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谢徵就是我曾经的夫君。那年,我十五。
花一样的年龄,是走街串巷的点妆娘,能化腐朽为神奇。将海棠红碎胭脂,梨花点缀青丝,发髻都能绾成牡丹状。
白花花的银子不知红了谁人眼,在某个午后,我被流痞拦住,铁棍高高举起要废我的手时,遇见了天降英雄谢徵。
他挡在我面前。
铁器击打皮肉发出的砰砰声,他拉住我手从城东跑到城西的心跳声,在那个午后不断被拉长,一点一滴葬送我的余生。
后来我知道他是城南代写书信的穷书生,那天受伤花了七文钱医药费,是他两日的营收。他却从未抱怨过。
我们越来越多地见面。
同样出自慈幼局,父母双亡;同样身怀野心,不甘人下。我在他身上看到另一半自己,破天荒品出家人二字的牵绊——
县中恶霸掀过谢徵摊子,我便拿蜜引蜂去蛰他,结果自己也蛰的满头包。
我点妆助花魁娘脱籍,她嫁给远商的第二日,恩将仇报,反派人放火烧了我的屋檐。浓烟滚了又滚,房梁落下砸伤我的腿,我太害怕了,是谢徵不顾劝阻冲进火场将我背出来。
温暖,炽热。
趴在他背上的那个瞬间,我突然就忘怀了恐惧。
睡的很沉,很甜。
起于微末,同苦患难的一份情窦自此绽开。唇瓣碰上耳畔,撞出言说不尽的爱意,那是全力以赴且纯粹的。
「——谢徵,关了摊子吧,我来供你科举。」
台上一遍唱着一遍杜十娘的憾恨,不知有多少人劝过我,负心皆是读书人,小妆娘,若你郎君高中了,怎会记得糟糠妻。
我赌赢过,又输了。
二十岁的谢徵一无所有,唯剩真心。
他中榜贡士,殿前遴选,乌发红唇,目若朗星。
抬头低眉间,长睫落下一层惑人的影。让路过的郡主昭华一见钟情,从而在百名学子中,破格提点他为状元郎。
可状元郎不要娶郡主,不做天子婿。
他心里只有宋阿兰。
我入京那日,亦是离京那日。
走马游街学子闹的琼林宴,人人唏嘘,看我们的眼神:
或高高在上的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取笑。
毕竟谁人不知,外放岭南,这状元郎的仕途,尚未开始,便已结束。
可谢徵紧紧揽过我的肩,视人潮喧拥为无物,春雨渐渐的下,他偏头,为我举起一把竹木枝伞,墨发披开,衬得他白皙的面色更添几分潋滟。
唇角勾起,他微微笑: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归期,山穷水恶。娘子可愿同行?」
这一幕,我记了很多年。
那时我答:「然,死生不负。」
后来我们穿过十里恶瘴,躲过土著追杀,在山洞里两个人分一捧水喝,在县衙口受过万民请愿。
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当他身边所有同僚渐成为高不可攀的仰望,唯余他在边南蹉跎年华。
当初他逆圣人意选了我,多清高的行为,连皇权都踩在脚下。引来众人喝叹,成为关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当视线渐渐散去,他发现,他想要的,还是荣华。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个日渐黝黑、言语粗鄙的妇人,每日不过在吃食家务上打转。谢徵疑惑,难道他想要的,就是这种人生吗?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线,也不知他们的鸿雁传书持续了多久。
等一切发酵到明面上时。
都太晚了。
那年,谢徵二十六岁,重回了阔别已久的京都。
他从岭南将我接回来时,郡主已住进了他府中。他说我们不过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当妹妹,愿给我一纸和离,好聚好散。
我愤怒,我闹过,可没人听我说话。
郡主是皇上的亲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后,就连跟我最久的阿嬷也劝我,夫人,算了吧。
他们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调情。
这样还不够。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娇。问:「我与你妻孰美?」
一墙之隔,我被她的护卫死死摁住,听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将我淹没,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们鱼死网破,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