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陆守俨:“之前不是带了一些吃的吗?”初挽纳闷:“那不是都吃了吗?七叔,你三个侄子,一个比一个能吃,你以为能吃几天?你该不会不知道吧?他们的零花钱和我们家的钱全都来买吃的了。”
陆守俨起身:“你们需要改善下伙食,增加营养。”
说着,他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手,之后才道:“我带了一些吃的,能做的都做了,他们几个确实食量不小。”
初挽:“知道了。”
陆守俨却又道:“还有你,从现在开始,好好吃饭,不要一副挨饿营养不良的样子。”
初挽:“……”
陆守俨:“怎么了?”
初挽:“你管好你侄子就好了,不用操心我。”
陆守俨深深看她一眼.
“我不该管你吗?还是你不想让我管?”
说完这句,他径自转身出去了。
初挽没想到他这么说,默了一会,到底开始收拾了那些菜,又把陆守俨带来的麻袋整理了下,里面有一大坨的腊肉,估计得十几斤,还有大半袋子白面。
他倒是带了不少东西来。
?
第
22
章
第22章第五个男人来了
初挽这几天做饭确实有些糊弄,
一则家里没太多粮食,二则太爷爷素来吃全素,也就凉拌一些野菜,
而她自己,
现在也没什么特别想法,
能吃就行。
现在陆守俨来了,这分明是要视察下他侄子的生活标准,看看她有没有虐待他侄子。
她勉强打起精神做饭。
先过去鸡窝旁的水缸里,
那水缸是放倒的,里面垫了草,
她伸手进去摸索一番,
果然摸到了两个鸡蛋,山里跑地鸡下的蛋不大,
隐隐泛着青,
还沾了鸡屎。
初挽用土和草擦干净了鸡蛋,这才拿过去厨房,
把野葱切成了葱花,
又把才捡来的鸡蛋一磕,锅里擦一点油,下锅,
摊成了鸡蛋饼,那鸡蛋饼摊得松软,
用铲子那么一割,
变成大块,
放在青花盘子里。
青花盘子清雅,
野葱花炒鸡蛋大块松软的橙黄,
间或一些葱绿。
一时又把马齿苋的撕掉外皮,
用手掐成小段,放了一点盐花,用红辣椒爆炒,很快就一股子清香甜脆的辣往鼻子里钻,这个一闻就让人流口水。
做完这两道菜,她把腊肉蒸了,去咸菜缸里取了几块腌咸菜切了丝,淋上了芝麻油,把烧饼热了,熬了一个棒子面粥,又把野荠菜洗好了,打算出锅的时候放一点,提味。
做完这些,她看了看。
至少看着不那么营养不良了吧?
她在灶洞里放了一根棍子,慢慢熬着棒子面粥,这才过去正屋,却发现陆守俨已经回来了,正和太爷爷在里屋说话。
屋里头应该听到她的动静了,便听太爷爷对着屋外喊道:“挽挽,等会你七叔也在家里吃饭,你多做点。”
初挽:“太爷爷,我知道。”
说着,她撩起帘子进去,就见陆守俨正伺候太爷爷抽烟。
太爷爷用的是早些年的德国老骨瓷烟斗,那烟斗用的时间长了,已经透着一层釉光。
陆守俨拿着烟斗,半跪在炕边,素来笔挺的身姿弯下,正往烟斗里面装烟丝。
装烟丝也是一门学问,不能装太满了,如果压得太瓷实了,点着后,烟一膨胀就往外涨,涨出来后就把烟斗给烧了。
初挽看着,却见陆守俨已经装好了,装得恰好到处。他小心地伺候着,帮老太爷点了烟,两手给他捧过去,伺候他吸上。
这让初挽有些意外,他那样冷漠骄傲的人,在太爷爷跟前竟然把姿势摆得这么低,且伺候得如此恰好到处,要知道便是初挽自己,也做不到他那样的娴熟地道。
这必须专门下过功夫才行。
老太爷显然也满意,微微颔首,从陆守俨手中接过来,陶醉地吸了一口。
初挽小时候其实不太爱闻烟味,不过老太爷喜欢抽,这么多年也稍微习惯了。
人都说吸烟对身体不好,可老太爷抽了一辈子烟,能活到这个岁数,也犯不着计较好不好的。
活到这年纪,满打满算能抽几口呢,他喜欢,晚辈就伺候着抽吧。
太爷爷吸上了,陶醉地眯着眼,慢条斯理地道:“你们年纪小,不懂,这是兰州的青条,也就是守俨爹知道我好这一口,才特特弄来,这是用古法刨出的细条,一般抽别的,容易生痰,这个就不会,你瞧,这味儿,多香啊!”
