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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

    我无奈地哼唧两下回应他。

    沈念璋还是那个沈念璋,虽然在外人眼里他是个惹不起的人物,城府极深,心思难测。

    可是在我眼里他始终还是那个碎嘴子的沈念璋。

    半晕半醒间,我难得胡思乱想。

    我这半生,行事接物,无论成败胜负都不会去后悔,坦然置之。

    唯独当初遇到沈念璋那第一面,是我唯一后悔的事。

    当初只是寻常地捞走他一只烧鸡而已,这下好了,这辈子都欠了他一只烧鸡。

    我被他吊着那一口气,硬是撑了过来,沈念璋找到药给我治伤,眼看着处境好起来,一小队燕军发现了我们,迅速包围而至。

    沈念璋把我放在山洞里,抽出长剑面对他们。

    长身玉立俊美无双的公子,狼狈不堪之时,也依然不掩矜贵,手中的长剑还沾着干涸的血渍。

    坚定不移。

    微风吹得他的袖子轻轻摆晃。

    我忽然想起霜云曾说过的一句,「……只是我有些感怀,小公子变回了他应有的模样。」

    她说,沈念璋生来就聪颖绝伦,惊才绝艳,年幼时大公子苦恼晦涩难懂的诗词,小公子拿过来,歪歪头,眨眼便通晓了其中疑难之处,全家惊喜至极,请了一批名士过来教他。

    幼年时的沈念璋生得精致俊秀,乖巧听话,聪明又懂事,简直人见人爱。

    再大一些时,小公子早慧,少年老成,主动帮兄长打理生意,短短时间,沈家的铺子门庭若市。

    人人都想他日后必定不凡。

    可惜后来诸事诸人皆背道而驰。

    所以霜云再一次见到沈念璋时,登时就落下了眼泪,百感交集,无以言表。

    现在,沈念璋是能以一当十的厉害人物了。

    可是,对面,不止十个人啊。

    也不止百个。

    我眼睁睁看着沈念璋挡在洞口,在敌人的重重包围里被伤得满身是血,凭着一股子信念杀光全部敌人,沈念璋遥遥看了我一眼,趔趄一步倒下了。

    我扯着伤口跑过去推倒他身侧那个还剩一口气的敌人,干脆利落拿刀抹了他的脖子,捡起沈念璋的剑,拖着昏倒的他赶紧转移。

    边拖边一路上捡着断木编成简陋的筏子,把他放上去。

    沈念璋的紫衣都浸成了红色,遍体鳞伤,没一处好地方。

    我鼻子一酸。

    真是惨啊。

    之前他背着昏迷不醒的我逃命,好不容易我稍微恢复,又换成了我拖着昏迷不醒的他去逃。

    风餐露宿,艰苦挣扎了许久。

    我们最终还是被重重搜查的敌军找到。

    不过在那之前我把沈念璋藏了起来,他们只看到了我。

    我被带到周翎面前,他朝我道:

    「殿下,您可真难找啊。」

    43

    我问他为什么要通敌叛国。

    周翎沉默片刻,「别怪我,人往高处走。

    「你是皇帝的养女,我是皇帝的干儿子,同样是半路认的,凭什么我不能继位呢?女子本就没有男子那么适合掌权。」

    我明白了。

    他想窃国。

    真是可笑,李二牛欣赏他,认他当个干儿子,他就真的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整个雍国都是我一手创立的,他明知道,李二牛自己也只是个傀儡。

    但他嘴上还是要这样说,才能出师有名,仿佛这样,他的通敌叛国,就显得情有可原一点。

    我救了他,结果他背叛我,我看他一身功夫却只能干苦力难以维生,给了他一个职位,一个机会,一生的荣华富贵,结果他开始嫌弃我给的荣华不够。

    我目视着眼前这个人。

    他穿着锦衣华服,面上发福生了些横肉,在高位待久了,也淫浸了浑身的官僚气。

    权力能改变拯救一个人。

    权力也能异化腐蚀一个人。

    周翎是后者。

    我还记得他在街头拦住催债人抢夺妹妹,阻止她被卖去青楼的时候,也算俊朗,落拓不羁,傲骨不折,品行也端正实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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