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武道九境之上,有第十境。齐静春早就读书破万卷,对于庙堂江湖更不陌生,自然晓得武道之事。
齐静春那张近乎古板的脸庞,浮现出一些笑意。
于是这位坐镇一方天地的儒家圣人,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他在第二枚私章上篆刻三字。
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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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笼中雀
第三十九章
骂槐
陈平安想着以后若是白天摸石头的话,可以从刘羡阳那边摸起,一直往上游,到那座廊桥为止,所以今夜就选了第一次下水位置的更上游,所以会远离廊桥,以及那个被土话称为青牛背的青色石崖,即陈平安初次见到青衣少女的地方,他也因此错过了与宋集薪和督造官的见面。
廊桥那边,高高挂着“风生水起”四字匾额。
白袍玉带的男人名义上是龙窑督造官,实则是大骊第一权势藩王,在他的带领下,宋集薪来到廊桥台阶底部,来之前,不但在官署沐浴更衣,还悬佩香囊,和一枚材质普通的龙形玉佩,色泽黯淡,毫不起眼。反倒是那块无论质地、品相还是寓意,都要更为出彩的老龙布雨玉佩,被那个男人强令摘掉,绝对不许悬佩。
宋集薪手里捧着三炷香,少年站在台阶下,不知所措。
大骊藩王宋长镜转过身,伸出一手,双指在三炷香顶部轻轻一搓捻,香便被点燃。
男人随意道:“跪下后,面朝匾额,磕三个响头,把香火往地面上一插,就完事了。”
宋集薪虽然满肚狐疑,仍是按照这位从天而降的“叔叔”所说,捧香下跪三磕头。
虽然男人说得云淡风轻,可是在少年跪下后,他脸色凝重,极为复杂,看着少年磕头的那处地面,流露出隐藏极深的憎恶。
将三炷香插在地面,起身后,宋集薪问道:“在这里上香,没有关系?”
男人笑道:“也就是走个仪式而已,不用太上心,就从现在开始,先学会逢场作戏吧,要不然以后你可能会忙得焦头烂额。”
男人收起笑意,“只不过也别忘了,这座廊桥是你的……龙兴之地。”
宋集薪嘴唇乌青,不知是倒春寒给冻伤的,少年故作轻松道:“这四个字,不好随便乱用吧?”
男人一手拍打肚子,一手扶住腰间那根白玉带,哈哈笑道:“到了京城自然如此,在这里便无妨了,既无庙堂家犬,也无江湖野狗,不会有人逮着本王一顿乱咬。”
宋集薪好奇问道:“你也怕被人非议?”
男人反问道:“本王在大骊王朝,已经打遍山上山下无敌手,如果再没有一点怕的东西,岂不是比那个坐龙椅的人,还舒坦?小子,你觉得这像话吗?”
宋集薪略作思量,犹豫之后,仍是下定决心开口问道:“你是在韬光养晦?还是养寇自重?”
男人哑然失笑,伸手指了指锋芒毕露的少年,摇头道:“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语,你也真敢说,太不知轻重利害了,以后到了京城也好,还是去山上某座仙家府邸,暂避风头,本王劝你一句,别如此言行无忌,否则肯定会倒大霉的。”
宋集薪点头道:“我记住了。”
男人指向金字匾额,“风生水起,风生水起,本王问你,水起,怎么个起法?”
宋集薪干脆利落道:“不知。”
男人嘀咕了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什么狗屁话,读书人就是花花肠子,放个屁也要来个九曲十八弯。”
不过面对少年,这个男人要稍稍文雅,“如果本王没有记错,你们小镇三千年来,不管发多大的洪水,这条小溪的最高水位,从来没有高过锈剑条的剑尖。”
宋集薪疑惑道:“家住杏花巷铁锁井那边的老人,确实经常在槐树底下,跟我们念叨这个说法。这其中,当真有玄机?”
男人伸手指向极远处,是小溪离开群山之出口处,笑道:“山林之间,蛇有蛇道,屋舍之内,鼠有鼠路。至于这江河溪涧之中,则是蛟有蛟道。”
男人缩回手指,耐心解释道:“大骊王朝众多别处,其实也有许多桥下挂剑的习俗,只不过那些铜钱剑、桃木剑或是符箓剑,往往挡得住一次山蛟林蟒的入江,再也挡不住第二次了,甚至许多悬挂法剑之人的道行浅薄,一次走江的威力,也经受不住,反而惹恼了洪水当中的蛟龙之属,故而洪水一过,本来可以不用倒塌的桥也塌了,剑更是没了踪迹。唯独这一处的这一把剑……”
男人话说了一半,就沉默下去。
宋集薪一直忍着没有追问。
男人叹了口气,道:“唯独这把剑,从悬挂在桥下的第一天起,就不是针对什么蛟龙走江的,而是被圣人用来镇压那口锁龙井的出口,所谓出口,也就是桥底下的那口深潭,防止龙气流溢涣散过快,以免将这一方小天地给强行撑破。”
宋集薪一针见血问道:“天底下最后那条真龙,到底有没有死?”
