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年老的华人目光更加恐慌,连连摆手,“世界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他怎么可能那么好帮我们免费打官司?依我看,这件事背后不知道有什么阴谋算计呢!你就安分一点,别多事,过段时间,那个人就会消停了。”“哎呀,我的老爹啊,你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华人不能再这样忍气吞声下去了,要不然白人都把我们当软柿子欺负!”年轻的华人解释道:“你是不知道,如果官司胜利的话,我们是可以让对方赔钱的,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可足足赔了一百二十万美元!到时候这赔偿款在扣除了商会会长垫付的律师费后,由咱们和商会会长平分,商会会长说不定还有得赚呢!”
年老的华人眼睛一亮,急切追问道:“真的不会赔钱?”
“当然不会了!您就放心吧!”
“行,那咱们就去告他去!”
……
这样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在美国各地纷纷上演,华人们第一次伸出獠牙,露出拳头。
罗伯特很快就从报纸上找到了作证他观点的新闻。
就在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败诉的第三天,德州唐人街的三千名华人把德州最臭名昭著的白人至上主义者团体告上了法庭,该白人至上主义者团体或将面临谋杀、故意伤人罪、抢劫、偷窃、威胁恐吓等十几项罪名的指控。
就在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败诉的第七天,德州法院受理了德州华人街华人击毙白人一案,一位前联邦法官为他的华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
就在洛杉矶政府败诉的第十天,洛杉矶全体华人把之前杀害无数华人的五个加州白人至上主义者团体告上了法庭。
就在洛杉矶政府败诉的第十二天,纽约州一名华商以种族歧视、恐吓辱骂的名义,把一名白人告上了法庭。
……
全美的报纸都纷纷报道华人们的打官司狂潮,一时间全美的律师都突然多了无数反种族歧视的官司,律师们也突然发现了这个新的赚钱行当。
甚至有律师主动要帮没钱华人打官司状告公权力——律师费就从赔偿款里出就行了。
有美国宪法作为靠山,在加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败诉珠玉在前(那笔120万美元的赔偿款可让不少律师眼红),打赢反华反种族歧视的官司根本没多难的技术含量。
华人们也是第一次发现打官司的美妙之处,他们不仅能收获白人们恐惧的目光,还能赚钱!
哦,在自由的美利坚金钱是万能的!上帝赞美美利坚!
……
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的败诉连同美利坚华人的打官司热也同样传回了清国,在清国朝野引发强烈的震荡。
在官司刚开始的时候,这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就吸引了全华夏人的目光。
说实话,在胜利的结果传回国内时,国内官民对这起跨国民告官官司是持悲观态度的,那些告状的清国留学生真是异想天开,不知所谓。
他们几个小小的学生,怎么可能告赢美国政府?美国人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政府败诉?这传出去不是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嘛!
然而奇迹就这么发生了。
他们真的告赢了美国政府!让美国政府赔了钱!
自从英国人的坚船利炮开进中国后,这几十年时间里,一向是只有他们华夏给洋人赔礼道歉割地赔款的,这还是第一次由洋人给他们华人赔钱!
全华夏都轰动了!
《申报》也大张旗鼓的报道了这件事,只是新闻报道重点放在了这场官司胜利的意义上,对于状告美国政府的原告,则含糊的以海外华人作为代称,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清国留学生五个大字。
《申报》的态度,就是朝廷的态度。
如果放在往日,朝廷不说给海外华人捐钱捐物支持他们,起码也一定会下旨嘉奖促进这件事的人,毕竟这可是扬华夏国威,让朝中大人们扬眉吐气的大好事!
