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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赵振国见媳妇敛着眼眸没说话,什么都明白了,惭愧地不敢再聊下去,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

    “明天缺什么,咱都一块买回来。”说着从她身上起来。

    拉起被子,给她盖在身上说道。

    “你先躺会儿,我去烧盆热水过来。”说完起身迈步走了出去。

    望着他消失在视线的背影,宋婉清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整了整衣裳,来到小床前,看着睡得正香的女儿,给她掖了掖盖在身上的小被子。

    然后拿起纸布萝,放在腿上,理了理团起的尼龙线球,开始动手,织起了线衣。

    这还是上次去镇上,给他买外套的时候,看到有卖尼龙线的,就称了点,缠着自己的旧毛衣,准备给他织个线衣。

    烧好热水的赵振国,端着水盆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媳妇坐在板凳上,低头认真地织着线衣,看颜色,还有腰圈,明显是织给自己的。

    这一幕,让他心里暖得跟烤火似的,眼睛都有些发涩了。

    上辈子的自己,太混账、太畜生了,活该会孤独终老,百病缠身,深呼吸了一口气,缓了缓心情,将水盆放在支架上。

    “媳妇,这是给我织的吗?”

    宋婉清抬起头,瞧着凑近的那张俊脸,往后仰了仰身体,跟他拉开了点距离。

    “天儿马上就冷了,瞧你那线衣都破洞了,就给你织件新的。”说着又垂下眼眸,继续手上的活儿。

    那针线在她手里,就像听话的孩子一样,编织出漂亮的花纹。

    赵振国看着,心里甜得跟喝了蜜似的。原来,这就是被媳妇关心的感觉啊。他眼里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

    【47、猎鹿】

    第二天一早,赵振国就踏上去镇上供销社的路。

    他一个大老爷们儿,一点儿没觉得有啥别扭的,进门就直愣愣地问售货员要买卫生巾。

    售货员像看稀罕物似的盯着他,愣愣地说:“咱这儿可没那玩意儿,听都没听说过。”

    赵振国又是比画又是解释,售货员这才明白过来,摇着头说:“没有那个东西,我们这里只有月事带。”

    起初他还以为是这地方太小了,货不全,又特地搭车去城里逛了一圈,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年代,还真没有卫生巾这玩意儿。

    没办法,他只能买了月事带和几大包红纸。还去黑市上买了点趁手的武器。

    月事带,就是一条长约30厘米的带子,上面巧妙地设计着绑带,两边的绑在内裤上,中间的用来固定折得整整齐齐的红色粗糙卫生纸。

    把东西带回去,宋婉清一看,臊得不行。

    她原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还真当回事给买回来了。这年代上厕所,条件好点的用的是旧报纸、烟盒,条件不好的,用的是土疙瘩、稻草,他居然买了这么多纸回来,也真舍得。

    赵振国就借着照顾宋婉清的由头,在家歇了几天。之前媳妇儿在他背上也留了些伤口,他小心点儿,媳妇应该不会发现自己受伤了。

    宋婉清正赶上月事,倒也真没闻出赵振国身上那隐隐的血腥味,就是看他穿着汗衫睡觉,有点怪。

    在家窝了两天,赵振国坐不住了。

    天刚蒙蒙亮,他就出了门,直奔那片果树密布的林地,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

    鹿食草,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

    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他把全身气息收拢,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没多久,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鹿群一点点靠近,赵振国紧贴树干。

    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捡食地上的果实,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

    搭枪,瞄准,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他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现在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点,但别多吃,柿子性寒,最好饭后再吃。”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井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

    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这不奇怪,公鹿一般都有角,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

    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她急忙走过去。鹿角呈红棕色,只有一个岔,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覆盖短绒毛,轻捏一下,软的。

    软而韧的触感,很奇怪。

    “怎么了?”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

    “鹿长了四只角?”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他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这么讲究。

    赵振国把土堆拨开,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正冒出徐徐热气,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放在灶台上,揭开外面的芭蕉叶,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肉汁四溢,香气扑鼻。

    宋婉清早已饿了,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赵振国拿起一条鹿腿,切了一块递给宋婉清,她上去就是一口,被烫的龇牙咧嘴,赶紧放下了。

