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是他们偷听人家说话的,也是他们上赶着要摆这个抽奖摊位的。从始至终,江茉都没说半句啊,只是没提醒他们会有这种严重后果罢了……
齐振华昨晚在治安室待了一宿。一夜之间,仿佛头上的白头发都多了不少。
两人这样灰头土脸地出现在村里,昨天被抓的时候逃跑,衣服也划破了,显得衣衫褴褛的。
面容沧桑,像老了好几岁。
这模样,自然一下子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其实他们被抓的消息,随着昨天有人来通知齐晔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
这会儿亲眼瞧见,大伙儿一个个更是觉得解气!
当初他们夫妻俩去镇上时那炫耀显摆的样儿,仿佛就在眼前,记忆犹新呢。
一路遇到的人,都免不了要说一句——
“哟,这不是去镇上发财的齐振华和王红芬吗?怎么弄成这样了啊?”
“咦?城里的招待所不住了呀?又回来住咱们这又破又臭的穷乡下啊?”
“不是要在城里买房子的吗?没买成啊?”
“你们赚的钱呢?拿出来也让我们开开眼呀!”
“听说你们被抓进治安室了?没被打吧?到底犯了什么事呀?罚了多少钱啊?”
乡亲们这一句句话,简直往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心窝子戳。
杀人诛心,再没有比这更难受的。
他们低着头,走得飞快,可那一个个字眼,简直把他们的脊梁骨都要给压弯了。
终于回到齐家,这小一段时日没住人,家里显得更破落,完全不像人住的地儿。
那些屋子里的水还没舀出去,都积在那儿,发酸发臭,黑乎乎的,恶心得王红芬扶住门槛,直反胃想呕。
幸好齐杰现在还住在亲戚那儿,没送回来。
齐振华和王红芬沉默不语,埋头收拾着这个满地狼藉的家。
“……咱家的积蓄都赔光了吧?”齐振华沧桑的声音,幽幽响起。
王红芬眼圈发红,压着哭腔,“嗯……”
她真的快要崩溃了。
这日子,怎么会越过越糟,到如今,糟心得她都不想活了。
“好像自从给齐晔娶媳妇之后,咱家就没一件好事。”
“当初就不应该给齐晔说这么个媳妇。”
齐振华和王红芬第一千遍,第一万遍的悔恨!
这时候,隔壁忽然响起了敲锣打鼓欢天喜地的唢呐声,热闹沸腾的人声,也越来越大。
两人一愣,怎么回事儿?
立马都趴到墙头,踮起脚往那边张望。
这听着那边偶尔传来的只言片语才知道,原来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王家那去年没考上的闺女儿,今年走了大运了!成了生产大队里唯一考上的人!
这一考上可就出息了!
王家条件也不差,尤其还这么一件大喜事,所以摆了两桌,请生产大队里那些关系好的都来吃喜宴!
看着那边红彤彤的大圆桌上,摆了好几样大菜,鸡鸭鱼肉都有,这次王有根真是下血本了啊!
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直咽口水,疼得肚子咕咕叫。
要是换了平时,他们还可能厚着脸皮,过去蹭吃蹭喝。
可现在,想到那些乡亲们一个个冷嘲热讽看好戏的神色,他们俩只想把脑袋往地里钻。
宁愿饿死!也不想再出现在大伙儿面前了!
那边,大家脸上都笑呵呵的,吃着好酒好菜,纷纷祝贺王家,祝贺王春雨。
江茉和齐晔也来了。
王有根一看见江茉,就连忙请她坐到第一张桌子上,“江茉啊!这次真要多亏了你了!幸好有你啊!我家春雨能认识你,真是她的福气!要不是你!恐怕我家春雨还考不上大学呢!”
第42章
第42章
听到王有根的话,大伙儿都诧异地看过来。
王春雨考上大学,和江茉有什么关系?难道江茉比大学生还厉害?