可是这一次,民间欢欣鼓舞,朝廷却诡异的保持了沉默。
因为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把全美华人拧成一股绳,大大扬了一回华夏国威的人,正是那二十几个不服管教,公然叛逃的清国留学生们,是无数士大夫口中的“乱臣贼子”,是让圣上丢脸的心病。
圣上在沉默好几天后,宣了季淮璋进殿,君臣之间的谈话外人一概不知。
只知道,第二天,季淮璋被任命为清国驻美利坚大使,即刻走马上任。
……
1878年的夏天,季淮璋坐上了前往美利坚的明轮船,汽笛轰鸣,一如六年前。
六年前,也是由这艘船承载着第一批清国留学生开往美利坚,当时的季淮璋深情的望着那些孩子们,只恨自己年老体衰无法同行,只希望他们活着回来。
六年过去了,季淮璋却成了清国驻美利坚大使,同样坐上了这艘船。
只是这一次,他的心情却无比复杂,甚至希望那些学生中的某些人………死在美利坚。
他望着汹涌的海浪,脑海里再次回想起了圣上交给他的任务。他这次来美利坚,除了联络两国邦交,结交朋友外,圣上还额外交给了他两个秘密任务。
他的第一个任务,是秘密接触那些留学生,务必要探明他们的心意,把握他们的动向,然后如实回禀给圣上,必要时可以便宜行事。
第二个任务,就是以清国驻美大使的名义,召见《寻侠》作者路易斯小姐。在这起状告洛杉矶政府一案,路易斯小姐主动站出来停止连载,为华人发声,这份公义和友谊让人动容。
所以季淮璋带上了圣上写的圣旨和赏银,赐给路易斯小姐,以表彰她的贡献,并希望她接下来创造更多更好更优秀的作品,向洋人们传播华夏文化。
后一个任务,季淮璋自认没什么难度,让他觉得头痛的是前一个任务。
他和圣上都看出来了这些留学生身上的“海外民心”。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存在。
如果无法掌握,就只能……除掉了。
季淮璋脑海里再次浮现小孙子季鹤卿清亮温润的大眼睛。
他握紧了拳头,走进了船舱里。
他……又不是只有一个孙子。
第53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53)
在打官司期间,乐景身上也发生了很多事,其中一件事是他考上了哈佛,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从家里搬了出来,寄宿在了学校。
和他做相同选择的还有其他留学生原告。
他们也是被逼无奈。
乐景他们作为第一个状告美国公权力的华人,无论胜负如何,他们都要被记入美国史册,所以从法院受理了这件案子后,乐景和小伙伴就一跃成为全美名人。
他们的胜诉注定要被记入美国史册,短时间内他们身上的热度不会消失。
神通广大的记者们打听出了乐景他们的家庭住址,来自全美大大小小的报纸的记者对他们围追堵截,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除此以外,还有……来自极端种族主义者们的威胁和恐吓。这些白人至上主义者在报纸上大肆抨击留学生们的“操纵美国法律”“动摇美国民主”,并给乐景他们寄送了无数死亡威胁信、动物尸体和七零八散的娃娃,在他们门前泼油漆,同时还跟踪、恐吓、骚扰留学生们。
留学生们的家人和寄宿家庭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颜静姝甚至被几个不怀好意的白垃圾尾随跟踪过,若不是季鹤卿偶然经过,帮颜静姝赶跑了这些无赖,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从那以后,乐景就做出了住校和搬家的决定。
颜静姝是不能继续在孟松学习了。
乐景考取的哈佛大学,位于马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都市区剑桥市,这是美国最古老的大学,几百年以来里面诞生了很多高官巨富历史名人——这也是乐景考取政治系的原因,他可以在这里结交很多“朋友”。
所以乐景干脆把妹妹转入了波士顿的一所女校,并在波士顿租了一套房子,让黄婉娥陪读。
颜静姝的翻译事业进展的不错,这一年来,差不多已经把《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翻译了三分之一,成品质量很不错,看得出是下了苦工,小姑娘的英文水平也因此突飞猛进,现在已经能够熟练进行英文读写了。
乐景希望等他大学毕业后,小姑娘能翻译完这本书,这样他也可以带着完整的翻译本回国,在国内发行。
季鹤卿所读的麻省理工大学也同样位于剑桥市,他们两人平时串门也方便。就是顾图南和他们见面不方便了——顾图南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美国纽约州的曼哈顿市,不过他们也约好了,日常会通信,报告自己的近况。
兴华会成员都尽量考取了不同的大学,这也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因为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扩充他们的人脉,整合朋友圈资源。
除了乐景三人,他们的成员分布于耶鲁大学、布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农学院(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前身)等十几所美国名校,学习专业以理工科为主。
考上大学后,乐景要做的事更多了。
乐景一个华人面孔,国家贫弱,家世平凡,进入美国名校的政治专业,自然引来不少轻蔑和审视的目光。
不过还好,乐景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旗帜鲜明的反对共和党,变相为民主党拉政治献金和选票的行为为他获得民主党一定的“友谊”,有不少同学对他露出善意,邀请他去参加一些派对。
大学的学业比高中更加沉重,而且美国的派对文化逼迫乐景要挤出时间参加派对,再加上他还要写作,整个人是忙的团团转。
也就是在这时,乐景从系统的时事新闻上得到了季淮璋被圣上任命为驻美大使,坐船前往美利坚上任的消息。
乐景知道消息的时候,季淮璋已经坐上了明轮船,正在前往美利坚的海路上,算算时间,大概月底才能到美利坚。
季淮璋的到来,让乐景嗅到了一丝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不祥气息。
