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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时遇,停下来。

    可无论我的灵魂怎么呐喊,嘶吼,尖叫,都操控不了自己的躯壳。

    纯白的婚纱裙摆划过我的手心。

    绝望的新娘直直坠下天台,最后望向我的眼神,带着刺骨的恨。

    为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这不是我要的下一世。

    我应该重生回五岁才对。

    我应该去弥补邻居小姐才对。

    我冲破桎梏,操控着自己的身体跳下天台,想要去追随她,却在下坠之时,看见宋珸正温柔地抱起她,轻轻吻上她的唇。

    浪漫,深情,不渝。

    那是在她记忆中定格了无数世的画面。

    画面里没有我。

    永远都没有我。

    我摔落在地,溅出鲜血,溅出脑浆,溅出眼球。

    不远处的邻居小姐专注地躺在宋珸怀里,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

    我试图爬向她,却发现自己又来到了403室,手上正拿着一个斧头,直冲跪在地上的宋珸。

    他的双臂皆被砍去,浑身鲜血淋漓。

    不可以。

    邻居小姐给我买了糯米丸子,正在回家的路上。

    她马上就原谅我了。

    她已经不再恨我了。

    时遇,停下来。

    可是我动不了。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举起斧头,毫不犹豫地砍下了宋珸的脸。

    她呆愣着,手中那份糯米丸子直直坠落,幻化成无数块腐烂的血肉。

    每一个肉块都在发出凄厉的哭声。

    那是王小狗的哭声。

    哭声钻入我的大脑,钻入我的骨髓,钻入我的五脏六腑。

    头痛。

    心口痛。

    浑身都在痛。

    不远处的邻居小姐正捡起宋珸的残肢与眼球,把它们放回他的身体。

    而我正跪在地上,一一拾起地上那些肉块,试图把它们组装回王小狗。

    可是一只手伸过来,拉住我,拽住我,蓦地将我推到了一张床上。

    满屋子都是酒气。

    重生前的星玓正趴在我身上,慢慢脱去我的衣服。

    快醒过来,时遇。

    那不是邻居小姐。

    她会生气的。她会恨我的。

    我会害她怀上孩子,我会害王小狗惨死,我会把她推入深渊,我会彻底斩断我们之间的可能。

    时遇,求你,快清醒过来。

    趴在我身上的星玓,忽地停下动作,仿佛听见了我的心声,抬眸幽幽盯着我:“所以,你爱的人只有她,是吗?”

    我呆住。

    每根寒毛都竖了起来。

    “所以,陪你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二十年的我们,只是用来装载她灵魂的工具而已。你创造的那些浪漫,美好,幸福,都只是给她一个人的。如果她再也回不来,你便会毫不留情地销毁我们,对吗?”

    星玓那双哀怨的眼眸,慢慢渗出血泪。

    我张了张口,却一个字都回答不出来。

    她凄然一笑,伸出手,缓缓掐住我的脖子:“时遇,恭喜你。”

    “你成功地,失去了所有宋星玓。”

    “无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无论是天真单纯的,还是疯狂扭曲的,无论是星星妹妹,还是邻居小姐,她们全部,全部都在憎恨你,厌恶你,唾弃你。”

    “从此,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宋星玓会爱你。”

    无数个宋星玓从床底钻出来,蜂拥着爬满我的身体,撕下我的脸皮,拔出我的舌头,抠掉我的眼球,扯断我的手脚,打碎我的骨头。

    我清醒着感受自己一点点被撕裂,分解,销毁。

    最终,床上只剩下一颗孤零零的心脏。

    女孩们厌恶地四散而去。

    没有一个人稀罕这颗心。

    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

    耳边出现爸爸妈妈的哭声。

    但我并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

    我转头望向镜子,只看见了五岁的自己。

    我回来了。

    我终于回来了。

    刚才那些只不过是噩梦而已。

    我跌跌撞撞地奔向邻居小姐家。

    这一次,我不会打扰她,干涉她,我只是,想在背后默默看一眼她。

    就看一眼。

    让我看看她。

    只要确定她还在,我就放心了。

    然后,我会乖乖等到她重生回来的那一天,再来到她面前,与她相见。

    到了那个时候,她一定就不会再生我的气了。

    可我走了很久很久,却怎么都找不到邻居小姐的家。

    那明明是我曾经走了无数遍的路,此刻却陌生得像是从未接触过。

    路边的树木,房屋,指示牌,每一处都陌生无比。

    难道我走错方向了?

