。
冰柜?
我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公寓404室。
这是我第一次重生后,杀了时遇的场景。
那个时候,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从客厅拖到厨房的冰柜旁。
然后,我坐下来,凝望着窗外的夜空,告诉身旁的尸体,自己有多么恨他。
原来,距离那一世,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
纵然时遇现在已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我还是不想与他同处一室。
起身走向玄关,我试图开门离开这间屋子,可门把手却纹丝不动。
明明没有上锁,但无论怎么拉拽踢踹,都撼动不了这扇门一丝一毫。
门外突然传来说话声。
我透过猫眼朝外望去,看见了宋珸。
他正紧紧抱着逃出庄园的妻女,压下眼底的哀痛,柔声安抚她们。
叶琼芳在哭:“她杀了所有人,老公,她杀了所有人。”
宋欢叶也在哭:“爸爸,姐姐是世上最可怕的恶魔!”
宋珸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宋星玓这个侄女。”
他在恨我。
他讨厌我了。
他将宋星玓这个名字,从宋家彻底抹去。
再也不提,再也不念。
再也没有存在过的痕迹。
直到,很多年后,岁月流逝,爱恨皆被稀释,鬓角发白的宋珸来到我墓前,掌心抚上我的墓碑,轻声问:“星星,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要那么做?
为什么要亲手毁掉自己的幸福?
微风吹起宋珸的白发,再也没人能回答他。
猫眼外的画面飞速转换,最终停在了一对陌生夫妇身上。
他们看上去很善良,很恩爱,丈夫正温柔照顾着大肚子的妻子。
很快,妻子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
那是王小狗的转世。
夫妇俩毫无保留地爱着他,他们会为他起一个好听的名字,会教他叫爸爸妈妈,会陪伴他,拥抱他,让他成为一个幸福、快乐、健康的孩子。
总之,一切都与我无关了。
所有画面一一消散,外面只剩下一片漆黑。
没有人,没有物,没有光,只有一望无际的黑。
我转头望向屋里的窗户,窗外也是一片昏黑的夜空。
屋里唯一的光线,正照着冰柜旁的尸体。
他的脸被尖刀捅了无数下,早已辨不清面容。
眼球,鼻梁,舌头,争相融为一体,化作淌血的肉块。
丑陋不堪。
我突然明白了阎王的目的。
既然我并不害怕什么扒皮抽筋,那他就让我去面对自己内心真正惧怕的东西。
我最惧怕的,就是无法摆脱时遇。
可现在,我被困在时遇的房子里,站在时遇家的地板上,对着时遇烂掉的尸体,出不去,逃不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须面对着他。
永无止境,永无停歇。
永永远远,被困在这里。
这便是,我的第十八次重生。
真正的,永久的,最后一世。
不。
我不要。
时遇胸口正插着一把刀,那是我留在他身体里的。
我上前将刀拔出来,攥紧刀柄,把整根刀刃都捅入了自己的脖颈。
虽然痛得全身都在痉挛,可是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
意识依然清醒,四肢仍可以正常活动。
我甚至连昏过去的权利都没有。
我想闭上眼睛,可是做不到,眼皮不受我控制。
目光也不受我控制,总是落向那具尸体,落向那些腐肉。
我转身背对着它,却发现尸体又出现在了我的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