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35
章
淅沥沥的雨下着,
伴随着雷鸣闪电,泥泞的道路上,宋清杳被沈明衿拽着艰难的往前走,
每走一步,就像是被灌了铅,
走得极其艰难。走着走着,眼前的事物变得模糊,紧跟着她感觉到沈明衿停下来了,
温热的大掌贴在了她的额头上。
这时候他才发现,
她的鞋子脏了、裤子也湿了,连眼神都变得朦胧。
‘轰隆’一声,
又是惊雷伴随闪电,照亮整片大地的同时,也照亮了她的脸——苍白且带着不自然的红晕。
意识到不对劲,他立刻脱下自己的雨衣披在她身上,
厚重的雨衣带着淡淡的雪松香味,跟周围潮湿的泥腥味混杂在一起。
雨衣是穿戴式,
两只手必须套进袖子里,她麻木的站着,
做不出任何反应,
就好像脑子里知道他想让她穿上雨衣,可双手不听使唤,
抬不起来,
做不了动作。
豆大的雨打在他的身上,很快就浸透了他的衬衫,
衬衫贴合着胸肌,勾勒出明暗交替的线条,
漆黑的瞳仁里没有半分情绪。
“穿上。”他说。
她没动。
紧跟着下一秒就被他抬起手塞进袖子里,戴上帽子、扣上纽扣。
“我想回去。”她嘴里呢喃,“我想睡觉,不想找了。”
“能走吗?”
这会儿问她什么,她可能只会回答这两句话,因为脑海里有个声音在说,想睡觉,想离开,想回家。
沈明衿眉头紧皱,半蹲下身子,“上来。”
闪电横跨夜空,眼珠转动一下,整个人就爬了上去,宽厚的肩膀已经被雨水浸透,靠着就能感受到灼热的体温在源源不断的传递过来,她枕着,像是枕着枕头,没有嫌弃、也没有觉得不舒服,即便此刻大雨倾盆,双手还是紧紧搂住了他。
他不再上山了。
而是背着她往山下走。
下山的路不好走,泥泞四溅,雨花大的打在脸上都疼。
沈明衿开口说:“别睡死过去,等会叫医生看病的时候又得醒来。”
她枕着他的肩膀,嘴里呢喃:“我还没还完钱,我不会死的。”
“你现在除了还钱,还能想点别的吗?”他微微停下来,将她的身子往上颠了颠,“还完钱你想干什么?”
“还完钱,就去别的地方生活。”她烧得一塌糊涂,答非所问的自言自语,“不过离开之前,想去一趟祁山、去一趟白马庙求签文、去吃一碗我们以前常去吃的馄饨、最后还想照一张结婚照,就那种四四方方的,跟你挂在车里的那种一样。”
她闭着眼睛,躺在他的肩膀,絮絮叨叨,“我怕黑、我也怕疼,可我现在居然可以一个人睡,一个人走,我这么厉害,怎么没人夸夸我。”
雨水跟雷神夹杂着她的呢喃,让他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只听到最后几个字‘夸夸我’。
他停下来,微微侧目看着她,“夸你什么?夸你非要逞强么?”
她搂得他更紧了,“你觉得我逞强也有错?”
“你没错,你从头到尾都没错。”他皱眉,“是我错,是别人的错。”
“嗯。”
沈明衿冷着脸,不再回应了。
跟一个发着高烧的人辩驳,简直是对牛弹琴。
山路泥泞,他走得很慢、很慢,即便宋清杳很瘦,背一个人下山还是不容易,走到一半时,他停下休息,侧目看着躺在肩膀上的人,闪电乍现,照亮了她苍白的脸,把她的身子往上颠了颠,“宋清杳。”
“嗯。”她发出蚊蝇般的哼声,“别叫我。”
“我也不想叫你,但能不能请你抱紧一点,滑倒了我也得跟着摔。”
听到这话,她艰难的睁开双眼看了看前方——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
她换了一边继续睡,因保持着同样的姿势,侧脸上都印出了衬衫的褶皱印子,但很快,发烧的反应开始上头,尤其是在淋雨的状态下,鼻塞、喉咙痛都席卷而来,堵得她呼吸不了、痛得她睡不着,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慢慢移动的景色,想起了什么,问道:“你不找阚静仪了吗?”
“那你能自己下山吗?”
她抿唇,“可以。”
“你的可以就是站在那里发呆,让t你穿个雨衣都不知道怎么穿?”他语气冰冷,“别给警方添麻烦。”
“那你说,要是真的找不到她,你会对我的客户和单子下手吗?”
“会。”
“哦。”
“不想我动手?”
