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朱老神仙别说是说她几句,就是打骂,那也是用心良苦啊。岑鸳机问道:“前辈在这边住得惯吗?”
朱敛点头道:“野人惯去山中住,我就是个懒散货,习惯得很,不能再舒服惬意了。”
岑鸳机由衷称赞道:“前辈真是闲云野鹤,世外高人!”
朱敛揉了揉下巴,“这落魄山的风水,有点怪啊。”
朱敛这次没掠出院墙,开门离去。
岑鸳机栓门后,轻轻握拳,喃喃道:“岑鸳机,一定不能辜负了朱老神仙的厚望!练拳吃苦,还要用心,要活络些!”
朱敛没有直接回宅子,而是去了落魄山之巅,坐在台阶顶上,晃荡了一下空酒壶,才记得没酒了,无妨,就这么等着日出便是。
朱敛突然望去,见到了一个意外之人。
竟是难得离开竹楼的光脚老人,崔诚。
朱敛站起身,笑脸相迎。
崔诚缓缓登高,伸手示意朱敛坐下便是。
朱敛也就一屁股坐下。
崔诚与朱敛并肩而坐,竟然随身带了两壶酒,丢给朱敛一壶酒。
朱敛揭开泥封,畅饮一口,笑道:“少爷如果知道前辈偷偷挖了两壶酒出来,不敢埋怨前辈,却要念叨我几句监守自盗的。”
崔诚面无表情道:“陈平安如果不喜欢谁,说都不会说,一个字都嫌多。”
朱敛嗯了一声,“倒也是。”
崔诚眺望远方,随口问道:“朱敛,既然没了藕花福地的天道瓶颈,你为何依旧故意走得这么慢?”
朱敛放下两只酒壶,一左一右,身体后仰,双肘撑在地面上,懒洋洋道:“这样日子过得最舒服啊。”
崔诚又问,“陈平安当然不错,可是值得你朱敛如此对待吗?”
朱敛面对一位十境巅峰武夫的询问,依旧显得玩世不恭,“我愿意,我高兴。”
崔诚倒也不恼,回头竹楼喂拳,多赏几拳便是。
崔诚笑道:“你就一直以这幅尊容示人?连你少爷也瞒着?”
朱敛笑呵呵道:“在家乡,我朱敛靠脸吃饭,吃撑着了,如今还是算了吧,一大把年纪,得服老,让一个个小姑娘痴怨忧愁,算怎么回事。”
崔诚摇摇头,走了。
跟这种家伙,实在没得聊。
如果不是竹楼一楼朱敛说的那番话,崔诚才不会走这一趟,送这一壶酒。
崔诚走后。
朱敛干脆后仰倒地,枕着双手,闭目养神。
在即将日出时分,朱敛缓缓坐起身,四下无人,他伸出双指,抵住鬓角处,轻轻揭开一张面皮,露出真容。
魏檗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朱敛身边,低头瞥了眼朱敛,感慨道:“我自惭形秽。”
朱敛捂住脸,故作小娇娘羞赧状,学那裴钱的口气说话,“好难为情哩。”
魏檗憋了半天,也走了,只撂下一句“恶心!”
朱敛爽朗大笑,站起身,直腰而站,双手负后。
大日出东海,映照得朱敛神采奕奕,光华流转,恍若神仙中的神仙。
朱敛很快就重新覆上那张遮掩真实面容的面皮,细致梳理妥当后,拎着两只酒壶,走下山去,岑鸳机正在一边练拳一边登山。
见着了那个身形佝偻的老前辈,差点就要断了拳意,停下拳桩打招呼,只是一想到昨夜谈心,岑鸳机硬生生提起一口气,维持拳意不坠不断,继续出拳。
朱敛点点头,与她擦肩而过。
一直到登顶,岑鸳机才收起拳桩,转头望去,依稀可见小如米粒的清瘦身影,少女心想,朱老神仙这样的男人,年轻时候,哪怕相貌不够英俊,也一定会有许多女子喜欢吧?
朱敛到了裴钱和陈如初那边的宅子,粉裙女童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裴钱肯定还在睡懒觉,用她的话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朋友,就是晚上的被褥,天底下最难打败的敌手,就是清晨的被褥,好在她恩怨分明。
朱敛跟陈如初笑着打过招呼后,使劲敲门,裴钱迷迷糊糊醒过来后,问道:“谁啊?”
朱敛笑眯眯道:“少爷已经离开落魄山啦。”
裴钱心一紧,突然怒道:“朱老厨子,师父是乘坐明天的跨洲渡船离开,你唬谁呢?!”
朱敛哦了一声,“那你继续睡。”
裴钱呆呆坐在床上,然后大骂道:“朱老厨子,你别跑,有本事你就让我双手双脚,眼睛都不许眨一下,吃我一整套疯魔剑法!”