宋长镜笑道:“三千年前那场屠龙之战,死了不计其数的炼气士,就连三教圣人和百家宗师,也多有陨落,你小子是当他们所有人都是脑子有坑,还是圣人一大把岁数都活到狗身上了?故意留着最后一条真龙,当做一般的花鸟鱼虫来豢养啊?”
宋集薪反驳道:“说不定是无法彻底杀死那条真龙呢?只能用上缓兵之计和蚕食之法。我虽然不知数千年之前的圣人初衷和谋划,但是我猜得出那条真龙绝对不简单!”
男人摇头之后,也点了点头,“你说对了一半,真龙是已死无疑了,至于它的真实身份和象征意义,‘不简单’三个字,可绝对承载不起。”
宋集薪欲言又止。
“总之,大骊所有谋划,付出无数心血,只是为了‘生风起水’,为了将来的南下大业。”
男人率先走上台阶,缓缓道:“你要是问本王,三千年圣人们为何要屠龙,本王不好回答你。可你要是问为何把你丢在这里,你又为何是大骊嫡出的尊贵皇子,本王倒是可以一五一十告诉你真相。”
宋集薪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少年不问,男人自然也就不自作多情,当他走到台阶最高一层后,转身面向小镇,“以后气量大一些,跟刘羡阳之流做意气之争,甚至还起了杀心,你也不嫌掉价?”
宋集薪坐在台阶顶部,与男人一起望向北方,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我们大骊在东宝瓶洲的最北端?”
男人点头道:“嗯,被视为北方蛮夷近千年了。如今不过是拳头够硬,才赢得一点尊重。”
宋集薪依然低着头,只是眼神炙热。
这个名叫宋长镜的男人,平淡道:“到了京城,要小心一个绰号‘绣虎’的人。”
宋集薪一头雾水。
宋长镜笑道:“他如今便是我们的大骊国师,更是你那位同胞弟弟的授业恩师。我大骊能够在近五十年当中,由开国七十郡、八百城,变成如今的一百四十郡、一千五百城,疆土扩张如此之大,此人有一半功劳。”
宋集薪猛然抬头望去。
男人笑了,“小子,你猜得没错。”
男人也坐在台阶上,双手撑在膝盖上,举目远眺。
另一位为大骊开疆拓土的功勋,显而易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宋集薪这一刻,浑身颤抖,头皮发麻。
两两无言,长久之后,宋集薪突然说道:“叔叔,我虽然对刘羡阳有杀心,之前甚至考虑过跟老龙城的苻南华做交易,让他找办法去杀掉刘羡阳。但是,我心里从来没有觉得一个刘羡阳,有资格跟我平起平坐,哪怕他拥有一份历史悠久的家族传承。我杀他,只是觉得杀了他,我也不用付出多大的代价,仅此而已。”
宋长镜有了一些兴致,“如此说来,你另有心结?”
少年摸了摸脖子,沉默不语。
————
三更半夜,万籁寂静。
小镇竟然还有人走在街道上,她身影纤细,衣衫单薄,当她走过杏花巷铁锁井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她经过牌坊楼的时候,还狠狠踹了一脚石柱,最后她来到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下,按照老人的说话,这棵树不知道活了多久,而且无论什么时候掉落枯枝,从不会砸到人,极有灵性。
大摇大摆来到树底下的少女,她当然对这些说法,相当不屑一顾。
她打开那部从自家公子那里借来的古书,开始“按图索骥”。
她一个一个报名字过去,像是沙场秋点兵的大将。
等到她有些口干舌燥的时候,她停下点名,一手拿着那本被宋集薪称为“墙外书”的地方县志,一手指向槐树,仰头骂道:“给脸不要脸是不是?!”
悄然无声,并无答复。
少女立即跺脚,破口大骂,“四姓十族,先从四姓开始,卢李赵宋,你们四大姓,识趣识相一点,赶紧的,每个姓氏最少掉三张槐叶下来,少一张槐叶,我王朱这辈子就跟你们没完!出去之后,一个一个收拾过去,管你们是少年青壮,还是妇孺老幼,反正都是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忘恩负义还有理了?!”
少女骂得气喘吁吁,一手扶住腰肢,犹然骂骂咧咧,“姓宋的,大骊王朝能跟你们姓,最大的功臣是谁?你们心里没数?跟我装傻是不是?信不信我一出去,就让大骊姓卢姓赵姓什么都行,就是不姓宋?!”
“十大家族,每个姓氏两张槐叶,其余普通姓氏,最少一张,当然,谁若是有魄力押注,多多益善,回头我一定让他赚个盆满钵盈!”
“十族里的曹家,对,就是出了个王八蛋曹曦的曹家!这兔崽子当年什么恶心事不做,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一肚子坏水!你们除了两张槐叶之外,必须多给我一张,作为补充,否则我王朱发誓出去之后,一定要让曹曦断子绝孙!竟然敢往井里撒尿,这种缺德鬼,是怎么当上一国真君的?!”
