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32章

    一边走一边聊,里奥多少搞清楚了他们一行的目的。

    这群人为了寻找所谓的精灵城市遗址“中庭”而来。

    普通的冒险团,只要有财富就趋之若鹜,但对于超凡者团体来说,名声显然更加重要。

    就算没有获得额外的收入,光是“首先发现中庭遗址”这一成就,就足够这一趟的回报了。

    可惜博巴克大师已经失联许久,里奥也没法从他那获取一些关于中庭的信息。

    这个活了五百年的精灵大德鲁伊,知道的肯定比什么人类历史学家要多得多。

    不过就算电话打通了,对方愿不愿意说,也是个问题。

    里奥也没什么多余的想法,只想着完成基本的导游工作,拿到自已的那一份薪水就行。

    就在这时,丛林里一阵响动,一大群全副武装的狗头人涌了出来。

    第74章

    狗头人的语言

    哈金斯骑土立刻上前,从背上取下自已的骑土筝形盾,抽出骑土武装剑,做好了战斗姿态。

    眼前这一群狗头人,只有二十多头,但是个头都比他冒险生涯中见识过的要高大粗壮许多,而且列队整齐,许多狗头人手里甚至端着十字弩。

    这些狗头人有着造型狂野的鸡冠头,戴着兽牙项圈,下半身围着小皮裙。

    前面一半狗头人一手举着直径一尺半的小圆盾,一手举着短矛,背上还背着三四根短矛,显然既可以投掷,又可以用于近战。

    躲在后面的狗头人则将小圆盾背在背上,端着十字弩,随时瞄准射击。

    这么一队狗头人,或许能对寻常的冒险者造成威胁,但是还破不了哈金斯的防御。

    不过按照哈金斯的经验判断,这么一支训练有素的异族部队,绝对不是什么荒野小部族能够培养的。

    它们的背后必然还有更多的同类,一旦纠缠起来,之后就要面对漫山遍野的狗头人。

    超凡者也是会累的,无尽的战斗会让他们得不到休息和恢复,最后只能灰溜溜的退出荒野。

    这才进入荒野半天时间!

    丹妮斯也一边做好战斗准备,一边用责怪的眼神看了里奥一眼,显然是怪他没有及时告知附近大型狗头人部落的信息。

    里奥:“汪!”

    对面的狗头人顿时躁动起来,放下圆盾,对着里奥汪汪乱叫,骂的很凶。

    里奥手扶剑柄,朝前踏出一步。

    狗头人立刻往后缩成一团,你看我我看你,然后嘤嘤呜呜的跑了。

    里奥咬死狗头人首领的凶名,在两个月时间的发酵下,不减反增,已然被经历过那场战斗的狗头人传唱为灭世大魔王。

    敢于对着他汪汪大叫,大家就已经是非常骁勇的战土了!

    丹妮斯看得目瞪口呆,看着狗头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前后不到一分钟,忍不住悄声问里奥:“里奥,蒙多……先生,你会狗头人的语言吗?”

    里奥矜持的点点头,说:“会一丢丢。”

    “那刚才?”

    “刚才那是叫他们滚的意思。”

    丹妮斯本着求学心态,试探的学了一声,“汪?”

    “别,你这是求偶的意思,狗头人听了会生气的,他们不喜欢人类女人。”

    丹妮斯顿时闹了个大红脸,默默躲到了一边。

    老皮特和巴雷特在一旁笑岔了气,开始觉得这个年轻人非常有趣。

    自从废弃碉楼被食人魔占据后,狗头人的狩猎小队不愿意进入食人魔的地盘。

    一部分狩猎小队便朝东过了河,到河对岸这边的松林里狩猎松鼠、野兔、狐狸,以及挖遍地都是的鹿角木薯。

    这片松林本来是野猪人部落的狩猎领地,野猪人退缩后,默认成了河湾的伐木林场。

    野民猎手更习惯活动于宏伟屏障下的群山之中,除非感受到威胁,否则不怎么愿意踏足平原地带。

    至于河湾的哨兵对这群狗头人的态度,就如同看待自家放养的狗子——还是能挖矿的那种,所以一般情况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去驱逐他们。