    “哎哟,嘶,好烫,好吃。”鹿腿汁水颇多,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肉香伴随着灼热温度席卷每一个味蕾,她急促吸气,发出嘶嘶的响声。

    赵振国戏谑一笑:“媳妇儿你还是太瘦了,多吃点,细狗都没你这么瘦的。”他把鹿腿上的肉撕下来一些放在她的碗里,又给掰了一半馒头给她。

    其间宋婉清一直维持着端碗扒饭的动作,任由小碗垒起了肉山,这回不仅缩着身子,连小脸都红透了。

    吃着吃着,宋婉清开始有点心疼了。

    赵振国上山基本都有收获,兴许也会采集野果,比方说今日的柿子,山里有什么便吃什么。

    像今天他打的梅花鹿,其实拿去卖的话可能会更划算。

    鹿算一种金贵的畜牲,这么一头鹿能换不少钱,买些鸡鸭回来养也不失为一份生计,总好过直接吃掉。

    而且,上山打猎,她总是担心他。

    【48、上山寻找】

    之后赵振国打猎都会特意留意梅花鹿的鹿角。然而雄鹿一般春夏换角,现在已经过了长鹿茸的时期,鹿茸基本硬化,不值钱了,所以费尽心思也只是得到一对,品质还没有之前的那对好。

    赵振国上山了,宋婉清也在家里忙活了起来。

    前几日赵振国又摘了不少柿子回来,每个都是圆润赤红,卖相就很好。

    听赵振国说北边几里外的深山有一片柿林,那里的柿子树结的柿子品质都非常好,若是能把那里的柿子都摘下来做成柿饼,等到水果短缺的冬季再拿出去卖,也不是一份不错的收入。

    柿子不易保存,柿饼却可以。柿子去皮风干后,去掉水分,剩下的便是高浓度的糖浆。糖分会因为水分进一步蒸发析出,附着于柿饼表面,形成柿霜,是天然的防腐剂。制作柿饼也非常简单,只需削皮晒干即可。

    宋婉清把柿子拿出去,挨个削皮。想了一圈,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先做成吊柿。

    她很快便搭好一个晾晒的竹架,用草绳把柿子依次绑住,悬挂在竹架上。削了皮的柿子色泽橙红,表面泌出一层糖渍,在夕阳的照射下泛着晶莹剔透的光泽,成串排布,像极了一串串小灯笼,颇为喜人,宋婉清笑的合不拢嘴。

    深秋的日照时间越来越短,这么一会儿天边便只剩一缕惨淡的红霞。蔚蓝色的天空逐渐被深紫色取代,几缕云烟挂在天边,四周也暗淡下来。

    宋婉清脸上泛起急色,不时的张望以往赵振国回来的路。

    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来?

    宋婉清不断张望着,赵振国离开前没有告诉她去哪里,又要去多久,此刻见天色已晚她便忧心忡忡。又等了片刻,仍旧不见赵振国的身影,宋婉清坐不下去了。

    虽然理智告诉她赵振国对这片森林比她要熟悉的多,可她就是不放心,万一遇到意外了呢?若是振国不小心落入坑洞爬不起来之类的,光是想想她便不敢耽搁。

    宋婉清找到赵振国留在家的砍刀,把女儿托付给赵大嫂,纵然拳脚不怎么样,她还是拿起砍刀便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危险的密林。

    夜幕降临,森林隐没在一片诡异的黑暗中。星星点点的火光不能带来温暖,反而被漆黑肃穆的森林衬得像一缕鬼火,阴森恐怖。

    她一边走一边挥舞火把,朝着四周大声呼喊,既是想让赵振国听见,也是想吓跑附近的野兽。

    然而不管喊的多大声,回应她的永远都是一片寂静。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原野中,死一般的安静,安静的叫她越发不安。

    “振国!”