“还有那个谢家,你们家族出了一个叫谢实的家伙,对不对?嗯,我跟他有点交情,当初如果不是我,他早就给洪水冲走了,所以你们不多给一张槐叶,说得过去?”
远处,齐静春安安静静望着槐树下的景象,不言不语。
如一位只会打板子教训子女的严父,看待一个越大越骄纵的子女,有些无奈。
只是当他看到少女不断翻书,然后那一片片离开枝头的槐叶,纷纷飘落到一页页书之间,齐静春又有些欣慰。
千言万语,齐静春最后只是呢喃道:“离家以后,要好好的。”
少女似乎有所感应,蓦然回首。
并无人影。
少女怅然若失,晃了晃脑袋,不再深思,回头继续骂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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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笼中雀
第四十章
还礼
陈平安背起箩筐上岸后,往青牛背那边走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少年觉得小溪水位好像下降了一些。
当他临近青色石崖,突然停下脚步,因为他清晰看到不少人站在那边,每人容颜几乎纤毫毕现,之所以如此,并非星光璀璨的缘故,而是那座青牛背上,站着一头雪白麋鹿,通体晶莹,焕发出丝丝缕缕的白色光线,如同小溪里随水摇晃的水草。
白鹿低下头颅,一个身穿大红棉袄的小女孩,则使劲踮起脚跟,伸手抚摸它的鹿角。
之外是两个身穿道袍的年轻男女,不知道是不是白鹿光线映照的关系,男女两人的肌肤胜雪,晶莹剔透,打个比方,若说小镇百姓是泥胚子捏的土人,那么这两个外乡道人就是烧造而成的精美瓷器,真真正正有着天壤之别。
男女的道袍样式,跟摆算命摊子的陆道长有些像,又有很多细节不同,道冠是最不一样的,陆道长是莲花冠,这两人头顶的道冠,则形若鱼尾。
草鞋少年怔怔望去,只觉得站在白鹿旁的男女,宛如神仙挂像里走出的人物,仿佛下一刻就会飘然飞升而去,摘星拿月唾手可得。
另外两人稍稍站远一些,一人陈平安认识,正是铸剑师阮师傅的女儿,青衣少女这次没有携带装满食物的包裹,一手托着块小绣帕,只放着几块玲珑可爱的糕点,
少女低着头,很犹豫的模样,不知道从哪一样吃食下手。她身边之人,约莫三十来岁,背负长剑,腰悬一枚怪异佩饰。
在陈平安看到他们的同时,几乎所有人也察觉到草鞋少年的突兀出现,年轻道姑有些讶异,便弯下腰揉了揉红棉袄小女孩的脑袋,一边指向陈平安这个方向,一边窃窃私语,小女孩竖起耳朵听那位神仙姐姐的问话,使劲睁大眼眸,定睛望去,依稀认出陈平安的模样后,就开始竹筒倒豆子,应该是在给白鹿的主人,那位神仙姐姐解释陈平安的身份来历。
这一刻,陈平安也认出那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了,最早见面,是他在去龙窑烧瓷之前,曾经就在泥瓶巷遇到过一个扎羊角辫儿的小女孩,年纪很小,却跑得飞快,手里拿着一只纸鸢,两条瘦竹竿似的纤细小腿,跑得却跟风一样,让陈平安尤为记忆深刻。后来又断断续续见到过几次,有次小女孩趴在铁锁井井口,往里头偷偷丢过石子,被陈平安无意间撞见她的顽劣举动,小女孩吓得赶紧就跑,跑出去十数步才记得糖葫芦落在井口上,实在熬不过嘴馋,就又跑回铁锁井,这一去一回,太过仓促,结果啪唧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上,站起身后一把抓过糖葫芦,然后猛然停下脚步,张开嘴巴,伸手拔下那颗摇摇欲坠的牙齿,放入兜里,她不哭不闹,二话不说继续跑路。
那一幕看得陈平安满头冷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荒草丛生的那片神像破败之地,是去年秋天的一个黄昏,陈平安离开龙窑回到小镇,四处闲逛,结果看到忙着捉蟋蟀的她,在草丛里四处打滚、蹦跳、飞扑,她看到陈平安后,显然也认出了陈平安,又是一阵清风远遁而去。
后来陈平安听顾粲说,这个整天脏兮兮的小姐姐,虽然看上去是个无人管束的野丫头,但其实是福禄街李家的人,而且不是仆人丫鬟那种。只不过不知道为啥,她就是喜欢一个人瞎逛荡,家里人也不管,顾粲最后说到她的时候,满满的骄傲和鄙视,说她别看跑得快,人可笨了,有次他们两人凑巧一起在溪水里抓鱼,那个笨蛋忙了一下午,才抓到一只螃蟹,一条石板鱼也没逮着,而且她之所以能抓住那只大螃蟹,还是因为螃蟹的蟹钳,狠狠夹住了她的手指。顾粲当时在陈平安屋里说这个,笑得在小木板床上捂住肚子打滚,说她是真傻,竟然还故意扬起手,跟他炫耀,好像抓到一只螃蟹有多了不起似的,关键是当时她明显已经被蟹钳夹得快哭了。
面容英俊的年轻道人瞥了眼白鹿,对年纪轻轻的女冠道姑笑道:“贺师姐,让你小心些,不要太宠溺它,不过是不到一旬的时间,再者障眼法而已,也不妨碍它的自由,你偏偏不听。这下给凡夫俗子撞了个正着,如何是好?”