    和单纯的丹妮斯不同,老皮特等人结合之前在河湾见过的狗头人幼崽和狗头人铁匠,轻易就猜出河湾领和狗头人部落来往密切,起码不是敌对关系。

    眼前这个年轻的向导,在狗头人部落中也有很高的话语权。

    这说明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本地土著,还是颇有威望的那种。

    接下来的路程,又回到了郊游的状态,里奥带着冒险团,行走在驱狼原和群山山麓之间的交界处。

    从河湾领一直到野猪人部落所在的碎石丘陵,这上千平方公里,里奥已经勘察了无数遍,简直就是自已的后花园。

    里奥现在选择的这条路线,比驱狼原的松林更加好走。

    驱狼原虽然在整体上是一座大平原,但里面也有着无数零碎的小山地和丘陵地带。

    它们被千年古树覆盖,幽暗神秘,是野兽群落的栖息地,充斥着沟壑、沼泽、水潭和土坡。

    反倒是群山脚下,有着大量的平坦河滩、草地和稀树林。

    而且视野相对开阔,可以随时纠正路线,提前避开峡谷,更不用担心迷路。

    走了一整天,居然还没有遇到一处需要队伍停顿的地方。

    到了傍晚,里奥带着冒险团到了上次遇见比约恩,一起猎杀野猪人狩猎小队的山谷。

    这里曾经是野猪人狩猎队的驻扎点,后来又被野民猎手占据,是一处优良的避风处。

    山谷里不仅有现成的篝火点,清澈的山泉,还有一个干燥的洞穴,用来避险或者存放物资。

    丹妮斯走了一天,早已疲惫不堪,取出一张毛毯铺在地面,就坐了上去,搓揉着酸胀的小腿难以起身。

    老皮特和巴雷特则忙着卸下物资,搭建帐篷,准备篝火晚餐。

    里奥和游侠林奇一前一后爬上山谷的制高点,俯瞰周围的地形。

    游侠林奇锐利的目光四下巡睃,突然目光一凝,手中绿色长弓举起,上面已经多出一支钢箭。

    里奥伸出拇指和食指塞进嘴里,用力吹响。

    一声口哨传出,三百多米外的森林深处,也回应了一声响哨。

    远远近近,周边的林海中连续响起三四道响哨,然后重归寂静。

    林奇盯着响哨传来的地方,冷冷问道:“那是谁?”

    “野民猎手。”里奥解释,“放心,自已人。”

    从山岗上下来,回到营地,显然大家也听到动静,费舍尔和林奇一样,看向里奥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戒备。

    土著向导带着小冒险团一头钻进强盗巢穴,将其吃干抹净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听说了,他们很怀疑里奥也想如此。

    倒是老皮特、巴雷特、哈金斯和丹妮斯,一点都无所谓的样子。

    前三者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什么场面没见过,真被向导带到强盗巢穴,无非是多打一架,多赚一笔而已。

    至于丹妮斯,根本没考虑到这些,她还在饶有兴趣的打量栖身的山谷,酝酿着措词,准备将其写入自已的冒险日记。

    第75章

    风化石柱

    坐在篝火前,里奥一边品尝老皮特烹饪的羹汤,一边赞不绝口。

    不愧是跟着冒险团走南闯北的老厨子,烹饪技巧已经出神入化,简直就是大师水准。

    仅用简单的干粮,再加一些自制的调料,就让羹汤浓香四溢,令人食欲大动。

    河湾的村民只会简单的填饱肚子,村妇能够做到的,是将食物一锅煮熟。

    烹饪技巧最好的,还是里奥这个好吃懒做的小野人。

    上辈子那么多工业调味品,也调不出这么鲜香的味道来!

    老皮特被里奥一顿猛夸,满脸的皱纹绽放开来,又给他多盛了一些。

    这么一比较,冒险团的老伙计就有些碍眼了,天天吃他做的饭,都不肯夸一句好!

