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S市有个浴火重生的亿万女总裁,也知她陷入泥泞时被前夫舍弃。而我,那个双目失明,被世人唾骂的前夫,此时却只能跪在她脚边乞求她借我一百万。 曾经的爱人眼神冰冷 想借钱?可以,给我和子衡当三十天的狗。我被迫跪在门外听他们激情,曾握着画笔的手被她的情人根根踩断,被无数人嘲笑搓磨。谁都知道,这三十天里我比慕氏的狗还不如。 可是,她不知道,几年前我为了拯救她的事业,把自己身体里所有能卖的器官,还有画家最珍贵的眼角膜,都卖了出去。 三十天后,我的身体不堪重负,终于被折磨致死,可是我死后,她却猩红着眼,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