乐景他们大张旗鼓的打官司,动员了全美华人,在美国闹的风风雨雨,一海之隔的华夏肯定也在关注这场纷争。
以清政府傲慢保守的外交风格,能在如此时机派大使来美国(这在保守派的士大夫眼里无异于和洋人同流合污),乐景可不觉得清政府突然变得开明了,以清政府的操蛋性,很可能来意非善。
就是不知道朝廷会怎么处置他们了。
是装聋作哑,是既往不咎,还是……暗藏杀机。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现在可不是任人拿捏的小棋子。
乐景现在占尽了先机,谋定而后动。
一切就看季淮璋来美利坚后的动向他再做打算了。
至于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现在,《寻侠》的热度越来越大,英国、法国和西班牙的英文报纸上都在同步连载这篇,约翰在昨天找上了乐景,想要把《寻侠》翻译成其他语言。
约翰说:“一直以来《寻侠》同步转载在法国和西班牙和英文报刊上,报纸主要受众是海外英美国家的人以及当地精通英语的人,在当地的销量和影响力有限,只有翻译成当地的通用语,才能打入当地的核心市场。”
这个也是乐景的想法,他算是和约翰不谋而合。
只是乐景的野心还要更大——他还想把《寻侠》改编成漫画。
在乐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后,约翰灰色的眼睛露出思索之情,他摸了摸下巴,有些心动,又有点迟疑:“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剧情内容,你再画出来又有什么意义?而且……这样会提高印刷成本,很费纸和铅墨,利润低,可能会收不回成本。”
乐景明白约翰的顾虑。
毕竟漫画的辉煌时代在二十世纪。
在当前时代,漫画并不是主流题材,现在流传的漫画大多是政治讽刺或幽默小品,和后世的漫画差别很大。
二十世纪才是世界漫画的黄金岁月,美国漫画家们相继创造了后世大火的超级英雄系列漫画,还有影响几代少女的迪士尼,也是创立于二十世纪。二战后,日本的漫画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诞生了像手冢治虫、藤子不二雄、宫崎骏等等这样的大师级人物。
乐景作为后世人,先知先觉明白漫画题材的优越性——便于在底层阶级传播。
在识字率底下的十九世纪,无论是清国还是外国,看书都是属于中上阶级的高雅爱好,底层阶级的百姓们连填饱肚子都很难,能认得几个简单的字词就不错了。
所以哪怕乐景的《寻侠》很大程度上讲的是下里巴人的故事,却颇具讽刺性地只在中上阶层的人们之间流传,乐景在文章里歌颂的那些侠肝义胆的市井小民根本不会去看乐景的,既是不能看,也是不会看。
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六七岁的童工屡见不鲜,无时无刻都有童工被绞断双手、打断双腿、父母双亡、流浪街头、尸体被野狗老鼠啃咬,比三毛还惨的比比皆是——起码三毛没有残疾,没有得绝症,还活着。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得了铅中毒肺结核猩红热等无药可医的绝症、工作致残、被迫卖淫每天接客几十人、被丈夫典当买卖家暴、薪水普遍只有男性一半的女工们。
以及,还有同样每天工作十七八小时、死亡率居高不下、因公致残、被社会赋予了更多养家糊口职责的男工们。
对于他们来说,仅仅只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他们根本没有看的时间,也没有条件。
但是漫画就不一样了。
漫画,重要的是画面,即便没有文字,也能让读者看懂,而且画面比文字有更直观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能吸人眼球,加深印象。就算没钱订报纸的工人,他们也可以通过收集旧报纸来漫画,丰富自己贫瘠荒芜的精神娱乐生活。
所以面对约翰的顾虑,乐景做出了如此回答:“既然这样,就先让《守夜人日报》进行实验好了,看看漫画的销量如何。”
约翰却误会了,生怕乐景心中有芥蒂,连忙找补道:“我刚刚也是想岔了,你的眼光和头脑我还是信得过的,就在我的报纸进行连载好了,我给你开辟专栏。”
乐景心里感动约翰的心意,认真解释道:“你别误会,我是真的想在《守夜人日报》上连载《寻侠》的系列漫画的,这也是我早就想好了的未来发展,我授权给别的作者,让他们创作《寻侠外传》,用漫画的方式创造一个栩栩如生的侠客社会。”
“寻侠外传?”
“对,《寻侠》里出现的那些配角,却是漫画里的主角。就比如藏宝阁的守门人,读者一定很好奇他有怎么样的人生,又是怎么做了守门人的,所以就通过漫画来揭晓配角们的人生轨迹。也许初期成本会提高,但是薄利多销,因为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漫画的大半内容,从而扩展了市场。”
没错,乐景打算在同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侠客宇宙,就像后世漫威搞的超级英雄大宇宙那样。他希望能通过漫画,向底层百姓传达侠义精神。
什么是侠义?反抗不公,反抗强权,反抗暴政。
无产阶级挣脱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而《寻侠》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乐景还会陆陆续续把《守夜人日报》上的漫画化,让他们的作品真正成为大众通俗读物,雅俗共赏。
约翰被这个新奇的点子迷住了。路易斯的寥寥几语,却让他对一个波澜壮阔的侠客世界惊鸿一瞥,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路易斯总是这样,他的脑子里总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让约翰惊叹,也让世人惊叹不已。
作为《寻侠》的书迷,约翰自然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作品能拥有庞大丰富的世界观,广大的读者群,长久的生命力。
而路易斯的构思若真的能够成真,那么《寻侠》不说青史留名,也至少要传唱一时的。
约翰迫不及待道:“好,就就按照你说的办!”