“不想。”
“很简单,实事求是,你们聊了什么,别说高中的事,我不信。”
她想了会,“对,不是聊高中,是聊,你们结婚的事。”
宋清杳都佩服自己,在这个时候,脑子居然还在想着怎么编故事。
她的声音因为疼痛而变得有些嘶哑,夹杂着雨声,慢吞吞地说:“她说,你们的婚礼会在一个很美好的地方举办,可能是海边,也有可能是在奢华的酒店里,你给她定制了好多的婚纱,鱼尾的、一字肩的、斜肩设计的……”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逐渐小下去,“所以最后,你们会在哪里举办婚礼呢?”
“你要来参加吗?”
宋清杳不知道。
她觉得自己大概率不会去,做不到在下面鼓掌、也做不到真心祝福,与其阴暗得像一只活在阴沟里的蛆,对着即将成婚的新人发出恶毒的诅咒,不如别去。
但她又害怕他们觉得她还没有放下这段感情,人家大大方方邀请她,她却不敢出面。,尽在晋江文学城
显得小气。
想了会,她低声说:“嗯,会去,会给你们备好礼物。”
沈明衿抱着她的手紧了几分,抿着唇说:“行,等着你的礼物。”
山路泥泞,大雨倾盆。
这注定不是一个让人舒服的天气,周围一片漆黑,只有远处淡淡的光影传来,和他们一起上山的人也都不知道去哪里搜救了,雨势越来越大,宋清杳的体温直线上升,即便隔着衣服和雨衣都能感受到她灼热的温度。
难受。
太难受了。
就好像身上在被火烧,头疼喉咙痛的,她不由得抱紧了沈明衿。
沈明衿低头看着她圈紧的双手,什么还都没说,加快脚步往山下走。
走到山下时,就看见文雪站在酒店大厅里焦灼的走来走去,一会儿给这个人打电话,一会儿给那个人打电话,打来打去都没有任何结果。
他背着她走进去,喊道:“文雪。”
“哥!”文雪看见沈明衿,立刻冲了过去,看见他背上昏迷不醒的宋清杳时,愣住,“哥,幺幺怎么了?”
“发烧了,赶紧叫医生来。”他将她背到旁边的沙发躺下,“我还要上山找人,你照顾她。”
“我照顾她?”文雪反指自己,微微皱眉,“为什么啊,我回来的时候听他们说是你非要拉着她上山,不就是因为她跟阚静仪说了会儿话么,至于把她拉上去?我看你就是纯报复……”
说到后面,文雪的声音越来越小,变成了自言自语。
恰好一道惊雷,将她后面的那句话给隐去。
沈明衿站起身来,丝毫没有理会她的话,“照顾好,实在不行叫酒店的人帮忙。”
说完就朝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却又想起什么,折返回来,“她刚才说什么馄饨,应该是饿了,你去南桥路三合街找一家刘姐馄饨打包回来给她吃。”
“哦。”文雪有些埋怨地说,“你记得那么清楚,你自己去呗,干嘛要去找阚静仪啊,那么多人都在山上找呢,一个大活人还能平白无故消失不见?要我说,搞不好在什么地方猫着玩呢。”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回国的时候连个电话都不给自己父母打,你知道你爸妈多操心你吗?”
文雪噘着嘴,没有回应。
等沈明衿走后,文雪才挪步道宋清杳跟前,联合酒店的人一起扶着她上楼。
她湿透了,虽然穿着雨衣,但是雨势太大,里面的衣服也湿了,文雪舍不得让酒店的人看她的身体,就干脆自己帮她换,脱掉裤子、鞋子,一边脱就一边感叹,太美了,怎么美成这样啊,这细腻的皮肤,谁看了不想摸两把。
表哥以前太性.福了。
现在跟阚静仪一块,真的能平衡得过来吗?
她暗自猜测,觉得肯定是有落差的。
谁能拒绝这样娇滴滴的大美人啊。
脱掉裤子,再脱上衣,等脱掉上衣时,突然发现她右侧腰部像是有个什么东西,弯下腰来去看,大惊失色。
她猛地站直了身体,怔怔的看着昏睡的宋清杳,表情略显复杂。
站了片刻,才想起给她换衣服。
穿好衣服,请来了医生,又急匆匆的出门给打馄饨吃,从酒店到南桥路不算远,开车二十来分钟,这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了,沈明衿所说的馄饨店还开着门,热腾腾的锅里散发出来的烟火气与雨水融合到一块,颇有意境。
她把车子停好,撑着伞走进去,喊道:“老板,你这馄饨怎么卖?”
“五块钱一碗。”
“来一碗。”
“打包还是现吃?”