有倾城之姿的道姑在听完小女孩的介绍后,微笑道:“顺其自然吧。”
年轻道人皱了皱眉头,再次举目望去,一眼之后,又仔细端详片刻,实在看不出那背着箩筐的草鞋少年有什么不俗气象,他们所在宗门,看相望气和寻龙点穴的本事,虽算不得冠绝一洲,但也算是颇为擅长,这位道士既然能够代替宗门来此取回压胜之物,还要负责把那件镇山之宝,安然无恙地带回去,未来还要呈交给上宗,他当然绝非池中之物,所以当他没有看出少年有太多奇异之后,便没了将其招徕进入山门的心思,年轻道人精于看相一事,不觉得自己会看错人。
两人所在师门,是东宝瓶洲的道家三宗之一,而且是一洲道统之首宗,尊贵无比。他这次和贺师姐两人联袂出山,作为报酬,每人都有一个为宗门招收真传弟子的宝贵名额,这名弟子同时会被他们各自收为徒弟。所以他可不想随意挥霍,必须慎重对待。
宗门上下皆知,贺师姐重修心一事,所以一句轻描淡写的顺其自然,极有可能就是动了收徒的念头。
他和贺小凉,被誉为东宝瓶洲的金童玉女,一洲道家的天之骄女,便是人间君王,遇到他们,也要以礼相待,并且礼仪之重,完全不输大国真因为他们是一洲之内,最有望跻身上五境的修行天才。
当年轻道姑牵起小女孩的手,一起走下青牛背,通灵的白鹿尾随其后,不仅仅是同门师弟的年轻道人感到匪夷所思,那位腰佩虎符、背负长剑的兵家巨子,也流露出惊讶之色。
当他看到年轻道姑缓缓走来,陈平安有些头大,少年现在实在是不愿和这些来自外乡的神仙打交道。
因为陈平安知道,他们简单的爱憎喜怒,就会决定自己的生死荣辱。
而且陈平安知道自己的运气一向不算太好,所以就更怕招惹他们了。
只不过陈平安也不至于因此落荒而逃,相反,他还象征性向前走了一段路程,如此一来,落在旁人眼中,还算得体。
白鹿微微加快步伐,小跑而至,绕着草鞋少年走了一圈,最后低下头颅,主动蹭了蹭贫寒少年。
白鹿回到主人身边,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它的背脊,下一刻它便变成了一匹马的身姿。
指鹿为马。
年轻道姑望向陈平安,微微叹息,笑着说了一句话,然后低头望向身穿红棉袄的小女孩。
小女孩便将其解释成小镇方言,怯生生道:“贺姐姐说了,‘你是惜福之人,可惜你我缘浅,做不成道友。’”
少年哑口无言,因为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才不失礼。
背着箩筐,穿着草鞋,卷着裤管,少年的模样,显得格外滑稽可笑。
道姑笑问道:“你也知道了这些石子的妙用?陈平安,你不用担心,我只是随口一问。”
小女孩照搬解释,语速飞快,声音清脆。
陈平安犹豫了一下,点头道:“有位道长提醒过我,可以常来小溪捡石头抓鱼什么的。”
哪怕陈平安对这位年轻女冠心生好感,可是小心起见,连陆道长的姓氏也没有透露。而且真正泄露天机之人,点破蛇胆石价值不菲的人,是宁姚才对。
道姑微笑道:“你也认识我们那位陆小师叔?”
陈平安愣了。
道姑会心一笑,粗略解释道:“陆小师叔,严格说来,并非与我们同宗,只不过陆道长多年之前造访我们宗门,与我们一位师叔平辈相交,待了好些年,我们这些晚辈与他相熟,自然也就习惯了以‘小师叔’相称。”
陈平安咧嘴一笑,彻底没了戒心。
草鞋少年对那个陆道长,心怀感恩,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想起一事,弯腰屈膝放下箩筐,拿起其中一块之前一见倾心的石子,大如鸡蛋,绿莹莹的,清亮似冰,迥异于其它蛇胆石,递给气质幽兰的年轻道姑,问道:“道长,以后见到陆道长的话,能不能帮我把这块石头送给他?”