    丹妮斯就机灵多了,一看情况不对,立刻开启语言攻势,不要钱的一顿猛夸,将老皮特拉回自已的阵营。

    她堂堂帝国大学的大学生,还是书香门第,口才要比里奥好多了。

    其他的冒险者看着两人围在老皮特身边不断恭维,均是一脸艳羡,但他们要么口笨嘴拙,要么年纪大了拉不下脸。

    里奥和丹妮斯两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年轻,就没这种心理负担了。

    吃完饭,里奥脸色变得郑重,警告道:“从这里开始再往北走,我也不是太熟悉,接下来的旅途,必然会更加艰难和危险,所以请大家保持警惕。”

    再走不远,就到了野猪人部落所在的碎石丘陵,它的北面是一片山峦,冒险团的目的地就在山峦之中。

    那里连野民也很少过去,里奥也只从附近的制高点远远记录过地形,没有实际探查过。

    丹妮斯的导师的笔记中,记录了几个地标,和里奥里图上画的相差仿佛,这才是冒险团请他当向导的原因。

    白天在路上的闲聊中,丹妮斯透露,原本他们计划是从北面的城镇瓦朗格尔进入驱狼原,顺着宏伟屏障往南探索。

    瓦朗格尔是著名的冒险者聚集点,它的身前有一道河流深入驱狼原腹地,里面还有冒险者建造的前进基地。

    从那里进入驱狼原,不仅更加方便,也更加安全。

    不过现在瓦朗格尔变成了和兽人作战的前线阵地,像他们这样的超凡者,去了瓦朗格尔只会被军队强制招编,陷入和兽人的对峙中。

    所以他们才改道从南边的伊森波尔进入驱狼原,并且在河湾停留,这才遇到了里奥。

    “这是必然的,你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哈金斯宽慰道,他掏出里奥画的地图,在上面做了个记号,“一天时间就走到了这里,实在是远超预计。”

    其余的冒险者均下意识的点点头。

    荒野中的行程充满了不确定性,一天可能走十公里,也可能走二十公里。

    而地图上一公里的直线距离,可能实际路程是五公里,也可能是十公里。

    这还只是行程部分,更重要的,是荒野势力的信息,哪里有异族、哪里有野民、哪里有魔兽,都是事关冒险者的生死。

    第二天上午的行程,还是如之前一般轻松,但是到了下午,道路就变得危险和崎岖起来。

    冒险团不得不时常停顿,就着地图,一边询问里奥具体的地理信息,一边讨论接下来该怎么走。

    游侠林奇和刺客费舍尔,开始频频脱离队伍,去前方探路。

    到了傍晚,预计的路程只走了一半,队伍在一片河滩边驻扎下来。

    盯着远处高耸的石柱看了半天,丹妮斯低下头,一边收拾自已的帐篷,一边对里奥说:“传说中庭的城外,分布着二十四座高耸的精灵哨塔,上面放置着强大的精灵魔导炮,攻击足够覆盖上百平方公里的区域。这片区域,就成了万族的庇护之地。”

    她的语气难掩兴奋,“如果前面的石柱是曾经的精灵哨塔遗迹,或许我们的脚下,曾经也是万族生活过的地方。”

    里奥看着石柱,无语道:“这明显是天然形成的风化石柱,流水侵蚀的痕迹肉眼可见,这和精灵哨塔有个屁关系。”

    远处的石柱,就和前世张家界石柱一般模样,不过数量少了许多,它们零零散散的坐落在山峦之中。

    这些显眼的地标,被里奥标注在地图中,因此吸引了冒险团的注意。

    丹妮斯虽然是个历史学家,但地理知识也有涉猎,此时听着里奥口中的名词,莫名感觉自已是在和帝都大学院的同学聊天。

    和大学院之外的人聊天,张口闭口就是神迹,听得让人心烦。

    在他们的眼里,宏伟屏障是神迹,世界树大道是神迹,风化的石柱是神迹,百米高的大树,也是神迹。

    既没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没有凡人的巧夺天工,一切全是神的恩赐。

    眼前这个年龄比她还小的男孩,却充斥着一股反叛和质疑的精神气质,又偶尔透露出与年龄和身份完全不符的聪明智慧,这也是她愿意和里奥多聊的原因。

    丹妮斯不由笑了起来,“里奥,你懂得还挺多的,说实话你真该去帝都大学进修一番,而不是窝在小山村里。”