“真的要多谢江茉姐了!”王春雨羞答答地站在江茉身边,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神儿来,满脸通红地说道,“高考复习真的很辛苦,我经常复习到三更半夜,多亏了江茉姐你给我送的那斤糖棍儿给我提神。”
“而且其他人都说,我王春雨没那个上大学的命,考一年大学考不上,考第二年肯定还考不上!”
“就连我家里人也不大相信我考得上,只是怕打击我,所以才由着我复习。只有江茉姐每回都和我说,我肯定能考上的!有志者,事竟成!我想着,江茉姐你这么厉害,说的话也肯定准的!”
“还有还有,江茉姐你上回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那套试题,里面有好多知识点,这次都考到了!”
王春雨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里面是亲近,是崇拜,是感激,甚至还隐隐有些泪光。
“江茉姐,你真的是我的贵人,要不是你帮我,鼓励我,告诉我大山外的生活有多美好……我肯定拿不到这份录取通知书的!”
江茉轻笑着,从容淡定地揉了揉王春雨的脑袋,还是那副自在的表情,“行了,这么好的日子,不许哭啊,知道你念着我,以后去了省城,多给我带点儿好吃好玩的回来就行。”
“肯定的!”王春雨清脆地答应,跟着笑。
墙那边,王红芬再次恨得咬牙切齿。
“你看看她,就记着吃!就记着玩!她凭什么这么好命?!”
齐振华皱着眉没说话,还在踮着脚,听那边说话。
忽然有人开腔道:“你们说,江茉是不是挺有福气的?齐晔娶了她之后,离了他的黑心叔婶,盖了新房子,买了冰箱彩电,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我瞧着他现在可比以前那模样开心多了。”
“而且王春雨和她在一块玩儿之后,还考上这么难考的大学了,都要去省城当大学生了呢!听说毕业以后就分配工作,都是去当国家干部的!”
“宋秋也是和她一块儿玩的,也是过得不错,听说最近说了个好人家呢!”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仔细一想,发现江茉说不定还真是一个能让人沾沾福气的!
他们对之前冬捕那事,还记忆犹新呢!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听到了这些话。
他们俩失了魂似的看着对方,总觉得大伙儿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难不成……江茉真是一个福星,而不是祸害,不是败家玩意儿?
他们分家……是把福星从家里赶出去了??
王红芬很快咬咬牙,摇晃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赶出去。
“不可能的!江茉就是个扫把星!她来咱们齐家,没分家之前,咱们遭了多少罪啊!”
齐振华点头,那一样样遭的罪,他哪样不是印象深刻。
闹肚子、摔断腿、冻得差点没了半条命,还屡屡在乡亲们面前闹笑话。
……现在简直不能回想,越想越心酸,他一个大男人,眼眶居然都酸溜溜的,好想大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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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振华和王红芬收拾了一整天,累得腰酸背痛的,总算把家里重新收拾了一遍。
好多物件都发霉了,泡坏了,把王红芬又心疼得偷偷抹了不少把眼泪。
到了傍晚,齐杰也被亲戚送回来了,一家子终于聚在一块重新吃顿饭。
王红芬也是饿坏了,熬了一大锅的玉米粥,蒸了一大盘粗粮馒头,端到桌上。
齐杰不乐意了,又嘟囔道:“咱们就吃这个啊?我要吃菜!我要吃肉!”
王红芬直接赏了他一个爆栗,“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爹娘刚从治安室里回来,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把你养这么大,你有个什么用?!”
齐振华也是一阵烦躁,这会儿都不护着儿子了,也跟着骂道:“齐杰!你都快十岁了!你能不能懂点事?!你知不知道齐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把家里上上下下的活儿都干完了!一点都不用我们操心的!”
齐杰被骂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他也不甘示弱地埋怨道:“比比比,就知道拿我和别人比!我其他同学的爹娘还从来没被抓进过治安室呢!你们也比不上人家啊!今天好多同学都笑我了!”
