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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暖过苍白的耳廓,那双耳朵里就慢慢听见声音。

    ……

    伊利亚的小殿下醒了,开始养病、开始吃饭,开始每天被爸爸妈妈抱。

    爸爸在建他惦记的白塔,每天跟那些老古董大臣暴跳如雷地吵架,把相当详尽的计划拍在那些只会享乐和嚼舌头的贵族脸上,叫这些人自己回去背十遍,再来提意见。

    妈妈不准他再吃面包,亲手给他做最美味的炖菜,一小勺一小勺地喂给他,好好吃饭的乖孩子有巧克力、甜牛奶和小饼干。

    被父皇厚实的大斗篷严严实实裹着,躺在床上养病的小殿下,听见外面的热闹,就忍不住悄悄抿嘴角。

    “听见什么了?”皇后坐在床边,抱着靠自己还坐不稳当的孩子,轻轻揉着头发,“是高兴的事?”

    小殿下慢慢眨眼,点了点头,抚摸妈妈的脸庞眼尾,摸出柔和的笑意。

    这就让小殿下更高兴,从袖子里变出一个巧克力,交给妈妈。

    皇后收紧手臂,轻轻亲吻自己的孩子,亲吻苍白的额头、微垂的眼睫,和那双覆着霜雪颜色的眼睛。

    “想不想出去玩?”妈妈轻声问,“还是睡觉?”

    她的孩子暂时更想睡觉,攥住妈妈的袖子,被熟悉的双手拢住耳朵,睫毛就疲倦地坠下来。

    这几个月里,伊利亚的小殿下都怎么也睡不够,仿佛已经有一辈子都从未好好睡着过。

    等好不容易终于睡饱,小殿下的眼睛也开始能模模糊糊看见东西。

    这时候已是秋天,宫外有条栽满银杏的大道,满路金黄灿烂。

    被皇帝和皇后陛下牵着手,重新慢慢练习走路的小殿下,收集了很多漂亮的银杏叶。

    他们走了不远的路,路过一片松树林,小殿下捡到些松仁,被一只松鼠送了颗坚果……但松仁全被被松鼠打劫走了。

    也不知道是赚了便宜还是亏本。

    但这就足够有趣了,伊利亚最好哄的小殿下玩得尽兴到不行,躺在落叶里不肯起来,被爸爸妈妈联手戳痒,笑得完全不剩一点力气。

    那些笑意从乌黑的眼睛里漾出来,融化掉最后覆着的冰霜。

    皇帝扯下斗篷,裹住自己的孩子,稳稳当当背在背上:“看得清楚了吗?”

    小殿下攥着妈妈的手,攥着爸爸的斗篷,蔚蓝的天和金黄的银杏叶都落进眼睛里,柔和清光也从静寂中亮起。

    他把这些都讲给爸爸妈妈,也不再拒绝讲看到的其他碎片——讲远方田野里的麦穗,讲教堂飞起的白鸽。

    爸爸妈妈专心听他讲,偶尔追问细节,每句都听得认真。

    小殿下有看不完的碎片,只挑好看的讲,也足够一直讲到没力气。

    但这也不要紧,因为爸爸正背着他。

    “好孩子。”皇帝轻轻掂了下,笑着说,“牵着妈妈,咱们回家。”

