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死了,死在了没有监控的街道上,死在了三个喝醉了的男人的手里。他也因此崩溃了,那三个凶手,两个进了监狱,另外一个家里有钱,将一切推给了那两个人,成功将自己洗出来了。
他安排好我所有的后事后,拿着刀走向了第三个人。
最后他自首了。
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他写了这么一句话。
【对不起,爸爸食言了。】
我看着这行字,巨大的悲伤几乎将我吞噬。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生活十年,你想回到什么时候?」
我听到了脑海里的声音。
「父亲八岁的时候,我想去看看他的童年。」
我想填满这个世界亏欠给他的温柔与爱。
「好。」
……
我从未曾想过我还能活着,能回到过去,能将他们从那个黑暗的沼泽里拉出来,就已经够了。
至于我自己,我本就死了。
可我再度睁开眼睛,重新接触到了炙热的阳光。
我再度成了他们的女儿,这一次还多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哥哥。
他们翻遍了诗经,给我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宋予欢,予我欢乐,余生皆欢。
我记得父亲的日记本里记录着我曾经名字的由来。
「宋欢,欢是欢乐、欢快的欢。」
曾经那个一身陋习,满嘴脏话的男人,现如今眉眼俱是阳光开朗,他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除去工作上的时间,其他时间他都放在了家庭上。
母亲脸上的伤疤日渐淡了,曾经的伤痛无法抹去,但父亲给予了她最大的安全感,让她也能有足够的自信去面对这个世界。
她眉眼间的笑容,是那道伤疤掩不住的。
虎头虎脑的哥哥开始上学了,放学后,写完作业就出现在我身后,屁颠屁颠地围着我转,嘴里念念有词。
「欢欢,今天有没有想哥哥,哥哥给你带了糖糖哦,你看!」
「欢欢,爸爸说了,男孩子不能欺负弱小,但欺负了妹妹的都是坏人。」
……
上初中的时候,我看到了母亲的弟弟。
他过得并不好,骨瘦如柴,穿着夸张,一头枯草一般的黄毛。
我让父亲不经意间看到了他。
父亲有的是手段让他在这座城市待不下去,连母亲的面都没见着就回去了。
番外三、唐招娣篇
出生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从小到大,弟弟是他们的掌中宝、心头肉,而我,不过是他们用来使唤的劳动力。
我的记忆里,没有欢声笑语,有的只有无尽的家务要做。
没做好就得挨打,所有他们拿得顺手的东西,都在我身上招呼过。
耳濡目染之下,弟弟也喜欢欺负我。
他不管做什么,在他们眼里都是对的,即便用粗俗不堪的,他自己都不明白意思的脏话骂我,得到的也只有夸奖。
他以欺负我为乐趣,下手不知轻重,最狠的一次,他用圆规毁了我的脸。
那一次父母指责他了,说了那句我永远都忘不了的话。
「你划伤她的脸做什么?以后都卖不了什么好价钱了。」
是的,卖。
在他们心里,我就是一个物件。
我有无数次想要问他们,为什么要生下我?我宁愿最开始就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
我无数次轻生,想要放弃自己。
可是又不甘心。
我想离开这里,去看看外面的,老师所描绘的世界。
遇见苏齐,大概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运气了。
他模样凶神恶煞,喜欢打架斗殴,也曾让我害怕到不敢靠近。
最开始将钱包归还,只是因为我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