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热门推荐 第67章

    林墨从大山踏入集市,这片热闹之地于他而言却满是陌生。

    集市原是驿站发展而来,南来北往的客商在此汇聚,官家也常在此歇脚,使得这里信息流通,商贸繁荣。

    但林墨初来乍到,只觉周围的喧嚣与自己格格不入,身上带着从森林走出的落魄,他的眼神中透着警惕与迷茫,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

    走进集市后,林墨饥肠辘辘,身上又没有银两,只能西处寻找能落脚谋生的地方。

    当他路过一家饭店时,老板娘看到他衣衫褴褛的模样,心中虽有些嫌弃,但店里正缺人手,又看他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

    老板娘走上前,上下打量着林墨,说道:“看你这孩子怪可怜的,要是没地方去,就在我这店里打打下手吧。

    管吃管住,还能给你置办几件衣服。”

    林墨心中虽有不甘,但也明白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于是默默点了点头。

    林墨随身带着一个神秘的包袱,这包袱是老妪留下的,材质像是兽皮,上面用血红丝线绣着一只手爪,手腕处还有类似翅膀的符号,透着一股诡异气息。

    包袱里装着老妪的一些物件,虽然没有钱财,但对林墨来说意义非凡,那是他与过去生活的唯一联系。

    饭店老板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日里很少说话。

    他们的女儿小花,长得清秀可爱,却有些刁蛮任性。

    小花见林墨来了,便像找到了好玩的玩具,一会儿喊“哑巴,过来”,一会儿又叫“哑巴,过去”,一天到晚使唤个不停。

    林墨心中虽有些无奈,但他一心想着攒够盘缠,回到老家寻找仇家线索,所以并不把小花的刁难放在心上。

    在饭店里,林墨努力工作。

    每天天还没亮,他就起床帮忙打扫卫生,将店里的桌椅擦得干干净净,地面扫得一尘不染。

    准备食材时,他也格外认真,洗菜、切菜、杀鸡宰鱼,每一项工作都做得井井有条。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