她听完小女孩的解释后,略作思量,接过石头,缓缓说道:“来此之前,我刚好遇到离开的小师叔,他要去南涧国参加一座道统宗门的重要典礼,下次何时见面,还真不好说,但是只要见到陆小师叔,我一定帮你转送给他。”
陈平安听着小女孩的言语,笑容灿烂,向这位观感极好的年轻道姑弯腰致谢。
对于陌生人的好坏,少年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
像对于苻南华蔡金简,又像对陆道长和宁姑娘。
陈平安又拿出一颗蛇胆石,再次递给她。
这位在东宝瓶洲年轻一辈当中,被誉为“机缘第一”的道家女冠,也不拒绝,笑眯眯收下了,不忘感谢。
红棉袄小女孩双手拧着衣角,小声说道:“我也想要一块。”
陈平安笑着转身,去箩筐里挑石头给小女孩。
小女孩跑到他身边,小心翼翼说道:“我想要一块大些的,行不行?”
陈平安笑道:“只要你搬得动,就送你块最大的。不过这里到小镇,再到家里,可不近。而且我觉得箩筐里这些大的,不如小的好。”
她想了想,双手趴在箩筐边沿上,“好吧,那我要挑块小的,好看的。”
陈平安便给她挑了块藕粉色的小石头,水润可爱,小女孩握在手心,很满意。
她突然歪着脑袋,咧咧嘴,指了指自己牙齿后,然后对陈平安嘿嘿一笑,满脸得意。
估摸着她是在显摆自己牙齿又长齐了。
陈平安开心道:“下次我们一起去抓蟋蟀。”
小女孩眼睛一亮,但是很快黯然,笑容牵强地点了点头。
陈平安背起箩筐,跟年轻道姑告辞离去,朝小女孩挥了挥手,独自小跑返回小镇。
同样是仙子,这位年轻女冠的含金量,远不是云霞山蔡金简能够媲美的,几乎是仙家金精之于世俗金子。
她带着小女孩还有白鹿返回青牛背,年轻道人从草鞋少年的背影收回视线,盖棺定论道:“缘浅便是福薄,自然不当大用。”
东宝瓶洲的道家门派,多如牛毛,每三十年都会选出一对“金童玉女”,他和师姐贺小凉便是这一届的天生道侣,只不过让人惊讶的事情出现了,金童的资质不比以往逊色,但是那位玉女的机缘之好,简直是好到令人发指,出生之时,便有祥瑞之一的白鹿,主动走出山野大泽,来到她身边认主,之后涉足修行大道,好像从无坎坷,一路顺风顺水,甚至有人扬言她只有等到跻身上五境之后,才会遇到第一个瓶颈。
对于师弟对那草鞋少年的轻视,她不置可否,一笑置之。
在此时,一个矮小少年从廊桥底下的深潭附近,一直来到青牛背底下的水坑,手里只拿着一块蛇胆石,竟然如先前白鹿一般,在夜色当中大放光彩。
木讷少年手持石头,站在一块露出水面的石头上,如同顶天立地的仙人,手持一轮袖珍圆月。
年轻道人豢养的青红两尾大鱼,不入水中,只在溪水之上,缓缓游走。
如果陈平安看到这个少年,就会知道他正是杏花巷马婆婆的那个孙子。
少年自幼痴呆,很小就被爹娘嫌弃,马婆婆就自己带着孙子,少年很不合群,经常一个人爬到屋顶上去看着云彩。
从小到大,跟随马婆婆姓马的少年,被人欺负到最后,觉得踩他一脚都嫌脏鞋子,这个可怜孩子,好像只对泥瓶巷的婢女稚圭笑过。
所以马婆婆才会格外记恨那个婢女,认为她就是个不要脸的狐媚子,肯定是她主动勾引自己的宝贝孙子。
年轻女冠走到那名背负长剑的男人身边,问道:“关于马苦玄,当真没有回旋余地?”
男人语气冷漠道:“你们那个小师叔,如果真是想要收这孩子做开山弟子,怎么不自己来?他的名号再响亮又如何?又没跟我打过,凭什么要让给他?他要是不服气,就来真武山找我,赢了,就让他带走这个孩子。”
年轻道人微笑道:“无非是让我们小师叔多跑一趟,何苦来哉?”
绵里藏针。
负剑挂符的男人眯起眼,“哦?”
年轻女冠有些气闷,看了一眼同门师弟,年轻道人哈哈一笑,便不与那人针锋相对,自顾自抬头道:“今天月色真好。”
她有些无奈。
只要涉及到自己宗门的那位小师叔,莫说是她和师弟,恐怕一洲之内的所有年轻道士,皆是与有荣焉。
廊桥那边,台阶下,站着一名赤脚僧人,他脸庞方正,有坚韧刚毅之神色。
这位苦行僧没有抬头望向那块金字匾额,而是看着之前宋集薪插香的地面,双手合十,低头悲悯道:“阿弥陀佛。”
矮小少年上岸,来到青牛背,看了看两位飘飘欲仙的年轻道人,又看了看不苟言笑的背剑男人,最后他死死盯着要挂虎符的后者,咬牙切齿道:“我不要学什么长生大道,你能不能教我杀人?!”
男人傲然笑道:“我兵家剑修,自古便是天下杀力第一!”
