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行。」我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
以陶繁星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罗清晓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此时,周遭的谩骂,确实如卫延所说,在慢慢平息。
人们都会遗忘。
也许再过个十天半月,谁都不会记得这件事。
但这并不是放任它「随风而去」的借口。
事实上,我有两个选择。
一,提起民事诉讼。
二,提起刑事诉讼。
前者费用低,成功率高,后者费用高昂,且举证困难。
当事人普遍更倾向于选择民事途径救济。
然而,我义无反顾选了后者。
因为我知道,陶繁星不缺钱。她有的是钱。
而我,虽然爱钱,但我更想看到对方悔不当初的泪水。
说来也是巧合,法院立案受理的那一天,我打听到,陶繁星诞下爱女。
母女平安。
我工作丢了,名声没了,身无分文,买不起像样的礼物。
这纸受理通知书,就当作我送她的贺礼吧。
她拆开礼物的时候,一定要高兴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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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这一天起,情势好像突然调转了个儿。
我的手机里,突然多了很多的嘘寒问暖。
有唐雪的。
「她刚出月子,因为这件事茶饭不思,连奶都没有了,怪可怜的。清晓,咱们都是同学,何必给人添堵?」
有常正的。
「清晓,我替你揍卫延一顿,咱把案子撤了行不行?」
还有前同事转达过来,陶繁星妈妈的手写道歉信。
「繁星还是个孩子,有时候冲动了些,请罗女士务必原谅。而且我也会建议,你继续回到原单位上班,希望可以弥补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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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也叫「孩子」吗?
我拿着这封信,左看右看,然后委托律师写了一封检举信。
「A
市
XX
局范副局长,利用职权,干涉公司的人事调动。」
律师问我,是否要匿名举报。
我无所谓道:「实名吧。」
「我行得正,坐得直,不像她女儿,躲在网线后面污蔑他人,算什么东西。」
这段时间,卫延当然没有缺席。
我拉黑了他,他就通过无数个小号给我发短信。
「清晓,这次是我错了,真的是我错了。你恨我也好,骂我也好,能不能饶了繁星?」
我咬紧牙关,任谁来说情,都坚决不撤诉。
但不知怎么回事,我新换的住处还是被陶繁星知道了。
某日,我逛完超市,两手拎着日用品,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陶繁星和家人。
想绕过他们,却被堵住了路。
陶繁星一改往日的妩媚,只作一副贤妻良母的打扮,不施粉黛,形容憔悴。
至于卫延,神情焦虑,一如我当年找他说情时,我的状态。
见了我,他竟直接就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一时间,小区里来往的居民都投来好奇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