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4章

    「行。」

    我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

    以陶繁星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罗清晓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此时,周遭的谩骂,确实如卫延所说,在慢慢平息。

    人们都会遗忘。

    也许再过个十天半月,谁都不会记得这件事。

    但这并不是放任它「随风而去」的借口。

    事实上,我有两个选择。

    一,提起民事诉讼。

    二,提起刑事诉讼。

    前者费用低,成功率高,后者费用高昂,且举证困难。

    当事人普遍更倾向于选择民事途径救济。

    然而,我义无反顾选了后者。

    因为我知道,陶繁星不缺钱。她有的是钱。

    而我,虽然爱钱,但我更想看到对方悔不当初的泪水。

    说来也是巧合,法院立案受理的那一天,我打听到,陶繁星诞下爱女。

    母女平安。

    我工作丢了,名声没了,身无分文,买不起像样的礼物。

    这纸受理通知书,就当作我送她的贺礼吧。

    她拆开礼物的时候,一定要高兴一点啊。

    14

    打从这一天起,情势好像突然调转了个儿。

    我的手机里,突然多了很多的嘘寒问暖。

    有唐雪的。

    「她刚出月子,因为这件事茶饭不思,连奶都没有了,怪可怜的。清晓,咱们都是同学,何必给人添堵?」

    有常正的。

    「清晓,我替你揍卫延一顿,咱把案子撤了行不行?」

    还有前同事转达过来,陶繁星妈妈的手写道歉信。

    「繁星还是个孩子,有时候冲动了些,请罗女士务必原谅。而且我也会建议,你继续回到原单位上班,希望可以弥补您的损失。」

    26

    岁,也叫「孩子」吗?

    我拿着这封信,左看右看,然后委托律师写了一封检举信。

    「A

    市

    XX

    局范副局长,利用职权,干涉公司的人事调动。」

    律师问我,是否要匿名举报。

    我无所谓道:「实名吧。」

    「我行得正,坐得直,不像她女儿,躲在网线后面污蔑他人,算什么东西。」

    这段时间,卫延当然没有缺席。

    我拉黑了他,他就通过无数个小号给我发短信。

    「清晓,这次是我错了,真的是我错了。你恨我也好,骂我也好,能不能饶了繁星?」

    我咬紧牙关,任谁来说情,都坚决不撤诉。

    但不知怎么回事,我新换的住处还是被陶繁星知道了。

    某日,我逛完超市,两手拎着日用品,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陶繁星和家人。

    想绕过他们,却被堵住了路。

    陶繁星一改往日的妩媚,只作一副贤妻良母的打扮,不施粉黛,形容憔悴。

    至于卫延,神情焦虑,一如我当年找他说情时,我的状态。

    见了我,他竟直接就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一时间,小区里来往的居民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