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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又或者是母亲老糊涂,屋中水翁里养的锦鲤,一连喂了好几回,活活撑死。

    江公子不知,家书中点点滴滴,是她枯燥的行军路上最解乏的东西。

    “除岁安康。”江景辰收回视线,“家里的兄弟们,还在等我。”

    “能,不走吗?”沈清欢心底生出一丝不舍。

    江景辰看着她,“若我十里红妆下聘,少将军可还愿嫁于我?”

    沈清欢心头一悸,是娶,而非再入深门做女婿。

    他们的孩子,姓沈不姓江可好?

    她嚅了嚅唇瓣,江景辰忽而失笑,“开玩笑,别当真。”

    他步入夜色中,背对着她挥了挥手,“京城再见。”

    再也不见。

    沈清欢有些急,往前撵了两步,但抬手扶着面上银甲,停下步伐。

    她有她的责任,同样的,江公子,也有自己的傲骨。

    第二十七章:

    战事休矣,四海升平。

    将军府的扶苏阁内,沈从文取来薄毯盖在女子双腿上,“欢欢,你真就甘愿同一片天,与他永世不见?”

    女子不再如往昔那般骁勇冷煞,左脸面颊赫然有一道伤疤,从眉角到下巴,分外狰狞。

    她靠着椅子,望着云舒云卷,悲戚笑了笑,“大哥,我们完婚吧。”

    擅闯西域皇宫,她是捡回一条命,但花了脸。

    江公子才学匪浅,不是池中物,他有更广阔的天,而非困在这四方院子中,做个碌碌无为的赘婿。

    况且,自己这副宛如厉鬼的模样,他更不会喜欢了。

    “若我说,当初是我有意逼走妹夫呢?”沈从文满眼心疼,“我原以为,衬得我势弱,你会更加依赖我。”

    他何尝不嫉妒江景辰。

    江景辰虽商贾出身,又是倒插门的女婿。

    但,那是沈清欢求着老夫人,上江家门提亲,盼来的婚事。

    不出意外的话,他自幼童养夫的身份能稳稳压江景辰一头,偏生江景辰太能干,显得他那么微不足道。

    总是暗自比较,甚至因沈清欢的偏爱而沾沾自喜。

    江景辰独当一面又如何,还不是不得所爱,每每在他之间,欢欢都会以他为重。

    可不想得,江景辰竟留下休书,离开了将军府。

    那日甄画之宴,江景辰才华横溢,像是在闪闪发光。

    沈从文惊觉,自己的懦弱无能,与多舛的命途无干,更与江景辰无干,无论做什么,都掩盖不住江景辰的锋芒。

    他的话,并未刺到沈清欢,她看了眼沈从文,“你在我行囊里放了画像对吗?”

    回京后,整理东西时,她才发现。

    那幅画,她明明还给了大哥。

    “欢欢......”沈从文不是滋味。

    沈清欢却哂笑,“没关系的大哥,我欠你的,当初若非我失手将你推入江中,你不会落得这步田地。”

    那年陛下巡游,父亲带着她和大哥一起上了龙船,追追打打中,她铸成了大错。

    此生最对不住的就是大哥。

    青梅竹马,早已亲如兄长。

    和江景辰拜天地的那日,沈从文抓着她说:欢欢,若是没有那次的意外,今日着红衣者,会不会是我。

    沈清欢决绝地答复:不会。

    原来是沈清欢崴了脚,沈从文搀着她的手,搂住了她的腰。

    「终江」可那一晚,兄长悬梁,吓得她魂不附体。

    为了了结这份孽缘,她选择出征。

    回京后,大哥邀她至春草堂,他说:欢欢,我想清楚了,你是我的好妹妹,只是妹妹。

    对兄长的愧疚,让她难以释怀,她只得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

    只是后来,那封休书,搅乱了心神。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其实,对江公子的情愫,早已在心房难以察觉的角落,萌芽、生长、开出了花。

    ——

    江景辰用了七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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