    宋婉清的双眼泛出泪光,嗓子因为长时间大声呼喊传来一阵刺痛,她剧烈咳嗽几声,再要喊时已经喊不出来了,她的嗓子完全哑了。泪水模糊了视线,随着时间推移心底也萌生出越发强烈的不安。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甚至比当初赵振国之前发浑的时候还要害怕几分。

    心急如焚的她一个不留神,一脚踩进坑里。

    火把掉在地上,火花遇上干燥的落叶,瞬间燃起一片火焰。宋婉清死死扒着坑的边缘,双眼因为用力逼出了血丝,眼看着就要力竭,上方及时伸出来一只手,抓住她后硬生生把她拽了上去。

    发软的双腿接触平地,脚踏实地的感觉才让宋婉清的心落回了肚子里。她急忙抬起头,对上了一双熟悉且饱含急色的眼。

    火光映照下,赵振国急促的喘着气,似乎是赶来的。

    “有没有摔到?”赵振国紧张的在宋婉清身上打量一圈,好在刚刚赶来的及时,她只是双手蹭破了皮,倒没有大碍,可这样也让他心疼坏了。

    “振国?”宋婉清看着如同天神降临的赵振国,神情呆滞,不确定的叫了声,似乎没有认出来。

    赵振国觉得好笑,“怎么?这么一会儿便不认识我了?”

    本来宋婉清还非常担心的,但见这罪魁祸首居然还有心情笑,突然觉得委屈的不得了,心急之下,心里话也脱口而出,“你还笑,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回来?”

    这话听着只是一句人之常情的提问,但坏就坏在她的语气。

    赵振国愣了一下,那酷似埋怨的语气叫他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了。宋婉清似乎也发觉刚刚她的话是多么的…不合时宜,便又急忙改了口,“今天怎么这么晚呀,我都以为你出事了,出来找又找不到人。”

    赵振国心下了然,原来是担心呀,媳妇儿果然没有白宠,他解释道:“回来的路上耽搁些时间,不过你不必担心,能出什么事?倒是你,下回我要回来的晚了你在家等我便好,不要自己出来了,像刚才那样多危险。”

    赵振国捡起地上的火把,顺势把燃烧的落叶踩灭。宋婉清刚刚踩中的是一个天然涵洞,非常深,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本以为宋婉清吃过亏就会乖乖听话,岂料她只是低下头,小声嘀咕了一句:“明明是你迟迟未归。”语气仍旧是非常的幽怨。

    赵振国觉得心窝子处似有一只猫爪子在挠,挠得他心肝俱痒。他走到不远处,把刚刚掉在地上的箩筐捡起来,从里面拿出一个果子。

    “媳妇说的对,是,是我回来晚了。拿这个赔礼道歉好不好?”

    那是一个鲜黄透亮的果实,椭圆饱满,表面遍布淡棕色细点。宋婉清大感诧异,居然是一个雪梨。

    “上回你不是说想吃秋梨吗?我看着这附近没有便走远了些,不仅有梨,还有冬桃呢,你看。”

    只见赵振国像变戏法似的又掏出一个桃,宋婉清见过的山桃基本都是青红小巧,味道也青涩寡淡,但赵振国手中的桃却通体粉红,近乎手掌大,貌似还能闻到其上散发出的浓郁桃香。

    看着那成色极好的蜜桃和雪梨,宋婉清迟迟不接,这些水果让她看到了一种以往从未有过的东西,在意。眼眶一时间变的很酸,她不停的眨着眼,未几,眼眶边缘,竟是泛出一些液体来。

    赵振国吓了一跳,忙把冬桃放下,“媳妇你不喜欢冬桃?那不要这个了,改天给你换别的,苹果?板栗?要吃啥你跟我说?”

    他越说媳妇便越激动,蓄积在眼眶的液体终是溢出,最后直接哭起来了。

    赵振国看着哭的泪眼婆娑的小媳妇,手足无措,急的只会喃喃重复着“别哭呀。”

    这时一双细瘦的小胳膊伸过来,主动的环住他的腰,而后怀里便撞进一个磕人的小身子。

    媳妇儿抱的很紧,他觉得腰都快被勒断了,

    热烈长吻而后,赵振国没有说话,轻抚她的面颊。

    这次他轻柔缠绵吻上她的下巴,辗转片刻,缓缓堵住她的唇。

    湿润咸咸的味道,在嘴边化开,宋婉清睁开眼才发现,赵振国眼角已有淡淡水迹。

    宋婉清微微偏头结束缠绵的吻,轻轻抚摸上赵振国的脸颊,“怎么哭了?”

