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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安时礼赶紧将手头的事情忙完,回府后即去书房里走笔写上拜帖,让人送去蔡府。

    拜帖才送出,那蔡田萝却先上门了,在门首就喊:“大宗伯,请您救救我爹爹。”

    与此同时,金鼠姑蹦蹦跳跳,身体一点也不疼痛似的,跳进书房里:“大人,我的耳朵可以听到东西了。”

    ~

    安大人:不对啊,为什么做完以后是我疼,不都是女主疼吗?

    豆豆:不满意?那就别吃肉了。

    安大人:对不起,我错了。

    第二十二章强迫症犯了

    一面是金鼠姑在嚷嚷,一面是小厮急匆匆来禀报。安时礼的两只耳朵都不得闲,左边听完,忙着听右边。

    那小厮禀报完安静地立在一旁,金鼠姑却有说不完的话,进门后薄薄粉粉粉的两片唇瓣就没合起来过:

    “原来这世上有这么多声音。”

    “鸟儿叫得可真好听。”

    “我的声音也不错。”

    “走路也是有声音的。”

    “砸东西也有声音,而且很大。”

    说罢,她的手伸向案上其中一个鹅颈花瓶,柔软的手腕挥舞,含笑把花瓶扫落在地:“大人,你听。”

    瓶落地即碎开,碎片乱飞,劈里啪啦之脆爽的声音短暂地盈室。

    “脆脆的,劈里啪啦。”怕安时礼没有听到,金鼠姑眼睛亮晶晶,舌头乱弹,巧妙地仿花瓶碎落的声音。

    她倒是不知道自己的壳被安时礼一脚踩爆的时候,声音也是如此的清脆动人。

    安时礼头疼地看着地上的碎片,挥手让小厮先请蔡田萝到堂里:“去吧,随后就来。”

    “是。”小厮低头退下时偷掀眼皮看安时礼的脸色。

    他的脸颊绷得紧紧,眉头也不展,似乎吃了什么苦涩难下咽的东西,小厮心里团他待会儿要打碎另一个花瓶才能展了眉头。

    安时礼求双的疾病已是病入膏肓了,别家大人的书房里案上就一只花瓶,而安时礼的案上,对齐着摆两只花瓶,花瓶颈上还系了红绸带。

    如今碎了一只花瓶,安时礼的心里难受得好似有万蚁来啃咬,

    果如小厮所预料的那样,他离开,安时礼便指着案上另一只完好的花瓶,对金鼠姑说:“把这个也打碎。”

    “打碎?为什么,它挺漂亮的。”金鼠姑伸指头碰了一下案面上的花瓶。

    她没有打碎东西的癖好,之前打碎不过是在报复安时礼,今日打碎,是高兴过头,想和人分享能听见声音的喜悦。

    “反正打碎就是。”安时礼的辞色无比坚定,金鼠姑再不打碎,他就要亲手打碎了。

    “你不会扣我的日事钱吧?”

    “不会,打碎它,我给你加日事钱。”

    “真的?”

    “真的。”

    安时礼的坚定让金鼠姑陷入茫然中,她狐疑得观安时礼的辞色变化,伸手打碎了另一只花瓶。

    第二只花瓶在眼皮底下碎开,安时礼终于展眉而笑,胸口有起有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舒服了。你在这儿先呆着,我待会儿忙完就来找你。”

    第二只花瓶被打碎,相当一副挡戗的药,安时礼饮之后连骨头缝都通畅,打迭一片好精神,随便理一理衣服,举步去中堂见客。

    “怪人。”金鼠姑嘴里看着安时礼挺拔如竹的背影轻声嘀咕,不过瓷器破碎的声音确实动听。

    才能听见声音的金鼠姑对身边所有的事情都感到好奇,哪里会听安时礼的话呆在这寂静的书房中,黑溜溜的眼儿打量了一圈书房后,她一会蹦跳,一会儿蹭地,循着安时礼的足迹去了中堂。