“没本事。”朱敛扬长而去。
裴钱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只好在床铺上翻来滚去,使劲拍打被褥。
这天,陈平安在正午时分离开落魄山,带着一路跟在身边的裴钱,在山门那边和郑大风聊了会儿天,结果给郑大风嫌弃得赶走这对师徒,如今山门建筑即将收尾,郑大风忙得很,把裴钱气得不行。
之后陈平安带着裴钱去了趟小镇,先去了他爹娘坟头,然后当天晚上在泥瓶巷祖宅,如同守夜。
天亮之后,没让裴钱跟着,直接去了牛角山的仙家渡口,魏檗随行,一起登上那艘骸骨滩跨洲渡船,以心湖告之,“半路上可能会有人要见你,在咱们大骊算是身份很尊贵了。”
陈平安心中了然,但还是有些狐疑,望向魏檗,后者轻轻点头。
陈平安笑道:“放心吧,我应付得过来。”
魏檗道:“我当然放心,北岳地界嘛。”
陈平安在魏檗身形消逝后,不理会四周那些眼神复杂的视线,去往顶楼的船舱屋舍。
陈平安到了房间,来到观景台栏杆处,渡船缓缓升空,陈平安一袭青衫,背负剑仙,腰悬养剑葫,俯瞰昔年骊珠洞天版图的大地山河,山与峰,江与河,一切尽收眼底。
又要离乡千万里了。
————
一座云雾缭绕的悬崖峭壁上,从上往下,刻有“天开神秀”四个大字。
一位扎马尾辫的青衣女子,与一位小黑炭肩并肩坐在“天”字的第一笔横之上。
裴钱使劲晃荡着悬挂在峭壁外的双腿,笑嘻嘻邀功道:“秀秀姐姐,这两袋麻花好吃吧,又酥又脆,师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买的哩。”
阮秀也笑眯起眼,点头道:“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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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
好久不见
这艘骸骨滩披麻宗的跨洲渡船,形制如江河楼船,与陈平安乘坐过的诸多中小渡船并无异样,只是升空之后,又有玄妙,巨大渡船四周,烟雾滚滚,涌现出一位位身形缥缈虚幻的披甲力士,如纤夫拉船,奔走在云海虚空之中,使得渡船速度,风驰电掣,远胜当年那艘同是北俱芦洲仙家的打醮山渡船。
陈平安早早摘了剑仙和养剑葫,搁在桌上,在屋内安静练拳之余,也会取出几枚竹简,去往观景台欣赏风景,时常摩挲,当下手中那枚泛黄竹简,就篆刻着“无事澄然,有事斩然”八个字,一个澄,一个斩,都让陈平安十分有眼缘。
虽然崔东山临别之际,送了一把玉竹折扇,可是一想到当年陆台游历途中,躺在藤椅上、摇扇清凉的名士风流,珠玉在前,陈平安总觉得折扇落在自己手里,真是委屈了它,实在无法想象自己摇动折扇,是怎么个别扭场景。
在渡船掠出骊珠福地版图后,会在大骊京畿之北的长春宫渡口暂作停岸,长春宫是大骊的头等仙家洞府,修士皆女子,那位宫中娘娘失势后,就在此结茅修行,当时大骊庙堂都以为这位远离中枢的娘娘,多半是爬不起来了,不曾想到最后,她才是最大的赢家,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国师崔瀺鼎力扶持,当了大骊新帝,一个被藩王宋长镜更加亲近,即将封王就藩于老龙城,遥领陪都。
在先帝死后,她明明已经被“圈禁”起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做,事情就有了最好的结果。
好像也怪不得老百姓喜欢嘴上念叨好人一定有好报,实则心里却往往不太信。
陈平安跟顾璨还有裴钱不太一样,他的记账,不会大大小小都写在纸上,太多,反而记得不重。这位大骊娘娘当年在陈平安首次出门远游之际,杀心之大,直接派遣了一拨大骊顶尖刺客尾随其后,如果不是刚好碰到了阿良,一百个陈平安都死无全尸了。
当然那位妇人有她的理由,儿子宋集薪在他陈平安吃过大苦头,差点被他这么个窑工学徒,在一个雨幕中,掐死在泥瓶巷之中。
在先后走过藕花福地和书简湖后,陈平安其实已经可以大致梳理出那位妇人的脉络。
显然,这位手握权柄的大骊娘娘,在最得势之际,便开始谋划,养在京城身边的儿子宋和,帮其养望,拉拢文武,至于那个为了大骊宋氏国祚气运“风生水起”的宋集薪,在骊珠洞天抢夺机缘,能为宋氏挣多少是多少,宋集薪死了,她多半也会掬一把辛酸泪,只不过一生下没多久便“夭折”,在宋氏族谱上早已勾掉名字的宋睦,死了也就死了,不过是再死一次罢了,可宋集薪的功劳,最少有半数,就是她这个母亲的功劳,她的功劳,自然就是另外一个儿子宋和的功劳,这些内幕,一位位上柱国,这些大骊重臣都未必知晓,但是没关系,先帝认,崔瀺认,宋长镜也要认,这就足够了。