    赵振国别过脸去,不愿意看她,沉默半晌调整情绪后才愿意与她对视。

    他眼角彤红,鼻尖也红红的,匆匆与宋婉清对视后,又急忙躲开的眼神,垂眸下看不清他的表情。

    “媳妇,不要离开我...”

    两人眼神对视,都将彼此视为珍宝,

    “今天真的很着急,怕你…不见了。?

    【49、柿子】

    今天赵振国的收获除了一些果子,还有两只野兔。

    冬季临近,山里的野兽都卯足了劲的贴秋膘,两只兔子非常肥美,在箩筐里瑟瑟发抖,团成了一个毛球。

    赵振国眉眼微弯,眼神时不时飘向兔子,心里想着等会儿要给宋婉清做什么晚饭,红烧兔肉就不错。

    宋婉清傻傻跟在赵振国背后,也不知道看路,走了不知多久,赵振国停下脚步,毫无察觉的她就这么撞了上去。

    额头结结实实的撞上赵振国的后背,她吃痛的捂着头,眼眶冒出泪花,探出脑袋问:“怎么停下了?”

    赵振国看她傻傻的样子,无奈转过身,“媳妇儿,你今天怎么心不在焉的?”

    宋婉清起初还不明白,赵振国让开了一步,这才看清四周,原来已经到家了。

    “是不是饿坏了?先吃个梨吧,等会儿便能吃饭了。”赵振国以为她是饿昏头了,便拿出一个雪梨递给她。

    宋婉清先是偷瞄了赵振国一眼,确保他没有生气才接过雪梨。雪梨很大,皮薄清脆,轻嗅之下还能闻到淡淡的梨香。

    咬上一口,梨汁在口中迸溅,带来独属于秋日的清甜。她双眼一亮,下意识拿着梨往赵振国嘴边递去,“好甜,你也尝一口。”

    赵振国低头看着那被啃了一口的雪梨,笑了笑。

    宋婉清这才发现自己又干了什么蠢事,本就发红的脸彻底红的通透,忙摆手道:“不是,我、我给你拿另一个。”

    正要伸手拿梨,却又发现装梨的袋子就挂在赵振国身上,她的手停在半空,一时进退两难,尴尬的恨不得时间可以倒流。

    窘迫间,却见赵振国伸出手,不是拿梨子,而是拉过她拿着梨的那只手,然后低头咬了一口梨肉,还径直对着她咬过的地方。

    明明被咬的是梨,宋婉清却觉得自己的手好像也被咬了,一阵触电般的感觉顺着手指传到身上,沿着脊背迅速蔓延至全身,让她浑身僵硬,心跳越来越快,脸也红的要滴血。

    “嗯,果真很甜呢。”赵振国细细嚼着梨肉,视线却一直停在宋婉清身上。

    媳妇儿低头含胸,捧着梨小口吃着,似乎有点冷,小丫头咽下一口就哆嗦一下,搭配一张红彤彤的小脸,可爱的不可思议。

    “共食”完一个雪梨,院中搭起的竹架吸引了赵振国的注意。因为天黑了,刚刚他都没有注意到。

    “这是柿子?”他走过去好奇的上下打量,确实是柿子,还削了皮,一条草绳上系了十几个,乍一看他还以为是一串个头非常大的金色葡萄。

    “嗯,这些柿子也吃不完,与其浪费了不如做成柿饼。柿饼甜腻,口感软糯,还可以长期保存,等冬天水果短缺的时候再拿去卖,能卖个好价钱。”

    赵振国实在不懂媳妇儿那小小的脑袋瓜装的都是些什么,他看起来就这么穷?以致于丫头满脑子都想着赚钱。

    “不是很值钱,但至少也是一笔收入。”心里却想着方才赵振国好像有点不开心的样子,怎么了?

