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进入战斗后,河湾步兵的表现却让马格纳惊掉下巴。在维奇的指挥下,河湾步兵组成的盾阵堵死了豺狼人的去路,让它们长时间的暴露在箭雨下。
豺狼人几公斤重的连枷和链锤,砸在步兵的盾牌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却没有预想中一样击碎盾牌。
河湾步兵的盾牌,早已不再是最开始的薄木板拼接盾牌。
以前的盾牌,因为缺乏铁料,上面难见几颗铁钉,制作盾牌的工匠也水平低劣,难以达到乌里扬的要求。
它们只能勉强挡一挡流矢和轻度劈砍,震慑迁徙路上窥伺的强盗和流民。
但是连狗头人的短矛都防御不住,会因沉重的攻击而碎裂、散架。
现在的盾牌,是由半寸橡木和半寸松木,用铁铆钉、铁条合钉起来的双层厚木圆盾,部分有条件的步兵,还会在盾牌表面蒙上一层兽皮。
盾牌前面半寸厚的柔软松木,可以极大的缓解敌人攻击施加的动能,保护步兵的腕骨。
后面半寸厚的坚硬橡木,则足够抵挡大部分的重击。
箭矢和刀剑的攻击,更是只能破开前半层软松木,在硬橡木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这样的标准圆盾一个就重达十五公斤,简直就是屠夫案上的厚砧板。
但是在长期锻炼的北境步兵手里,并不算多么沉重。
帝国重甲精锐步兵使用的盾牌,为了抵挡兽人步兵的战斧,还会在此基础上包裹一层厚铁板,或者干脆手持钢盾。
它们的重量都在二十五公斤往上,普通人提着都费劲,更别说举起来作战。
除了防御力强悍,河湾步兵并不是一味的被动挨打。
第109章
河湾步兵的盾阵!
河湾步兵的重型标枪早已更新换代,不再是大小不一的狗头人短矛。
铁匠铺能够熔炼铁水、制作铁锭后,也有了铸模的基础。
虽然铁水的质地不高,还无法打造修长的铁剑,但至少能够锻造部分农具和铁制矛头。
河湾步兵现在使用的重型标枪,来自铁匠铺的批量生产,制作简单,规格统一。
质量不够,那就重量来凑,和其他步兵装备一样,重型标枪主打一个“重”字,讲究一个势大力沉。
一尺长的重型铁矛头,再加两尺长的硬木杆,足有三公斤重。
久经训练的河湾步兵,不仅能够将其轻松抛射到四十米外,也能在二十米范围内进行精准投掷。
三支重型标枪,足够在肉搏战前提供充足的火力,给予对手毁灭性的打击。
一些精通短矛的步兵,也会把它当做近战单手武器。
毕竟躲在盾阵后面捅人,只要是尖的都好用。
就连狗头人亲卫,也迅速换上了这种新式标枪,充当辅助十字弩的武器。
菲莎什么都学,这种好东西,怎么可能放过。
河湾步兵的标枪投掷,比野民的长弓威力更加强大,一波矛雨泼过去,中者无不立毙倒地。
就算是手持盾牌的豺狼人蛮兵也难以幸免,它们的破木盾可没有足够的铁料来加固,在势大力沉的重型标枪面前瞬间破碎。
况且一矛不死,还有第二矛。
两轮标枪投掷,能够冲到近距离的豺狼人只剩下不到三十头。
有经验的老兵,在豺狼人武器砸来的前一秒狠狠撞上,提前结束对方武器的运行轨迹,甚至能将对方的攻击打断。
他们会在盾牌遭受撞击之前,用手臂、胳膊或肩膀抵住盾牌的背面,从而保护自已相对脆弱的腕骨。