初挽便打趣:“太爷爷,瞧把你高兴的,可算是得着好东西了!”
太爷爷笑呵呵的:“得,你去做饭吧,知道你不爱闻这个味儿。”
旁边陆守俨听到,道:“我看到隔壁村有杀猪的,买了半条子猪肉,还顺便拎了几尾鱼,我去把鱼收拾了,炖上,等下他们几个估计就要回来了,中午吃鱼,晚上再炖猪肉吧。家里有白菜粉条或者土豆吧?”
说这话时,他并没看初挽,不过显然是在问她。
初挽点头:“有吧。”
陆守俨却是不容马虎的,问:“有还是没有?”
初挽:“白菜有,土豆可能不多,估计长芽了……”
陆守俨命道:“长芽的有毒,得削干净,我来弄吧。你会蒸馒头吗?”
初挽含糊地道:“算是会吧。”
太爷爷笑道:“挽挽蒸出来的馒头不好吃,吃面条得了。”
初挽被自己太爷爷戳破谎言,便辩解道:“太爷爷,你又不爱吃馒头,我也不爱吃,我们没事干嘛学蒸馒头。”
陆守俨却开口:“没事,晚上我来蒸馒头吧,今天中午吃鱼和烧饼,应该可以了。”
初挽:“好……”
他竟然还会蒸馒头,实在是匪夷所思,在她感觉里,他以前是铁血军人枪林弹雨,以后就是仕途猛进位高权重,怎么看也和蒸馒头没关系。
陆守俨仿佛知道初挽疑惑,解释道:“我以前在炊事班帮忙过几个月。”
初挽:“哦,那挺好的,七叔真厉害!”
老太爷用烟斗轻磕着炕沿:“挽挽,你七叔是长辈,辈分有别,你得有个晚辈的样子,知道吗?”
初挽听这话,微怔了下,她觉得太爷爷话中有话。
她有些意外地看向陆守俨,该不会他和太爷爷告状了吧?
陆守俨却是垂着眼,半边脸隐在晦暗中,神情难辨。
初挽便笑着对太爷爷道:“太爷爷,瞧你说的,我哪儿没晚辈样子了——”
她再次看了眼陆守俨:“我对七叔一向敬重有加,七叔,你说是不是?”