宋集薪活着离开骊珠洞天,更是好事,当然前提是这个重新恢复宗谱名字的宋睦,不要贪心,要乖巧,懂得不与哥哥宋和争那把椅子。
所以那次陈平安和出使大隋京城的宋集薪,在山崖书院偶然相遇,云淡风轻,并无冲突。
宋集薪与陈平安当邻居的时候,阴阳怪气的话语没少说,什么陈平安家的大宅子,唯一响的东西就是瓶瓶罐罐,唯一能闻到的香味就是药香。
不过除了骗陈平安违反誓言的那件事之外,宋集薪与陈平安,大体上还是相安无事,各不顺眼而已,井水不犯河水,阳关道独木桥,谁也不耽误谁,至于几句怪话,在泥瓶巷杏花巷这些地方,实在是轻如鹅毛,谁上心,谁吃亏,事实上宋集薪当年就是在这些市井妇人的琐碎言语上,吃了大苦头,因为太在意,一个个心结成死结,神仙难解。
当渡船临近大骊京畿之地,这天夜幕中,月明星稀,陈平安坐在观景台栏杆上,仰头望天,默默喝着酒。
年幼时的陈平安,最怕生病,从熟稔上山采药之后,再到后来去当了窑工学徒,跟随那个死活看不上他的姚老头学烧瓷,对于身体有恙一事,陈平安最最警惕,一有发病的迹象,就会上山采药熬药,刘羡阳曾经笑话陈平安是天底下最娇气的人,真当自己是福禄街千金小姐的身子了。
不单单是年幼陈平安眼睁睁看着娘亲从病倒在床,医治无效,骨瘦如柴,最终在一个大雪天去世,陈平安很怕自己一死,好像天底下连个会挂念他爹娘的人都没了。
当年娘亲总说生病不会痛的,就是经常犯困,所以要小平安不要怕,不用担心。
一开始年幼孩子真的相信了,是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样,娘亲是为了要他少想些,少做些,才咬着牙,硬熬着。
那一床老旧被褥,好些被角内里,都给扯碎了。
富贵人家,衣食无忧,都说孩子记事早,会有大出息。
贫苦门户,孩子懂事得早,还能如何,早些吃苦罢了。
当年的泥瓶巷,没有人会在意一个踩在板凳上烧菜的年幼孩子,给油烟呛得满脸泪水,脸上还带着笑,到底在想什么。
一个独自奔走在神仙坟去祈福许愿的孩子,会不会怕黑,会不会害怕那些鬼气森森的市井传闻。跪在地上给神仙菩萨们磕头的时候,说着先欠着香火,以后长大了,他一定补上,算不算虔诚。
没有人会记得当年一扇屋门,屋里边,妇人忍着剧痛,咬紧牙关,仍是有细微声响渗出牙缝,跑出被褥。
门外边,那个满脸惨白的孩子,不知所措,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耳朵,也不敢哭出声,怕娘亲知道他知道了。
不是世间所有至亲之间,都能够悲欢相通。
来得太早,也未必是全是好事。
临行之前,那天在祖宅守夜的时候,裴钱迷迷糊糊,打着瞌睡,一个脑袋下坠,猛然惊醒,就发现师父竟然在偷偷流泪。
裴钱没有说话,默默看着师父。
依稀看到一个年幼身影蹲在墙角那边,对着药罐子。
那个还是小孩子的师父,害怕长大,害怕明天,甚至好像想要光阴流水倒流,回到一家团圆的美好时分。
最后陈平安轻轻回过神,揉了揉裴钱的脑袋,轻声道:“师父没事,就是有些遗憾,自己娘亲看不到今天。你是不知道,师父的娘亲一笑起来,很好看的。当年泥瓶巷和杏花巷的所有街坊邻居,任你平时说话再尖酸刻薄的妇人,就没有谁不说我爹是好福气的,能够娶到我娘亲这么好的女子。”
那天晚上的后半夜,裴钱把脑袋搁在师父的腿上,缓缓睡去。
天亮之后,陈平安就再次离开了家乡。
远游万里,身后还是家乡,不是故乡,一定要回去的。
————
陈平安走后,落魄山多多少少,少了些热闹。
老人崔诚从来都是深居简出,郑大风在山门口那边忙着收尾,一天到晚蓬头垢面,没办法,这家伙喜欢给匠人们搭把手,匠人们也不觉得奇怪,即便落魄山的陈山主,据说很有来头,背景通天,如今算是祖坟冒青烟,出息大发了,一些个小道消息,传得有鼻子有眼,让人都懒得嫉妒眼红了,只有羡慕和佩服,一个泥瓶巷出身的龙窑学徒,能混到今天,运气再好,本事肯定还是不小。
可这个姓郑的驼背汉子,一个看大门的,不比他们这些贱籍苦力强到哪里去,所以相处起来,都无拘束,插科打诨,相互调侃,言语无忌,很融洽。尤其是郑大风言语带荤味,又比寻常市井男人的糙话,多了些弯弯绕绕,却不至于文绉绉酸溜溜,故而双方在桌上喝着小酒,吃着大碗肉,一旦有人回过味来,真要拍桌子叫绝,对大风兄弟竖大拇指。
陈如初还是自顾自忙碌着各个宅子的打扫清理,其实每天打扫,落魄山又山清水秀的,干干净净,可陈如初仍是乐此不疲,把此事当做头等大事,修行一事,还要靠后些。
所以粉裙丫头是落魄山头上,唯一一个拥有所有宅子钥匙的存在,陈平安没有,朱敛也没有。
