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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要不,让姜瑜她俩做室友?

    “可以!租金不是问题,多少我都可以出的。”

    姜瑜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随即说出的话财大气粗,一副不差钱的样子。

    反正她又不知道拆迁款该怎么花。

    租金再贵又能贵到哪儿去?

    要不是夏澈,自己现在早就重开了。

    只要能和夏澈住得近,那么花多少钱,姜瑜都心甘情愿。

    “你这话说的,那我可就要宰你了。”

    夏澈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这小丫头还真是傻白甜。

    也就自己没什么坏心眼了,不然就冲她这句话,自己非得宰她一刀不可。

    “嘻嘻,你愿意的话,那你随便宰好啦。”

    姜瑜吐了吐舌头,显然也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话有多财大气粗。

    活像个暴发户。

    “行了,那你泡着吧,好了叫我。”

    夏澈指了指自己的眼罩,苦笑道:“这玩意儿有点闷,戴着不太舒服,我出去透口气。”

    “嗯嗯。”

    姜瑜没有意见,夏澈只要同意,那她就百依百顺。

    目送夏澈离开后,姜瑜双手趴在浴桶的沿边,手指摸索着夏澈刚才摸过的地方,眼神有些迷离。

    她的心中,一颗名为欲望的种子渐渐破开土壤,开始生根发芽。

    之前的自己,没有能力陪在夏澈的身旁。

    所以,像夏澈这样优秀的人,身边出现的那些女孩子,姜瑜没法管。

    但如果自己的双腿成功恢复了……

    那么,拥有能站在夏澈身旁的资格的自己,可不能再容忍那些女人的存在了。

    “喜欢……”

    姜瑜摸着沿边,脸颊醉的发红。

    ……

    “呼……”

    夏澈来到门口,扯下眼罩,点燃了一根香烟,随即满足的吐出一口浓郁烟雾。

    在疲惫了一整天后,美美的抽上一根香烟,浑身的每个细胞仿佛都打开了的感觉,让人飘飘欲仙。

    夏澈也不在乎什么形象,直接蹲在地上,流里流气的,像个街头混混一样。

    他的发型早就在来姜瑜家的时候,就已经恢复回去了,斜刘海固然不好看,但换掉以后,夏澈总觉得浑身不舒服。

    叮咚——

    忽然,似乎上天也不想让夏澈有清闲的时候,他收到了一条来自海外的短信。

    是自己的亲妹妹发来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兄妹的过往】

    “夏雨欣……”

    望着联系人备注上的名字,夏澈双眼微眯,将最后一口香烟抽干,烟蒂扔在地上踩灭。

    这个名字,他忘不掉。

    捡起地上被踩灭的烟蒂,夏澈走向垃圾桶,脑海中记忆翻涌。

    这是原身的亲妹妹。

    一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少女。

    在原身的记忆中,夏雨欣相当讨厌他。

    或许是因为,夏家的教育对长子总是严苛一些,所以从小就对夏澈的要求相当严厉。

    但他们又很双标。

    对待长子严厉,对待小妹却又相当温柔,不……可以说是温柔到了极致。

    正因父母的区别对待,夏澈很不爽,怎么看夏雨欣都觉得不顺眼。

    在很小的时候,夏雨欣还是有过一段时间的乖巧时期的。

    那个时候的她,很喜欢粘着自己的哥哥,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妹妹一样,夏雨欣觉得自己的哥哥是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自己不会堆的积木,不会拼的玩具,到了夏澈手里,总能瞬间弄好。

    夏雨欣很崇拜他。

    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幼年时期的妹妹们,总是像偶像一样崇拜自己的哥哥,可这种崇拜的情绪,会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逐渐消磨,她们会渐渐发现,原来自己的哥哥和新认识的朋友,身边的人差不多,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优秀。

    如果把从小陪着自己长大的哥哥换成其他人,想必也会被自己所崇拜的。

    偶像滤镜一旦破碎,那么妹妹们的眼中将再无崇拜。

    如果这个当哥哥的,本身又没有那么优秀的话,年少时的崇拜将会瞬间转变为受了欺骗的愤怒,从崇拜变成厌恶,只是一瞬间的事。

    很可惜,原身就是这么一个被自己妹妹淘汰了的失败哥哥。

    “好像是从十二岁那年开始的吧?夏雨欣逐渐不再粘着原身,更喜欢那些出现在电视上的叛逆少年,好像……原身嘴上不说,实际上还是挺在乎的,选择染一头黄毛,也是因为这个吧?”

    夏澈摸了摸下巴,心底泛起一丝同情。

    身为哥哥,想挽回妹妹对自己的崇拜,这种事听起来就挺可悲的。

    除了夏澈自己,谁又能知道,那个在整个未央鼎鼎大名的刀哥,其实是个温柔的,不喜欢打架的人呢?

    正因原身的性格温柔,不喜欢争抢也不喜欢表现,所以才会被家里人看低。

    甚至连他的亲妹妹都看不起他。

    事态发展到了最严重的时候,夏雨欣甚至不愿意和夏澈坐在一起吃饭,连夏澈用过的餐具都要偷偷丢掉,平日里聊天都是冷嘲热讽。

    对夏澈的关心视若无物,夏澈的付出被她当作垃圾。

    轻蔑、漠视、嘲笑。

    简直就像是在对待一个陌生的仇人。

    “值得么?把自己的形象变成这样,结果还是没有挽回妹妹,被一个人丢在了国内……你应该也很委屈的吧?”