    时空的失衡折叠很快就自行修复。

    这片平行世界的更多画面,并没被外来者看到——或许有些外来者连记忆也没能留下。

    对于这种事,努卡没有多嘴提醒的打算。

    他后来也去找了些办法,偷看了一部分后续……发现身体完全恢复的小殿下,其实还是有养孩子的爱好。

    他们被殿下捡回去养的时间更早,暖宫里更热闹。

    皇帝和皇后陛下其实也喜欢孩子,每天都被闹得又头疼又高兴,很鼓励这些小家伙多陪陪殿下哥哥。

    要是能多拖着殿下哥哥出门玩、出门透气散散心……不要总是在起居室帮陛下批文件,不要总是泡在科学院就更好了。

    不是说后面这两件事不好,这当然很好,皇帝和皇后陛下一直都为这而自豪。

    只是多少难免有些辛苦,尤其对没有精神力的身体来说,工作一旦超出负荷,就很容易生病。

    爸爸妈妈心疼自己的孩子,骄傲自豪之余,也很担心他们的阿忱的身体再出问题……医疗室里的那一幕,没人再想看见了。

    ——好在这种担心也并没变成现实。

    殿下后来生了几场病,都很顺利地康复,再没像那次一样严重过。

    他们的殿下还是做了很多事,还是建起了那些白塔,处理了数不清从“碎片”中看到的乱象,协助皇帝和皇后陛下做了更改制度的完善准备。

    终其一生,伊利亚的殿下没有再做过皇帝,无须再戴上那顶皇冠。

    他们的殿下身体不算很好,没有活特别久,但好好吃饭、锻炼身体,过了最满足,最快乐的一生。

    在那之后,伊利亚人依然竖起雕像,依然感激和铭记他们的殿下,数不清的小孩子跑去墓碑前献花。

    因为有了白塔——殿下临终前,还在不停安慰皇帝和皇后陛下,反复保证这不是永别。自己一闭眼就火速去白塔学院,立刻从那儿作为鬼魂活回来,一分钟也不耽搁。

    没有受过那么多损伤、没有耗尽心血的意识,很容易就能变成鬼魂,自由自在地到处飘。

    因为不是永别,所以死亡也变得不再那么可怕。

    ……

    那场葬礼很温柔,很安静,在秋天的末尾。

    数不清的银杏叶金黄地落下来,给整片草坪都铺上灿烂的金光。

    悠扬的风笛飘过山峦,用云杉和火焰灰制成的墓碑不豪华、很简洁,点缀着很灵动活泼的花纹。

    这块墓碑是他们的殿下自己做的,大概做了有那么两三年。

    “不用哀伤。”

    墓碑上写:“我过了很好的一生。”

    第37章

    你就放我走吧。

    我都死了。

    ……

    世界三

    十月朔,

    秦岁首,烧寒衣。

    本朝有过寒衣节的传统,十月初一这天,

    要祭拜、扫墓、送寒衣,

    亡故久了的用五色,

    新亡者要用白纸。

    规矩不能乱,

    乱则不吉,

    必遭祸殃。

    “白的有什么好看。”时鹤春这么跟照尘说,“等我死了,你就给我烧五彩的,

    再添两朵花。”

    “怕什么,你只管烧,

    祸殃我背。”时鹤春说,“我可只穿漂亮衣服。”

    这时候他们十几岁,离死其实还远得很,

    离分道扬镳也还远。

    时鹤春没长成千夫所指的奸佞,

    没翻手云覆手雨,

    搅得朝堂乱七八糟,再罪有应得死无葬身之地。

    照尘也还没还俗,

    没做回秦王世子……只不过是个被咬着枝红杏、翻墙进来的时小施主拐出寺庙,跑去河边看戏的小和尚。

    ……

    “这个世界怎么也能出问题?”

    庄忱想不通:“秦照尘不是正道魁首吗?我是大反派,

    我们是死敌。”

    秦照尘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刚正不阿的世子殿下、秉公任直的大理寺卿,

    生来大概就是要做正道魁首的。

    时鹤春不一样,

    时鹤春是这个世界的反派炮灰。

    本朝最大的奸佞,

    毕生所求钱权二字,

    随心所欲荒唐恣意,生前把朝堂搅得一团乱,

    最后也死得惨烈。

    像秦照尘这种出身坎坷,自幼被送去寺庙礼佛,礼出一身的迂阔清正、从不出格半步的正人君子……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时鹤春活了二十七年,专心扎在朝堂里当了十年奸佞,也跟秦照尘分道扬镳十年。这十年里,绝没少和这位专门抓奸佞的大理寺卿作对。

    系统同样想不通,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收了一百多件五彩寒衣、几百支干花,看来还有要继续的趋势:“宿主,宿主。”

    “……您还记得这个世界的具体设定吗?有人在烧纸问您,想问清楚些过去的事。”

    系统抱着一百多件棉袄,摇摇欲坠:“我们可能要从头整理……主角在为您著书立传。”

    庄忱:“……”

    什么传,奸佞列传?

    系统对着眼下导入的剧情,也有些犹豫,看了看不远的方向,又慢慢飘回到庄忱身边。

    烧寒衣、著书立传……主角就在这么做,所以只是这样说也没错。

    但也有些更不容易说清的隐患。

    越是循规蹈矩、生来迂阔无趣的人,越不该有这种称得上荒唐的举动——更何况秦照尘礼佛。

    这是个从不做荒唐事的主角。

    这些年来,秦王世子自己都从没逾礼,上朝穿玄端朝服,夜间换轻便深衣,坐公堂就穿公服,獬豸冠从来端端正正摆放堂前。

    那些本不该在第一年烧的五彩寒衣,全是秦照尘一件一件折出来,在最不该烧纸的佛塔里烧的。

    这几百支干花,从春夏留到现在,都不用烧,一碰就碎成齑粉。

    秦照尘眼下做的这些事,显眼又不显眼,或许最多只是被几个言官不痛不痒地弹劾……但这么下去,或许就不一定了。

    “设定记得。”庄忱对自己负责的世界,总不至于毫无印象,“他想问什么?”