陈灵均还是成天不着调,四处逛荡,上次在夜游宴上大出风头了一回,于是又多了些“江湖”朋友,大小山头,都对这位能够坐在贵客高位上的青衣童子,颇为殷勤,比如衣带峰的金丹地仙老祖宗,就很喜欢陈灵均去做客,一老一小,饮酒畅谈,各自吹嘘自己当年的壮举事迹,十分投缘,关于此事,陈平安专程私底下与陈灵均说过,说衣带峰可以常去,所以陈灵均底气十足,大爷我这回可是奉旨交友。
裴钱给秀秀姐送过了两袋麻花后,想起师父交待的事情,就陪着陈灵均去了趟衣带峰,带着那位青梅观仙子周琼林一起下山,那个怀抱着年幼白狐的刘云润,生平最喜欢凑热闹,也跟着去了落魄山,只不过黑炭丫头每次想要摸一摸那只小家伙,白狐就要缩起来发抖,这让裴钱很没面儿,心里委屈巴巴,小东西怕什么,胆儿贼小,书上不是有个说法叫集腋成裘嘛,她也就是想着剥了皮做件衣服肯定值钱,又不会真宰了你。
朱敛在待客的时候,提醒裴钱可以去学塾念书了,裴钱理直气壮,不理睬,说还要带着周琼林她们去秀秀姐姐的龙泉剑宗耍耍。
朱敛笑眯眯说那就给你五天瞎玩的功夫,怎么都该逛完了自家和阮姑娘的那些山头。
裴钱开始跟朱敛讨价还价,最后朱敛“勉为其难”地加了两天,裴钱雀跃不已,觉得自己赚了。
其实当时陈平安跟朱敛的说法,是裴钱肯定要磨磨蹭蹭,那就让她再拖延十天半个月,在那之后,就是绑着也要把她带去学塾了。
所以说小狐狸碰上了老狐狸,还是差了道行。
前两天裴钱走路带风,乐呵个不停,看啥啥好看,手持行山杖,给周琼林和刘云润带路,这西边大山,她熟。
早先撵狗,那么多辛苦汗水可不是白出的。
在龙泉剑宗那边,莫说是生了一副玲珑心窍的青梅观仙子,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刘云润都很拘谨。尤其是当她们见到那个青衣女子后,传说中圣人阮邛的独女后,一个比一个老实,裴钱差点没捧腹大笑,只好绷着脸,阮秀当时只是瞥了眼两个陌生女子,就笑望向裴钱,裴钱一路小跑过去,阮秀自然而然弯下腰,裴钱踮起脚跟,在秀秀姐姐耳边窃窃私语说了一句,师父不太喜欢她们的,死活不愿她们去落魄山做客,但是师父对那啥衣带峰一个叫宋园的年轻修士,印象挺好,所以就让我这个开山大弟子,领着她们来秀秀姐姐你这边逛逛。
阮秀笑了。
竟然停了打铁铸剑一事,亲自带路,让周琼林和刘云润受宠若惊,尤其是前者,觉得光是这桩好似天上掉下来的福缘,就够她回到南塘湖青梅观后,赢得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虚虚实实的无数好处了。只不过一想到身边这位始终笑眯眯的和善女子,是大骊王朝首席供奉圣人的独女,就觉得回到青梅观后的一些娴熟手段,要更加含蓄些,莫要将幸事变成祸事才对。
刘云润更加单纯,有个地仙老祖的爷爷,也知道更多关于骊珠洞天的内幕,所以是打心眼仰慕这位身份高、故事多、原来脾气还特别好的阮仙子。
如今已是大骊王朝众人皆知的地仙董谷,对此也无可奈何,敢念叨几句阮师姐的,也就师父了,关键还不管用。
这段时间,裴钱疯玩了三天,过着神仙日子,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小黑炭就开始忧愁了,到了第五天的时候,已经病恹恹,第六天的时候,觉得天崩地裂,最后一天,从衣带峰那边回来的路上,就开始耷拉着脑袋,拖着那根行山杖,郑大风难得主动跟她打声招呼,裴钱也只是应了一声,默默登山。
然后第二天,裴钱一大早就主动跑去找朱老厨子,说她自个儿下山好了,又不会迷路。
朱敛答应了。
裴钱为了表示诚意,撒腿飞奔下山,只是等到稍稍远离了落魄山地界后,就开始大摇大摆,十分悠闲了,去溪涧那边瞅瞅有没有鱼儿,爬上树去赏赏风景,到了小镇那边,也没着急去骑龙巷,去了龙须河畔捡石子打水漂,累了就坐在那块青色大石崖上嗑瓜子,一直夜幕沉沉,才开开心心去了骑龙巷,结果当她看到门口坐在小板凳上的朱敛后,只觉得天打五雷轰。
裴钱立即假装一瘸一拐,拄着那根行山杖,苦着脸道:“朱老厨子,下山的时候,走到半路,跑得太快了,摔了个狗吃屎,这会儿才走到哩。”
朱敛哦了一声,“没事没事,养伤要紧,我回头就写一封信寄给你师父,说你伤了腿脚,暂时就别去学塾了。”
裴钱皱着脸,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铺子里边柜台后边的石柔,正在噼里啪啦打着算盘,烦人得很,裴钱闷闷道:“明儿就去学塾,别说风吹雨打下暴雪,就是天上下刀子,也拦不住我。”
朱敛笑问道:“那是我送你去学塾,还是让你的石柔姐姐送?”
