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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再然后还得修剪一番皮革,之前虽然也修剪过,但到底没到最后,肯定得为后面留余地,没有修剪到底。而等修剪恰当了,就可以固定特异沿条了——这个特异沿条,其实就是一根皮条,也是用整个的牛皮裁出来的,有相当的厚度。

    特异沿条软化处理后就沿着鞋底边缘贴了一圈,只有鞋跟部分没有。贴好的特异沿条,还得用上蜡细麻线缝在之前纳鞋底钻好的小孔上固定。之后就是在这根特异沿条内,贴一层鞋底,这样鞋底就平齐了,方便之后继续制鞋底。

    这之后要贴一个半鞋底,只有后半个鞋底,这也是为了鞋子更舒适。再贴一层完整的鞋底,连沿条也要盖住的那种。当然了,鞋底用的牛皮都是完整厚实的那种,并且使用前都会挂掉表面光滑的革层。

    到这时候,操作就比较考研技术了,不再只是修修剪剪,而是得削切打磨这层鞋底,得到楞线。再然后,取另外的厚牛皮鞋底,手工镗出型来,与上一层鞋底的楞线相合——这个是为了足弓起楞,发那个之塌陷,后世的鞋子这个位置会加钢条。

    这就是最后一层鞋底了,而且比较特殊的是,这层鞋底不需要挂掉光滑的革曾,但需要在边缘揭开这薄薄一层革。不用完全揭开,就是沿边揭开一点儿。

    这主要是因为一层一层贴上去的鞋底,这时候还要用细麻线沿边缝一圈固定(不涉及到鞋面和第一层鞋底)。到时候这看起来不好看,也不利于防水。所以这揭开的这一圈革,就可以在里面的牛皮因为修剪被削取后,恰好向上包住几层鞋底和沿条。

    多余的一点儿就是向鞋面与鞋底间的缝隙楔进去就好,外面看上去就完美了。

    当然,到这里一双鞋还没有做好,还得做鞋跟。鞋跟要用四层厚牛皮,第一层得做成U形,就像马蹄铁一样。这里粘贴到鞋底上后,贴两层普通的半月形鞋跟,再就是上钉子。一半是普通钉子,直接钉到底就行,另一半要长一些,会露出一些。

    长一些的钉子会用特殊的工具去掉钉子头,这就成了朝外尖尖的暗钉了,最后一层半月形鞋跟上虽然也有胶水,但为了固定,按到这样的暗钉上显然是更稳固的。

    到此,一双真正的好鞋总算完成了90%,之后就是一系列打磨、上蜡,并在鞋底用一种特别小的、上有麻花花纹的滚轮去烫。这种滚轮头会在火上烤一烤,烫上去就能形成花纹,这些花纹菱形分布在鞋底,是用来防滑的。

    鞋匠真的做的特别用心,甚至考虑到了纪尧姆不比路易莎,经常要外出。还在鞋底足尖那一点儿容易磨损的地方,削掉了一层皮,换装了一小条金属片上去防磨损......

    这样精心制作的鞋子,一次做了两双,一双是短靴,另一双就是正常皮鞋的样式——按照路易莎的吩咐,是那种系带式的牛津鞋款。

    在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前,总算来得及送到了纪尧姆面前...说实话,纪尧姆就算没有试穿这双鞋,也觉得它们很不错,因为那精细挺阔的样子,就不像是普通鞋子。这让纪尧姆想起来路易莎平时穿的一些皮鞋,差不多就是这样。

    不过路易莎是女士,在他看来会喜欢精美东西是天性,所以他平常看到也不会觉得那更好穿,还以为就是样子好看一些而已。

    但现在,真的试穿上了,才知道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给纪尧姆一身好衣服,他不会有这种感觉,他从不追赶如今宫廷里所谓的时髦,衣服什么的,合身就行了,再就是冬天要暖和。但鞋子不一样,鞋子不好穿是真的会影响到做事的!