这下可又戳到了王红芬的痛处,她扎着心窝子,戳齐杰的脑门,“我们进治安室,还不都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你跟着咱们过上好日子?攒钱给你读书!娶媳妇儿!你这孩子,怎么就一点都不识好?养只白眼狼都比养你强!”
齐振华也骂骂咧咧,“你这小兔崽子,真是欠收拾!怎么着啊?你是觉得你爹娘给你丢人了?”
齐杰那脾气,从小也是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过这种爹娘同时戳自己骂自己的委屈。
他站起来,直接把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摔,“不吃了!”
瓷碗摔得稀碎,他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王红芬气得胸口起伏,齐振华更是脸色非常难看,大骂道:“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别回来!”
齐杰的脚步一滞,随后跑得更快,真跑了出去,彻底没了影儿。
王红芬一整个栽到椅子上,被别人气,还没有被亲生儿子气这么难受。
她失魂落魄地捂着脸,忽然,头顶响起一声惊雷。
齐振华一个哆嗦,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来得及反应,雨点就已经唰唰落了下来。
可是……齐家的屋顶还没修好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顾不上生气了,手忙脚乱去屋顶破了大一块的那间屋子,想要拯救一下。
但无济于事,倾盆大雨再次冲垮了屋子里重新摆设好的那些东西,也彻底成了击垮他们最后的一根稻草。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王红芬和齐振华呆呆地望着连成片的雨幕,失魂落魄,泪水混着雨水落下来,却连哭嚎一嗓子的力气都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来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他们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啊!!!还要不要他们活了啊???
老天爷啊!不如一道雷劈死咱们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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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事情过后。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在整个生产大队茶余饭后的闲话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概是吃了太多的亏,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变得识相,开始夹起尾巴做人,
再也没人见过他们嚣张的嘴脸,甚至他们在人前变得很沉默。
上工的时候也不说话,默默干活,干完就默默回家。
别人搭话,也只是随便说两句。
大伙儿都觉得,他们夫妻俩,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能不老吗?
事事都不顺心,各种倒霉,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之后,齐杰也不愿意好好读书了,说学校里的同学都笑他,打死不肯再去学校。
没办法,只好让他辍学,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跟着爹娘一块来地里上工了。
偏偏他还懒,从小娇惯着养大的,没吃过苦,哪里愿意做这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没干几下就叫翻了天,常常出工一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
大伙儿都说,齐杰啊,真是和齐晔没得比。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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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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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可她还是默默咬牙鼓劲儿,在一个个深夜里点着油灯看书到天明,打死不放弃。
而宋秋……
其实她成绩比王春雨还好一点,去年离分数线也没差多少。
她本来也想再考的,但她不像王春雨,上头有两个大哥,家里吃喝不愁。
她本来家里挺好的,一家四口人,爹娘都能干,也不愁吃不愁穿,还能供得起她上学。
可她爹在她高中毕业那年,就突然发病走了,只留下她母亲,她,还有她弟弟。
最后的小半年书,是她娘咬着牙供她读完的,也是因为压力太大,她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
她如果还愿意顶住压力,再考一次,江茉和王春雨都会想办法帮她,一个借钱给她缓解生活上的压力,另一个可以和她一块复习讨论。
可她耳根子软,听不得那些闲言碎语。
心也软,不想让她娘太辛苦,更想让弟弟过得好一些。
所以她没有再复习,每天都和她娘一起上工,照顾弟弟,操持家里。
一年过去,脑海里的那些知识好像都生了锈,发了黄,被那一抔抔泥土覆盖住,模模糊糊再也想不起是些什么了。
对于宋秋的决定,江茉提醒过她两回。
可她只会说,“谢谢你啊江茉姐,可我不行的……”
后来,江茉渐渐也就不说了。
有些南墙,总要自己撞了才知道疼。
宋秋也是大姑娘了,长相也清秀,手脚也麻利,一直都有不少人上门说亲。
她擦亮了眼睛,按着经常说以后找男人要找像齐晔哥那样的标准,选中了同一个生产大队的男人,叫范大山。
想有齐晔那么俊,是不可能的。
像齐晔力气大,能力强,本事足,也不可能。
宋秋也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找齐晔哥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同龄人里,范大山还是算不错的,模样周正,也勤快,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大爱说话。
家里情况也比较简单,他娘是寡妇,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非常辛苦,也是生产大队里人人都知道的勤快人儿,最会持家过日子。
母子俩都能干活儿,努力把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手里攒了不少钱。
这回结婚,他们给宋家的彩礼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部收音机!