裴钱想了想,挤出笑脸道:“让石柔姐姐吧,朱老厨子你在山上事儿多。”
不曾想石柔已经轻声开口道:“我就不去了,还是让他送你去学塾吧。”
裴钱翻了个白眼,不讲义气的家伙,以后休想蹭吃自己的瓜子了。
石柔轻轻叹息。
不是这点路都懒得走,而是她有些忌惮。
石柔确实打心底就不太愿意去龙尾郡陈氏的学塾,哪怕当初战战兢兢走入了大隋山崖书院,其实石柔对于这类书声琅琅的圣贤讲学之地,十分排斥。既是身为鬼物的敬畏,也是一种自卑。
但其实在这件事上,恰恰是陈平安对石柔观感最好的一点。
“穿着”一件仙人遗蜕,石柔难免自得,所以当年在书院,她一开始会觉得李宝瓶李槐这些孩子,以及于禄谢谢这些少年少女,不知轻重,看待那些孩子,石柔的视线中带着居高临下,当然,事后在崔东山那边,石柔是吃足了苦头。但是不提眼界一事,只说石柔这份心境,以及对待书香之地的敬畏之心,弥足珍贵。
岑鸳机也一样,也有她自己都浑然不觉的可贵之处,登山之后,明知自己心目中的朱老神仙,只是陈平安这位年轻山主的老仆,撑死了就是高门府邸里的那种管事,但是岑鸳机从头到尾,对待朱敛,感恩之心,没有丝毫减少,反而会一直为老人打抱不平。
这些很容易被忽略的善意,就是陈平安希望裴钱自己去发现的可贵之处,别人身上的好。
陈平安不强求裴钱一定要这么做,但是一定要知道。
陈平安吃饭几乎从来不剩下半粒米饭,但是裴钱也好,郑大风朱敛也罢,都没这份讲究,盛饭多了,桌上菜肴烧多了,吃不下了,那就“余着”,陈平安并不会刻意说什么,甚至内心深处,也不觉得他们就一定要改。
这是小事。
这又不是小事。
这同样也是陈平安自己都不觉得是什么可贵之处。
而这些,当年的顾璨和刘羡阳可能只是觉得与陈平安相处起来,舒服自在,哪怕明明知道陈平安他自己是一个十分刻板、十分执拗的人。
但是在朱敛郑大风这些“前辈”眼中,却看得真切,只是不说罢了。
就像陈平安在一些重要事情的选择上,哪怕在旁人眼中,分明是他在付出和给予善意,却一定要先问过隋右边,问石柔,问裴钱。
这种心平气和,不是书上教的道理,甚至不是陈平安有心学来的,而是家风使然,以及好似药罐子的苦日子,点点滴滴熬出来的好。
最后还是朱敛陪着裴钱去学塾。
一大早,裴钱双臂环胸,板着脸,对着一桌子最心爱的家当发呆。
除了当下已经背在身上的小竹箱,桌上的行山杖,黄纸符箓,竹刀竹剑,竟然都不能带!真是上个锤儿的学塾,念个锤儿的书,见个锤儿的夫子先生!
裴钱重重叹了口气,站起身,开了门,抬起头,直到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有些开窍,终于明白书上“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句圣贤道理的精髓了。
不过她偷偷藏了一兜瓜子,夫子先生们讲课的时候,她当然不敢,一旦学塾跑去落魄山告状,裴钱也知道自己不占理儿,到最后师父肯定不会帮自己的,可得闲的时候,总不能亏待自己吧?还不许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嗑瓜子?
一路上裴钱默不作声,期间走街串巷,见着了一只大白鹅,裴钱还没做什么,那只白鹅就开始乱窜逃难。
裴钱心情终于略好一些,自己马上就要离开江湖了,可还是有些难缠的存在,晓得自己的厉害。
朱敛将裴钱送到了学塾门口,说道:“多吵架,少打架。”
裴钱白眼道:“吵什么吵,我就当个小哑巴好嘞。”
朱敛挥挥手。
裴钱有些不自在,两条腿有点不听使唤,不然明儿再念书?晚一天而已,又不打紧。她偷偷转过头,结果看到朱敛还站在原地,裴钱就有些懊恼,这个老厨子真是闲得慌,赶紧回落魄山烧菜做饭去啊。
学塾这边有位年纪轻轻的教书先生,早早等在那边,面带微笑。
那位落魄山年轻山主,已经与学塾打过招呼,为此两位出身龙尾溪陈氏的学塾老夫子一盘算,觉得事情不算小,就寄了封信回家族,是大公子陈松风亲自回信,让学塾这边以礼相待,既不用如临大敌,也无需故意讨好,规矩不可少,但是一些事情,可以酌情从宽处置。
裴钱其实不是怕生,不然早年她一个屁大孩子,当年在大泉王朝边境的狐儿镇上,能够拐骗得几位经验老道的捕头团团转,愣是没敢说一句重话,毕恭毕敬把她送回客栈?