    于是我换了一个方向,又走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邻居小姐的家。

    再换一个方向,还是没有。

    哪里都没有。

    我记得她家在哪栋楼,记得她家窗帘的颜色,记得她家楼下有个秋千。

    可我就是找不到她家在哪儿。

    我站在陌生的柏油路上,恍然发现,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住宅里,店铺里,公车里,学校里,商场里,全都是空的。

    偌大的世界,没有一个人。

    只剩下了我。

    只有我。

    以及我满身的蛆虫。

    不。

    我还有邻居小姐。

    她一定会陪着我的。

    我们都是重生者,我们是永远的同伴。

    只要找到邻居小姐,就算整个世界空无一人,也不重要。

    只要找到她就好。

    时遇,静下心来,仔细回想,你一定能想起来邻居小姐家的方向的。

    我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走了一天,又一天,又一天。

    走到世间万物都开始枯萎凋零。

    我一刻都没有停下来过。

    不能停。

    邻居小姐在等我。

    我每天都会对着身上的蛆虫说话,微笑,练习自己的交流能力。

    当一个人长时间不接触外人,会渐渐失去基础技能,变得机械木讷,沦为行尸走肉。

    我不能让自己变成那样,邻居小姐会嫌弃我的。

    于是,腐肉成了我的伙伴,蛆虫成了我的朋友。

    我与它们聊过去,聊未来,聊邻居小姐。

    它们从不反驳我。

    它们让我不再孤独。

    它们陪着我度过一年又一年。

    可是随着时间流逝,蛆虫慢慢不再蠕动,开始变得衰败,硬挺,萎缩,一只接着一只,从我指间挥发,消失不见。

    整个世界都在缓慢衰败,房屋倒塌,树木枯萎,空中始终一片阴沉沉,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死亡气息笼罩大地。

    唯一死不了的,只有我。

    没关系。

    我一个人也可以。

    我只需要一直往前走。

    前方的道路始终飘荡着迷雾,没有尽头。

    我终于走到了邻居小姐重生回来的这天。

    这天,是七夕。

    我剪去凌乱的长发,剃掉遮脸的胡子,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满怀憧憬地,等待她从迷雾中走出来。

    努力调动着脸上僵硬的五官,我扯起嘴角,准备给她一个温柔的微笑。

    然而,我等了又等,一直等到新衣服沾上一层厚厚的灰尘,也没有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迷雾中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

    她去哪儿了呢?

    她在跟谁在一起?

    脑袋发出不间断的刺痛。

    我低下头,发现自己又一次变回了五岁。

    轮回,又开始了。

    没关系。

    我会一直找下去。

    哪怕找上几百年,几千年,都没关系。

    每往前走一步,皮肉都在从腿上绽开血花。

    但我知道,自己必须往前走。

    我要找到她。

    跟她认错,跟她道歉,跟她忏悔。

    我答应了她,要在下一世弥补她的。

    心脏在腐化,耳朵在流脓,眼球在糜烂,嘴角在撕裂。

    头发在大把大把脱落,皮肤上传来烧焦的刺鼻气味,脖颈在不断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我伸出手,想扶住摇摇欲坠的脑袋,已经化为白骨的小腿却蓦然断开,让我整个人摔向地面。

    头颅,腿骨,脏器。

    七零八落地散了满地。

    我摸索着捡起它们,试图修复好碎掉的自己。

    可我没了头颅和眼球,什么都看不见。

    腿骨装在了肩膀,心脏装在了脖颈,眼球塞入了嘴里,头颅放入了胸腔。

    然后,我拖着这具丑陋畸形的身体,认真地,不知疲倦地,继续朝着空无一人的前方蠕动,爬行。

    邻居小姐在等我。

    我要找到她。

    找到她。

    *

    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日日夜夜被剥皮,焚烧,破腹?