    对一个务实主义者来说,这点就很重要了。

    “您有一个非常出色的鞋匠。”纪尧姆从来不为这些称赞人的,这次却是破例了,他的确是非常喜欢脚上的鞋。

    第182章

    路易莎的御用鞋匠不止一个,她当初调.教鞋匠时就有意‘普遍撒……

    路易莎的御用鞋匠不止一个,

    她当初调.教鞋匠时就有意‘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只有让更多鞋匠了解她的要求,

    才能有真正有天赋的鞋匠出头...她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做的。这就让特鲁瓦一些手艺较好的鞋匠,或多或少都接触到了新的制鞋技艺。

    在布鲁多宫廷里,

    有一些人追随路易莎的选择,

    或者说‘潮流’,

    找她喜欢的鞋匠定做鞋子。这样尝试后,立刻就明白新式皮鞋的好处了,之后就是新式鞋慢慢在布鲁多宫廷增多。

    不过,这在西岱无疑还未为人所知,

    除了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人,还没有人穿上这类鞋。主要是,

    除了服务于路易莎的鞋匠,也没有别的鞋匠会做了。

    但自从纪尧姆穿的新鞋被人注意到后,

    情况就不同了——不同于此时各种常见的鞋子,

    包括最为人所熟知的那种长尖头鞋(这可不是后世那种尖头鞋,而是真的伸出的尖头影响到走路,

    平常得用一根链子向上吊起,固定在小腿的那种鞋,

    也是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剧里,

    对于男鞋常见的刻画),不算夸张,

    可就是显得尤其精美。

    有一种花里胡哨不在表面,

    但又因为其精美,

    不会沦为平庸的出众...这个时代,贵族中可不流行什么‘内敛的奢华’‘低调的内涵’。有钱有势的贵族就是要大大咧咧显露出来,

    穿红挂彩、穿金带银,什么素净、矜持、文静...都是不存在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鞋是纪尧姆穿出去的。这可是王太子,天然就在聚光灯下,身上任何细节都会被其他人拿着放大镜观察。即使他本人没什么做时髦人物的意思,也很容易引领潮流。过去纪尧姆身上从未出现新奇东西就算了,现在他的鞋子明显不同了,大家当然一下就发现了。

    很快被人发现之后,就有人知道了新鞋的来历,找上了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定制鞋子。因为这些新式鞋明显好穿得多,而不只是外表精致,立刻就引起了追捧...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眼下纪尧姆刚穿上新式鞋,正是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婚礼期间,主要注意力都在这里了。

    当然,正如一早的安排,这事儿只把安娜王后忙了个人仰马翻。至于路易莎,得益于安娜王后的不信任,悠哉游哉地度过了婚礼前的准备期。直到‘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嫁队伍抵达了西岱近前的一座小镇,她才有了第一个正经任务。

    即作为两个迎亲代表之一,去到了‘伏京的伊丽莎白’下榻的城堡。

    当初路易莎来西岱和纪尧姆结婚,也有这么一出。迎亲代表要一男一女两个,当初路易莎结婚时,男性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路易王子,也就是琅城大主教,女性则是西敏公爵夫人。他们两人身份上完全足够,也都是王室成员,是十足十的合适。

    现在的话,男性代表依旧是琅城大主教路易王子,女性代表变成了路易莎...这主要是,真的来说的话,路易莎作为现在王室之中地位第二高的女性,肯定是更合适的——地位最高的安娜王后又不可能做迎亲代表去迎接自己的儿媳。

    再者,之前安娜王后因为防备纪尧姆和路易莎,表现得实在是太过了,真是一点儿不让他们插手这桩婚事啊!全然不管,能有这桩婚事本来就是纪尧姆一力促成的结果......

    虽然路易莎自己不在乎,婚礼的准备期间,她算得上全程隐身,能够躲懒对她可太好了。但别人不这么看啊!正常情况下,大家可不会放弃这种露脸的机会!这不只是面子,也是一步步实实在在握有权力的方式呢!

    就像路易莎在布鲁多时一样,要做事才能有权力到手,道理是一样的。

    大约也是为了显示自己没那么小心眼,王室依旧团结,这种时候安娜王后也不得不让路易莎出面做迎亲代表。反正这个工作虽然露脸、重要,却不需要做事,也就谈不到侵蚀权力了——对此,路易莎当然无所谓。

    她倒不是不在乎权力,哪怕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也是要抓住一些权力的,就像她在布鲁多时做的那样。只不过她很清楚,现在和安娜王后争,根本没有意义。不止别人看着难看,有安娜王后这个名正言顺的正牌王后抵挡,她也很难顺心。

    事倍功半,甚至‘功半’都达不到,何必呢?