沉重的盾牌、厚实的毛皮护甲、壮硕的肌肉,给坚硬的臂骨提供了重重保护。
盾牌连番遭受豺狼人链锤的重击,甚至出现了裂缝,后面的步兵却浑然无事,战力无损。
步兵右手的厚脊宽刃铁剑,会紧贴着圆盾,以最刁钻的角度捅出,并且在收回来之前尽量搅上一搅。
等到豺狼人发觉,它们的肠肚内脏已经跑到了外面,落在地上,被步兵们肆意践踏。
战斗进入了白热化,豺狼人表现得凶猛残暴,却无所作为,互相拥挤践踏,在步兵的盾阵前徒劳的劈砍。
步兵的盾阵却始终保持,身前的敌人尸体开始堆积。
有的老兵甚至一边作战,一边闲聊,讨论回去后会得到什么赏赐。
经历过多次战斗和无数次的演练,这种程度的战斗已经不能激起他们的热血了。
当战争变成打靶训练,巴萨卡长弓手发挥的威力成倍提升,几乎静态的目标,连最紧张的野民少女也能轻易射中。
战斗结束的如此迅速,仿佛单方面的屠杀,当最后一只豺狼人倒下后,河湾步兵团只有一人死亡,十人不同程度的受伤。
巴萨卡长弓手毫无战损,每人只少了半袋箭。
死去的那个步兵纯属倒霉,捅死一个豺狼人后,他放低盾牌探头查看,却被另外一头豺狼人蛮兵趁机甩出链锤,打得脑浆迸裂,当场毙命。
其余的受伤人员就好多了,最严重的那个战斗位置处于盾阵侧翼,被豺狼人蛮兵绕到身后,肩膀上吃了一记连枷,只能躺在担架上吐血。
但看他一边咳血,一边骂骂咧咧的样子,估计还有救。
伤亡如此小,副团长维奇还不满意,揪住几个步兵不停的训斥,指责他们在战场上不合格的表现。
这几个步兵在刚才的战斗中过于勇猛,企图冲出盾阵攻击敌人,以至于同伴们不得不仓促跟进,使得整个盾阵都朝前移动了好几步。
要不是对面的豺狼人更不合格,这些出现纰漏的步兵,或许就是豺狼人突破步兵盾阵的机会。
几个打仗最勇猛的步兵,像一群狗头人幼崽一样,被年纪比他们还小的维奇指责,缩头缩脑,丝毫不敢反驳。
维奇还只是冷静的指责,换成里奥,那就是拿鞭子往死里抽。
换成乌里扬就更加苛刻,很好,你的田没了。
以乌里扬的标准,战阵的进退变化,只能来自指挥官的号令,胡乱移动的,可以视为逃兵。
马格纳在一旁听得很懵逼,什么时候彰显勇武,也要被指责了?
野民打仗冲在最前面,只会受到首领大力褒奖,被族人奉为勇土。
一场战斗下来,巴萨卡长弓手射杀的豺狼人占据八成,河湾步兵击杀的豺狼人并不多。
他们的盾阵防御力强悍,但也行动缓慢,豺狼人只要稍微后退,就可以躲开步兵的攻击。
但豺狼人却躲不掉巴萨卡长弓手的精准点射。
因为有河湾步兵的牵制,巴萨卡长弓手的安全性大增,一些大胆的弓手会贴近到战场几十米外,在步兵盾阵的侧翼近距离的射击。
这个距离,巴萨卡弓手的箭误差不超过三公分,箭术精湛的猎手,甚至能够贴着步兵的头皮命中目标。
防御状态的步兵,甚至能够看到弓手的重箭在耳边呼啸而过,将身前的豺狼人射个对穿。
步兵们表示很欣赏弓手们的箭术,但是不建议这么做。
这一场伏击,缴获的战利品不多,只有一些兽皮和武器。
这支豺狼人狩猎队才外出不久,还没有找到猎物,没想到自已却变成了猎物。
见识了河湾步兵的精锐强悍,马格纳才彻底心服。
这些装备沉重、移动缓慢、显得笨拙的河湾步兵,刷新了他的认知。
战斗不仅要看击杀数,也要看战损比。
