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2章

    不熟识的人眼里,我只是一个无害的小姑娘,没人把那个翻云覆雨的人联想到我身上,只以为我是个无关紧要的跟班,但频频的追杀也波及了我,一次中了埋伏,护卫拼死带着我逃命,最终只剩了我一个,跳进河里躲避追兵。

    我爹水性甚好。

    我也是。

    奈何我失血过多没了力气,一个不注意被浮木撞上了脑袋,当场晕厥。

    15

    我被人救上船时,靠着积年累月刀口舔血练就的本能警觉,强撑着醒了过来。

    湖畔花楼添彩,湖上画舫游船络绎不绝,笙歌靡靡,红粉凭栏。

    这是临城外的一片静水湖。

    救我的人有些眼熟。

    是那个小胖子。

    沈家小少爷画船上赏鱼听曲,刚好撞见了被冲到湖里的我,他还认得我,记着我两年前救他出匪窝,张罗着要请最好的大夫来。

    心口一阵疼,我不着痕迹地拢了拢衣襟,防止伤口的血渗出来被人发现。

    心脏附近被刺了一剑,伤口很深,如果不是及时侧了一下身子,我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伤口被水泡了很久,血迹冲淡,衣服颜色深,不细看看不出来上面有血。

    我不想被人知道我是被剑刺伤的,防止万一被官军通缉有人联想到此。

    于是我强行转移了他的注意,「你不是说随时可以来投奔你么?我在土匪窝混不下去了,被人逼到跳河,你愿意收留我吗?」

    沈念璋没有一丝纠结就答应了。

    还相当惊喜欣慰,「你能改邪归正,那再好不过!」

    他第一次遇见我,我在杀人放火

    第二次遇见我,我落草为寇。

    难以想象我在他眼里是何等的穷凶极恶之徒,都用得上改邪归正这个词了。

    身上有伤,我一个人恐怕很难独自回去,跟着沈念璋是最保险的方式。

    沈家是临城富商,是临城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我在沈家待着,相当于就在城主的眼皮子底下待着,灯下黑,反而比在外头躲避搜查的追兵更安全。

    但这样做,是否会牵连无辜的沈家?

    包庇贼首可是重罪。

    我咳嗽了几下,小胖子鞍前马后地为我端茶倒水,看起来没一点少爷架子,也没一点心眼子,又问我,「对了,你叫什么呀?」

    温水入喉,几息之间,我已经思虑万千,顺势而为调整了计划。

    我长睫微垂,轻声道:

    「听银。」

    闲听碎银几两当啷响,淡看金玉满堂照烨光的听银。

    ……

    那就,先把临城拿下。

    换新的城主,我就不算作贼首了。

    16

    沈念璋把我带回家中,沈家人听闻我就是之前搭救过他们小儿子的姑娘,非常感激,不过还是打听了一下我的来历。

    我直言不讳,「我爹把我和阿娘卖了换一口吃食,买者转手又把我卖给了青楼,没几个月青楼失火我四处流浪,从那以后数年辗转流离。」

    沈母下意识脱口而出,「当真?」

    刚说完她就后悔了,连连道歉,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从小生活在安稳富足里的人,难以置信世上竟有如此悲惨的经历。

    我敛眸,「自然是真的。」

    每一句都是真话,没有半个字掺假,只是有没有隐瞒一些情况,让自己看起来只剩可怜,那就不保证了。

    沈父沈母顿时满眼怜惜,直接决定收留我在沈家当作表小姐养着,挑了处崭新的院子让我好好住下。

    被丫鬟领去房里时,沈念璋跟了我一路,屡屡拿眼睛偷瞄我,欲言又止。

    却最终什么都没说。

    晚些时候,小胖子左手抱着一个箱子,右手拎着一堆零碎,身上还挂着几幅字画,沉得走路都摇摇晃晃,艰难踏进来。他后边几个跟班抬着琳琅满目的物什,也摇摇晃晃地挤进来。

    崭新没有人气的屋子,顿时被布置得满满当当,妆奁里甚至放好了首饰胭脂,姑娘家时新的衣裙把柜子塞得满满当当。

    最后他把一个食盒的精致糕点放到我面前,「这是我娘亲手做的松花糕,分你一半。」

    眼里全是对食物的不舍,动作却很坚定。

    还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我们沈家特有钱肯定能养你一辈子。」

    我有一瞬间的错愕。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