    赵振国面色自然,心底却暗戳戳松了一口气,他对宋婉清说:“媳妇儿,你想做便做吧,只是千万别累到自己了,你照顾女儿已经很辛苦了。”

    “嗯。”宋婉清点点头,满脸期待道:“那明天你多摘一些柿子回来,没多长时间就要入冬了,得抓紧时间。”

    翌日天明,赵振国把那片柿子林长相好的柿子都摘了回来,全部做成吊柿。

    次日,清晨。

    耀眼的光线透过破旧的窗帘,折射进光线。

    床上的赵振国,早早的就醒了过来,因为不用赶着上山,所以这会儿正舒服的躺在床上,抱着还在睡的媳妇。

    这样静静地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心里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媳妇儿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未完全褪去的稚嫩。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这个年纪的她,大学还没毕业。

    可偏偏生在了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又经历了家庭重大变故,再遭遇自己这样的烂人,她上辈子的人生才会那样的悲惨。

    她带着孩子走上绝路,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但凡自己承担起男人的责任,顾家一点,她都不至于带着孩子跳进水库。

    每每想到这里,心都一阵阵抽痛。

    拇指轻轻摩擦着那白嫩的脸颊,思索着,往后的余生,自己会拼尽全力,让她不再遭受任何一丁点委屈了。

    正在看得入神时,注意到她细长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暗叫不好,媳妇儿被自己弄醒了,连忙闭上眼装睡。

    宋婉清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便是赵振国那棱角分明的轮廓,一直都知道这人皮相生得好,只是,嫁给他这两年多下来,日子过的鸡飞狗跳,从来没这样认真看过他。

    闭着眼装睡的赵振国,这会儿心里抓心挠肺的难受,懊恼自己,干嘛没事要装睡。

    好难受,怎么办?突然想尿尿又是怎么回事……?

    难得有个机会,跟媳妇这样躺在一起,真想抽自己一个大逼斗,暗骂自己太没出息了。

    宋婉清发现他眼皮子微微动着,原来这人早就醒了,也没戳穿他,从他臂弯中,撑着身体坐了起来。

    拿起衣服套在身上,掀开被子下了床。

    来到小床边,看着已经醒来的女儿,瞧见自己后,正挥动着两只小手,咧嘴笑着,弯腰伸手把她抱了起来。

    迈步撩开布帘,走了出去。

    床上的赵振国,竖起耳朵,听到媳妇出去后,瞬间从床上弹坐了起来,光着膀子,扒拉了一下自己短发,懊恼自己刚怎么那么没出息,

    这会儿尿憋的实在是难受,掀开被子下了床,穿着大裤衩子,迈着大步出了屋,直奔家里的土茅坑。

    盖房子是不容缓,每次上厕所,小号还好点,大号能把自己憋过气去,太味儿了。

    来到媳妇身边,从她怀里接过孩子说道:“我来抱着她,你先洗洗,待会吃完饭,咱就去城里。”

    宋婉清没说什么,把怀里的孩子交给了他,见他还穿着单衣服,这么冷的天,他也都不嫌冷!

    既然决定今天跟他一起进城,肯定也要给他添置一下衣服才行!

    赵振国压根不知道自己媳妇的想法,在她洗脸的时候,抱着自家闺女,打开院子的小木门,来到外面。

    【50、还钱】

    看着堆在外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砖,主要材料既然到了,那自己图纸就得在这两天弄出来,还不能画的太复杂了,省得那帮人看不懂。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四哥。”

    听到声音的赵振国,顺着声音来源看了过去,见来人后,眼里滑过一丝不悦之色,随后很快消失不见。

    媳妇最讨厌的人里,就有狗剩,要是让她看到自己跟这人在一起,指不定又要乱想,看着走近的人,沉声问道:“你有事?”

    狗剩笑得一脸殷勤,目光看了一眼他怀里白嫩精雕玉琢的小娃娃,贼眉鼠眼地朝着院子里看去。

    赵振国察觉到他视线后,单手托抱着怀里的女儿,另外一只手擒住狗剩下巴,带着戾气,冲他说道:

    “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赶紧滚,还有,管好你这双招子!.”