年轻道人还以颜色,笑道:“哦?”
年轻女冠摇了摇头,知道大局已定,便觉得辜负了小师叔的托付,心怀愧疚。
一时间溪畔的青牛背上,剑拔弩张,气氛凝重。
李家的红棉袄小女孩,赶紧躲在神仙姐姐身后。
青衣少女刚吃完最后一块糕点,心情正糟糕得很,没好气道:“你们有本事找我爹打去!”
跟少女以及她爹大有渊源的男人,不再板着脸,笑道:“怎么打?”
年轻道人打趣道:“阮秀,这就有些欺负人了啊。你爹可是接替齐先生的下一位圣人,就像是此方天地的主人。”
青衣少女撇撇嘴,不说话。
僧人缓缓走来,登上青牛背。
年轻女冠说道:“你们佛门的雷音塔,我们道家的天师印,加上兵家的一座小剑冢,当然还有儒家的山岳玉牌。四件最早四位圣人留下的压胜之物,不说他们儒家自己内部如何勾心斗角,只说我们三方,这次各自取回,虽然名正言顺,但是如果真的跟齐先生一声招呼也不打,是不是不太合适?”
僧人一言不发。
年轻道人忧心道:“是有点不近人情,但是上头的旨意难违,师姐你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了。”
那位兵家之人讥笑道:“我不是来跟谁套近乎的。”
————
小镇那边,陈平安回到刘羡阳家所在的巷弄,结果看到齐先生就站在门口。
少年快步跑去,不等他发问,齐静春就交给他两方私印,微笑道:“陈平安,不是白送给你的,是我有事相求,以后如果山崖书院有难,希望你力所能及地帮上一帮。当然,你也不用刻意打听书院的消息。”
少年只说了一个字,“好!”
齐静春点了点头,语重心长道:“切记之前跟你说过的‘君子不救’,那是我的肺腑之言,并非在试探人心。”
少年咧嘴笑了笑,“先生,这个不敢保证。”
齐静春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说什么,正要离去。
他原本想说,以后若是山崖书院真有大困局,陈平安你心生悔意,也无需愧疚,只当是没看见没听说便是,不用刻意为之。
但是齐静春不知为何,内心深处,偏偏心存一丝侥幸,连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思来想去,这位山崖书院的山主,只得出一个答案。竟然是只因为眼前少年,姓陈名平安。他好像跟谁都不太一样。
你托付他一事,千难万难,哪怕明知道少年到最后,拼尽全力也做不到,可是你却能实实在在笃定一件事,他只要答应了,就一定会去做,十分气力做不到,也愿意咬牙使出十二分力气。
这就是一件让人感到心安的事情。
这本是齐静春苦求多年而不得的事情,这位主动要求贬谪至此的读书人,原先只觉得天地处处是异乡。
在齐静春正要转身的时候,还背着箩筐的少年,连忙极为吃力地作揖行礼。
巷弄之中,儒家圣人一板一眼地还了少年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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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笼中雀
第四十一章
练拳
夜幕深沉,督造官衙署,宋长镜一人独自返回,少年宋集薪已经去往狗窝一般的泥瓶巷,对此男人没有强求,身为统兵多年的沙场大将,在尸山血海里,尚且能够鼾声大作,所以那个被放养的侄子,这些年日子过得没那么符合天潢贵胄的身份,宋长镜没觉得这就亏欠了那孩子。能活着返回大骊京城,就不错了。
衙署的年迈管事,一直等候在门口,手里提着灯笼。
宋长镜率先跨过只开了一扇侧门的门槛,大步向前,说道:“不用带路。”
年迈管事默然点头,放缓脚步,然后悄然离去。
福禄街上的这栋衙署,建造得并不豪奢,占地远远不如卢李两姓的宅子,前任那位货真价实的窑务督造官,生活得清苦紧巴,小镇大户们也没觉得如何不妥。
但是宋长镜不一样,当今大骊皇帝的同母弟弟,还立下过开疆拓土不世之功,更是东宝瓶洲名列前茅的武道宗师。
他的到来,就像过江龙闯入了一座小湖,地头蛇们哪怕谈不上如何畏惧,面对宋长镜这种人,谁都会拿出该有的恭谨姿态。
宋长镜经过一座小院子的时候,看到有人还在房内挑灯夜读,坐姿端正,独处之时,仍是一丝不苟。
不愧是一位正人君子。
宋长镜大袖飘摇,快步走过,嘴角泛起讥讽笑意。
昔年有少年求学于观湖书院,书法通神,名动朝野,被南魏国主召入皇宫,于侧殿撰写诏书,正值隆冬大雪,笔冻不能书,帝敕令宫嫔十余人侍于左右身侧,为其呵笔。
此事迅速风靡东宝瓶洲,传为一桩美谈。
只是无人深思,皇城宫禁何等森严,这种事情,皇帝不说,宦官不说,嫔妃不说,老百姓是如何知道的?
