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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回他聪明,天台上跳下去。我去他大爷的,谁能把监控安天上啊?

    狗比。

    哪天我问问造飞船的,谁能给我捎一个上去。那以前用不到,以后他死了总能用到。

    ……算了。我能有那本事,我还能让李迟舒变成现在这鬼样子?

    说起这个,其实有天晚上李迟舒醒过一次。不过现在我也不确定那到底是我的梦还是他真醒了。

    我记得他先是睫毛动了动。

    李迟舒的睫毛很扎眼,又密又长,一双眼睛别提多漂亮,芭比娃娃似的。以前害羞的时候稍微一低头睫毛就把他眼珠子遮住了,我瞧不见他什么神情,每次我都得低头去看,我一看,他就躲。等他耳根子红了我才后知后觉,噢,这人又不好意思了。

    我这辈子,对李迟舒总是后知后觉。

    后知后觉他独自喜欢我许多年,后知后觉他生了病,后知后觉他在吃药,后知后觉他病得很严重,后知后觉他想死很久了。

    他得的这个病,民间有很多通俗说法,有说这叫富贵病,有说这叫闲气病,还有说这叫艺术病,什么意思呢?得这个病的,艺术家居多。

    对对对,就是那个,学名叫抑郁症。

    这不是我们家李迟舒要碰瓷儿啊,我得正名一下。这病确实流行,他不是爱追逐潮流的人,一件白T都能穿三年,他哪知道什么叫过时呢。

    他就是单纯地得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得的。

    就有天他坐在家里沙发上等我回家,看着桌子上那把水果刀,突然想给自己来一下。

    这是我第三次发现他想自杀的时候他告诉我的。

    扯远了。

    那晚上李迟舒醒过来是怎么个情况呢?我太清晰了。

    那短短的一分钟是我那么长时间模糊的回忆里最为清晰的一部分,我连他脸上那氧气罩呼气吐气了几下都能数清楚。

    所以我觉得清晰至此,那一分钟应该不是梦。

    他睁眼那会儿还挺纠结的,睫毛抖了几下才睁开。一睁开,就瞧见我盯着他。

    他好像不意外,就拿以前无数次看我的眼神对付我,平平淡淡,似笑非笑的。

    我在他耳边胡咧咧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后背藏着花要送他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偷偷在手臂上纹了他名字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发现他偷偷吃药的时候,他也这么看着我笑。

    如今要道别了,他还这么看着我笑。

    他是这么笑的:睫毛先簌簌动几下,接着眼睛就弯起来,然后才稍微扬起纱布底下露出的那个嘴角,眼里水汪汪的,灵动得很。

    那笑就像再说:好啦,沈抱山,你别生气啦。看在最后一面的份上,你别总对我摆臭脸啦。

    他一笑,我就往顶上瞪天花板。

    泪珠子还是哗啦哗啦往地下滚。

    医生说他内脏摔坏了,没救了。也就这几天了。

    我低眼看回去,李迟舒笑得更讨好了。

    他笑了大概有一会儿吧,我脸色没那么差了,看见他说了几个字儿。

    其实李迟舒早就说不出话了,能说我也听不见,但我懂点唇语。

    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学唇语的,大概是他第二次自杀未遂那会儿。有天莫名其妙就在网上搜课程了。

    从第一次查资料,搜网课,做完功课,选了个口碑最好的班准备付钱的时候大梦初醒,惊慌失措地把页面关掉,到最后认认真真挑课,一丝不苟学起来,也就那么几天。

    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后来想想,应该是在身体里某根比我大脑所意识到的更爱李迟舒的神经驱动下完成的这个举动。⒍⒏⒌0⒌⒎⑼⒍⑼

    那根神经,或许是过去某年李迟舒悄悄移植到我身体里的,竟然比沈抱山自己还先意识到李迟舒会有这么一天。

    他说:沈抱山,回家。

    听起来很浪漫是吧,像在说要我带他回家。

    所以说他李迟舒为什么爱我呢,因为我才听得懂他的话。

    他不是要我带他回家,是我要自个儿回家。

    我歪着脑袋看着他。

    他还冲我笑,笑得腼腼腆腆的,带着点讨好。

    脑袋都快摔裂了还笑得出来呢?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句骂他的话。

    那晚上我第一次在他出事后回了家。

    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什么也没干,窗台外是他上个月栽的栀子花。六月要过完了,栀子花也快谢了。

    黎明那会儿我迷迷糊糊睡着了,很奇怪,以前守着李迟舒可以通宵不睡的人,偏偏今天晚上睡着了。

    后来我做梦,梦里听到敲门声。

    是李迟舒才有的敲门声,慢慢的,敲三下,等几秒,又敲三下。

    我忽然从梦里惊醒,客厅灯还亮着,我死死盯着门外,却没听到敲门声了。

    转过头,栀子花落到了窗台上。

    我看着那朵栀子花静默许久,说,李迟舒,我不送你啦。

    2

    李迟舒是这样:瘦高白净,沉默寡言,克制而礼貌,带着点骨子里的自卑,读书时候就是老师会拿着成绩当面夸,背面提到他就摇头的“书呆子”。对谁都轻声细语,连发完火都要先来一句“抱歉”——总之大多数中国传统家庭里父母不在身边的优秀留守儿童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

    我呢,我叫沈抱山,你别看我说话拽得二五八万,我是个正经人。

    出生勉强算得上富贵,这是托爹妈的福。家庭和睦,属于先天优势。成绩也不差,高中那会儿,李迟舒年级第一,我就年级第二吧,偶尔混个年级第三四五开外,看心情。我比他人缘好,属于老师同学里边都挺受欢迎那种。