在商量好具体的章程后,乐景就让几个画工出色的小伙伴进行同人漫画创作了。对于这些同人漫画,他不打算过多掺和,他希望这些美国第一批漫画家们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出风格各异的漫画,百花齐放。
……
在经过大半个月颠簸的海中航行后,季淮璋终于到达了美利坚大陆。
季淮璋踏上旧金山的港口,美国外交部的官员早已恭候多时,他们接下来将乘火车前往目的地——华盛顿,美利坚的政治中心,也是他选中的清国大使馆的所在处。
至于圣上交代给他的两个任务,来日方长,等他安顿好了再去执行也不迟。
虽然季淮璋早就从报纸书籍以及海商的口耳相传中知道美国科技发达,国力蒸蒸日上,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他亲眼目睹时震撼。
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风驰电掣的火车,不用媒油就能亮如白昼的电灯,源源不断流水的水龙头,方便干净的抽水马桶……这里习以为常的一切,季淮璋却是第一次亲眼看到。
一路来,季淮璋的心情沉重、复杂。
他从火车窗口探出头,伸长了脖子艳羡的望着地下一望无际的铁轨,这两根小小的铁轨,却能承载全车人的重量!而名为火车的钢铁巨兽驰骋在细细的两根钢铁上,实现了华夏古人一日千里的梦想。
他并不是夜郎自大的人,也不像那些保守派那样一味贬斥洋人,他向来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所以他之前才大力推动了留学一事。
只是,眼下在直观认识到美利坚的强大后,他突然觉得清国留学生太少太少了。
一百多名孩子,就算学习再用功,就算再聪明,也只能在美利坚学到一点皮毛,他们回国后起到的作用也相当有限。
为今之计,唯有几千万中国少年西渡留学,学习自强之计,方能让华夏振兴,乃至超越西方。
可是……
季淮璋从窗户上抽回头,木然地坐在座椅上,目光空茫一片。
自从……那个孽畜和他的朋党们叛逃后,国内对留学一事的反对声就不绝于耳,圣上也在犹豫要不要撤回全部留学生。
从留学事务局的汇报来看,其余留学生这几年也是心思浮动,染上西方习气,有的人改信基督教,有的人把祖宗家法忘在了脑后,多有出格言论,甚至还有的人剪掉辫子,绑上假辫子来应付教员检查。
这三年以来,已经遣返了二十多名留学生,而留下来的留学生却丝毫不懂朝廷杀鸡儆猴之意,也丝毫不懂反省,反而越发不训,不服管教。
再这样下去,圣上迟早要下旨撤回所有留学生。自此以后,公派出海留学的通道将彻底关闭!
季淮璋想到这里,就对那个孽畜恨得牙痒痒。
他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的前途!还间接的掐断了华夏的公派留学通道!他是华夏的罪人!
他这次来清国,在处理公事之余,第一件事就是要清理门户!
……
在季淮璋到达华盛顿的一星期后,就收到了一个邀请函,邀请函的主人是罗德尼乔,是一名民主党候选人,野心勃勃,早已放出话来参与下届总统大选,是一个八面玲珑的精明政客。
民主党一向和清国的关系较好,美国政府能同意清国留学生来美国留学,也是多亏了民主党派人士在背后的出力。
季淮璋刚来美利坚,人生地不熟,和这位实权派政治人物打好交道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他爽快的同意了这场邀约。
在周六的晚上,他身穿自己的二品大员官服,头戴官帽,坐上了前往宴会会场马车。
……
乐景对着镜子正了正自己的领结。
镜子里的东方少年留着短发向后梳起,身着黑色燕尾服,右手拿着黑色绅士手杖,看起来已经是地地道道的西方绅士了。
季鹤卿也做出了和乐景一样隆重的打扮。
因为他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邀请——来自民主党候选人罗德尼乔的邀请函。
本来,以他们的身份是不够格参与这样高规格的政治晚宴的。
但是一来,乐景他们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重创了共和党的气焰,让民主党收获大笔来自华人的政治献金,也让民主党见识到了华人这个大票仓,自然是想积极拉拢。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罗德尼乔是乐景的哈佛校友,同样是政治系学生。
校友的身份可是一个很重要的免检标识,让乐景能够轻易进入一些不对外人开放的私密圈子,结交一些大人物。这次的宴会只是其中之一。
乐景作为受邀人,是可以带一名同伴的,顾图南因为肝论文抽不出时间,乐景就带上了季鹤卿。
几声短促的敲门声后,白珍妮标准的普通话在门外响起,“苍哥儿,你收拾好了吗?我可以进来吗?”