走在幽深小径上,宋长镜蓦然爽朗大笑。
身穿一身素洁衣衫的宋集薪回到泥瓶巷,院门未锁,推开屋门后,看到婢女稚圭坐在正堂一张椅子上,半眯着眼,歪着脑袋打瞌睡,当脑袋倾斜到了一个幅度后,就立即坐正,然后继续歪斜。
看来少女是真的很累了。宋集薪弯下腰,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柔声道:“稚圭稚圭,醒醒,赶紧回自己屋子睡觉去,小心冻着。”
睡眼惺忪的少女揉着眼睛,迷糊道:“公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宋集薪笑道:“去了趟廊桥那边,路程有点远,所以晚了些。”
稚圭看到宋集薪的这身陌生礼服,惊讶道:“咦?公子怎么换了一身衣服?”
宋集薪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不提这个。那本地方县志借给你后,读书识字怎么样了,要不要我教你?”
少女摇头道:“不用。”
宋集薪回到自己屋子,漆黑一片,脱掉外袍,踢掉靴子,摸到床上,少年呢喃道:“王朱,王朱,原来如此。”
稚圭回到自己屋子,熄灯睡觉,整个人缩在被窝里,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动静像是在偷吃东西,嘴里嚼着些什么。
最后她竟然还打了一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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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羡阳在铸剑铺子这边,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阮师傅的徒弟,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阮师傅对这个高大少年很器重,否则也不会手把手亲自教他如何锻打剑条,那一排铸剑室,如今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正午歇息的时候,有一个烧瓷窑工出身的年轻人跑到刘羡阳跟前,说有人找他,挤眉弄眼,十分玩味,说是一个比福禄街那些夫人还好看的美妇人,来找刘羡阳。
刘羡阳嬉皮笑脸跟着他走去,心情其实一下子沉重起来。
果不其然,在一座水井旁边,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妇人,四周许多挖井搬土的青壮汉子,干活特别起劲。
如小夫子宋集薪所鄙夷的那样,刘羡阳确实就是个土鳖,但是女子好看与否,跟读没读过书,识不识字,实在是没有任何关系。也许高大少年不知道,笼统含糊的好看一说,其中其实有一种叫妩媚,尤其是端庄且内媚,尤为动人心魄。
媚这个字,若是解字,本就是画眉之女的意思。
眼前这位不知姓名、根脚的夫人,眉毛细巧如娥虫之须,额头像蝉,广而方正,光洁丰满。
今天她只身一人来此,没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也不像是要仗势凌人,刘羡阳稍稍松了口气。
只不过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脸蛋再好看,刘羡阳不否认,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在街边遇上,还会吹几声口哨,
可是这不意味着刘羡阳就会动心,高大少年心仪的女子,以前是那个泥瓶巷的婢女,如今是,以后也是。
刘羡阳带着美丽妇人走向小溪,语气坚定道:“夫人,你如果是想要说服我,卖给你们那件传家宝,我劝夫人不要开这个口了。”
妇人嫣然笑道:“先别急着拒绝,容我跟你说清楚利害关系,你再来做决定。”
高大少年脸色不变,故作轻松,其实一颗心瞬间沉入谷底。
在远处,少女蹲坐在一间铸剑室门槛上,端着一碗饭,白米饭堆积出山尖尖的模样,高耸出大白碗的边沿,她正在狼吞虎咽,吃掉“山头“后,如愿以偿看到被她隐藏其中的红烧肉,整个人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偷偷背转身,背对着坐在门槛另一端细嚼慢咽的男人,问道:“爹,不管一管那外乡婆姨?”
男人瓮声瓮气道:“不管。”
青衣少女忧心道:“他可是你以后在这里的开山大弟子,就不怕走岔路?”
男人淡然道:“那就是那小子没福气。”
少女疑惑道:“爹,不会感到可惜啊?”
比如她,看到铺子里那些好吃又精致的糕点,兜里没钱也就罢了,有钱,买了,结果不小心掉地上,真是活该被天打五雷轰。
男人答非所问,“红烧肉好吃不?”
少女下意识开心点头,“好吃好吃!”
少女猛然绷紧身体,爹下过“旨意”,她每天只能吃一份荤菜,所以她假装像是只盛了一碗白米饭,将红烧肉藏在其中。为的就是晚上能够光明正大吃上一份荤菜。
少女尴尬转头,高高抬起白碗,理直气壮道:“只有一块呦,我又没有坏规矩!”
男人呵呵一笑,问道:“那么藏在碗底的那块红烧肉,吃不着,会不会感到可惜啊?”
少女微微张大嘴巴,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似的,心如死灰。
男人还往自家闺女伤口上撒盐,“你要是不多嘴问刘羡阳的事情,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少女闷不吭声,小口小口吃着红烧肉,一看就知道以后肯定勤俭持家。
男人吃完饭,望向小溪那边的妇人和少年,说道:“这小子只要一天不登中五境,爹就不会管他的死活。哪怕进入中五境,爹会管一两次,但也绝不会多管,事不过三吧。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少女赌气道:“为啥不管?!”