    而且她知道纪尧姆不久就会继位了,到时候安娜王后自然会‘退让’,她也能理所当然地以女主人地身份掌握应该掌握的...有什么可着急的?

    在路易莎和琅城大主教来迎亲时,他们的一切行为都非常有分寸,换个说法就是有礼有节,但亲近不足——这也很正常,他们此前都没有见过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路易王子还要对未来弟媳避嫌,就更别说了。

    不过路易莎倒是对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些印象:原书之中,她也是有过出场的,虽然她不是某个女配,和菲利普王子这个男主角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准确地说,她在原书中,是以弗朗索瓦王子的妻子身份出现的...对,就是男主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弟弟,这一辈王子中最小的那个。

    这说起来也是‘蝴蝶效应’了,原书中,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和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这个小公国公主就解除婚约了。之后,顺着一些人的期待,他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结了婚,那些人也是还惦记着这位公主对巴伦的强宣称呢!

    之后,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伊娃按时完婚...这样不就把弗朗索瓦王子剩下了么?所以,原书中也有的,王室与伏京公爵的一战,该得的一场好处,一部分就通过‘伏京的伊丽莎白’与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变现了。

    现在的情况却不是那样,菲利普王子的婚约对象,也就是路易莎,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纪尧姆。如此一来,纪尧姆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就没什么事了,安娜王后如今还在为艾莉西亚公主和弗朗索瓦王子的婚事奔走呢!

    这说起来,唯一一个婚事没有着落的就成了菲利普王子这个原书男主角......

    从这个角度来说,原书要和弗朗索瓦王子结婚的‘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要和她结婚其实也奇怪。别看西方世界王国、公国不少,联姻结婚好像选择面挺广,其实真到了最顶尖层次,要求又高,绝不肯‘向下兼容’的话,来来去去合适的都是有数的。

    路易莎虽然对原书中的‘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点儿印象,但也就是基于她的身份,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CP罢了——原书中,弗朗索瓦王子还挺有存在感的,他在原书中的角色定位大概是阳光正派好少年那种。

    当男女主角为这段不是那么合适的感情痛苦时,他就是个给出鼓励的人...这种阳光小王子,而且没有搅和到男女主角感情戏里的定位,是真的挺不错的。放在偶像剧里,也是独美的捧人角色了。

    所以,路易莎是真不记得原书中是怎么说这位贵女的了,印象中她很少出场。倒是好像说过她挺漂亮

    ...不过说实话,在贵族圈子里吹容貌,这是最有价值,又是最没价值的了。

    贵族相比起普通人,有的是时间精力金钱捯饬妆饰自己,多数达到及格线以上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一个正当青春年少的少年少女,那更是不消多说,怎么都会有些可爱。要说漂亮的人,平常在贵族圈子里见的真不少。

    不过嘛,原书的盖章多多少少是有些价值的,所以路易莎并不奇怪‘伏京的伊丽莎白’是个远超及格线的美女——她是那种甜美可人型的美女,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确般配,按照华夏的说法这叫‘夫妻相’。

    当然,路易莎也就是心里想想而已了,这辈子绝不可能对外讲弗朗索瓦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牵扯到一起。不同于原书之中,‘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是要嫁给菲利普王子的,这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啊。

    而在双方短暂的会面中,不只是路易莎在观察伊丽莎白这个未来的新娘,伊丽莎白也在观察她。

    她早就知道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这个瓦松知名的美女会是她未来的嫂子,不出意外的话,还会是她必须尊敬低头的瓦松王后——她以前从没见过路易莎,对她好奇的同时,又有些不以为然。毕竟那些吹捧路易莎的吟游诗人,他们的诗歌总是过于夸张,伊丽莎白早就不信了。