裴钱只是纯粹不喜欢念书而已。
那位年轻夫子介绍了一下裴钱,只说是叫裴钱,来自骑龙巷。
当听到谐音赔钱的“裴钱”这个有趣名字后,课堂内响起不少笑声,年轻夫子皱了皱眉头,负责传道授业解惑的一位老先生立即训斥一番,满堂肃静。
裴钱不在乎,眼角余光迅速一瞥,模样全记清楚了,心想你们别落我手里。
裴钱走到一张空座位上,摘了竹箱放在课桌旁边,开始装模作样听课。
裴钱忍了两堂课,昏昏欲睡,实在有些难熬,下课后逮住一个机会,没往学塾正门那边走,蹑手蹑脚往侧门去。
结果看到朱敛坐在路边嗑瓜子。
裴钱挤出笑脸,故意左顾右盼,问道:“朱老厨子,你干嘛呢?”
朱敛嗑着瓜子,笑道:“守株待兔。”
裴钱笑哈哈道:“又不是深山老林,这里哪来的小老弟。”
裴钱转身就走。
这朱老厨子,阴魂不散哩,么得法子,看来今天不宜翘课。
此后几天,裴钱只要想跑路,就会见到朱敛。
到最后只好认命,学塾那边,裴钱虽然年纪不小了,可是瞅着跟十来岁的孩子差不多,所以她现在的同窗们,也都真实岁数比她小不少。
裴钱开始习惯了学塾的念书生涯,夫子讲课,她就听着,左耳进右耳出,下了课,就双臂环胸,闭目养神,谁都不搭理,一个个傻了吧唧的,骗他们都么得半点成就感。
这天裴钱又开始在课堂上神游万里。
突然转头望去,片刻之后,来了一位身穿儒衫的年轻公子哥,身边有几位管事情的老夫子陪同。
他们一行人没有停留,但是裴钱发现这个家伙,看了自己一眼。
这天黄昏里,裴钱拒绝了两个小丫头片子的邀请,孤零零一个人背着小竹箱,飞奔回骑龙巷。
结果发现朱敛竟然又从落魄山跑来店铺后院了,不但如此,那个先前在学塾瞅见的公子哥,也在,坐在那边与朱老厨子说着笑呢。
裴钱背着小竹箱鞠躬行礼,“先生好。”
没法子,师父行走江湖,很重礼数,她这个当开山大弟子的,不能让别人误以为自己的师父不会教徒弟。
年轻书生笑道:“你就是裴钱吧,在学塾念书可还习惯?”
裴钱小鸡啄米,眼神真诚,朗声道:“好得很哩,先生们学问大,真应该去书院当君子贤人,同窗们读书用功,以后肯定是一个个进士老爷。”
石柔在柜台那边忍着笑。
朱敛也不揭穿这个见风使舵墙头草的看家本领。
年轻书生似乎有些不太适应。
这一记马屁有点大了,让这位龙尾溪陈氏嫡孙不好接话,可孩子说话,总该是真诚的吧?又不能冷落了小姑娘的好心好意,远道而来的陈松风,只好对她微笑点头。
裴钱再次鞠躬,然后一溜烟跑进自己屋子,轻轻关门,开始抄书,这件学塾之外的事情,反而是裴钱最认真用心的。
抄完书后,裴钱发现那个客人已经走了,朱敛还在院子里边坐着,怀里捧着不少东西。
裴钱手持行山杖,练了一通疯魔剑法,站定后,问道:“找你啥事?”
朱敛说道:“好事。”
裴钱眨了眨眼睛,“咋的,送钱来啦?”
朱敛笑道:“哎呦,你这张嘴巴开过光吧,还真给你说中了。”
裴钱问道:“能分钱不?”
“没你的份。”
朱敛怀捧三只盒子,抬起一只袖子,晃了晃,摇头道:“是你师父的那个朋友,在婆娑洲求学的刘羡阳,托人给咱们落魄山送来了一封信和三样东西,后者两送一寄放,这封信上说了,其中送给少爷一本书,书里边藏着一抹万金难买的‘翻书风’,然后送给泥瓶巷顾璨一把神霄竹制成的法宝竹扇,说是顾璨从小胆子小,扇子可以压胜世间所有生长于地底下的鬼魅精怪。至于最后一样,是刘羡阳听说少爷有了自家山头后,就将一只品秩极高的吃墨鱼,交由少爷保管饲养。”
裴钱笑逐颜开,伸出大拇指称赞道:“这个刘羡阳,上道!不愧是我师父最要好的朋友,出手阔气,做人不含糊!”
朱敛微笑道:“朋友之外,也是个聪明人,看来这趟远游求学,没有白忙活。这样才好,不然一别多年,境遇各异,都与当年天壤之别了,再见面,聊什么都不知道。”
裴钱问道:“那啥翻书风和吃墨鱼,我能瞧一瞧吗?”
朱敛起身道:“翻书风动不得,以后少爷回了落魄山再说,至于那条比较耗神仙钱的吃墨鱼,我先养着,等你下次回了落魄山,可以过过眼瘾。”
裴钱突然问道:“这笔钱,是咱们家里出,还是那个刘羡阳掏了?”
朱敛笑道:“信上直白说了,让少爷掏钱,说如今是大地主了,这点银子别心疼,真心疼就忍着吧。”
裴钱怒道:“说得轻巧,赶紧将吃墨鱼还回去,我和石柔姐姐在骑龙巷守着两间铺子,一月才挣十几两银子!”