陆守俨没看她,只是淡声道:“是。”
老太爷笑叹,无奈地对陆守俨道:“挽挽就是太淘了。”
陆守俨:“不会,挽挽一直都很懂事。”
这么说着话,陆守俨也就先出去了,他去打理那几尾鱼。
等到陆守俨出去了,初挽便陪在老太爷身边说话,拿了烟灰缸来,伺候着他抽烟。
老太爷却:“不用,我清净清净,挽挽你出去,看看给你七叔打一把下手。”
初挽:“好吧……”
老太爷叹道:“你七叔毕竟是客,你也不好太劳烦他。”
其实初挽不太想凑边陆守俨,不过老太爷这么说了,她也就不太情愿地出去了。
陆守俨动作挺快的,已经把三尾鱼都给处理好了,正要端着盆进厨房。
初挽见此,忙道:“我把锅里的棒子面粥盛出来,洗洗锅。”
陆守俨颔首,没说话。
初挽赶紧拿来了木勺子,掀开了大木锅盖,用木勺子在棒子面粥里面搅和了搅和,看着也差不多火候了,将摘来的野菜下到锅里头,之后拿了一个大瓷盆来,将棒子面粥盛进大瓷盆里。
陆守俨从旁,视线却盯着她的手腕,看到她细弱的手腕在用力时略有些颤。
他低声道:“我来吧。”
初挽淡声道:“不用。”
陆守俨却径自从她手中接过来舀子。
初挽被他抢了舀子,也有些意外,不过也落得轻松,看着他利索的动作,她想起太爷爷的话,终究忍不住试探:“七叔,我太爷爷那里——”
陆守俨撩起眼来,不轻不重地看了她一眼,才道:“放心,我什么都没说。”
初挽这才放心,不过想起自己太爷爷的话,终究觉得哪里不对,总觉得太爷爷在敲打她。
陆守俨微侧首,对她道:“他们三个确实吃得不少,这点也怪我之前考虑不周全,接下来几天,我会解决他们的伙食问题。”
厨房里光线昏暗,初挽只觉得他面目冷硬,语气格外疏淡,实在并不好相处,她只好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先去叫他们了。”
陆守俨颔首,初挽便赶紧跑出去了。
也许是有些心虚的缘故,只要有他在,她就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她就不自在起来。
出去厨房后,初挽总算松了口气,当下脚步都轻快起来,过去地里喊那几个壮劳力了。
厨房里的陆守俨,在舀起第二勺的时候,掀起眼来,看向窗外。
窗棂上糊着的白窗户纸早已经破败,透过飘零破碎的窗户纸中,他精准地捕捉到了初挽的身影。
纤弱的身影,迈着轻快的步子,往院子外走去,她一转弯,便被篱笆墙挡住了,只有影影绰绰的身影。
再之后,连那影影绰绰的身影都不见了。
他攥着舀子,想起来刚才她忙不迭跑出去的样子,仿佛得了赦令,逃一样跑了。
他静默地看着窗外很久,才低下头,将手中那一勺棒子面粥盛到了大瓷盆中。
**********
初挽过去地里时候,陆家哥几个已经把地给耕好了,耕地之后就剩下撒种了,说起来这农耕也快差不多了。
初挽有些感慨,这几个吃得虽然多,但确实也能干活,还算实诚。
陆家兄弟几个干到现在也饿了,听到他们七叔来了,一个个眼睛放光,跟饿狼一样。
当下几个人赶紧干完手头的活,一起回去,一到家,别说那哥几个,就连初挽都为之精神一振。
厨房大铁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氤氲蒸汽从老旧的窗棂飘散出来,带着酱香的浓郁香味钻到鼻子里,馋得人直流口水。
四个人都有些顾不上了,陆建时第一个冲进厨房:“七叔,你炖的?这是鱼吧?”
陆守俨淡声道:“十三陵水库的鱼,要了三尾,挺大个的,够你们吃的了。”
陆建昭也凑过去,贪婪地耸着鼻子:“这是加了宽粉?加了白菜!七叔,你不是我们叔,这就是亲爹!”
陆建晖也是累得浑身发瘫,饿得肚子直叫唤,现在闻到这味儿,简直了:“吃吧,咱赶紧吃吧!”
陆守俨颔首,命道:“你们准备碗筷。”
几个侄子顿时精神起来,搬凳子的搬凳子,放桌子的放桌子,拿碗筷的更是不甘人后,一会儿就收拾停当。
大家伙赶紧端菜端饭,又恭恭敬敬地把初老太爷请出来,一伙人终于坐在那里吃饭了。
就连初挽也不得不承认,这味儿真好!
豆瓣酱煸炒过,山里水库养得鱼,新鲜得要命,炖出来的那鲜汤味被大白菜和宽粉吸得饱饱的,别说里面的鱼,就是宽粉都香得要命。
至于那鱼肉,更是又肥美又鲜嫩,真真正正的蒜瓣肉!
还有那鱼骨头,咂一咂,里面也都是香,透骨香!
陆建时感慨连连:“七叔,打今儿起,你就是我亲爹亲妈!”
