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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只是他还需要我的帮助,所以暂时原谅了我的冒犯行为。

    「包扎好了……」

    说了一半,我才想到他听不懂中文。

    我的口语很差,磕磕巴巴蹦了几个词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

    「说中文。」

    他竟然也听得懂中文?

    来不及琢磨那么多,我继续说道:

    「包扎好了,但是伤药不够下次换药的,我明天出去买。」

    他微微颔首,手上的枪却没有收回去:

    「明天出去不要声张。」

    说着,他还饱含威慑力地往前抵了抵。

    第二天买药的时候,我越想越火大。

    明明是我救了他,到头来还是要被他恶声恶气地威胁。

    那时我正处于被第三次抛弃的最低谷期,怒从心头起加上见色起意,让我干了这辈子最丧心病狂的一件事——

    我把这个极具危险性的男人关了起来。

    我想驯服一只野兽。

    我现在难以想象为什么我当时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只能解释为肾上腺素狂飙的加持。

    以至于我把迷药和伤药混在一起,又给他涂在伤口时,我连手都没有抖一下。

    要不然,凭借他的敏锐,我当时就会被掐断脖子。

    也许他也没有想到,一个路边偶遇的普普通通的留学生,竟然能胆大到把他锁起来。

    所以在他三个小时后醒来时,看到手上锁链的第一眼,他说的是:

    「谁派你来的?」

    并且他用了整整一周时间,才接受我真的没有受任何人指使、单纯丧心病狂见色起意这件事。

    他没想到,自己劈风斩浪,什么心机手段、魑魅魍魉没见过,结果最后在逼仄贫穷的小巷子,竟然会被一个小姑娘给劫了色。

    说出去都是彻底没脸混的程度。

    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看到染血的名片带「Mu」的字母。

    于是,我就称他为「穆」。

    他倒也没有反对过。

    没错,我不仅把他关了起来,还给他换了衣服,趁机上下其手。

    说实话,在把他关起来的第二天,我就后悔了。

    肾上腺素倒是飙完了,给我留了一堆烂摊子。

    谁都有不想活的时候,然后就会发疯。

    现在发完疯了,清醒了,覆水难收了。

    我只能硬着头皮将错就错。

    现在放他走,他肯定会弄死我;之后他逃走,肯定也会弄死我。

    既然怎样都是死,那不如先占点便宜。

    毕竟,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自从知道我不是对手派来的杀手之后,他的态度就变得非常微妙。

    前几天,他都是阴恻恻地提醒我,等他出去要把我抽筋剥皮等一万种死法。

    被我用一根黄瓜堵住嘴后,肉眼可见地更要暴起杀人了。

    但知道我是纯好色后,每次我给他换衣服,他就靠在那里,眯着眼睛,随着我的动作,目光逡巡。

    仿佛是大型的食肉动物,正评估自己即将捕食的猎物。

    我不满意他的目光,掀开他的背心一通乱揉。

    我要让他知道,现在我才是他这副身体的主人。

    结果他的腿一动,我就以一种非常狼狈的姿态跌在了他的身上。

    我炸毛,朝着他的脖子就是一口。

    3

    由此可见,我和他过去的相处,着实是……不怎么友好。

    以至于今天再次见到他,我第一个想法就是——

    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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