这在西丰生产大队来说,可是很贵重的彩礼了,把大伙儿给羡慕的呀,看到宋家婶子学会骑那自行车后到处逛,就忍不住夸,你这亲家是挑中了呀!
宋秋说起这事来,也挺骄傲的,脸上止不住的笑,看到她娘和弟弟的日子越来越好,她就挺高兴的。
因为宋秋明天要结婚,要准备的事儿也挺多的,所以江茉和王春雨没有多留。
看到宋秋高高兴兴地期盼着当新娘子,她们又打趣了一阵儿,留下祝福后,就各自回家了。
江茉回到小院里,齐晔已经回家,刚洗完手,正准备烧柴煮饭呢。
江茉心中因为王春雨和宋秋命运从此分歧的事有些感慨,忽然想到什么,转身从卧室里的床头柜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来。
“齐晔,你现在能认很多字了吧?”
第43章
第43章
齐晔看到江茉手里拿着的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他能看懂,秦海哥说,他的文化水平,已经是初中以上了。看懂日常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齐晔把手擦干净,接过来,这信已经被拆开了,里面的字张脆弱发黄。
而且因为保存得并不仔细,有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但他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大概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
这似乎,是他娘的亲弟弟给她娘写的信。
问她过得怎么样,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齐晔长高了没有,会不会喊人了之类云云。
这些信是每隔半年左右寄来一封,根据信落款的年份推算,这时候齐晔应该是一岁到两岁多。
而信里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舅舅写的,“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可他还是犟得很。当年的事,他仍旧不松口,不愿意原谅你,也不愿意再见你……唉,你们俩真让我头疼。”
就是看到了这句话,齐晔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齐晔关于爹娘的记忆,已经很模糊,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样子。
他爹娘走的时候,他才三岁,更加不记得是什么情况。
只是听叔婶说过,他爹娘是去省城里的时候出了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叔婶也说不上来,大概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只说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得来。
齐晔当时小,爹娘没把他去省城,反而他因此逃过一劫。
齐晔对着信息量最丰富的这段话,反复看了又看。
既然外公不想见到娘,那爹娘后来为什么会去省城?到底发生了意外?
齐晔心里的疑团像水面的泡沫,越浮越多。
……除此之外,书信上都是一些日常的问候,能看出来,这位舅舅很关心他娘,言语间还带着一些关心和崇拜。
用江茉的话来说,舅舅似乎是他娘的迷弟。
而且舅舅一看,就是一个很有内涵有文化的人。
有不少句子,齐晔认得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江茉帮着解释之后,他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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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晔?”江茉看齐晔沉默得有些久,出声喊他。
齐晔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她是不是饿了,忙拿起锅铲,“我这就做饭。”
“我不饿,吃饭先不急。”江茉拿着手里的书信,重新收起来,“你打算怎么办?要去找你舅舅吗?”
舅舅的字迹很漂亮,而且家境似乎也很优越。
寄信过来的地址,就在省城,如果去省城重新找到舅舅,齐晔的生活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江茉看了信之后,没有立刻告诉齐晔的原因。
她需要他自己看,自己感受,自己做选择。
齐晔显然看过信后的长久沉默,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
而江茉问了这个问题后,他不得不逼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最复杂的时候。
他没想过,自己的娘,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背景。
他以前也好奇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没有亲戚呢?