    走到在拐角处,未见到人,金鼠姑先听见了一道细声细气的女音,娇滴滴的,比鸟儿吟唱还娱耳。抠﹒qun2︰3灵六<9二﹕39六

    金鼠姑被这道声音吸引了过去,加快步子,迫不及待想知道是多么花臊的面庞,才会有这道声音。

    步子一快,履声在雪地上也极响。

    蔡田萝正说到务头,安时礼也听得认真,四下静促促,忽然耳边一道藉藉的履声,岔断了二人的思绪。

    金鼠姑双手交叠置于腹前,款摆腰身,慢慢蹭来,她卖力地前行,但姿态笨拙又稍显笨重。

    安时礼的目光远眺,看到金鼠姑这般的走姿,嘴抿起,欲笑不笑。

    兴许觉得蹭着行走太慢,金鼠姑改蹭为跳。地上的雪厚几尺,又有些滑,跳起来脚底滑擦,差些摔倒,身子偏偏倒倒的了一会儿才站稳当,像风中凌乱的稻草人。

    安时礼眼不转,看了阁子午卯酉,没忍住扑哧一笑:“哈哈。”

    安时礼的笑声清雅,笑容秀气,蔡田萝怔了怔,也拗一截颈去寻身后的声音。

    这时金鼠姑已至檐柱儿下,距离拉近后眼里终于看清了蔡田萝的模样,比玉精神,比花窈窕。

    蔡田萝画着三白妆,梳着一个云髻,髻上满插黄蕊小珠花,身上穿件葱黄色半袖袄,底下一条竹青裙,脚下是一双高底绣花墨金鞋,鞋后帮翻出一方绣有梅花的织锦片。

    墨金鞋在光下闪闪发亮,金鼠姑眼里不住流出光来,盯着蔡田萝的鞋惊道:“亮亮的,你的提跟子好大一片啊。”

    然后抬起脚来向后看一下自己的提跟子:“我的提跟子都没你一半大。”

    寻常人哪里会盯着女子的裙下看,即使是女子盯着,蔡田萝也好不自在,鞋头仿佛被盯出了两个洞,她把腿往里缩了缩,羞涩问道:“你是何人?”

    金鼠姑笑着道出自己是身份低搭的洗衣娘:“我是这府上的洗衣娘,洗衣服当然也洗鞋子,你要洗鞋吗?我瞧着你的鞋儿有些脏了,可惜。”

    第二十三章喜欢金色

    安时礼再一次被金鼠姑的言语给逗笑了。

    出乎意料的是金鼠姑只说了自己是洗衣娘,没说其它话,安时礼一时摸不透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但想她如此天真,有意也并无坏心思。

    蔡田萝低头一看自己的鞋儿,两侧鞋帮沾了少许泥土,把上方精致的绣花都遮了大半。

    被说鞋子脏,蔡田萝尴尬起来,脏的是鞋,伤的可是脸,鞋头下的足趾头开始抓挠:“不、不必了。”

    “别客气啊。反正日事钱是大人给,你不用给我钱。”金鼠姑跳过门槛,蹭行逼近蔡田萝。

    金鼠姑不是想洗鞋子,她是想看清楚鞋上的花纹,以及摸一下上面亮晶晶的金色纹路。

    她喜欢金色,因为自己的壳是金色的。

    蔡田萝更觉得尴尬了,除了尴尬,她还有一点害怕热情似火,走路不太正常的金鼠姑。

    在蔡田萝的眼中,眉睫前的金鼠姑,行为举止和街上那些个油眼花花,脑经有疾病的浮浪子弟没什么不同。

    金鼠姑不知蔡田萝的心思,不停眨星眼:“脱下来洗一洗呗。”

    眼看金鼠姑就要碰到自己,蔡田萝不着痕迹往后退一武,向安时礼投去一道无助的目光:“大宗伯……”

    见不是话头,在一旁默默看戏的安时礼扯住金鼠姑的袖子,做声道:“蔡姑娘先回去吧,我会想办法,大司徒不会有事的。”

    蔡田萝已将事情颠末托出。

    今日万岁爷管户部借银子,说是光山出现了麒麟,要将其买来北平,置入神仙斋。

    蔡庭捋下脸儿,不去逢君之欲,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受万人尊敬的万岁爷在一个官员面前抹了一鼻子灰,气不打一出来。蔡庭头昂昂,身挺拔,以临危不惧之姿向万岁爷。