“打包。”
店里没什么客人,但收拾得很整齐,巴掌大的店面摆着五六张桌子椅子,旁边的墙壁上挂满了一些客人的留言和合照。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很有爱的店铺,否则哪来这么多客人的留言啊?她一边看着五湖四海的客人留下来的留言,一边打量四周,在密密麻麻的留言里,她突然发现一张笔迹十分熟悉的纸条。
[恋爱三个月,成功拿下纪念品,某人答应回去给我亲十下,签字画押。]
落款:[沈明衿&宋清杳。]
侧目再望去,旁边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图片:[挑战赛,十分钟内吃完‘巨无霸’馄饨,奖励现金一千,外加馄饨公仔一对。]
这个挺有意思的。
文雪冲着老板问道:“欸,您这挑战赛有人成功过吗?巨无霸是怎么个巨无霸?”
“就是大概这么大的碗。”老板给她比划一下,“全装满馄饨,就是巨无霸,你可别挑战啊,你太瘦了,肯定吃不了。”
文雪笑了两声,“这么大,我吃几口就饱了,那您这挑战赛有人成功过吗?”
“有。”老板边包馄饨边说,“几年前有个特别好看的帅哥来挑战过,挑战成功了。”
“这么厉害。”
“是啊,为他女朋友来的,说她女朋友很喜欢我们的那个馄饨公仔。”
“那您这里的味道一定特别好。”
“干了几十年,应该还行。”老板谦虚地说,“老顾客还是很多的。”
老板熟练的包好馄饨扔进锅里,再烫个几分钟捞起,麻油酱油醋虾皮还有蜜汁酱料倒进包装袋里,将热好的馄饨倒进去,舀上一碗热汤就算成了。
文雪拎着馄饨回到酒店。
宋清杳已经吃过药了,这会儿正在睡觉,她提着馄饨走到她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幺幺,幺幺?”
宋清杳艰难的睁开双眼,“唔……”
“你是不是饿了,给你打包了馄饨。”文雪把打包好的馄饨放到旁边可移动餐桌,再把餐桌推到床边,“来,吃点再睡。”
宋清杳艰难的支起身子,她不知道文雪为什么要给她打包东西吃,但人家这么辛苦去打来的,就算不想吃也会硬着头皮吃两口。,尽在晋江文学城
文雪替她掖好了枕头,她靠着吃馄饨,刚吃第一口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扭头看着她,“你是不是在三合街买的?”
“对啊。”文雪笑着问,“味道好吗?”
她哽咽了一下,“好,特别好。”
如果在她离开京市前还剩下几个想完成的愿望的话,那么首当其冲就是去吃一碗加麻加辣的刘姐馄饨。这家馄饨店开在南桥路,距离星月壹号院特别远,他们是怎么发现这家店的?起因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吵架的原因很简单,沈明衿因为她在学校跟别的同学走得有些近,醋意大发,拽着她往家里走,没去房间,直接进了院子就要她。
她记得,她的裙子被撕烂了。
他连衣服都没脱,生气又愤怒,但要她的时候又很温柔。
然后一遍遍的问她,你爱不爱我?
宋清杳那会儿是真生气了,硬是一句话都不肯说,等他做完就往外跑。
沈明衿更气了,追上来说:“你连裙子都是破的,你跑什么!?”
她闹脾气说要分手。
沈明衿气得一双眼睛都是红的,死死拽着她手,“没门,你就算心里有别的男人也只能跟我。”
然后抱着她去车上。
那天雨也挺大的,她被他摁在车里动弹不得,就这么看着窗外的雨水顺着车窗流下来,晕染了路灯的光影,她开始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用手扇他的脸、用脚踹他、用嘴咬他,都没能让他停下。
“就不能乖点么?”他声音嘶哑,看着被咬出血的手,微微皱眉,光影照进来时,能隐约看见他侧脸滑落t了一滴汗水,显得极其性感,他吻了吻她的唇,“小狗。”
“你才是狗!”
“对,我是狗。”沈明衿又气又笑,“只会逮着你咬的疯狗,听好,你提一次分手,我干一次。”
她实在是被他折腾得没法了,只能说:“别闹了,我真的受不了,我饿了,你听,肚子都在叫。”
她躺在那里,头发铺散开来,眼尾红得让人怜爱,实在让他心疼。
明知道她骗他,还是停了下来,双手支在她两侧,就这么看着她,“真饿假饿?”
“真饿。”她抽抽噎噎,“求你了,吃饱了你再继续。”
“行。”他起身,“那么宋大小姐想吃什么?”
“不知道,得逛一逛才知道。”
骗子。
沈明衿嗤笑,并不在意她的谎言,起身帮她穿好衣服,又替她穿好鞋子,把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那就看到什么吃什么。”
车子一直开,一直开,从金东区开到洋北区,开到她开始犯困,眼睛一闭上,沈明衿就把车子停下,吓得她睁开双眼指着一家店,“吃这个,我要吃这个。”
其实她不喜欢吃馄饨,沈明衿也不喜欢。
但两人都不说,因为不说,就以为对方是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