野民擅长三十人以下的小规模作战,超过三十人,就容易失去配合,在激烈的战斗中陷入单打独斗。
战斗时间越久,产生伤亡的速度就越快。
说穿了,就是还停留在狩猎的层面,而缺乏军事化训练。
与之相比,就连劫掠为生的豺狼人狩猎队,军事素质都比野民更高,它们至少能够在战斗中保持基本的阵型,也能时刻听从队长的指挥。
而河湾步兵,才达到正规军队的标准,紧密的阵型,冷静的心态,无间的配合,将整支部队变成一头战争巨兽,对松散的敌人形成碾压之势。
明明豺狼人蛮兵的力量更强、速度更快,也更加的残暴嗜血,却对河湾步兵无可奈何,就像是一口咬在了坚硬的石头上。
第110章
嗷呜~~~~
回到里奥驻扎的山谷,几人向里奥汇报了战况,并且耐心等待第三支豺狼人狩猎队的出现。
可惜豺狼人也很警惕,第三支狩猎队还没走出碎石丘陵,豺狼人的头目仿佛闻到了异常的气息,又率众回到野猪人巢穴,躲在里面不出来了。
它们并没有得到狩猎队被歼灭的消息,但是与生俱来的危险直觉,感受到了这片山林的异常。
所以它们打算守在巢穴里,只派出少量的斥候在周边巡逻,等待两支外出的狩猎队回来汇报消息。
“现在怎么办?”
看着对面察觉到异常,龟缩不出的豺狼人,马格纳等人开始烦躁。
对面至少还有八百人,而自已这边只有四百多人。
如果就此正面对决,哪怕所有的远程部队爆发出最大的杀伤力,取得最理想的战果,也会被同等数量的敌人冲到眼前。
河湾步兵只有一百人,小小的盾阵被数以倍计的敌人冲垮后,后面的弩手和弓手们根本无力招架。
纵使取得最终胜利,也回不去多少活人。
“还能再引诱一波,”里奥冷静的开口,“敌人还不知道我们在这里,不知道我们的规模,我们可以派出少量部队,像上次一样,引诱一部分敌人进入山谷,将其吃掉。”
“不管来多来少,都比直接开战要强。”
“那就这么办,谁负责诱敌呢?”
“当然是显得弱小的,太强的队伍,会把整个豺狼人部落都引过来。”
这么商量着,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菲莎的身上。
菲莎左顾右盼,感受到了欺辱,她跳到石头上,身披“凤冠霞衣”,张开四肢,努力展示自已的高大靓丽。
“狗头人不弱!狗头人最强!狗头人无敌!汪汪汪!”
里奥只能安抚道:“不是说你们弱,是你们看起来威胁小一点,能够让对面失去警惕。”
他又鼓励道:“菲莎聪明又勇敢,击败了豺狼人,你就是狗头人之王!”
菲莎认为里奥说得对,飞快的摇起了尾巴,“菲莎聪明又勇敢,里奥勇敢又聪明!聪明又勇敢的菲莎,会带领狗头人,击败可怕的豺狼人,成为狗头人之王!”
里奥吓了一跳,连忙解释:“不是要你击败豺狼人,是先骗过来,大家一起击败它们。”
上次在鳄鱼泥沼,里奥已经见识过了菲莎的军事指挥能力,生怕她一冲动,直接带着狗头人开送,最后导致团灭。
在里奥的鼓励下,菲莎带着她的狗头人部队出发了。
里奥像个老父亲一样不停叮嘱,让菲莎不要贸然进攻碎石丘陵,不要提前使用爆爆,不要听信豺狼人的任何话。
只要朝豺狼人的守卫射出几波箭雨,一旦看到有敌人出来追击,就赶紧跑回山谷。
看着里奥将狗头人送出山谷,还一脸担忧的看着他们前进,剩下的首领们面面相觑。
马格纳抚着下巴疑惑道:“怎么感觉是在哄骗小孩出去打仗呢?”