艾伦和白珍妮在华盛顿有房子,他们也同样收到了罗德尼乔的邀请,这次乐景和季鹤卿来华盛顿赴宴,就在艾伦家落脚。
乐景扬声道:“请进。”
白珍妮走了进来,她头戴宽大的蕾丝礼帽,穿着繁琐累赘的天鹅绒大裙子,不耐烦的用扇子给自己扇风,抱怨道:“上帝啊,我要窒息了!所以我最讨厌参加这种宴会!我宁愿去乡下当一名苦修士。”
艾伦跟在白珍妮身后也走了进来,心疼的从妻子手里接过扇子替她扇风,安慰道:“亲爱的,这是最后一次了,等这次宴会结束后,我们就可以启程去海州了。”
听了丈夫的话,白珍妮碧绿的眼睛里也浮现一丝欣慰笑意,萎靡不振的脸色肉眼可见精神许多,“我做梦都盼着回华夏,那里的羔羊们需要我。”她勾起嘴角,辛辣嘲讽笑道:“而这里的人更想要奉承钢铁大王的儿媳,法国公爵之女。”
虽然青州府内反洋浪潮凶猛,白珍妮和丈夫在传教期间多次受到民众的攻击,最后更是为了保命不得不中断了传教生涯,两人干脆前往丈夫阔别已久的家乡探亲。
但是白珍妮坚信,那些人只是被魔鬼迷惑了,在那片土地上,还是有虔诚的信奉上帝,亲切友好的教民的!当初为了救他们,有好几位教民献出生命,前往了天国,白珍妮永远忘不了他们的脸。
她一生最快乐最难过的时光都是在华夏度过的,那片古老的东方大陆早已在她的灵魂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烙印,成为她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只有在华夏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艾伦抬眼看向两位身穿正装的帅气小伙子,目光特意在即便身穿男士正装也掩盖不了天生丽质的季鹤卿脸上停留了几秒,对乐景打趣道:“颜,你真的要带季去参加晚宴吗?你这样会让人误会的。”
毕竟这时候赴宴男士的同伴默认为女士,而季长的又那么……美丽,很容易被人误会颜有特殊癖好。
季鹤卿的脸早在日复一日的打趣和暧昧目光里变厚了,闻言甚至对乐景妩媚一笑,然后“娇羞”地低下头,娇滴滴的说道:“有什么可误会的,我和达令之间是清白的关系~”
乐景分外怀念之前还会脸红气愤的季鹤卿。
顶着艾伦白珍妮从狐疑慢慢变成震惊的眼神,乐景拍了拍季鹤卿的肩膀,目光中透露着浓浓的期许,“保持演技,别浪费你的美貌,等会儿争取傍个富豪或富婆,少奋斗二十年,也能让兄弟跟在你身后喝口汤。”
季鹤卿给乐景挤了挤眼睛,爽朗笑道:“好说好说,看我虏获所有富婆的芳心,这辈子都不需要奋斗了。”
艾伦被两位少年的话给逗笑了。
他笑着摇摇头,“好了,你们如果收拾好了的话,我们可以出发了。”
乐景从一旁的衣帽架上拿起礼帽戴上,从容一笑,“我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
四人同乘一座马车,来到了这次宴会会场。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工业革命下的美国上空堆满雾霾,看不到明亮的星星。宴会会场灯火通明,远远看去好像天上的星星到了人间。
在艾伦家的马车之前,已经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会场门前,从下面走出来的人恰巧是一个熟面孔。
乐景注视着季淮璋不怒自威的黑瘦脸庞,闪电般看向身旁的季鹤卿——他不出意料已经脸色惨白,身体微微颤抖。
第54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54)
虽然乐景早就知道季淮璋抵达美利坚的消息,但是乐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相遇,而且还是在这种场合。
尽管当初季鹤卿在做出决定的时候肯定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猝不及防间直面季淮璋,还是对他造成了直观的冲击,乐景已经很久没看到季鹤卿如此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
少年本就白皙的脸色现在更是看不到一点血色,长睫颤抖,瞳孔涣散,身体僵硬凝固成了一块石头。
如此狼狈虚弱,和出行前少年的神采飞扬判若两人。
他想也不想飞快拉上了马车的窗帘,阻碍住季鹤卿看向外面的目光,摁住了他的肩膀,沉声道:“别下来了,你就坐在马车上,等我们回来。”手下温热的身体正在轻微的发抖,可以想见季鹤卿心中正在发生多么剧烈的动摇。
就算平时已经是长成了沉稳大人的年纪,在骨肉至亲面前,季鹤卿还是会变作一个无助的孩子。
让现在的季鹤卿去面对季淮璋,未免太残酷了。趁现在季淮璋没有发现,季鹤卿可以躲起来,由乐景独自来面对他。
眼下也不是适合发生冲突的场合。
等日后季鹤卿做好心理准备,祖孙俩再好好谈谈。
季鹤卿垂眸不语,紧咬牙关,放在膝头的双手握成拳头,白皙手背青筋暴起。
正在整理礼服艾伦和白珍妮动作不约而同一滞,狐疑的看着季鹤卿,艾伦问:“季,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白珍妮联系到乐景刚刚的动作,有了一个隐隐约约的想法,她小心探问道:“外面……怎么了吗?”