陆建晖:“咱七叔还有这手艺,绝了,平时可没吃过!”
陆建昭感慨:“七叔,你去开饭店吧,保准赚钱,你就是被当官耽误的大厨!”
太爷爷吃素,只吃了一点凉拌,喝了点棒子面粥,不过看着这三个馋小子,自然乐呵。
初挽也是喜欢得很,闷头在那里大口吃。
她发现了,说什么没胃口,其实就是不好吃,好吃了,她比谁都能吃。
她这么吃着,悄悄看了一眼陆守俨,试探着说:“七叔,你要是不在,我们就是原始社会,你来了,我们就大踏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一下子就实现了人类最伟大的理想!”
陆守俨面无表情:“我没空天天管你们吃饭,你们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学着来,食材方面,我会让人给你们拉过来。”
说着,他扫了一眼陆建时:“别没事去人家小卖铺买芝麻糖江米条了,你丢不丢人?”
陆建时委屈:“叔,我要是天天能吃这炖鱼,什么芝麻糖江米条,我稀罕那个?这不是嘴里没滋味吗!”
陆守俨收回目光,不说什么了,他觉得没眼看。
这都什么侄子,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跟小孩一样,还惦记着芝麻糖,弄得满村里小孩埋怨记恨。
陆建昭也道:“七叔,其实我在这里,挺想你的,你隔三差五来看看我们吧,一天不见你,我还挺难受的。”
陆建晖听这话,忍不住看了一眼陆建昭,这么肉麻的话,他怎么好意思说出来?为了那口吃的,这是脸都不要了?
陆守俨道:“我接下来会很忙,没时间,不过——”
他这一说,几双眼睛瞬间全都看向他,其实也包括初挽的。
大家都有些眼巴巴的意思。
陆守俨视线扫过大家,不着痕迹地在初挽身上停留了片刻后,才收回,淡声道:“这两天,建晨会过来一趟,他特意请假从美国回来了。”
陆守俨说完这话后,全场无声了。
大家面面相觑,最后所有的目光聚拢到了初挽那里。
陆建晨在陆家排行第五,今年二十四岁了,早些年他竟然主动下乡锻炼,去了新疆兵团,在下乡期间,他便不忘读书,回来轻松考上了清华大学,他在清华读了三年书便拿到了本科学位,之后申请出国,去国外名校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在,他明明正在国外读书,却也要从美国回来了。
陆建晨这个时候过来,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老爷子分明是让大家公开竞争,让初挽随便挑选。
在一众侄子中,陆建晨是当之无愧最优秀的,几乎无人能及的。
初挽乍听到,其实也有些惊讶。
陆建晨这个人长得还不错,属于怎么看怎么玉树临风的,又实在是聪明,轻松考清华那种。
他在美国攻读经济学博士,大概在二十五岁就拿到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企业工作几年后,回国担任某跨国公司亚太地区的联络负责人,之后获得美国某知名实验室的支持,拿到风投,创建了中国第一家互联网企业。
她最后的记忆里,陆建晨的公司已经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了。
这样一个能力出众的人,性情自然有些冷傲,目无下尘,一般人等,轻易不能入他的眼。他后来三十大几岁了,也没结婚,交往过几个,有当红明星,也有千金大小姐,但就是玩玩,没到结婚那一步。
陆建晨那么恃才傲物的人,竟然也来了,实在是匪夷所思。
陆老爷子为了这桩婚约,也是把压箱子底的好货都给拿出来了。
大家默了好一会,陆建昭先叹了声:“五哥竟然回国了,没想到,真没想到。”
陆建时皱着眉头:“他回来了,至于吗?他还挺听话的?不像他了。”
就陆建时的想法里,陆建晨是那种目无下尘的,他是绝对不屑家里给安排的指腹为婚这种落后腐朽的事情,所以他绝对不可能回来。
不但不可能回来,还会拼命躲着抗拒。
结果他竟然来了。
陆建时的心便往下坠,他觉得很委屈,莫名其妙。
家里这一个个的,他先不和堂姐们比,只说堂哥,大哥和二哥早早进了很好的单位,发展前途大好,明摆是要走仕途这条路的,四哥进了研究所,估计是走科研这条路,五哥是清华毕业美国硕士在读,八哥最不济现在也在大学里读书。
就他,前途无着,才想着初挽这条路子,没想到这群人有一个算一个,竟然非要和他抢。
就在陆建时沉浸在自己无奈中时,旁边陆建晖幽幽地道:“又来了一张吃饭的嘴。”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看向陆建晖。
这是多了一张嘴的事吗?