维奇有不同的意见,“但更像是送傻闺女出去求学。”
众人纷纷点头,深以为然。
里奥的傻闺女,有自已的想法。
她带着部队来到碎石丘陵附近的山林,让部队停下,然后对着野猪人巢穴,发出一声狼嚎。
“汪汪汪!嗷呜~~~”
她手里的一百多只金毛,也跟着齐声狼嚎。
“嗷呜~~~”
狼嚎的声音,响彻山谷。
野猪人巢穴里,附庸的狗头人最为耳尖,一只有着黑色毛发的狗头人首领见多识广,用豺狼人勉强能听懂的咕噜话,大惊失色的向豺狼人酋长汇报。
“汪汪汪,外面来了一百多只狼人!”
豺狼人首领也吓了一跳,狼人的战斗力远超荒野诸族,足以和座狼匹敌,而且智力出众,狡诈过人,擅长暗夜偷袭。
豺狼人根本不是狼人的对手,数量再多,也会被逐渐狩猎殆尽。
黑毛狗头人首领也是这么想的,连声道:“不如我们投降吧!”
豺狼人酋长气的直接给了他一锤子,可怜的黑毛狗头人并没有当几天首领,就脑浆迸裂而死。
豺狼人酋长张着耳朵,仔细的听外面的狼嚎,听到里面掺夹的“汪汪”声。
它极目远眺,定睛一看,发现远处的山林里,一群金毛狗头人若隐若现。
“放屁!是一群孱弱的狗头人,你们的同族!”豺狼人酋长大声怒骂,一指黑毛狗头人中眼熟的一只,“你,去招降这些狗头人,不投降,就杀死!”
下完命令,它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也对旁边的野猪人首领道:“你也去!”
作为豺狼人的附庸,势力弱小,新的黑毛狗头人首领没法反抗,只能带着一百多只黑毛狗头人,和五六十只野猪人猎手,直奔菲莎所在的山林。
这些野猪人部落的幸存者,强大的野猪人战土早已死伤殆尽,猎手就剩下这么一点,其余的都是幼崽,并且不断被豺狼人吃掉。
野猪人巢穴目前有两支野猪人部族,他们是弱势的一支,另一支有上百名战土和猎手,话语权就高一些。
黑毛狗头人虽然有好几支部族,但全都是几十人的小族群,被豺狼人奴役后,强行合并成一支,并且数量越来越少。
菲莎见敌人出来,优哉游哉后撤了数里,才被它们追上。
她站到高处,身披凤冠霞衣,再次发动传教能力。
“我!聪明的菲莎!狗头人之王!命令你们臣服我!”
“跟着我!有肉吃!”
对人类无效的传教能力,却对狗头人出奇的好用。
黑毛狗头人们打量着对面的同族,见他们个个膘肥体壮,武器精良,而自已却饿得两腿打颤,瘦成了细狗,不由纷纷意动。
跟着豺狼人,族人天天被吃,那还不如跟对面的狗头人。
起码狗头人不吃狗头人!
野猪人首领觉察到不对,大声怒喝,驱逐黑毛狗头人去攻击菲莎。
菲莎继续蛊惑:“杀光他们,就可以加入我的部族!天天吃肉!不被人吃!”
野猪人首领还没来得及反驳,几只黑毛狗头人就扑了上去,撕咬起来。
这些狗头人过于原始,连基本的武器都没有,根本不是野猪人的对手。
但已经动了手,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所有的黑毛狗头人全部目露凶光,朝身边的野猪人扑去。
场面立刻混乱起来,一百多只黑毛狗头人和几十只野猪人展开了厮杀。
菲莎一指战场,“射击!”
所有的狗头人亲卫,早已弩箭上弦,听到命令后直接扣下扳机。
一些聪明的狗子,将一根重型标枪扎入地面,架上十字弩,朝不远处的野猪人精准点射。
愚蠢的狗子,则不管目标是谁,只求射速和火力压制。
一半的弩矢落在了野猪人的身上,一半的弩矢飞走不见,也有一些射穿了黑毛狗头人的身体,夺走了他们的性命。
几十头野猪人在黑毛狗头人的纠缠撕咬下,根本来不及逃走,就被菲莎的弩手们尽数歼灭。
第111章
菲莎聪明又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