乐景叹了口气,轻声解释道:“鹤卿的爷爷……也收到了宴会邀请,现在就在外面,他们祖孙俩关系不太好。”
艾伦和白珍妮是知道内情的,知道这个关系不好已经是很委婉的说法了,以清朝官员的顽固和保守,季鹤卿的叛逃足以让这对祖孙成为仇人。
白珍妮立刻说道:“阿卿,你不要下车了,就呆在马车上。”她安慰道:“你爷爷现在肯定在气头上,等会儿我们帮你说说话,你爷爷消气后你再下来。”
艾伦也说:“是啊,你们毕竟是血脉亲人,亲人之间能有多大的仇怨呢?”
季鹤卿宛如发条上锈的机器人,僵硬地摇摇头,“你们不了解我爷爷,而且我们之间的分歧……比太平洋还要广袤。”
他慢慢抬起来头,脸色依旧没有血色,眼神却已经平静了下来,少年抿了抿嘴唇,干涩开口,“我要下去见爷爷。”
迎着好兄弟和艾伦夫妻担忧的目光,他长出一口气,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早在选择这条路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觉悟,我必须要面对,不能逃避。”
乐景沉默了一下,伸手覆上了季鹤卿紧握的拳头,“我陪你,别怕。”
季鹤卿表情紧绷,宛如即将踏上战场的战士,看向乐景的目光里流淌着淡淡的暖意,他用力笑了笑,轻声说:“嗯,有你在,我不怕。”
……
乐景和季鹤卿下车的时候,季淮璋已经不见了,虽然季鹤卿没有说,但是乐景可以察觉他肉眼可见松了口气。
乐景和季鹤卿跟在艾伦和白珍妮后面,安静进了会场。
只是他们想安静低调,艾伦和白珍妮金光闪闪的家世背景却在第一时间吸引了全场人的注意力,宴会的主人罗德尼.乔立刻放下正在交谈的季淮璋,热情的迎了上来,和艾伦和白珍妮亲热寒暄。
被丢下的季淮璋面色看不出丝毫不悦,他沉静的脸色却在看到跟在艾伦和白珍妮身后的那个熟悉面孔时骤然微变。
六年未见,男孩也长大了,面庞彻底脱去稚气,多了几丝棱角,只是模样还是露着几丝文弱女气,不够刚强。
男孩也长高了,身体挺拔,长身玉立,也只是比人高马大的罗德尼.乔低了半头而已,他现在比他爹还高。
季鹤卿垂着眼睛,几乎是鼓起全部勇气,才抬眼向爷爷的方向看去,先是为爷爷眼中的怀念而模糊了视野,接着亲眼目睹这双眼睛慢慢蜕变成一双政治家的眼睛——在这双眼睛里全然看不到祖孙久别重逢的温情脉脉,这是一双属于政客的眼睛,在冷静评估分析审视着一位敌人的分量。
这让他心神大震,如遭重击。
乐景同样注意到了季淮璋的审视目光,他微微偏头看向身侧的季鹤卿,不出意料察觉到了他僵硬的站姿。
他在心里再次叹了口气。
正在和主人寒暄的白珍妮没有注意到祖孙俩的互动,好心想把两个孩子引荐给罗德尼.乔,侧了侧身子,招呼乐景和季鹤卿上前,“这是颜泽苍和季鹤卿,他们都是我和艾伦看着长大的孩子,您应该知道他们,前不久就是他们代表全体华人,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告上了法庭。”
乐景拉了拉季鹤卿的袖子,示意他回神,然后首先站了出来,露出标准的社交笑容,“您可以叫我颜,我在哈佛经常听到您的大名,如今总算能见到您了。”
罗德尼乔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身体微微发福,皮肤被晒成小麦色,笑道:“我也对你是久仰大名,一直很想交你这个朋友,艾伦和白珍妮都是我的朋友,你既然也是他们的朋友,那么也是我的朋友。”
此时他的心里也有点惊讶,他原本只是随手邀请了这个东方少年,其实心里并没有对他如何看重。但是他没想到颜竟然还有这么强势的人脉关系,看来他要重新修改对他的看法了。
所以他一扫刚才的冷淡,和乐景热情攀谈了一会儿,在艾伦夫妇面前做足了和蔼长辈姿态。
宴会里客人这么多,罗德尼.乔不可能一直和他们寒暄,所以没过多久,他就礼貌辞别了他们,走到门口热情招呼其他重要客人了。
在乐景和罗德尼.乔寒暄期间,季鹤卿从始至终都很沉默,宛如一个安静的雕塑,面无表情,眸光暗沉,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季淮璋则早已收回了看向这里的目光,在无人敌角落里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白珍妮担忧的目光在这对祖孙俩之间徘徊,在乐景耳边轻声问道:“阿卿看起来很不好。要不,你们先提前离开这里吧。”
乐景摇了摇头,理智说道:“他总要面对,不可能逃一辈子。”
他拉着季鹤卿的袖子,径直向季淮璋走去。
头戴顶戴,身穿深蓝色官袍,留着大辫子的季淮璋在香衣鬓影的宴会里是一个不择不扣的异类,他的身边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真空地带,绅士淑女们在一旁,异样的目光在他身上流连,隐晦的窃窃私语连绵不绝。
季淮璋表情镇定平静,不见丝毫尴尬,坦然自若。
乐景莫名想起来香港电影里的清朝僵尸,也是和此时的季淮璋那样……落后迂腐,和世代格格不入。
“好久不见了,季大人。”乐景率先开口打招呼道:“没想到会在这个场合遇见您,您近来身体可好?”