朱敛斜眼道:“有本事你自己与师父说去?”
裴钱立即挤出笑容,“飞剑传讯,又要耗钱,说啥说,就这样吧。这个刘羡阳,师父可能不好开口,以后我来说说他。”
朱敛嗤笑道:“就你?到时候整座落魄山都能闻着你的马屁吧?”
裴钱坐在台阶上,闷不做声。
朱敛也不管她,孩子嘛,都这样,开心也一天,忧愁也一天。
此后落魄山那边来了一拨又一拨的人。
便是朱敛都有些意外。
一个是卢白象不但来了,这家伙屁股后头还带着两个拖油瓶。
当时朱敛正在山门口陪着郑大风晒太阳。
卢白象对
郑大风不陌生,就自己搬了条板凳坐在一旁。
让那双对自己师父“敬若神明”的姐弟,有些摸不着头脑。
一个糟老头儿,一个驼背汉子,见着了自己师父,也没半点恭敬畏惧?
少年还好,斜背着一杆木枪的少女便有些眼神冷意,本就锋芒毕露的她,愈发有一股生人勿近的意思。
卢白象不在乎这些,至于身边那两个,自然更不会计较。
一番闲聊之后,原来卢白象在宝瓶洲的中南部那边停步,先拢了一伙边境上走投无路的马贼流寇,是一个朱荧王朝最南边藩属国的亡国精骑,后来卢白象就带着他们占了一座山头,是一个江湖魔教门派的隐蔽老巢,与世隔绝,家底不俗,在此期间,卢白象就收了这对姐弟作为入室弟子,背着木杆长枪的英气少女,名为元宝。弟弟叫元来,性情温厚,是个不大不小的读书种子,学武的天资根骨好,只是性情比起姐姐,逊色较多。
卢白象就当是路边白捡的便宜,一起带来了落魄山长长见识,是回江湖,还是留在这边山上,看两个徒弟自己的选择。
卢白象一听说陈平安刚刚离开落魄山,去往北俱芦洲,有些遗憾。
少喝一顿会心快意酒。
卢白象打算在落魄山待个把月。
山上宅子不缺,用朱敛的话说,就是如今家大业大。
朱敛让卢白象自己上山去找宅子,他还要陪着大风兄弟聊聊。
卢白象笑着起身告辞,郑大风让卢白象有空就来这边喝酒,卢白象自无不可,说一定。
少女元宝冷哼一声。
少年元来有些腼腆。
登山之时,卢白象感慨万分,此次来到这座下坠生根的骊珠福地,他所见所闻延伸出来的所思所想,自然不是两个孩子能够媲美的。
少女黑着脸,一身锋锐之气。
少年一直很怕这个杀伐果决的姐姐,都没敢并排行走,师父走在最前边,姐姐随后,他垫底。
卢白象没有转头,微笑道:“那个佝偻老人,叫朱敛,如今是一位远游境武夫。”
少女觉得自己应该是听错了。
卢白象继续道:“至于那个你觉着色眯眯瞧你的驼背汉子,叫郑大风,我刚在老龙城一间药铺认识他的时候,是山巅境武夫,只差一步,甚至是半步,就差点成了十境武夫。”
元宝紧抿起嘴唇。
卢白象腰佩狭刀,一身白衣,继续登山,缓缓道:“跟你说这些,不是要你怕他们,师父也不会觉得与他们相处,有任何心虚,武道登顶一事,师父还是有些信心的。所以我只是让你明白一件事情,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以后想要硬气说话,就得有足够的本事,不然就是个笑话。你丢自己的人,没关系,丢了师父我的面子,一次两次还好,三次过后,我就会教你怎么当个弟子。”
元宝眉头一挑,“师父放心!总有一天,师父会认为当年收了元宝做弟子,是对的!”
元来偷偷笑着。
这个从小就最喜欢争强好胜的姐姐唉。
卢白象突然停步转头,俯瞰那个少女,“其它都好说,但是有件事,你给我牢牢记住,以后见到了一个叫陈平安的人,记得客气些。”
元宝额头渗出一层细密汗水,点点头,“记住了!”
