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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那个沈家小少爷,沈念璋。莺娘说他爱穿紫衣。

    真不巧,又被这倒霉蛋看到了。

    他惊恐地大喊,「救……」

    我干脆利落一棍子把他也敲晕。

    看了看周围,火势应当是蔓延不到这里,就没管他,继续走,走出一段路,想了想,又折了回来,把他手里宝贝似的抱着的烧鸡拿了过来。

    正好,我赶路缺干粮。

    我一刻不敢停留,怕临城的人反应过来开始抓外逃的人,抱着那一包袱贵重的金银珠宝

    ,避开人群走小路。

    等终于确保安全时,我才停下休息片刻,在林中找到一片静水,看着倒映出来的自己的脸,也是狼狈又滑稽,额头还有一块狰狞可怖的疤。

    这段时间,每当它快要愈合的时候,我就把结痂的地方抠破,所以总是好不全。顶着一头丑陋的疤,防止有人就是喜欢年纪小的姑娘,防止被逼着接客。

    现在终于能正常给它上药,我带着那盒莺娘给的伤药,抹上去淡淡的药香萦绕。

    她也应当是逃出去了吧。

    我听得出来,她的琵琶曲里尽是思乡的哀愁。

    我撸开袖管看着手腕上的守宫砂,拿着小刀,毫不犹豫地将它剜了下来。

    血涌如注,刺骨的疼,可我眼睛都没眨一下。

    我用那上好的伤药,把伤口包扎好,又找了几个隐秘的地方,把这些金银珠宝分了几份藏起来,只留了一根金簪子在手里,拿石头把它砸成一坨,看不出原来形状的模样。

    那货郎临死时问我,是不是,在桥上跪下的那一刻,就算到了如今这一步,每一步,步步为营。

    从跪下的那一刻,把头磕破,骗我爹走过来踹下河,引导货郎卖我去青楼蛰伏下来,抠烂头上的疤防止陷入险境,用玉镯子吸引他回来找我,取信众人随意进出酒窖,把他烧死的时候甚至考虑到了他一家老小的活路,把青楼烧了逃跑顺便让其他人也有机会逃走,抢走老鸨积攒多年的金银珠宝……下棋之人,落子时已经观其后许多步。

    是不是呢?

    我把那一块金子揣在怀里,垂眸看着溪流的方向。

    潺潺流水,遇山劈山,遇石裂石,汩汩向前。

    再抬头看太阳和密林生长,辨明了方位,朝着临城相反的方向头也不回地走去。

    那个老鸨说,青楼姑娘,不偷不抢,靠自己生活,也不必自轻自贱,她们并不比谁更低贱。

    自我安慰的话罢了。

    他人一句话就能生杀予夺的人,怎能不低贱?

    不自轻自贱,不是靠自我安慰就有用的。

    真正的逆天改命,不是攀附权贵成为他人的玩物,而是拥有能够自己掌控自己命运的力量。

    所以,我要往上爬。

    不择手段地往上爬。

    要比我爹爬得更快,更高。

    要野心勃勃、目标明确、坚定无畏地,逆流而上。

    9

    乱世枭雄群起,谁说女子不能逐鹿天下?

    我偏要为常人所不能为。

    拥有了第一笔钱,接下来便是第一批人马。

    招兵买马和从军成为将领,都不适合我,其一女子不能从军,招兵也无法让人信服,其二我年纪太小,更是容易叫人看轻。

    我走不了寻常路。

    所以我已经想好了,我需要先收揽一个彪形壮汉为我所用。

    我想起我娘曾经的青梅竹马,那个疯疯癫癫的跛脚怪人,李二牛。

    我找到他时,落魄邋遢的男人,正蜗居在一个废弃多时的破旧茅屋里,用石头垒的小灶煮一锅刺鼻难闻的野菜。

    男人孤僻冷漠,见到生人一律扛着锄头冷喝着驱赶,「滚!」

    我带来的一兜子珍贵的馒头被扔进泥地里,他阴郁的脸色被挡在乱发下,只露出一双锐利的,对陌生人充满敌意的眼睛。

    难怪被人们说成个怪人。

    我捡起滚脏的馒头,异常平静地说:

    「二牛叔,我娘死了。」

    成功让男人朝我挥舞的锄头僵住。

    「我知道你认得出我的,我是张文景与楚四娘的第二女。我娘,我阿姊和小妹,都被我爹害死了。」

    我三言两语说清楚了前因后果,道明来意,「二牛叔,我想带你一起去找我爹报仇。」

    他僵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又冷了脸色,依然毫不客气地继续赶人:

    「关老子什么事?赶紧滚,这里不欢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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