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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姐姐,我不想嫁!」

    姐姐有些手足无措,笨拙的拍着我的背,她是个温软怯懦的性子,不然上辈子也不会落得那样凄惨的下场。

    似乎是被我哭的没了法子,一向胆小的姐姐忽然开口道:「……清许,如果你真的怕摄政王的话,我替你嫁。」

    我愣住了,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姐姐,她磕磕巴巴的解释:「你我二人有六分相像,大婚当日换了身份也看不出来,等、等到第二天,万事尘埃落定,也只能这样……」

    说完,她像是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慌忙的说:「清许,我不是为了抢你的好亲事,是、是……我去打听过,谢大公子是个不错的人,你性子太倔,摄政王素来花心,我怕你……而且、而且你喜欢的是谢大公子……」

    我喜欢谢无云这件事能瞒过所有人却瞒不过姐姐,她心思敏感,又与我一同长大,自然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看着眉眼焦急却无比鲜活的姐姐,心中的怨气忽然少了几分,至少姐姐还活着。

    她生性纯良,懂得察言观色,不懂后宅的弯弯绕绕,只知道一门心思的对他人好,我是她的妹妹,所以她对我更好。

    这辈子,我不能让她重蹈覆辙,死的那样凄惨。

    我擦干了眼泪,抓住了姐姐的手,郑重的告诉她:「不,姐姐,你必须嫁给谢无云。」

    而我,也会给自己找到退路。

    但我没有想到,这一世仍有其他变数。

    裴牧心尖儿上的那个人,提前回来了。

    04

    她回来的时间不偏不倚,正是我与裴牧大婚当日。

    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穿了一身白衣,往王府的门口一站,裴牧便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留下与他拜堂拜了一半的我与面面相觑的宾客。

    我握紧了藏在衣袖中的手,裴牧大权在握,他可以任意妄为,我却不行,若我现在什么都不做,那明日指不定会传出怎样的风言风语。

    想到此,我一把掀了盖头,温和有礼的看向在场的宾客:「王爷忽有急事,怠慢诸位,还望海涵。」

    我一边说一边向王府的管家使了个眼色,让他先将好酒好菜上了满桌,之后亲自作陪,游走在宾客之间,等他们吃好喝好,我再安排小厮将人一一送回。

    没人能挑出我的毛病,就算指责我掀了盖头坏了礼数也不行,因为裴牧才是那个真正坏了礼数的人。

    若要指责我,那便是指责裴牧,所以至少在明面上,他们只能夸赞我识大体。

    这些,都是谢无云教给我的。

    上辈子,我嫁给他后,他便将手中的铺子交给了我来打理。

    京城、百家商铺,其关系网错综复杂,哪里是我一个后宅女子能够理的过来的?

    我光是看账本都看的头昏脑涨,没管两天就和谢无云闹起了脾气,嚷嚷着说别人家都是男子养家,怎么到我这儿就得反过来?

    一向温言细语的谢无云头一次对我冷了脸,他说这是我的立世之本,我得学。

    「有你在,我为什么要学?」我质问,谢无云却不言语。

    良久,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我病弱之身,他日若走在你前面,你什么都不会,遭人欺负了,该怎么办?」

    从那天起,再苦再累我都没再抱怨过,甚至连小女儿的脾性都被改了个彻底,因为我想能安稳的撑起这个家。

    明明我无比讨厌牲畜的味道,却专门去学了骑马,只为能够带着谢无云出游。

    上女学时我读不进书,却将医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只求在阴雨天时,谢无云的腿能好受一些。

    我把自己变得无比的坚强,变得能抗下任何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我能够与谢无云相守一生,共同白头。

    只是如今……

    我看着身上的嫁衣和陌生的房间,还是没忍住落下泪水。

    今夜洞房花烛,谢无云,恭喜你得偿所愿。

    我深吸一口气,擦干了眼泪,卸了钗环,解了罗裙,坐在床上,强迫自己去想之后的路。

    如今裴牧心尖儿上的那个人提前归来对我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按照上辈子裴牧对她的宠爱程度,我大概也是被贬妻为妾的命,不过……

    我与裴牧并未行对拜礼,若以这点来做文章,也许可以撤销我与裴牧的婚事,或者直接讨一分和离书,总之我的境遇比上辈子的姐姐好了太多。

    想到很快就能摆脱裴牧,我的心底涌现出一丝轻松,困意瞬间来袭,我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只是我没料到,事情的走向,完全没有按照我我所料想的那样发展。

    裴牧在第二日回来后,重新补办了我与他的婚礼,并且宠我宠到举国上下人尽皆知。

    05

    我十分惶恐,但更多的迷茫。

    我摸不透裴牧在想什么。

    起初,我还会怀疑裴牧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他对我着实太好。

    我随口一句荔枝熟了,他便差人前往岭南,跑死了六匹骏马,在五日之后将新鲜的荔枝端到我的面前。

    到了秋日,天渐凉,我浅浅低咳几声,他便散了早朝,将整个太医院的人召进王府,给我瞧病。

    若都是这些兴师动众大事倒也罢了,我大可以说裴牧是在假装宠爱,可偏偏裴牧这个人也细心至极。

    会记得我喜欢吃巷子里一家小店的桂花糕,知道我写字喜欢用羊毫而不是狼毫,甚至清楚我每月来癸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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