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打猎
仗着身强力壮,干一些无本的买卖,确实是一个来钱快的好办法。可是这么做的后果,陈建军觉得自己承担不起了。
但凡有个什么意外,秀梅和妞妞怎么办?
他赶紧把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从脑子里甩了出去。
可到底上哪儿搞钱呢?
他忽然瞥见了墙角的柴刀,想起后山那一大片林子,里面有不少野味。
这年代,还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
他脑子里灵光乍现,立马有了主意。
在家里找了一把小刀,将柴刀别在裤腰上,趁着天色还早,陈建军马不停蹄地进了后山。
他虽然不学无术,但小时候也跟着老爹进山打过野鸡,实际操作起来也不算是新手。
担心把衣服弄坏,他干脆脱掉了上衣,露出了精壮的上半身,又从裤子上抽出了皮筋。
弹弓制作比较简单,可杀伤力还是太小,只能打一些麻雀。
他打算制作一把弹簧弓。
秀梅母女俩有很久没有见过荤腥了,麻雀太瘦根本不够吃。
他想弄几只野兔或者獾。
上一世,短视频上有各种弹簧弓的教程,陈建军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做好了一把,试了试,十五步的距离能轻松扎进树干里。
在林子里转悠了一下午,陈建军总算是有了一些收获。
数了数,总共三只野鸡,两只野兔,还有一只二十斤左右的豪猪。
眼看天就要暗下来了,陈建军心里记挂着那对母女,捡起猎物就匆匆的下了山。
临走前,他在标记过的几个地方做了陷阱,用野兔的皮当诱饵,希望明天能套住大家伙。
入了夜,村里的路就不好走了。
可陈建军却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视力似乎比以往要好了很多,即便没有月亮,脚下的路依旧看得十分清楚。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脚下的步子却极为轻快。
回到村里,家家户户已经点上了煤油灯。
那年头,别说电灯,就是蜡烛都不是一般人用得起的。
他朝着唯一没有光亮的院子跑去,那是他的家,里面有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到了门口,他放缓了脚步,换了一张和气的脸推开了房门。
地锅里冒着热气,但里面仍然是清汤寡水。
李秀梅坐在地锅前,手轻轻的拍打着妞妞后背,眼神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
陈建军四下看了看,被他扛回来的那袋米,口袋上只缺了很小的一个角。
她还是没舍得。
陈建军心里发酸,他知道李秀梅实在担心吃了之后还不上。
如果不是孩子饿坏了,那个袋子该是完整的。
陈建军把肩上的挑子扔在了地上,发出嘭的一声。
李秀梅吓得一哆嗦,下意识地看去,脸上顿时升起一抹不可置信。
“我下午进山了一趟,收获还不错,咱们晚上吃肉。”
说着,他抓起两只兔子去了院子里的水井边剥皮。
听到外面的打水声,李秀梅才回过神来,悄悄地跟了出去。
看见陈建军背上一道道血印子,她才相信对方是真的进山了。
可是,他什么时候会打猎了?
她心里隐隐有些担忧,陈建军突然献殷情,到底有什么企图?
低头看了看怀里睡着的妞妞,她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愣愣地坐在桌子前,看着陈建军忙前忙后,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她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陈建军把宰好的兔肉下了锅,转头去找调料,可柜子里除了几个破碗一无所有。
他叹了口气,饥荒都挺过来了,这日子还过得稀碎!
“今晚将就着吃吧,明天把野鸡拿到镇子上卖了,买些调料回来。”
山里的野兔不经煮,不多会儿两大碗肉就上了桌。
陈建军把碗推过去,伸手想去接孩子。
“来,孩子给我,你先趁热吃。”
一听他要孩子,李秀梅成了惊弓之鸟,死死搂住不撒手,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不,不要卖我的娃!”
看着李秀梅扑簌簌的泪,陈建军身子有些发僵。
很快,他便回过味来,估摸着李秀梅是把这当成了鸿门宴。
他赶紧收回手,笑着说:“妞妞是我女儿,我怎么能干那种猪狗不如的事情。我说了改了,就一定能改,你要是不信就看我今后的表现吧。”
知道自己离得太近,李秀梅会有抵触的情绪,陈建军说完就去了院子,把散在角落的碎柴火重新捆好。
偷偷瞥了一眼屋内,见李秀梅叫醒了妞妞,母女俩吃得香甜,陈建军心里终于畅快了不少。
捆柴,挑水,洗锅刷碗,陈建军做得游刃有余。
上一世他好吃懒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把老婆孩子当成了佣人。
这辈子,伺候她们,陈建军乐在其中。
“妈妈,他是不是变成傻子了?”
李秀梅连忙捂住妞妞的嘴巴,怯怯地看向陈建军,生怕他发火。
好在陈建军只是冲她浅浅一笑,回过头继续烧着热水。
把热水倒进盆里,又添了点凉水,陈建军这才满意地站起身。
“天气热,好好洗洗吧!”
李秀梅是一朵娇花,模样身材都很出挑,只要陈建军回来都会强行要好几次。
每每在床上看到李秀梅那痛苦哀求的模样,陈建军就如同吃了兴奋剂。
听到对方这么说,李秀梅又陷入了无尽的恐惧中。
“我,我还是,不洗了!”
陈建军也明白她在怕什么,这几年李秀梅的神经崩得太紧了,需要和她保持距离,慢慢的让她们放下戒心。
他尽量放缓了语气,轻声说道:“我还要进一趟山,晚上就不回来了,你放心睡。”
不等李秀梅回话,他已经走出去带上了房门。
许久之后,屋子里才响起哗哗水声和妞妞的嬉笑声。
陈建军会心一笑,这才踩着轻快的步子出了小院。
走在漆黑的田埂上,耳旁不时响起狗叫声。
陈建军在心里盘算着今后的日子。
他记得上一世村里来了一个探险队,村长安排陈二给他们做向导。
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听陈二说,那些人进山后,就开始挖各种野草,说是要带回去养着。
后来陈建军才明白,那些人挖的是一种叫天麻的东西,价格贵得离谱。
哪怕是后来人工养殖的,也能卖到两三百一公斤。
陈建军琢磨着,如果自己能找到那东西,家里就不愁吃穿了。
原本给李秀梅说晚上进山只是他的说辞,可现在想起了这件事,他就不想耽搁了。
东边出现启明星的时候,陈建军满身透汗地钻出了林子。
他伸长了脖子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咧着嘴大笑起来。
这次没有白跑,不仅挖了十好几斤的野生天麻,还在陷阱里弄死了一头四五十斤的野猪崽。
在河边痛痛快快洗了个澡,趁着天还没亮,朝着镇子的方向走去。
四十里的路程,陈建军走走停停,用了四个多小时。
这时候,小街小巷已经出现了卖菜的小贩,但买肉还是要去肉铺用肉票。
陈建军不想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直接扛着野猪去到了镇子上最大的饭店。
之前陈建军偶尔和一帮狐朋狗友在这里吃喝,店老板是认识他的。
听他说是自己打的,店老板自然是不相信,以为是他从哪儿偷来的。
最后好说歹说,才以一块二的价格成交。
陈建军想着说不定这是长期买卖,也就没有太在意。
出来进去不过十几分钟,手里就多了近五十块钱。
陈建军随手就揣进了兜里。
可这一幕,却被街边的有心人瞧了个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