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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就要一封状纸闹到太后面前。

    却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将我浸猪笼。他们诬我私通,不守妇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没过眼畔。

    而我死后不过七日。

    谢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瞒不住。

    2

    带着枉死的记忆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离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渔庄。

    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亲会做好吃的各种丸子,爹出完海总会留几条最肥嫩的鱼,下了锅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声音,香气把破烂的小屋笼住。

    那时我还囿于仇恨的过往。

    虽然五岁了,却不大开口说话。

    昭国路引盘查极严,千丈的距离,是穷人一生也迈不过的沟壑。

    在渔村里,就连最有声望的私塾先生,也不过出门去县里考过两次学。又何况我这个女娃娃。仇人或许会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贵终老,每想到这里,我就气的能吃两条鱼。

    但爹娘很好,他们真爱我。

    村里有小孩向我丢石头,骂我傻子,娘就举起擀面杖追他出十里地,掐腰大着嗓门在村头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来时,总要学着村里唱戏的丑角扮鬼脸掐兰花来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里村外转来转去,只要见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这是我女儿,好看吧。」

    还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几个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记得那时爹有多开心,他摸着头笑:

    「瓷器啊,顶顶珍贵的宝贝。这个好,这个好,配我女儿。」

    其实我真的认过命。

    在九岁生日那年,爹颤着手将新头绳压在我枕头下;娘准备了许久,为我做一件新衣裳,针脚密密麻麻,染过她熬灯时扎出的血。

    我没有睁开眼睛,假装还睡着。

    只是他们走后,缩起身子,将屋栋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认,我感觉到胸腔里高悬已久的心正一点一滴挪回原位,它还太稚嫩,不该承担上一辈子的爱恨。或许就这样,老天爷也觉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给了我新的人生,让我灵魂不再飘荡。

    次日醒来,我自己梳好头,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软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多久没这样撒过娇。

    幻想手掌贴过额头,暖烘烘的夸奖、袅袅飘起的炊烟、其乐融融的早饭。上述场景,都没有发生。

    ——我爹娘死了。

    就在一墙之隔。被人砍死的,为了不让凶徒发现屋内还有女儿,他们连呼救都没有。而这段时间,村中来的陌生人,只有一队珍珠商。

    在清晨时业已离开。

    村人可怜我,要帮我爹娘收尸,商定下土时却不见我的踪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东西,系成小小一个包裹,伏在进城报案的牛车后。

    县老爷开始很重视,后来传商人上过堂后,就不了了之。

    因为他们是为侯府办事的。

    昭华郡主年老,色衰便忧爱弛,谢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却才正茂,又有实在的功绩,狂蜂浪蝶永远杀不干净。于是偏信古方,一日两盏的珍珠粉碾碎,喝敷两用养颜。

    我找了很久,才在邻县最大的客栈里找到那行人。

    他们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谈天说地,最后说到我爹娘。

    「两个不识好歹的老家伙。说这次采量少,要自己留着,呸,郡主想要的东西,他们也敢不给?」

    ——那东西,是珍珠。

    我爹每年都会攒几颗,说将来给我做嫁妆用。

    他们杀了人后,不出意外,在我娘衣柜里翻出一个大盒子。满当当、沉甸甸的珍珠,光华动人,质量上乘,还能昧下一大笔银子,自然开心。

    我溜到后厨。

    在他们的酒里兑了又兑,酒变得很醇,后劲很大,没多久,他们就醉趴在桌子上。

    我面无表情地换了客栈的香。

    目光停在他们腰间的斧头上许久,很想抄起来,把他们一下一下砍死,千倍百倍地让他们尝到那些痛苦。可是不敢,没办法处理掉所有痕迹,我太弱了。

    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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