    系统又从棉袄地下翻出厚厚一沓纸。

    大约有一尺厚,大约有一两千张。

    庄忱:“……”

    “宿主,宿主。”系统抱住转身要走的宿主,抽出第一张纸。

    系统:“他想问您……给他起的名字,为什么是照尘。”

    ……

    按理说该叫“法号”。

    因为那时候的秦王世子还在庙里,还是个扫地洒水、等着剃度皈依的小和尚。

    很少有人知道这法号是时鹤春起的,倘若叫人知道了,寺里的大和尚只怕就不会用——因为法号庄严,是不能沾罪孽的。

    时鹤春一身罪孽,从生下来那天就是这样,他其实姓鹤,不姓时。

    这是个古姓,“蚕丛及鱼凫”,中间其实还有个柏濩,后来就有了柏鹤氏。

    到了本朝,鹤家成了被满门抄斩的叛逆。罪证确凿,一家上下百余口人在闹市处斩,血泼在青石板上,叫雨洗了三天三夜,还有红痕。

    时鹤春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母亲是公主。

    鹤家三郎曾是尚了公主的驸马,生下来的孩子也曾是金尊玉贵的凤子龙孙……这些虽然都成了过眼云烟,但稚子无辜,那年时鹤春也不过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说破了天,大概也是策划不了阴谋、谋不了反的。

    先帝仁慈,叫公主深居古寺、带发修行,免了那七岁稚子的死罪,只要废去丹田气海,断掉手筋脚筋。

    古蜀部落以武传家,哪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也曾在耀武楼前折柳献艺,一身燕子抄水的轻功,拔了世家子弟中的头筹——这副身手若是留下养大,只怕后患无穷。

    就这样,时鹤春被公主亲自喂下剧毒、废去丹田气海,一身经脉毁净,又挑断了脚筋手筋……换回一条命。

    这一条命跟着公主,住在寺院背后的深山里,青灯古佛不问世事,每日只抄写佛经。

    直到寺里来了个小和尚。

    小和尚和他一般大,据说是命里犯煞,克了爹娘又克亲眷,被送来庙里避祸。

    刚养好手脚,躺不住了的时鹤春,从深山里偷跑下来,吭哧吭哧爬过去一折身就能上去的树,翻墙进庙去看小和尚。

    小和尚板正无趣,天生严肃不苟言笑……但也勉强凑活,能玩。

    时鹤春每天跑去勾搭小和尚,念经时打岔、打坐时捣乱,被对方忍无可忍按着教训了几顿,就自认交下了个新朋友。

    “你真想当和尚?”

    时鹤春坐在树上,低头看树下的小光头:“和尚无趣,不能花天酒地,不能穿漂亮衣服。”

    他手脚无力,爬上去费了不少力气,那一树花被他摇下不少,落在小和尚的念珠跟佛衣上。

    小和尚抱着把笤帚,低头只管扫那些花瓣。

    “你哪天剃度,哪天皈依?”时鹤春继续问,“我送你一串无患子,你拿那个念佛。”

    小和尚依旧不理他,像是没听见,脊背板正笔直,像是栋梁木。

    时鹤春叹了口气:“小小年纪,怎么一把子心事,你九十岁了?”

    小和尚九岁,无可奈何,停下扫帚抬头:“施主,人都有心事,莫非你没有?”

    时鹤春被他问得怔了下。

    ——那一阵风吹过,春风很柔软,掠过衣襟袍袖时,狰狞盘踞的伤痕就又开始疼了。

    时鹤春有没有心事?

    自然有,时鹤春不想青灯古佛,也不想做什么栋梁木……或许本来也想过,但早就没了这种念头。

    时鹤春想有钱,想有很多钱。士农工商,本朝商人是劣等下九流,所以要有钱还想逍遥快活,就只能做官。

    他想做大官,想发大财,想过快活的、没有忧愁的日子,想白日簪花夜里喝酒……听人说只要喝到醉倒,手脚就不疼,就能舒舒服服这么过一天。

    母亲叫他隐姓埋名,他就给自己起了个“时鹤春”的新名字。

    他长得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细看的确能看出两人的眉眼轮廓,但因为各挑一半又拼凑得不错,得了个相当出挑的好样貌。

    再过几年,没人能认出时鹤春是谁,他就要去考功名,做官,弄钱,过这种梦一样的好日子。

    ……这算不算心事?九岁的时鹤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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