作者有话说:
陆建时:后来我才知道,我撅着屁股在地里吭哧干活的时候,七叔在伺候老太爷抽烟。
陆建昭:没用,老太爷待见他的话,还用陆建晨从美国回来吗?
陆建晨:所以,我是羊村唯一的希望?
?
第
23
章
第23章羊村最后的希望出手了
当天吃过中午饭,
陆守俨又交待了一番,他带来了不少米面,还有那几乎一整条的猪肉。
临走前他嘱咐说:“晚上把这些猪肉炖了,
你们几个不要吃现成饭,
也要干活。”
说着他看了一眼初挽,
道:“挽挽年纪小,力气小,别让她干费力气的活,
她还要长身体,要多吃点。”
陆建时:“七叔,
我们知道,
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让着挽挽吃!”
陆建昭也表态:“那肯定的,挽挽最小了,
而且挽挽也瘦,
应该补!”
陆建晖也忙表示自己无所谓,反正那么多猪肉够吃。
陆守俨又交待了几句,
终于开着吉普车走了,
陆建时总算松了口气:“七叔突然过来,肯定是代替爷爷来视察我们的,幸好这几天我们都努力干活,
表现得还可以。”
陆建昭鄙薄地看他一眼:“可得了吧,跑到人家小卖铺买小零食的就是你!”
陆建时耸耸肩,
很无所谓的,
这有什么大不了,
谁说大人不能吃小零食了?
初挽:“别说闲话了,
干活去吧,
地里的活我估计差不多了,
但也得拔拔草,傍晚早点回来,和我一起打理猪肉。”
一听这话,陆建时叹了声:“知道了……干活……”
当天晚上,兄弟几个早早回来,猪肉炖了粉条土豆,大铁锅里炖,用的劈柴,那可真是透骨香,别说陆建时和陆建昭,就是陆建晖都捧着一碗肉想哭:“真好吃,咱们在家可没吃过这么香的肉,是不是农村的肉比咱们平时吃的好?”
初挽:“平时你们都太烧包了,饿几天什么都好吃。”
陆建昭想了想,深以为然。
陆建时不吭声,他正埋头吃肉。
有家族里小孩闻着味儿,都过来偷偷看,初挽也就给每个小孩尝了口肉。
吃肉不容易,她也不是那么大方的,太大方了也没用,到时候真有什么事,这些人还是跟饿狼一样,也就看着小孩可怜,给他们尝一口罢了。
吃过饭,初挽指挥着三兄弟把锅碗洗刷过了,她陪着太爷爷说了一会儿话,之后自己便回屋学习去了。
这么学着的时候,心想这三兄弟也真有意思,特别是陆建时和陆建昭,如果真想娶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多陪陪太爷爷说话?