    狗剩疼得倒抽了口冷气,感觉下巴都要被他卸下来了。因为身高,力气悬殊比较大,他压根就没有任何挣脱的余力,带着求饶,嘴巴合不拢说道:“四哥,四哥,你松开,我错了,我不该瞎瞅。“

    狗剩疼的脸色都涨成了猪肝色。

    察觉到他嘴角流出来的口水,赵振国带着嫌恶,松开了牵制着他下巴的手,虽然没粘上口水,但也觉得恶心。

    把捏过他下巴的手,在狗剩裤衩子上来回蹭了蹭,拧眉带着不悦冲他说道:“有事说事,没事就滚。”

    狗剩捂着脸,强忍着疼痛,目光没再胡乱往院子里瞟了,垂着眼帘,遮住眼下闪过的阴毒,微微诺诺开口道:“四哥,最近我手头紧,上次您跟我那儿拿的50能不能还我了?”说着偷偷掀起眼帘,看了他一眼。

    瞧见他拧着眉头,似乎不记得这件事了,赔笑着解释道。

    “就是上次你跟耗子他们几个,玩牌的时候,因为没玩尽兴,就跟我借了五十,这可是背着我爹偷拿的,他现在要用钱,得知我把钱借给您了,说要打断我的狗腿。”说着又低下了头。

    几十年前的事了,赵振国压根不记得这些无关要紧的事情,可看着他唯唯诺诺的德行。

    “等着。”说完迈步进了院子。

    刚回到屋,迎面就看到媳妇,正一脸不高兴地盯着自己。

    还没等自己开口解释,她就一声不吭地走上前,从怀里抱走了孩子,转身扭头就进了屋。

    看她这样,连忙屁颠屁颠地跟了进去,低声下气解释道:“媳妇,我改邪归正了,真没再跟他玩了,他今天来找我,是因为我之前跟他借了点钱。”

    听到他的话,宋婉清停下脚步,扭头看着跟进来的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收回视线,看着怀里的孩子,有气无力地说道:“藏钱的地方你也知道,要多少,自己拿吧。”

    赵振国有些紧张地走上前,柔声道:“不用动咱家的小金库,没多少钱,我口袋里就有,我马上拿给他,就让他离开。”

    拿起自己的长裤,从里面掏出一堆零散的钱,从里面拿出五张大团结,迈着大步,转身走了出去。

    在他出去后,宋婉清魂不守舍地坐在凳子上,脑子里乱糟糟的,勾起一些之前不好的事情。

    真的非常怕,他再次跟着出去赌牌!

    不知不觉中,抱着孩子的掌心冒出一层细汗。

    赵振国怕媳妇多想,甩给狗剩五十块后,匆匆就回了屋,看到媳妇面色苍白,抱着孩子坐在凳子上没落的样子。

    快步上前,蹲在她面前,刚想伸手捧着她脸颊,让她看向自己,可想到刚手摸过那个狗东西,不敢碰她。

    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媳妇,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宋婉清的目光渐渐有了焦距,视线对视上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真的还了钱就回来了?

    抿了一下干涩的唇,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想喝面疙瘩。”

    听到媳妇的话,赵振国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应声道,

    “好。”说着起身,弯腰在她白嫩的脸颊亲了一口,“等着。”

    在他出去后,宋婉清不放心地又跟着走了出去,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看似哄孩子,目光时不时偷偷飘向厨房里的忙碌的男人。

    厨房内的赵振国,专心忙着煮面疙瘩汤,在汤里不仅放了点香油,还放了肉片儿,又打了三个鸡蛋进去。

    这种面汤,放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什么好东西,佐料更是简单有限。

    但这东西,放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一般家庭,压根不舍得这么吃。

    更何况,现在的大部分人,都是以玉米面为主,白面都是逢年过节,或是家里来亲戚了,才舍得吃一次。

    在他做饭的期间,宋婉清不知道往厨房内看了多少次,望着那高大挺拔的背影,在矮小的厨房忙碌着,心境不知不觉一点点地发生着改变。

    没多大会儿功夫,一盆金灿灿,冒着热气的面疙瘩,被赵振国端了出来,放在院子的石桌上。

    宋婉清看着盆里的疙瘩汤,压根不知道,面疙瘩还能这样做。

    赵振国在自己媳妇目光注视下,笑着盛了整整一大碗疙瘩汤,放在媳妇面前,弯腰接过她怀里的女儿说道:“媳妇儿,你先吃,我抱着她玩会儿。”说着抱着孩子,站在一旁。

    满心期待媳妇试试自己这个咸口的疙瘩汤。

    宋婉清拿起勺子,试了试温度,然后吃了一小口,发现味道出奇的不错,连带肉都非常嫩滑。

    赵振国的这个面疙瘩汤,借鉴了西湖牛肉羹的做法,放了一点点胡椒提鲜。

    这时东边邻居,张桂兰站在自家房顶,伸长了脖子问道:“大妹子啊,吃啥呢?这么香,隔着墙我都闻见味了。”