季淮璋收回钉在季鹤卿身上的冰冷目光,不咸不淡回答了乐景的问题,“老夫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你们好厉害的手段,是老夫小看你们了。”
季鹤卿终于抬起头,僵硬肩膀突然卸了下来,他深吸一口气,勇敢的看向季淮璋的脸:“我们应该有个共识,家丑不可外扬,不能在这里闹起来让洋人看了笑话。”
季淮璋冷笑一声,看向季鹤卿的目光锐利刺骨,“我还当你没脸没皮,什么都不在乎了,原来还是知道一点礼义廉耻的,还算有点人样。”不过他倒是没有反驳季鹤卿的话。
他就算想清理门户,也要关上门来清理。他和季鹤卿都是清国人,他们的一言一举都代表着清国的颜面,私下里不和无所谓,但是如果在洋人面前闹起来,可就太有失体统了。
季鹤卿脸色泛白,目光微微瑟缩,显然被季淮璋的话给刺伤了。
因为人只在亲近的人面前卸下铠甲,露出软肋,季淮璋随意的一句话对他就是伤心痛肺的打击。
乐景心中甚至生出一丝愧疚来。如果不是他,季鹤卿又怎么会踏上了一条众叛亲离的道路?
如果没有他,他现在依旧是季家大少爷,上有爷奶爹娘疼宠,下有兄弟友爱,他可以呆在家里怀抱虚无缥缈的侠客梦,继续做无忧无虑的官N代。
他本可不必背井离乡,背叛阶级,众叛亲离,不必为了替后来人开路而身先士卒披荆斩棘呕心沥血。
他季鹤卿,世代簪缨,名门望族里的天之骄子,出身大地主大官僚阶级,天然的保皇党,说白了,那些泥腿子的未来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本可以自私,本可以享乐。
但是他没有。
所以他才在今天不得不面临如此难堪的局面。
乐景忍不住开口想替季鹤卿辩白,“鹤卿学习一直很努力,他和您一样热爱华夏,想要学成后报效国家,他现在正在麻省理工大学里学习机器制造,这所学校在国内被称为波士顿机器大学院,一所很有名的大学……”
季淮璋严厉的打断了乐景的辩白,问:“你口中想要报效的国家,是如今的大清吗?”
这个问题太过一针见血,乐景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说不上来了?也是,这个问题无需再问。”季淮璋冷静说道:“早在你们剃掉辫子的那一刻,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乐景终于没忍住发出质问:“您也是汉人!您难道不向往唐汉的荣光,向往宋朝君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开明氛围吗?您难道不知道满人一直在提防排斥汉人吗?”
季淮璋摇了摇头,看着乐景的目光仿佛在看小孩子瞎胡闹,他沉声回答了乐景的质问:“我怎么不向往,怎么不知道?”
“但是,大清虽然不好,但是也没有很差。”
这个中年汉人留着滑稽的长辫子,穿着宛如香港片里的僵尸官袍,眼神痛楚,侃侃而谈:“如果大清倒下,天下必将大乱,烽烟四起,谁都想做皇帝,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尸山血海,国家四分五裂,引来无数外国豺狼的撕咬,届时国将不国,华夏文明甚至可能断绝。”
他逼视着乐景,目光中藏着重若万钧的力量,“这点,你们想过吗?”
乐景突然失去了所有语言,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季淮璋的问题。
乐景知道正确的答案,但是他却无法说服季淮璋那就是答案。
他们之间,隔着一百多年的鸿沟,时代的鸿沟没那么容易跨越。
任何脱离了当前社会背景的嘴炮都是耍流氓。
在如今的社会背景下,乐景能说季淮璋的回答是错的吗?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这种想法?