    ‘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当下瓦松的王太子妃,也会是未来的王后。这样的身份注定了,她哪怕一无是处,也少不了夸赞。即使她容貌平庸,相比夸她可爱的人也会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不过她还是好奇,除了单纯的对未知的好奇,也和她的性格有关。简单来说,伊丽莎白公爵小姐这个人,她一直都非常自恋...她对自己的美貌相当自信,甚至到了自恋的地步。她就是那种会用软尺量自己的脖围、腰围、腿围,一定要它们保持一个‘完美数值’的那种人。

    而且为了‘美丽’,她更是做过很多即使后世来看也说得上‘夸张’的事儿。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没什么,爱美能有什么错呢?换个说法,还能说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己的人生有掌控力呢!只不过她有一个毛病,就是会很介意别人比她更出众,一旦是那种情况,对方地位和她差不多,甚至比她更高,她就会内耗。而如果对方不如她地位高,就会被她打压。

    在这个时代,有这种毛病,倒也不算稀奇...男尊女卑的社会大环境下,女性或主动或被动,总是很难完全逃脱‘雌竟’的叙事。

    有着这样‘毛病’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一见到路易莎,不出意外地就开始‘内耗’了。当然,这种内耗表现在内是如何煎熬先不说,表现在外就是她情绪不好——只能说,幸亏眼下还得办婚礼,她作为贵族小姐也知道这不是任性的时候,所以还有所控制,不是熟悉的人看不出她的不快。

    不过,一些侍奉她的侍女已经察觉到了...其实也不需要对伊丽莎白的情绪多敏锐,只是看到路易莎了,再联系伊丽莎白一向的性格,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路易莎无疑是极美的,今年也才18岁的她,身上稚气正在减弱,现在只能说还留下了一点儿少女时代似有若无的轻盈稚弱。其他的,则越来越接近一个成年女子该有的样子——嗯,白种人是这样的,成熟得早。别说18岁了,有些15、6岁的,就很有成年人的感觉了。

    这没有不好的意思,而是说,除非是某些偏爱那种少女气质的,不然都得承认,现在的路易莎更美了。她现在来到了白种人的颜值巅峰期开始(一般来说,多数白种人都是小时候好看,青春期的时候会有一段‘尴尬期’,之后17、8岁到25岁之间),各方面都臻于完美。

    就像一轮月亮,已经到了月圆期,月辉如水、莹润皎洁。

    侍女们看到了路易莎那双著名的绿眼睛,最受瓦松人推崇的绿眼睛。必须得承认,那绝不是完美的绿色,可就是绝对合适!绿色里带着的灰调,让她显得那么清新,仿佛雾气朦胧的森林,神秘、深邃、朦胧,看到的人不会怀疑其间栖息着仙女。

    说实话,只是看到眼睛她们就注意不到别的了,之后再回想王太子妃的长相,居然一下想不起来......

    直到第二天迎亲队伍领着送嫁队伍又上路,她们见到路易莎,才能注意到别的。

    就在路易莎那双整个瓦松都出名的眼睛上方,束着一条白钻石和蓝宝石拼成的头带,钻石的闪耀简直要让看到的人眯起眼睛了。而配合这样的首饰,她穿的是一整块来自东方的丝绸裁成的袍子,没有用花边、褶皱、珠宝,甚至刺绣来点缀,这也不用那个。

    织金的东方丝绸在这天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简直耀目,这个时候才能明白这样的袍子为什么都尽可能不加裁剪,并且面积做得很大。就是因为丝绸本身就很美了,舍不得剪碎,而且用裁剪来‘扬长避短’根本没必要,它根本没有短处!

    这块丝绸也是很难得了,此时从东方,这里说的是‘远东’,进口来的丝绸虽然多,但多数都是中等、下等品质的。真正的上等货非常少见,而这块丝绸绝对是上等货中的极品,想必在远东华夏,它也是皇室、公卿之家才会使用的。

    路易莎上辈子是华夏人,虽然现代人对丝绸的了解一般都比较少,但谁让汉服又流行起来了,她身边还颇有几个富婆汉服娘?她们是真的会用很好的丝绸去订制汉服的,连带着路易莎对此也有了‘常识’。

    从她的感觉来说,这种料子用来做华夏古代贵妇的礼服也绰绰有余...真的,只有亲眼见到,才能明白什么叫做‘散发着金钱的气息’,那真的不一样!