    这段时间,她地里干活回到家里,时常能闻到从赵老四家飘出的肉香味,纳了闷了,他们家之前穷的都揭不开锅了。

    最近不知道怎么的,说富就富起来了,又是电视机,又是建房的,连带吃的都一跃飞升。

    【51、不会过日子】

    宋婉清朝着她看了过去,知道张桂兰是个直肠子,没什么坏心思,冲她微微一笑,简单的回了句。

    “没吃啥,就是熬了点面疙瘩汤...”

    张桂兰啃了一口手里的干萝卜叶窝窝头,眼珠子一直盯着宋婉清的碗,她眼尖地发现,那可是白面,汤浓稠,还飘着鸡蛋花,还有肉片,冒着油花。

    看到这里,咽了一口吐沫星子,带着一脸羡慕,冲宋婉清说道:“大妹子,你这苦日子算是熬出头了。”

    听到她这番话,宋婉清看了一眼站在一旁,抱着孩子的赵振国,收回视线,笑了笑,没再说话,闷头用勺子喝着面汤。

    之前做好的吊柿经过一个月的晾晒已经蜕变,饱满的柿子因为脱水而干瘪,皱巴巴的凹陷下去,表面也析出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宋婉清挨个捏了捏,试探了下手感,取下一个手感最好的,转手递给赵振国,“你尝尝。”

    接过柿子,触感软软的,他试探着咬了一口,外皮微弹,略有韧性,包裹着橙红透亮的果浆,柿香浓郁。

    “好吃吗?”宋婉清看着他,眼冒星星。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赵振国很快吃完了一个,味道与新鲜柿子完全不同,没有新鲜柿子的涩味,口感软糯,甜而不腻,确实不错。

    宋婉清别过头小声嘀咕着,这是卖钱的她哪里舍得吃,也就给赵振国才舍得。

    赵振国早已领教过宋婉清的节俭,她非常节俭,但只是对她自己节俭,对他却异常大方,什么好的都紧着他。

    哎,也怪他,让媳妇儿穷怕了。

    他挑了一个看起来不错的,塞到她的小嘴里,“让你吃便吃罢,总不能做柿饼的吃不上柿饼不是?”

    “放心,你老公有钱,你用这么抠抠索索的...”

    两人吃过早饭,收拾完出门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赵振国捉的那两只兔子,宋婉清舍不得吃,索性就给养着了,养了两天,一公一母两只兔子就开始玩叠叠乐。

    一个月后,兔窝里多出来七只小兔崽子。

    这让赵振国开心不已。

    还有更开心的事呢——母兔生完小兔第三天,就又开始玩起叠叠乐。

    嗯,恢复的好快。

    就是,生再多也没用,宋婉清还是不让吃兔子,说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

    赵振国:“...”

    这话怎么觉得有点耳熟。

    碍于走路去镇上搭车,还需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赵振国怕自己媳妇走太累,花了五毛钱外加一根烟,借来了一辆自行车。

    他迈开长腿,上了自行车,傲人的双腿,撑在地上,侧过脸,看着媳妇说道:“媳妇儿你慢点坐。”

    宋婉清用布兜抱着女儿,系在胸前,扶着赵振国斜坐在后车座上,单手拽着赵振国腰间的衣服说道:“好了,走吧。”

    察觉到媳妇举动的赵振国,伸手将她手拉到自己腹部说道:“媳妇儿你搂好我,路上颠的很。”