    也是,不然李迟舒怎么会悄悄喜欢我十年。

    现在算起来我和他认识得有十几年了,不能说认识吧,高中那会儿李迟舒在我这里的概念层面也就一个名字,属于知道年级上有这么个人,可他从我身边经过我都认不出来的程度。

    毕竟,我那么个吊上天的王老五,眼里装得下谁啊。

    面子功夫还是做得全的,对老师礼貌热情,同学堆里也混得开,其实心里觉得谁都不如我,觉得沈抱山就是这么个天上有地下无的一个人。

    现在真正天上有地下无的,只有他李迟舒了。

    沈抱山,拽个几把啊拽。

    李迟舒的葬礼没人来,他爹妈死在比他现在更年轻的时候,工地上水泥砖砸下来,砸垮了一个家的嵴梁骨,他妈跑去闹,闹到最后跳楼,这么大个儿子,七岁起就和寥寥无几的抚恤金作伴了。前年我才和他一起送走他痴呆多年的外婆,他的同事我没通知,朋友,这么多年,我没听他说过他有什么朋友。

    我倒是先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到底没想到会这么冷清。

    至此我才明白,我来得太迟了。

    沈抱山这棵树不管有多茂盛,终究救不了李迟舒贫瘠的一生。

    我西装革履地坐在他的遗像边,看着这张黑白面孔默默细数,这些年,沈抱山错过李迟舒的每一眼。

    我和李迟舒,十五岁进入同一所高中,我读二十一班,他在二十五班,如我前头说的,高中三年,我对他没有任何印象。

    那时候的沈抱山心比天高,觉得一个人,可以在某一方面比他优秀,但不可能有人,各方面加起来都比他优秀。

    所以他从不把李迟舒这三个字放在眼里。

    可据李迟舒所说,他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更早认识我。

    我问他有多早,他总不肯说。

    后来再有印象是大学。我是个哪有热闹就往哪凑的,读了建大,还没开学第一件事儿就是加老乡群。

    开学团建,私底下聚餐,听人说起隔壁建工院还有个同省的,叫李迟舒,长得挺好看,但性子孤僻,不在老乡群里边。

    我大脑一热,找了高中同学要他联系方式,微信申请一发过去,五分钟后就同意了。

    我甚至连招呼都懒得打,想着发申请的时候备注了名字,他李迟舒不知道我是谁又怎么会直接通过。

    所以我说:来吃饭。

    他过了会儿问:什么?

    这时候我一开始的热情已经消失殆尽,百无聊赖地回他:老乡群团建,三号门门口,等闲老火锅,来吃饭。

    他没有动静了。

    过了半个小时,竟然姗姗来迟。

    可他性子就不是能热场的人,坐在边上,只会埋头吃,大家说什么他都不接话,夸他他也只会红着脸笑笑,只有我问他喝不喝啤酒的时候点了点头。后来李迟舒告诉我,那顿饭他吃得很难受,感觉自己很多余,还很败兴。

    我问他后不后悔去了。

    他想了想,低头笑着说,再来一次,他可能还是会厚着脸皮去。

    那是我跟他人生轨迹的第一次交点。

    当时的李迟舒,已经暗恋了我四年。

    再往后就是大二,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活脱脱一个社交悍匪,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别的院的人放我联络网上都能找出点关系。

    那时候我建工院一朋友找到我,托我帮点小忙。大概意思就是他们小组以前因为不配合活动,得罪过校学生会的几个干部,结果现在院里有事,得传点文件到校学生会里边审批,那群人肯定不给过,问我能不能帮忙跑一趟。

    学生会那帮子,那个鸡毛当令箭的,屁大点事儿都能跟人结梁子。我本来不想惹这一身骚,就先问他们组有几个人。

    那边一报,说有个李迟舒。

    我脑子一抽,答应了。

    过了几天,李迟舒在和我成为微信好友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第一次主动联系我,说为了谢谢我帮忙,请我吃饭。

    我以为是他们小组商量的,于是就跟他定了时间地点,第二天到那儿,就李迟舒一个人。

    他没解释,我也就不问。

    这小子吃饭是真吃饭,认认真真点了五个菜,酒也不喝,两杯白开水灌下去,哼哧哼哧塞了两碗饭,我就坐他对面,看他闷头憨吃,吃完结账,一气呵成,杯都不带跟我碰一下,半个多小时下来跟我说的话一只手都能数完——还得加上吃完饭以后那句“拜拜”。

    我俩在一起之后回忆这事儿,他告诉我那天他撑得半晚上没睡着,凌晨一点起来去校医院买了两盒消食片,回去在位子上坐到天亮才勉强舒服点。

    主要是因为他微信上给我发的那句“有时间吗,周末请你吃饭”这一句话,已经压榨完他积蓄许多年才敢孤注一掷的所有勇敢了。

    哪里还有胆子抬头跟我聊天。

    再往后其实顺理成章,大学期间我跟他不咸不淡,偶尔你来我往,毕业了我先找到工作,后来一聊天发现他工作的地儿离我挺近,我俩一拍即合租了房子,下班经常一起吃饭,不管我什么时候问他他都有时间,除此之外他只要不睡觉似乎都在疯狂地挣钱。

    直到有天他们聚餐回来,李迟舒喝得酩酊大醉,两眼微红敲开我的房门,说他存款有三百万了,问我要不要试试和他在一起。

    我没想过钱的问题,三百万对我而言不算什么。可那对从小一无所有的李迟舒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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