要么是没心,要么是没脑子,总之都不怎么样。
**********
第二天,陆建晨是下午那会儿过来的,他一进村,便引起了轰动,据说村里好几个都过去围观,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抹着发胶,长得又好看,乍一看还以为是外宾来了。
初挽几个知道他来了,都过去接。
陆建晨见到初挽,着实打量了几眼,之后才笑着道:“几年不见,挽挽成大姑娘了。”
初挽上前打了个招呼。
小时候陆建晨就挺骄傲的一小孩,现在长大了,越来越能耐,自然有些目无下尘。
事实上他后来事业有成,也是一脸矜持疏淡的样子。
其实说起来,初挽和陆建晨关系还不错,陆建晨在关键时候需要投资,她也伸出过援手,而她遇到麻烦的时候,陆建晨也曾经帮衬过。
总之两个人也算是守望相助,彼此不太亲近地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初挽看着眼前那一身讲究的陆建晨,想象着自己和他在一起,做夫妻,说实话有些怪怪的。
她担心自己早上起来万一有眼屎会被他嫌弃。
陆建晨和几个兄弟打了招呼,之后道:“需要干什么,说吧。”
陆建时一眼扫过院子,便动了小心思:“你先过去把那边白菜收拾收拾,这些我们等会做饭用。我们得先看看你会干活不,你如果不会,就得慢慢教。”
陆建晨看了一眼,倒是也没拒绝:“行。”
当下他迈步过去,谁知道两步之后,他陡然僵在那里。
之后,他缓慢地低头,看过去,他一脚踩在了一大泡鸡屎上,锃光瓦亮的皮鞋上全都是。
他脸顿时黑了。
周围几个兄弟面面相觑,之后大家忍不住,全都笑起来。
陆建晨缓慢地抬起眼,看向陆建时:“我就知道,你小子给我憋着坏呢。”
初挽见此也笑了,看着以后那个矜贵傲气的陆建晨踩鸡屎,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可惜没照相机,不然一定给他拍下来!
陆建晨倒是很快淡定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纸巾,之后慢悠悠地把自己的皮鞋擦干净,这才过去收拾白菜了。
不得不说,他虽然衣着讲究,不过倒也不是不会干活,甚至还干得不错,比陆建时强一些。
陆建时也是意外,本想让陆建晨出丑,谁知道他小子竟然可圈可点,当下也不好说什么了。
收拾了白菜,陆建晨也就跟着兄弟几个下地干活去了,初挽照例在家学习,顺便准备晚饭。
正做题学习的时候,三喜却来了,她结结巴巴的,对着初挽叫板,那意思是苏岩京是她的人了,不许初挽欺负,也不许初挽惦记。
初挽和颜悦色:“三喜,你看到给我家干活那四个男的吗?”
三喜点头:“看,看到了!”
初挽道:“我要想嫁,那四个,半个不字都不敢说,肯定麻溜儿娶我,你说那四个,哪个不比苏老师强?”
她看三喜那脸色马上不好看了,便解释道:“我意思是,他们家世好,长得也还算人模狗样,对不对?”
三喜一想也是,之后看着初挽,放心了:“好,好姐妹!好初挽,不和我抢!”
初挽给她吃定心丸:“对,你想怎么办,随你,苏岩京和我没关系。”
三喜便裂开嘴笑了,之后转身高兴地跑了。
初挽看着她的背影,自然是明白。
三喜那个村支书爹可是对三喜疼得很,三喜想要什么,都得想办法,所以上辈子村支书使出一些手段来强留苏岩京。
不过上辈子初挽还和苏岩京谈着,便出面找了村支书。
初挽太爷爷对村支书有恩,初挽去找,村支书不好说什么,就放了苏岩京一马。
这辈子嘛,谁管他的事,让他倒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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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候,几个男人都回来了,初挽也把猪肉打理得差不多了,她便给几个男人分配任务,捡柴火的,烧火的,拾野菜的,打扫院子的,总之每个人都有活干。
现在除了陆建晨,其它也算是半个干活的熟练工了,都还算配合。
太爷爷背着手,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进了屋,却见已经指挥分配结束的初挽正悠闲地坐在桌前看书,他叹道:“挽挽现在已经学会图现成了。”
初挽从书中抬起头,看了眼太爷爷:“太爷爷,这不是我还没选好吗,没选好,他们要表现,那就随他们,以后还不一定怎么着呢。”
太爷爷笑了:“挽挽越来越能干了!你慢慢挑,好好选!”
初挽:“太爷爷,你觉得呢,哪个合适?
太爷爷想了想:“看你自己了。”
初挽:“那如果是太爷爷选呢?”
