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热文 第32章
从草丛中钻出来,正左右瞅巡,在不发现周围有危险的情况下,才会大胆觅食。兔子是不吃窝边草的,兔子窝的周边必定是野草丰茂,离开一定距离才开始觅食,甚至不惜侵入别家的领地。
楚凡把剑往空中一掷,纵身跃上,脚踏飞剑,轻喃一声“走”,人剑合一,往山下疾驰而去,在距离野兔三丈外,手臂一抬,袖口银针激射而出,银针正中野兔脖颈,原地扑腾几下便没了动静。
耕心园。
距离剑阁与典阁仅五百米,距师傅的沐雨轩五百五十米,是哑巴叔叔种菜、吃饭睡觉的地方。
耕心园是哑巴叔叔自己起的名字,哑巴叔叔不会说话,不知取其耕心园为何意。
每年,哑巴叔叔都在耕心园种植大量的蔬菜、芸豆、豆角、辣椒、白菜、萝卜……天旱的时候,除去做饭的时间,哑巴叔叔只在担水浇菜,把后山百丈崖的溪水,佝偻着身子,一担担挑回来,浇灌在菜地里。
做菜,哑巴叔叔有一手好刀工,每当楚凡把野兔交给哑巴叔叔手里,菜刀在哑巴叔叔手中翻飞,扒皮、掏内脏、剁肉、下锅,一气呵成,把楚凡看的目瞪口呆。
自打自己脑海中有了世界的信息储存,哑巴叔叔就在。
师傅说,哑巴叔叔天生残疾,下生后背就长了一个碗口大的肉瘤,每到下雨阴天就让他痛苦不堪。
师傅还说,曾想过给哑巴叔叔把肉瘤切除,但奈何肉瘤连着内脏,不敢开刀。
所以哑巴叔叔是个酒鬼,每当天气变化,必定把自己喝的酩酊大醉,或许只有酒精的麻醉,才能让哑巴叔叔忘了暂时的痛苦。
在耕心园里,哑巴叔叔每年必种几亩地的红薯,是用来蒸酒的,蒸出的酒甘冽醇厚,封存在陶缸里,埋在耕心园的地下,一喝一年。
师傅说,这酒叫地瓜烧,喝醉了也不伤人。
每当天气变化,楚凡会从典阁出来,陪哑巴叔叔喝几碗。
地瓜烧冽,一碗就上头,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