男人没好气道:“文人收学生,武人收徒弟,都不是江湖帮派招徕小喽啰,不是想着以后跟人起了争执,仗着人多势众来跟人吵架或是打架。归根结底,在我眼中,师生也好,师徒也罢,就是同道中人。何况如今刘羡阳还不是我的徒弟。”
少女没说话。
男人感叹道:“傻闺女,只说这偏居一隅的大骊王朝,知道有多少人吗?两千多万户!这么多天下人,这么多烦心事,你管得过来吗?爹会在接下来的六十年里,从齐静春手里接管小镇,你也别成天乱逛,安心在剑炉这边铸剑练剑,要不然惹了麻烦,爹是管还是不管?”
不等男人把话说完,少女就冒出一句话,“不用你管。”
她这句话,把男人憋得差点内伤,威力之大,不比某位剑仙的压箱底手笔更弱。
男人真想使劲敲着这个傻闺女的榆木脑袋,你的事情,爹能不管?
男人有些哀愁啊。
少女一脸“震惊”道:“咦,碗底怎么多出一块红烧肉来,唉,我今天的份额用完啦,还是给你吃吧?爹?”
男人不用转头看,都能感受到傻丫头的蹩脚演技,无奈道:“算了,你吃吧,爹就当你今天只吃了一块红烧肉。记得下午打铁,别再偷懒了。”
这次少女的感激,丝毫不作伪,“爹,你真好!”
男人气笑道:“是红烧肉好吧。”
少女低下头,扒了一口米饭,轻声道:“爹也好。”
男人绷着脸,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想了想,觉得还是生个闺女好啊。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嗓音,“爹,晚上还能再吃一块不?两块和三块,差不太多,对不对?爹你不说话,我就当答应了哦?”
少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掉了。
最后那句话,则是少女已经跑出去老远,她才说的。
男人揉了揉脸颊,自言自语道:“我家秀秀以食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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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穿街走巷送完信后,买了一份早点,送去给泥瓶巷的宁姑娘,然后开始熟门熟路地煎药。
宁姚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墨绿色长袍,干净利落,她本就长得英气勃发,这一身衣饰,加上腰佩长刀,比起福禄街桃叶巷那边的富家子弟,更有贵气。
宁姚犹豫了一下,“就目前而言,你如果真想研习那本撼山谱,在学拳势之前,你要先做三件事,站桩,走桩和睡桩,最后一件事,比较讲究窍穴积淀和气息流转,很难用言语描述,先不说它便是。反正前两件事情,无需太考虑天赋根骨,你老老实实按照拳谱上绘画出来的姿势,长久以往坚持下去,终归是有用的,哪怕无法让你在武道上登堂入室,但是强健体魄和延年益寿,不是没有可能。”
陈平安说出自己的一个想法,“在溪水里练习走桩,是不是也行?”
宁姚点头道:“当然。及膝练起,再及腰,最后及脖。”
陈平安顺着她的话问道:“最后不是整个人在水里吗?”
宁姚冷笑道:“怎么,你是想在水底练习闭气,然后练出一只千年王八万年龟啊?”
陈平安悻悻然不说话。
宁姚想了想,“来,我给你演示一下走桩。看仔细了!”
宁姚让陈平安把桌子挪开,然后向前走出六步,步伐为三小三大,最后一步当她一脚重重踏下,整栋屋子的泥地,仿佛都发出了一阵沉闷震动。
少女一气呵成。
看似轻描淡写,其实行云流水,给草鞋少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如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天经地义,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力道。又如树叶在溪水里打了一个旋转,圆转如意,轻柔至极。
所有都是对的,但是陈平安只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看到少年一脸茫然的神色,宁姚又撤回原位,再次演示一遍。
宁姚站定,转头问道:“看明白了吗?来试试看?”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尝试了一遍。
摇摇晃晃,像个醉醺醺的酒鬼。
陈平安站在原地,挠挠头,显然他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话。
宁姚黑着脸,沉声道:“再来!”
三遍之后,陈平安已经略有好转,但是宁姚已经脸色阴沉得像要下一场暴雨。
她无法想象,世上怎么会有陈平安这样的笨蛋,练武如此没有悟性,天资如此糟糕!
没办法。
宁姚是一个自幼就站在剑道极高处的人,出身,根骨,天赋,眼光,皆是如此。
所以少女根本无法理解,在距离她有十万八千里之遥的山脚,那些人是如何一步一步登山的,更不会懂得那些人为何要走得踉踉跄跄。
最后少女实在没辙,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要拔刀砍人,于是她灵机一动,拍了拍草鞋少年的肩膀,勉强安慰道:“陈平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习武也是一样的道理,练拳几万下,出不来味道,那就几十万,一百万!你去捡你的石头吧,笨鸟先飞,别灰心丧气,慢慢来,在小溪里一遍遍练习这个走桩。”
陈平安一想,真是这个道理。
以前听宋集薪说过一句话,跟宁姑娘的“读书百遍”差不多意思,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