太爷爷:“如果是我,我就选建时。”
初挽有些意外,她一直以为上辈子太爷爷对陆建时不满意。
太爷爷笑叹:“不过挽挽这不是看不上建时了嘛!”
初挽微怔了下,道:“太爷爷,我再看看吧。”
***********
初挽看了一会书,过去巡视了下,于是陆建时趁机问问题,要拉着初挽一起烧火,那边陆建晨也过来:“挽挽,山里野菜种类多,我认不全,你和我一起看看?”
初挽见此,忙摆脱了陆建时,跟着陆建晨一起去挑野菜,倒是把烧火的陆建时气得咬牙。
初挽背了竹筐,和陆建晨过去山后,教他那些野菜,陆建晨果然不愧是高材生,很快就上道了。
初挽也就放心了,打算回去,谁知道陆建晨却道:“挽挽,这次爷爷让我过来,他的意思我明白。”
初挽有些意外,她没想到陆建晨这么直白,和她直接挑破,于是她也就听着。
陆建晨站在柿子树下,抬眼看了下初挽,才缓缓地道:“爷爷肯定是想让我娶你,如果你想嫁给我,我是没什么意见的。”
初挽:“哦,那挺好。”
陆建晨:“看你自己的想法。”
初挽想了想,才问道:“我知道你在国外见多识广,一定遇到过不少才貌双全的,应该很受欢迎,那些人各方面条件应该都比我好吧,如果因为家里的命令而娶我,你不会觉得委屈,不会觉得不甘心吗?”
她当然并不觉得自己配不上谁,不过那是以后,就现在来看,她初挽不过是一个农村姑娘,长得尚可,但瘦弱得仿佛营养不良,穿戴上也不太上台面,可以说,除了那个昔日初家和陆家的婚约,她和陆家这几个子弟毫不搭界。
事实上最开始陆建昭都不太看得上她,唯一对她有些兴趣的陆建时还是因为别有图谋。
陆建晨听这话,略沉默了片刻,之后道:“其实我前一段在国外交了两个女朋友。”
初挽:“嗯?”
陆建晨:“一个法国的,我觉得她太open了,我们就分手了,之后又交往了一个香港的,我觉得我和她思想方面有些不同,我现在也在思考,什么才是最合适我的,国内自然也能找,但是暂时我没那心思,如果我需要一个妻子的话,你不是挺合适的吗?”
他优雅一笑:“我们也算是知根知底了,我记得以前我们处得还不错,虽然后来我下乡了,你也常在外面跑,不怎么见了,但感情基础在,对不对?”
初挽:“你说得有道理。”
陆建晨是那种理智永远大于感情的人,其实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也谈过一个,他应该还是挺喜欢对方的。甚至有一次初挽和他一起喝茶,他便说起他和自己女朋友相处的一些事,她当时觉得,他可能和对方动了真感情,可以等着喝他喜酒了。
不过后来到底是没成,她不经意间问起来,他只是淡淡地一句“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她也是隐约听陆建时提起过,那姑娘家世各方面一般,他觉得爱情都是一时的,要想走得长远,还是应该更匹配一些。
说白了陆建晨是不愿意给灰姑娘当白马王子的。
这样一个足够理智的人,既然愿意应诺,那必然是不会轻易被一些感情所迷失,就算哪天他改变了心意,相信也会及时告诉自己,万万不至于做出陆建时那种勾当。
况且,他将来发展好,两个人还可以互帮互助,不至于像陆建时一样,拼命地挖自己的钱。
初挽这么想了一番后,便问:“其实说起来,咱们两个确实挺合适的,不过有些事得先谈谈,如果我们结婚,你是什么规划?你在国外,我留在国内,这样没问题吧?”
陆建晨:“一时半刻我不可能回国,结婚后,你跟我去国外。你如果想读书的话,可以,在国外读,我来安排。”
初挽:“如果我想留在国内呢?”
现在国内的古玩市场,遍地都是黄金,正是闭着眼睛捡的时候,她错过了这个,等以后陆建晨九十年代回国,那就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