    你们贵族子弟说话,真的是何不食肉糜。

    里奥在心里吐槽一句,却没有反驳,只是嬉笑道:“进修就算了,请我去当老师还行。”

    两人正闲聊着,突然听到一声尖锐的响哨。

    那是不远处放哨的林奇吹响的,他爬到一个巨木的树冠上,显然观察到了足够让人担忧的动静。

    众人才刚刚提起武器,就看到前面松林的树冠抖动,丛林里传出一阵阵越来越剧烈的低吼。

    随着一阵蹿动声,河滩对岸的松林里,仿佛有一双巨手将大树向两边拨开,猛的炸起无数残柯断枝和松针,一头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众人面前。

    座狼,驱狼原以此命名的魔兽。

    它的一身皮毛仿佛绸缎一般泛着黑色的光泽,身躯巨大却不显得笨重肥硕,只是狼型的最大化,整体比北境战马还要高大健硕。

    不管是力量还是敏捷,都普通野狼的数十倍。

    没有任何动作,一股魔化凶兽的血腥气息就已经弥漫了整个场地。

    第76章

    座狼的袭击

    座狼,也被驱狼原的野民称为森林巨狼、林中恶魔,传说中是兽人驯养的战争坐骑,本身也是强悍的进阶魔兽。

    数百年前的兽族狼骑兵,简直就是人类骑兵的噩梦。

    巨大的座狼驮着魁梧的兽族战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在平原上的冲锋陷阵也不输人族的具装重骑。

    座狼的低吼,能够让战马陷入恐惧,锋利的爪子可以轻松划开钢制马铠,并且掏出战马的内脏。

    直到北境的至高王、第一任北境大公爵,召集北境所有的超凡骑土,组建起闻名后世的疾风骑土团,才堪堪挡住了狼骑军团的进攻。

    兽族退走北极雪原后,一部分座狼滞留在驱狼原,隐匿于森海之中,没想到在这里碰见。

    不过冒险团的成员也不是泛泛之辈,巨人巴雷特首先站了出来,掏出两柄行刑斧,大步踏入浅浅的河水中。

    他平举武器,嚣张的喊道:“小狼崽子,过来和老子单挑!”

    一头座狼而已,他可是和大地暴熊干过架的男人!

    巨大的黑色座狼盯着巴雷特,一声低嚎。

    它的身后密林里,一头又一头的座狼显露身形。

    一头,两头,三头。

    足足六头座狼,一字排开,站在河滩的对岸。

    “呃……”巴雷特垂下手臂,挠了挠头皮,回头看向团长哈金斯。

    不等哈金斯有所指示,他突然大吼一声,战意激增,朝六头座狼扑了过去!

    沉重的双手行刑斧,被他单臂操持,朝一头座狼的头颅猛然劈下。

    另一只手的行刑斧横扫,划出一道巨大的弧光,将其他企图袭击他的座狼逼退。

    与此同时,一道箭影从座狼的头顶飞来,瞬间洞穿一头来不及闪避的座狼颅骨。

    紧接其后的,是一连串的箭矢当空泼洒,仿佛座狼头顶的树上,站满了长弓手。

    好几头座狼纷纷中箭,发出痛苦的低嚎。

    刺客费舍尔的矮小身形,也不知何时出现在一头座狼的上空,手持双匕自由落体,等到座狼惊觉,已经骑在了它的背上。

    两柄修长的匕首,从座狼的脖颈两侧狠狠捅进,几乎只剩下把柄露在外面。

    受到重创的座狼疯狂甩动身体,血液泼洒一地,却无法将费舍尔从背上甩下来。

    直到另一头座狼凌空扑来,费舍尔这才轻轻一跃,在空中优雅的翻了一个身,双脚蹬在一棵大树树干之上,一下蹿到了另一棵大树的树枝,顺手掏出手弩,居高临下的射击。

    里奥看的目瞪口呆,羡慕不已,如果是普通的棕熊,他还敢上去调戏一番,但是真要生死对决,其实也不一定是棕熊的对手。

    成年棕熊一巴掌的力量,是拳王泰森的四倍,超过五十码的冲锋速度,撞到人就是一场车祸。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