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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此话一出,众人神色各异。

    沈斯越终于开了口,沉声道:“妈,清萤还在这里。”

    沈母却根本不管,还不满的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祝清萤。

    如果说沈斯越对祝卿卿的喜欢是在暗地里。

    那沈母对祝卿卿的喜欢则是直接放在了明面上。

    曾经无数次沈母都表示自己喜欢祝卿卿,想要她做自己的儿媳。

    如果不是沈斯越执意要娶自己,那沈母早就如愿了。

    有一瞬间,祝清萤很想告诉沈母,祝卿卿已经是她的儿媳。

    可她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沈母就冷眼道:“还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来给我们布菜!”

    是的,布菜也是沈母要教祝清萤的规矩。

    每次吃饭时,祝清萤只能站在一旁为他们剥虾挑鱼刺。

    最后等她能吃饭时,饭桌上只剩下残羹冷饭。

    祝清萤看了一眼得意洋洋看着她的祝卿卿,突然道:“

    妹妹要不也学一下?”

    毕竟这一世,嫁进沈家的人是祝卿卿。

    闻言祝卿卿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住了。

    “她永远都不用学这些。”

    沈斯越淡淡开口,顺便把剥好的虾放进祝卿卿的碗里。

    祝清萤垂下眼眸,遮住眼底的讽刺。

    沈斯越,你错了,还有七天,她就是你的新娘了。

    晚餐过后,祝卿卿突然开始不停的看着手机。

    一旁的沈斯越低头关心的问她怎么了。

    “我差点忘了我还要去看演唱会,只是现在离开,会不会惹得伯母不快啊。”

    沈斯越轻声说了句没事,我陪你一起,而后站起身来,“妈,我公司还有急事没有处理,就先走了。”

    沈母一听没有多想,连忙让他去。

    见此,他朝祝卿卿看了一眼,祝卿卿也连忙起身跟沈母告别。

    很快两人就消失在她们的视线里。

    唯有听到一切的祝清萤心中自嘲不已。

    和他过了一辈子,他心中只有工作,从来不知道,他竟还会去看演唱会,

    甚至,还愿意为了祝卿卿和沈母撒谎。

    这样看来,往后的婆媳生活,他大概能处理得很是顺畅吧。

    沈斯越一走,祝清萤自然也不愿呆下去。

    她没有看沈母一眼,转身就朝外走,任由沈母将茶杯砸在地上,她都没有回过头。

    沈母不喜欢她,自然不会派车送她,而沈斯越更不可能来接她。

    这儿位于别墅区也打不到车,所以祝清萤只能一个人走回去。

    花了足足三个小时,她才走回了家。

    脚后跟磨破了,满是水泡,她独自上了药,便睡了过去。

    第七章

    直到第二天,沈斯越才带着祝卿卿回来。

    祝卿卿头上还戴着演唱会的发冠,眉眼满是喜悦,而沈斯越则朝她走来,将几份不同款式的请柬递到她面前的桌上。

    “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款式。”

    祝清萤没有回答,只是随后指了一款看向祝卿卿:“这款,喜欢吗?”

    祝卿卿不明所以,却还是下意识点了点头,“喜欢啊。”

    祝清萤嗯了一声,将这张请柬抽出来递到沈斯越面前。

    “那这款。”

    沈斯越没有接,只是眸色略沉的看向祝清萤。

    为什么,她每次都要问祝卿卿。

    婚纱,婚戒,婚鞋,婚礼举办地,甚至连这次的请柬,全部都要问祝卿卿。

    仿佛,祝卿卿才是这次的新娘一般,而她,会选择让位。

    这个念头刚出来,他便立马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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