    夏澈伸手摸向胸口,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在此刻加快了不少。

    心跳变得剧烈,像是一个不存在的灵魂在点头认可。

    感受着这股突如其来的神奇,夏澈的心情很复杂,他没有过妹妹,不懂这种感觉,但同为男人,夏澈能理解。

    为了挽回妹妹,把自己的形象糟践成现在这种鬼样子,可对方的态度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过分。

    这样的妹妹……

    也算妹妹?

    虽然没有和夏雨欣见过面,但这个女人在夏澈的心中,印象已经降到了冰点。

    他可不是原身,没有那么多对妹妹的情感。

    既然是个践踏原身真心的小白眼狼,那就不需要太客气对待。

    夏澈点开短信,看向内容:

    “下周三凌晨三点,CA199航班,来纽约。”

    短信内容倒是简短,只有一句话,但没头没尾的,语气让夏澈相当不爽,挑了挑眉,迅速回复了一条:“不去。”

    不是拽么?

    他倒要看看到底谁更拽。

    没头没尾的,上来就让自己去纽约?

    去干嘛?

    你们一家三口把自己丢下的时候,怎么不想着带上自己?

    现在自己在江市过的挺舒服的,想起来家里还缺自己这么一个佣人了?

    神经病……

    夏澈冷笑一声。

    在记忆中,原身一直都不怎么受待见,家里的脏活累活全是他干的,每天完成学业以后还要伺候其他人。

    夏家大少?

    夏家大保姆还差不多。

    在他们这些人眼里,自己是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条狗啊?

    走的时候怎么不想着带上自己?

    对方久久没有回复,显然没想到一向软弱的夏澈居然会这么硬气,夏澈也不管,想必被自己这么一怼,对方应该会顺水推舟吧。

    估计是因为老头子爱面子,去了国外以后被熟人碰到了,提到了自己这么一嘴。

    所以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吧?

    “好像我欠你们的一样……”

    夏澈嘟囔一声,心底第一次出现了暴戾的情绪。

    在这家人面前,他很难保持以往的冷静。

    叮咚——

    这次的短信提示音稍显急促,夏澈点开一看,嘴角微微勾了勾。

    对方果然急了。

    只见短信上的内容是:

    “你不是一直以夏家大少自称么?现在又在这里装什么?让你来你就来,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机会,我告诉你,以后的生活费不会再有了,你要是不来,那就自己想办法挣钱吧。”

    无论怎么看都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呢……

    果然是因为原身低眉顺气太久了,他们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是个好欺负的包子?

    自己只是反抗了一下,夏雨欣就能急成这样。

    可想而知,在他们的眼里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夏澈连回都懒得回,反正已经说好了不去了,对方急就急吧,跟自己没什么关系。

    或者说,当他们决定把自己一个人丢在国内的时候,夏澈就已经跟他们没关系了。

    可夏澈懒得搭理夏雨欣,夏雨欣却不愿意放过他。

    又是叮咚一声,一条新短信发了过来。

    夏澈饶有兴致的点开一看,眸色却微微一?

    【第二百六十章

    越来越深的误会】

    “不知道你在装什么?我告诉你,邢家人已经到江市了,坚持你那点可怜的自尊没有用,我告诉你,如果你被邢家抓了,丢的可是我们夏家的脸!你能不能别再给我们丢人了?”

    短信上的鄙夷清晰可见。

    夏澈本以为自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他却没想到,这家人居然能无情到这种地步。

    邢家人来到江市,他们首先关心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自己被邢家人抓了以后……会不会给夏家丢脸?

    在他们看来,脸面居然比人命还重要么?

    在他们眼里,自己这个所谓的夏家大少到底算个什么?

    就算死了也无所谓,只要不给夏家丢脸就行,是吧?

    “傻逼。”

    夏澈怒骂一声,将该手机号直接拉黑。

    他连骂回去的心情都没了。

    这就是夏家。

    世人仰慕的夏家。

    甚至还不如燕云帮有人情味。

    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满心只有夏家的颜面。

    “呼……”

    夏澈深舒一口长气,从口袋里再次取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燃。

    他没什么烟瘾,纯粹是为了保持前世的习惯。

    因此,自从魂穿进来以后,夏澈很少遇到需要连抽两根香烟才能压下去的烦心事。

    但今天有了。

    烟雾淼淼,在路灯的昏黄灯光照耀下,显得越发朦胧。

    ……

    漂亮国,纽约。

    身为世界有名的现代化大都市,纽约的所有建筑都透露着一股超前,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纸醉金迷的味道。

    这里是现代化的都市。

    但也因此,贫富被分割的更加彻底。

    富人区始终灯光常亮,放眼望去,车水马龙宛如天堂。

    贫民区则灯光稀少,远远望去像是零散的星。

    黑夜就像一条游走在纽约的无形纽带,把贫富二字割裂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时,富人区的一栋别墅,一间粉粉嫩嫩的房间里。

    “啪!”

    一个手机忽然被摔在了地板上,紧接着便是一条穿着白丝的小脚,对着手机一通猛踩,最后仍觉得不解气,将床上的粉色小熊也举起来,狠狠砸在了手机上。

    “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傻逼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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