    互相不肯让步,于是乎,君臣之间发生了口角。

    最终不欢而散。

    什么麒麟,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不用去想,买麒麟这个主意定是那个花言巧语的道士出的。

    万岁爷这些年颇宠一位道士。

    此道士叫竹心,自称庚齿六十有二,道行高深,身怀仙术,已是半个仙人,知晓天上、人间、地府的事实,能唤九重天上的仙女,能与黑白无常通语。而仙术养生,故而六十有二,面仍与郎君似,光滑无皱纹,眼儿清澈无白雾。

    竹心常在万岁爷面前使个掩样术骗人双目,不是点石成金,就是足下生云、袖里活变麻雀等。哄得万岁爷乐呵呵深深信之,听其言语,在宫内还大搞神仙方术,又建什么神仙斋来佑国家风调雨顺无征尘,花银如流水。

    神仙斋顾名思义就是请神仙降临的地方,如同商纣王当年的摘星楼。

    万岁爷听信竹心之言,但处理朝堂事并不马虎,大臣也寻不到好时机将这位道士除去。

    晓知前后,安时礼决定要借此事让万岁爷省悟身边的道士乃是个妖言惑众的泛泛人,不是什么神仙。

    安时礼自然地扯住金鼠姑的袖子,可在蔡田萝的眼里,此行为大大失了礼数。

    安时礼是连姑娘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君子,如今却扯姑娘的袖子,举止好亲密。

    这位自称是洗衣娘的姑娘,身份不简单,她喝安时礼之间的关系定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主仆关系。

    蔡田萝心想。

    蔡田萝女儿家的心思比掉落在地板上的珠子还要活络,又不能冒昧去询问,她的眼儿转去看安时礼纤细白皙的手指,沉吟片刻,道:“多、多谢大宗伯,那我便不打扰大宗伯了。”

    安时礼轻轻点颌作一礼,随后招来一奴哥送蔡田萝出府。

    未被心上人挽留,蔡田萝心事重重,沁头随奴哥离去。

    “啊……漂亮的鞋子走了。”金鼠姑的魂魄随蔡田萝的鞋子飘远。

    魂魄飘远,脚下亦动了起来。

    扯袖子已经扯不住躁动的金鼠姑了,安时礼改抓她的手肘处。

    金鼠姑眼睁睁看着鞋子消失在拐角处,一副急泪,四肢乱扭,要挣开安时礼追上去:“我要鞋子。”

    “我给你买了鞋子。”金鼠姑浑身是蛮劲,动起来安时礼得用两只手抓住她,“别乱动。”

    听到有新鞋,金鼠姑垂垂安静下来,指腹抹一抹干涩的眼角,用苏白问:“时路格哉?”

    “时路格,忒时路格。”安时礼忘了金鼠姑能听见声音了,偏头凑过头去回话。

    回完才想起来金鼠姑能听见了,于是讪讪地笑了笑,掩饰面上的尴尬之色。

    “好吧。”金鼠姑不再念蔡田萝脚下的鞋子,开始念自己的新鞋,“那大人你什么时候给我鞋子?”

    李绣娘说三日后可以去鞋铺里取鞋,今日正好的第三日了,安时礼想了想,回:“写完今日的顺朱儿就给。”

    “又要写那个东西吗?”金鼠姑听见顺朱儿三个字手指就开始发疼,她口中呼热气来呵护指头,“我不想写。”

    “要写,还要学《三字经》。”逼人学知识这种事情,安时礼不是第一次做了。

    府中的小厮与奴哥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温饱成问题,哪有闲钱去买书学知识,于是进府后,安时礼每日都要他们读上半个时辰的书。虽不能下笔成文,出口成章,但拓了眼界,开了心胸,怎么着也是件好事。

    第一次逼只精怪学习,安时礼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扯了金鼠姑去了书房,先给她讲了几近半个时辰的《三字经》。

    金鼠姑听得昏昏欲睡,呵欠连珠箭来,一颗晶莹的小泪花挂在了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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