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南染将白瑾送上车,离开的时候,又跟南染说了一句:“替我向司琛问好。”“好。”
晚上,南染睡在司琛的房间。
司宥枝拿了三大本相册过来,里面都是司琛小时候的照片。
“我在他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想过这个画面,他长大了,娶了妻子,然后我就捧来这些相册和她一起看,一边看他小时候的照片一边讲关于他那时候的趣事。”
司宥枝一脸兴奋,忙让南染赶紧上床,然后一起看照片。
南染刚坐上去,司宥枝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相册了。
“诺,这是他刚出生时的照片,好丑,对不对,像个长满皱纹的毛猴子。”
南染笑,“新生儿都这样,因为胎脂被清除掉,皮肤逐渐干燥,脱皮,发红,褶皱,但随着新生儿发育和身体对血肿的吸收,这些就会消失。”
“是吧,你看后面越来越好看了。”
司琛完美继承了司宥枝的外貌基因,五官精致柔和,本来会有些女气的,但与他的气质如何,就显得矜贵而傲气,一笑的时候又有些不正经。
“这是他三岁生日的照片,肉嘟嘟的,多可爱。”说着司宥枝忍不住亲了亲照片。
“原来司琛还有这么肉嘟嘟的时候。”确实好可爱。
再往后看,没了婴儿肥,个子拔高,芝兰玉树,气质也凸显开了出来,干净而高贵。再翻到他初中的照片,有一张是他拉小提琴的照片。
看到这张照片,司宥枝叹了口气,“这个时期,他爸爸对他做了一些规划,没有和他商量,他得知以后很生气,非要去学音乐,他也不是因为喜欢就是单纯的要反抗他父亲。哎,当时让他去学就好了,他也就不会离家出走了,也就不会遇到那个……咳咳……”
“总之,这孩子平日里嘻嘻哈哈,但性子特别犟。”
南染看着这个时候的司琛,那么美好,那么干净,真难想象他在那一年中经历了那么多。
还有遇到了安欢,对吧。
或许是出于女人的直觉吧,她总觉得这个安欢是司琛那些年中特别的存在。
相册又翻过一页,她看到了站在福多多饭馆那条巷子的司琛,他穿着白衬衫,破洞牛仔裤,一头凌乱的头发,正警惕的看着镜头。
“这是我们在发布寻人启事一年后,路人拍到他的照片,人家寄给我们,我们赶紧赶过去,这才找到了他。”
照片的一脚还有一个穿着吊带牛仔,白衬衫的小姑娘,一头利落的短发,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棉花糖,正冲着司琛的笑,那么灿烂。
“她是?”南染问。
司宥枝脸色有些不自在,忙将相册合上了,“一个路人而已。”
南染其实差不多忘记安欢的样子了,但看司宥枝的反应,这个小姑娘应该就是安欢了。
所以曾经陪他走过一路的人,他怎么会忘记她,只是不想跟她提起而已。
婆媳俩看相册看到了十二点,要不是荣父不肯一个人睡,司宥枝还要和她聊司琛小时候的趣事。
“烦死了,我还没跟颜染说司琛上高中时打架,老师叫家长的事呢。”司宥枝一边下床一边冲门口嚷。
“有什么好说的,丢人。”荣父在外面嚷道。
“哎呀,那次笑死我了,他们老师是我粉丝,挨打的孩子的家长也有我的粉丝,本来挺严重的一件事,结果弄成了粉丝见面会。”
司宥枝笑呵呵的走到门口,嘱咐南染早点休息,然后一边跟荣父往卧室走一边讲,笑声充满了整栋房子。
南染被司宥枝的笑声传染,刚因安欢起的那点小不上愁绪还是什么的,一下就消散了。
她给司琛打视频电话,但他没有接听。
第二天是周六,南染在老宅吃了早饭,陪司宥枝练了一会儿瑜伽,才从老宅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