直播间的观众们也体会到了乐景此时的无力:
【带红领巾的好少年:我现在觉得好绝望,这是不可调和的理念分歧,谁也说服不了谁。
旺仔快乐:站在季淮璋的角度,以当前的时代背景,他的想法很对,是老成持重之言,他的拳拳爱国之心让我动容,却也让我越发绝望。
里外同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穿越过去要如何改变历史,可是现在我却突然发现,我就算知道未来的历史走向,我也什么都无法改变,个人的力量如何抵抗住历史的惯性?时代的一粒尘,落在人身上就是一座山。
每天都不想码字:谁都不是坏人,季淮璋也在用自己的方式爱国,大家只是……理念不和,立场不同,所以只能成为敌人。】
乐景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此时他倒是宁愿季淮璋就是一个夜郎自大的守旧派,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跳梁小丑,这样他也有底气驳斥他可笑的理念,也能理直气壮与他为敌。
可是季淮璋不是。
这让他心情更加难受了,也越发无力。
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乐景不认为自己的寥寥几句就可以让季淮璋虎躯一震,改弦易辙,成为盟友。
所以……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们注定要成为敌人。
季鹤卿脱口而出:“所以才要君主立宪!限制君权,汉人治国。”
季淮璋的目光终于彻底平静下来了,事到如今,他认为自己也算是全部了解了这两个年轻人的想法,所以此时的表情已经平和多了,带了一丝长辈教训晚辈的循循善诱。
“你们的想法,太过天真激进了,从秦以来,华夏的君主专制制度已经实行了三千年,你口中的君主立宪才实行了多少年?从1688年英吉利国的光荣革命君主立宪到现在,也不过190年罢了,一个寿命不过短短190年的制度,你怎么证明适合华夏?你怎么知道这种制度不会毁了华夏?”
他不以为然笑道:“两国国情不同,本就不应该等同看待。”
注意到乐景和季鹤卿目光中的惊异,他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挑了挑眉,“怎么,真把我当那些自高自大的老古董了?我对西学,还是有一定的研究的。”
乐景又想叹气了。
华夏悠久的历史,即是荣耀,也让她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裹,导致变革的重重阻碍。
此时的华夏,就像一支积重难返的大船,再出色的舵手也不敢轻易偏离航线,未知的海域里藏着太多危险,很有可能触礁翻船,让几千年的祖宗基业和几万万人的性命毁于一旦。所以季淮璋们不能动,也不敢动。
农业文明,本就保守求稳,缺少西方的赌徒精神,这样的好处是华夏可以苟很久,缺点就是会错过转向的时机,一步步步向深渊。
所以那位先生开创的事业是那样壮丽、伟大,他真正开创了华夏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将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进行本土化发展,以大魄力大毅力搬走了压在华夏身上的三座大山,一刀切去了华夏身上的毒瘤,扶起了跪了一百多年的国人,让华夏重获新生,昂头挺胸向山峰发起冲锋。
人民喊他万岁,他却喊人民万岁。
季淮璋摆摆手,断言道:“你们到底还是年轻,心志不坚,很容易被西学迷惑,唉,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
他看向季鹤卿的目光终于褪去政治家的冰冷审视,带上了一丝亲情慈爱,温声道:“你任性那么久,也该悔过了吧?你爹娘都在家里等你,只要你认错,我会向圣上禀告你的忠心,让你回国一展所长,也不必在国外流浪了。”
季淮璋的话太过有说服力和诱惑力,也太过温情脉脉,易地而处,如果乐景是季鹤卿,他真的很难继续坚持自己的理念,继续走一条可能看不到未来的绝路。
乐景默默低着头,注视着地面,心情一时间不知道是喜是悲。他只知道不管季鹤卿做出什么的决定,乐景作为兄弟,都会支持他。
“悔过?”季鹤卿沙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又没错?为何要悔过?”
乐景闪电般抬起头,又惊喜又难过的扭头看向季鹤卿执拗的侧脸,少年的声音带着百折不回的坚定,“我知道你是错的,我是对的,日本一个弹丸小国,通过明治维新就能崛起,恰恰应证了我的观点,但是我无法说服你,就像你无法说服我一样。所以,就让把问题交给时间吧,时间会给出让我们都心服口服的答案。”
季淮璋的目光彻底失去了温情,他注视着自己的年轻的政敌,目光冷酷无情,“那我们就是敌人了,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季鹤卿点了点头,年轻的脸上再也不见一丝软弱和动摇,他注视着自己血脉亲人,目光冷硬宛如千年不改的高山,“如此也好,我也能不必顾念旧情。”
他抓起乐景的手,不假思索转身,背对着季淮璋去走他自己的路。
终究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
在回去的马车上,季鹤卿一直很沉默,乐景用余光打量着少年沉静的侧脸,不知道他此时在思索什么。
从今以后,季鹤卿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他伸手覆上季鹤卿蜷缩在膝侧的手,入手冰凉,乐景收紧手指,想要把热度和力量传给他。
“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还有大哥,我们三兄弟虽然异父异母,但是早已约好同生共死。”
季鹤卿眨了眨眼睛,一道水痕在他眼角一闪而逝。
他回应般也握紧乐景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我知道的。”
“我一直都知道。”
艾伦和白珍妮没有出声,知道此时这对好朋友的心情都不会平静,所以贴心的不去打扰他们。
马车沉默的行驶到了艾伦家,季鹤卿和乐景洗漱后就去各自房间入睡了。
半夜的时候,乐景突然惊醒,仿佛某种直觉驱使一样,他下了床,推开卧室的门,在走廊季鹤卿的门前站定,轻轻打开了他的门。
为了不吵醒对方,乐景没有开灯,借着皎洁的月光,能看到床上隆起一个小鼓包,季鹤卿蜷缩躺在床上。
乐景安静站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了从被子里传来的啜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