    宋婉清也没矫情,毕竟怀里还抱着孩子,紧紧搂着他腰,另外一只手,拖着系在身上布兜里的孩子。

    一路上,赵振国骑得都很慢,怕坐在后面的媳妇颠得难受,压根不敢骑太快。

    坐在后车座上的宋婉清,看着男人宽厚的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踏实。

    等到达镇上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将车子存放起来后,买了票,上了车。

    乘务员看到宋婉清怀里抱着孩子,冲着车内吆喝到。

    “哪个男同志,给抱孩子的女同志让个座。”

    听到乘务员的声音,一个男人起了身,让了个座,赵振国冲人道了谢,让媳妇抱着孩子坐了下来,自己则是站在她身边护着。

    因为他知道,这一路上,坐车去往城里的人会越来越多。

    用高大的身体,挡在媳妇身侧,不让过往的人碰到她跟女儿。

    摇摇晃晃,一个小时的车程,总算抵达到了县里。

    赵振国看了一眼太阳,已经升到了正中间,中午了,也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媳妇,女儿给我抱会儿,你歇歇胳膊,咱们先找个地方,吃口饭。”说着伸手从布兜里抱过孩子。

    宋婉清正想说自己不累,可女儿已经被他熟练地抱进了怀中,这人骑了那么久的自行车,又站了一路,现在又抢着抱孩子。

    见他低头逗着怀里的女儿,索性也没再说什么,伸手拽着他外套的衣角,紧跟在他身侧,串流在人流鼎沸的街道。

    赵振国察觉到媳妇的这一举动后,唇角微微上扬起一丝幅度,带着媳妇来到国营饭店,买了两份面。

    正是吃饭点,餐馆内几乎坐满了人。

    但吃饭的大部分都是男人,很少有女人,再加上宋婉清年轻漂亮,身段又好,所以打从赵振国带着媳妇进来,就引起在场的男人频频看了过来。

    赵振国察觉到一些看向自家媳妇的视线,心里有些不舒坦了起来。

    细心的宋婉清察觉到他的情绪,扯了扯他衣角,让他不要太在意这些。

    然后找了个话题,跟他聊了起来。

    吃完饭后,赵振国带着自己媳妇,去了上次的那家大药房。

    老板看到他来了,顿时眼睛都亮了,热情地把抱着女儿的他,人引进了后院。

    招呼着给他们小夫妻倒了茶水。

    在看到赵振国掏出东西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打开布,拿起石斛仔细地端详了一番。

    笑得更加灿烂,伸手报了个数。

    这么多次经验下来,赵振国也知道他报的价格,也没有还价的必要了,点了下头。

    见他同意,老板准备进屋给他取钱。

    赵振国拦住了他,取出了那两副鹿茸。

    老板的到底是常年和药材打交道,只是粗略看了一眼便发现两副鹿茸的区别。其中一副呈红褐色,圆柱状,只有一个岔,枝顶钝圆,也就是俗称的“二杠”,这种鹿茸的品质最优。

    另一副的色泽就要暗淡许多,枝干也更细,有两个岔,断面可见部分骨化的痕迹,这样的鹿茸品质要差些。不过他此时更在意的却不是品质。

    “不错,还是顶顶好的二杠花鹿茸,处理晾晒也没有伤到枝干,想必二位也是精通药理罢?”掌柜正说着,目光在宋婉清和赵振国身上游走一圈。

    “山里人,不过是知道一些罢了。”赵振国低声道。

    

    【52、卖柿子】

    老板捋了捋胡子,笑而不语,“小兄弟谦虚了,这可不是随便听听就能知道的。这样吧,这副我给九十块,但这副,这副已经骨化,小兄弟应该也知道骨化的鹿茸是不值钱的,不过处理的不错,给十块吧。不知小兄弟意下如何?”

    赵振国上前一步,笑着与老板说:“此言差矣,既然老板也说这是顶顶好的鹿茸,这“好”想必不仅指的是功效吧?”

    老板没料到这位会突然这么说,虽然明白他的意思,却还是故作不明,“不知小兄弟何意?”

    “大家都是聪明人,又何必明知故问?鹿本就难见,雄鹿好斗,鹿茸常见擦伤,这副鹿茸不仅没有伤痕,形状也巧妙,还是出自野生梅花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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