    总之,一定是万死万生,惨痛无绝。

    当我最后一次死在时遇怀里,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早已身处地狱。

    从第一世我死在婚礼上的那一刻起,往后皆是地狱。

    烈火化为了空气,恶鬼伪装成了亲友路人,刑具变作了钻戒与项链。

    那一世又一世的重生,从来都不是神的奖励,而是枷锁与诅咒。

    被毁掉的婚礼,投入河中的钻戒,鲜血四溅的游戏,一厢情愿的约会,布满恶意的礼物,令人作呕的初吻,荒诞讽刺的孝道,濒死之时的告白,让我痛彻心扉的不渝,拉着我陷入无尽轮回的新郎,散发着腐烂恶臭的真心,把我推向绝望深渊的惊喜,虚伪可笑的恩赐,击垮我心智和身体的结晶,被虚假泡沫包裹的幸福,毛骨悚然的初遇,生生世世都无法散去的,要向他复仇的,初心。

    合力,将我打入地狱。

    那些看似浪漫美好的词汇,拆开来后,都是地狱中一只只迫切想把我拽下去的狰狞鬼爪。

    阎王说,只要认清罪孽,放下恨,嗔,恶,就能摆脱无间之苦。

    于是,时遇就那么放下了。

    我勾搭男公关,和方谏开房,对他施暴,都没有让他动怒。

    哪怕受再多屈辱,他也不再释放杀意。

    他似乎是在诚心悔过,赎罪,想做个好人。

    那么,我呢?

    未来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一样,彻底被驯化,妥协,认命吗?

    如果就那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我一定会渐渐沉溺于眼前的美好氛围,会被家人、时遇、孩子的爱感化心软,会从此老老实实地安稳度过最后一世,会在老了之后与时遇回首过往,感慨曾经的自己是多么莽撞,愚蠢,可笑。

    不。

    我不要过那种人生。

    我不甘心就那么任由时遇摆布,最后还站在他那边,背叛自己,嘲笑自己。

    我宁愿下地狱,宁愿永世不得超生,也不要活在被别人操控的虚假幸福里。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杀掉小乙,用他的命,彻彻底底地,切断自己的退路。

    只要犯了杀忌,无论那两年过得有多幸福,时遇有多体贴,王小狗有多讨喜,无论我怎么挣扎,犹豫,感动,心软,都回不了头了。

    时遇总说我和他是同类,可我偏要证明,我和他不一样。

    我比他更狠,更无情。

    他可以因为一点情情爱爱就开始祛除戾气,行善积德,而我,既然选择了复仇,就必会一条路走到底。

    从开头,到结尾,决不改变。

    我根本没有指望小乙那个废物能够杀死时遇。挖眼,撞车,都只是用来折磨时遇的开胃小菜而已。

    怎么能让他死得那么轻松呢?

    必须慢慢来才行。

    曾经嗜血如命的变态杀人犯,在亲生儿子面前,变成了一个温柔好爸爸。

    那么,我就让这位温柔好爸爸,坠毁在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好了。

    这一点,我可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早就从我攥着挂号单站在妇科门口的那一刻起,计划便已经开始。

    当时遇一脸温情地抱着刚出生的王小狗,像个正常人一样,我就知道,我赌对了。

    毁灭一个纯疯子,很难。毁灭一个试图变成正常人的疯子,却轻而易举。

    我花了两年的时间,假装妥协,让时遇学会正确去爱,学会爱惜自己,学会感受亲情,学会孝顺父母,让他与王小狗产生密不可分的依恋与羁绊,让他从鬼变回人。

    然后,再一举摧毁掉。

    在他毫无防备之时,为这位昔日变态举办一场血腥盛宴。

    还好,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

    因为,越是五彩斑斓的泡泡,被戳破之时,就越是绚烂夺目。

    爱情,亲情,财富,生命,全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让时遇痛苦。

    救赎他?不,我只想毁灭他。

    杀了他儿子,杀了全家人,唯独放过了叶琼芳母女。

    然后,再装装疯,扮演一下人格分裂。

    轻轻松松地,就击溃了时遇的心理防线。

    瞧,他脸上那心如死灰的表情,是如此动人。

    我赢了。

    彻底赢了。

    哪怕正被他用项链死死勒住脖颈,哪怕心脏如被撕扯穿刺般疼痛不止,反正,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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