在卢白象师徒三人住下后,由于落魄山山主不在,所以关于元宝元来计入“祖师堂”谱牒一事,就只能暂时搁置。
在此事上,卢白象和朱敛如出一辙,自己收了人带到落魄山,就得记名在落魄山之下,无需商量。
此后又有师徒三人造访落魄山。
是那目盲老道人,扛幡子的跛脚年轻人,以及那个昵称小酒儿的圆脸少女。
不过他们三人是先去的骑龙巷铺子,裴钱带路,一起回的落魄山。
目盲老道人内心还是有些惴惴不安,一听说陈平安不在山上,总觉得投靠一事,不太靠谱了,可是与那位落魄山的朱管事一合计后,心安许多,聊完之后,目盲老道人惊觉自己,似乎面子里子竟然都有了,他如今还不算是落魄山的供奉,不过以清客身份领一份仙家修士的薪俸,在骑龙巷的草头铺子那边落脚,至于老道人的那对徒弟,等到跻身中五境后,才可以获得清客身份,但是在这之前,落魄山会在钱财一事上,对两人多有补助,可以各自预支一笔神仙钱,这些都好谈。
既是人情往来,也是在商言商,两不误。
关键是他一个老瞎子,都瞧得见一份锦绣前程就在脚下。
这让目盲老道人如同盛夏炎炎,喝了一大碗冰酒,浑身舒坦。
下了落魄山的时候,走路都在飘。
毕竟那位落魄山的管事朱敛,怎么劝都不听,非要亲自将他们一路送到山门口才罢休。
裴钱依旧陪着师徒三人离开落魄山,往返跑这一趟,也没觉得辛苦,何况还能跟小白久别重逢,闹闹磕,挺好。
这会儿裴钱转过头去,看到那个老厨子,正双手负后,缓缓登山。
裴钱挠挠头,屹立在这个老厨子心湖中的那座高楼之上,好像多出一个面容模糊的年轻人,书上有个词语怎么说来着,衣带当风,反正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了。
————
藕花福地,南苑国京城。
那条巷弄,阴雨绵绵。
一位身材修长,人如美玉的青衫少年,撑着一把老旧的油纸伞,缓缓而行。
他今天要去既是自己先生、又是南苑国国师的种秋那边借书看,一些这座天下其它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孤本书籍。
科举一事,种夫子已经坦言,殿试能否一甲三名,还需看命,并且毕竟年纪太小,朝廷和陛下那边也都有些顾虑,但是二甲靠前的名次,绝对不难。
所以他如今更多心思,不再全身心压在科举制艺之事上,他开始翻阅很多尘封已久的古书杂书。
种夫子与他谈心之后,便任由他翻阅那部分私人藏书。
街巷拐角处,走出一位多年未见的熟人。
他英俊至极,面带微笑,望向撑伞少年。
一手负后,手持折扇,轻轻拍打腹部。
陆抬。
天下最著名的陆公子。
少年露出灿烂笑容,快步走去。
这么多年,种夫子偶尔提起这位离开京城后就不再露面的“外乡人”,总是忧虑重重,非敌非友,又似敌似友,很复杂的关系。
可是对少年而言,这位陆先生,却是很重要的存在,亲近且尊敬。
陆抬打量了一下青衫少年郎,啧啧道:“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句话,真是应景啊,小晴朗,我们十年没见了吧?”
曹晴朗先收起伞,作揖行礼,再为陆抬撑伞,笑道:“我经常能够听到陆先生在江湖上的事迹。”
这十年的江湖和沙场,真是翻江倒海,腥风血雨。
这位陆先生已经一统魔教,而他的几位弟子,如今要么是雄踞一方的魔道巨擘,要么塞外的边军砥柱,要么是传说中能够呼风唤雨的国师。
然后陆先生就在前不久,正式约战了天下第一人,要去挑战那位公认已经不输魔头丁婴丝毫的超然存在,仙人俞真意。
十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
世间因这位陆先生而起的恩怨情仇,其实有很多。
但是曹晴朗只是安心读书和……默默修行,守着这条巷子,那栋祖宅。
陆抬摆摆手,示意无需为自己撑伞。
曹晴朗便挪开一步,独自撑伞,并没有坚持。
与这位陆先生,从来无须客气。
两人一起走在那条冷冷清清的大街上,陆抬笑问道:“有什么打算吗?”
曹晴朗微微将油纸伞抬高,后移,然后抬头望去,“我想要走出去看一看,去见一见陈先生。”
陆抬笑道:“这可不容易,光靠读书不行,就算你学了种国师的拳,以及他帮你找来的那点仙家零碎口诀,还是不太够。”
曹晴朗微笑道:“书中自有白玉京,楼高四万八千丈,仙人凭栏把芙蓉。”
陆抬转头望去,“这副傻样,倒是很像他。”
曹晴朗终于流露出几分与年龄相符的纯稚之气,雀跃道:“真的有点点像吗?”
陆抬打趣道:“与他有几分相似,值得这么骄傲吗?你知不知道,你如果在我和他的家乡,是相当相当了不得的修道资质。他呢,才地仙之资,嗯,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常理,他一辈子的最高成就,不过是比现在的狗屁仙人俞真意,稍高一两筹。你当年是年纪小,那会儿的藕花福地,又不如现在的灵气渐长、适宜修行,所以他匆匆忙忙走了一遭,才会显得太风光,换成是现在,就要难很多了。”
曹晴朗摇摇头,伸出手指,指向天幕最高处,这位青衫少年郎,神采飞扬,“陈先生在我心目中,高出天外又天外!”
陆抬哑然失笑。
好嘛,陈平安你可以啊,走了趟观道观,竟然还有如此仰慕你的小笨蛋。
陆抬正色道:“知不知道哪怕是你们家乡这边的飞升一事,依旧风险极大。”
曹晴朗点点头,“所以如果将来某天,我与先贤们一样失败了,还要劳烦陆先生帮我捎句话,就说‘曹晴朗这么多年,过得很好,就是有些想念先生’。”
陆抬叹了口气,清脆一声,收起折扇,使劲在曹晴朗脑袋上一砸,“有本事自己与他说去!”
曹晴朗一手撑伞,一手摸头,无奈道:“这就又不如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