可要是问叔婶,他们就是一副不耐烦并且讳莫如深的样子。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娘还有亲人。
外公不知道还在不在,但舅舅,肯定还是在的。
齐晔看向信封上,舅舅寄信过来的时候,署了他的名字,侯俊明。
他反复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情忐忑。
如果去找舅舅的话,他看到他,会高兴吗?会喜欢他吗?
“……”
齐晔想了一整晚。
第二天,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和江茉说道:“我想去省城,找舅舅。”
江茉并不意外他这样的决定,只是笑眯眯地说道:“好啊,我陪你去。”
齐晔那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就因为江茉的笑容,而满满当当的了。
他告诉江茉,无论舅舅喜不喜欢他,他都要去瞧瞧。
至少,他想要知道,爹娘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舅舅喜欢他,他也喜欢舅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终于有真正的亲人了。
不是像齐振华王红芬那样的极品亲戚。
而是真正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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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近的生产大队正是农忙时候。
又是丰收季节,地里成熟的庄稼,树上沉甸甸的果子,都得赶紧收获。
收获下来的花生玉米豆子又得晾晒起来,得达到公社的水分指标。
秋初播种下去的小麦大蒜秋菜都出了苗,也得赶紧查苗补缺。
还有些腾茬晚的地块,也得赶在霜降前赶紧播种下去。
又得给作物、果树们补上防冻防寒的秸秆稻草。
总之一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实在挪不出空儿来。
尤其齐晔是生产大队里干农活的头一把好手,无论有谁上工时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找他帮忙。
生产大队长张金财也时不时找他出主意,所以根本找不到机会抽身去省城。
这一忙,就是两三个月。
直到立冬,生产大队那热火朝天的农忙时候,才渐渐平息下来。
齐晔头一件事,就是去生产大队找张金财开介绍信,说要带着江茉去省城里找亲戚。
张金财听到齐晔在省城里还有亲戚,也是诧异了一番。
齐晔顺便问了问当年他爹娘的事情。
可惜的是,那时候是三十年前,张金财也是十几岁,虽然见过齐晔的爹娘,却连他们是什么时候去的省城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是去干什么。
只是后来出了事,乡亲们之间传开来,他才听说这个噩耗。
“但你娘当年,那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大美人儿啊。齐大哥从城里回来,身边跟着你娘,我和我那一帮兄弟们,真叫一个看呆了,还以为是什么天仙下凡了呢!”
齐晔也听说不少人夸他娘,说他娘美得不得了,所以才能把他生得这么俊。
但似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娘的家在哪,家里人是干什么的。
他娘甚至很少和乡亲们说话。
齐晔开好了介绍信,也没打听到他娘的多少事儿。
只听到张金财又道:“明天生产队里发鸡鸭了啊,你先别急着走,等领了鸡鸭再去省城玩几天也成。”
齐晔点点头,都等了这么久了,他也不在乎耽误这几天。
只是想到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书信虽在,想要找到舅舅,却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心情也不免沉重起来。
-
第二天。
过了农忙,生产大队又忙活起别的事情来。
张金财是一个很关心大伙儿的大队长,每天牟足了劲儿琢磨的事,就是如何带领大伙儿一块把日子过得更好!
昨晚他就挨家挨户通知了一遍,今天生产大队里要发鸡鸭,大伙儿都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清早就聚到了打谷场上。
说起来,这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红旗公社里,不知从哪刮起了一阵风,说是以后要分田到户了!自家的田自己种,自家的粮食自己吃!
这样的消息,虽然还没落实,但听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分田地之后,人人心里都产生了一个小漩涡似的,活儿干得也没以前那么认真了,虽然还是每天都来上工,但心里成天琢磨着惦记着的,还都是这个事。
红旗公社的书记也着急啊,上头的政策虽然颁发了,但都是一批批实行的,还没轮到红旗公社这儿呢,也不能让大伙儿的生产积极性遭到破坏啊!
他只好想了个法子,在全公社的范围内,办一个秋季挣工分大赛!奖励就是鸡和鸭!
有了这根胡萝卜在上头这么吊着,大伙儿也不去管什么分不分田了,先把眼前的鸡鸭赚到再说!
这不,西丰生产大队的不少乡亲们在张金财的带领下,都牟足了劲儿地挣工分,一个个都勤快起来,不仅提前完成了所有的生产任务,而且在全公社也是名列前茅!
张金财站在打谷场的中央,一脸骄傲自豪的笑容看着大伙儿,带头鼓掌道:“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啊!咱们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在过去的这个秋天里,都很努力!而努力也肯定是有回报的!今天就是丰收的时候!”
“今天,我就要把这些鸡鸭都奖励给大家!”一群人热烈地鼓起掌来,都兴奋得满面红光。
张金财的面前,摆着四个竹笼,两大两小。
两只大竹笼里,分别装着大鸡和大鸭,两只小竹笼里,则是小鸡和小鸭。
这是按户分的,每家每户可以要两只成年的鸡鸭,或者要十只小鸡小鸭。
但是这里面,成年鸡鸭也有公母肥瘦之分,更何况都想要已经成年的鸡鸭,谁愿意再每天拌鸡食喂小鸡啊,这么丁点大,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怕分配不均,大伙儿闹意见,所以张金财就按公社里书记的法子。
每户算人头,平均下来工分最高的那家,就第一个选,以此类推。
到了最后,平均工分最少的那些人家就只能捡人家剩下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你家平均人头工分那么少,以后再加把力挣工分吧!
这个法子一提出来,倒是没人反对,毕竟听起来很公平。
见大家都没意见,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子,念出他在公社里请人帮忙算好的平均人头工分,宣布道:“咱们生产大队里,平均人头工分第一的……是齐晔家!”
这个名字,大伙儿虽然有点意外,但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齐晔有多能干,每天在生产大队里干了多少活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不少工分多难度高的活儿,只有他能轻轻松松胜任。
所以即便江茉一个工分都没拿到,算上齐晔的工分,两人平均下来也是生产大队里工分最高的人家。
没有任何人质疑,要看齐晔的工分本,只是不少人鄙夷地瞥了瞥江茉。
说实话,还是有很多人瞧不惯江茉这种好吃懒做,不挣工分的行为。
江茉却似乎丝毫没看到这些目光,歪着脑袋朝齐晔道:“咱们要第一个选吗?”
“嗯,你喜欢哪只。”齐晔看向大鸡大鸭的笼子里,他是第一个选,可以尽情挑,刚刚开产的母鸡是最好的,鸡冠鲜红,眼大有神,羽毛光泽好,几乎每天都能下新鲜鸡蛋。
他迅速判断出来,里面仅有两只这样的母鸡,幸好他是第一个。
可齐晔很快又反应过来,江茉她肯定不知道怎么看这些呀,于是他指给江茉看,“那两只最好。”
其他人看着齐晔把两只挑出来,都没什么表情,齐晔眼光那么好,他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两只好母鸡。
当张金财宣布齐晔的名字时,大家就已经迅速开始用目光挑选另外的好母鸡了。
可是,惊掉所有人下巴的是,江茉皱起眉头,娇声道:“我不要这两只母鸡。它们好凶呀……你看,它这么瞪着我,太吓人了!”
她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扭头道:“咱们要五只小鸭子,五只小黄□□。毛绒绒的,多可爱!”
江茉的声线微微上扬,明显是被小鸭子小鸡仔萌到了,眼睛里都闪出小星星。
“……”大伙儿都沉默无语,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鸡还吓人?就算吓人又怎么了,每天两个鸡蛋不香吗?
小鸭小鸡除了吃,还有什么用?可爱能当饭吃?
人群中,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