    当然,这样布料的衣服在路易莎的衣柜里算得上有档次,却也不突出。所以被她穿来迎亲,在她看来这才显得重视,又不至于抢了准新娘的风头——为此,她甚至连王冠都没戴,就戴了一个头带!

    没错,就是头带,那条钻石和蓝宝石拼成图案的头带就算再华丽,那本质上还是头带,这没毛病。

    但作为准新娘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是不会领路易莎的‘情’了,63*00

    她甚至在私下对身边的侍女抱怨说:“这位太子妃在显摆些什么吗?所有人都知道布鲁多的富裕,她倒也不必在别人的婚礼上这样突出自己,倒像是别人连好衣服、好珠宝都没有一样。”

    这完全就是没事找事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路易莎已经尽量‘低调’了。现在这样的妆扮,只能说是她的身份所必须的,不然身为太子妃就太不像样了。

    事实上,在之后她真正结婚时,她就能知道了,路易莎来迎亲,乃至之后见面礼上,是多么‘收敛’了。

    迎亲完毕,路易莎算是结束了一项工作,至于之后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和菲利普王子的‘见面礼’,这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她和纪尧姆虽然也都有出席,可就是个人群中的‘NPC’而已,凑个人头,而且他们的身份摆在那儿,不去也不好。

    “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殿下实在是相配。”‘见面礼’之后,不少人都在路易莎耳边说起了这个。

    没错,在‘见面礼’当时,菲利普王子温和而英俊,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活泼而甜美,就仿佛是一株橡树与一株花树,让大家称赞不断——大概只有路易莎会因为原书中的弗朗索瓦王子,而很难毫无芥蒂地觉得两人相配吧。

    而且也不只是弗朗索瓦王子的问题,路易莎最忍不住细想的还是菲利普王子和原书中的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现在两人还从未见过面,如果像原书一样,索菲亚选择了进宫做事,两人又宿命般地相遇,还会爱上吗?

    理论上是会的,虽然一些情况不同了,但形势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再说了这两个人依旧是对方会爱上的内里和外在——最大的变数可能就在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了,现在菲利普王子的妻子会是她,而不是原书中的伊娃。

    是伊娃在原书中的狠毒,甚至癫狂,让菲利普王子对妻子一点儿余地也没有。甚至,哪怕原书中的伊娃都那样了,如果她没有因为难产而死,菲利普王子和索菲亚这对还不知道有没有个结果呢!毕竟这可是中世纪,离婚操作是很难搞的。

    当然,以原书之中菲利普王子表现出来的腹黑,路易莎不怀疑他如果有这个想法,是能够达成的。

    见面礼之后又是几天,然后才到真正结婚那一天。到了那时候,虽然路易莎不用像两个结婚的当事人一样忙碌,可要说轻松,那也是没有的。就像是后世参加婚礼,作为新郎家的亲戚,即使是不用管事儿的那种,也难免要每天点卯出席。

    说实话,真到了结婚当天,路易莎真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之后虽然还会有连日庆祝,但作为身份地位足够的人,偶尔请假,再加上时不时躲清闲,那反而不难操作了——这毕竟不是她自己的婚礼,而且菲利普王子作为普通王子,婚礼的规模大小也不可能和当初王太子婚礼相比。

    当初她都挺过来了,何况现在!

    婚礼当天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都是路易莎当初结婚时经历过的那一套。就是小教堂里,一些人的见证下宣誓结婚,再然后还有一个进城仪式...嗯,没有当初凯瑟琳公主和路易莎结婚时那么隆重的全程巡游,毕竟不是太子妃,只是普通的王子妃呢。

    就连献礼的仪式也一样,并没有在西岱内城门口这个具有很大意义且公开的场合举行,而是选择了在王宫里进行。

    送礼物的人也不再是社会各界、无所不包,也不是说各界就没送礼物,只是送礼物的规模和礼物本身,都是不能比的。

    送出的诸多礼物中,也有路易莎的一份呢!她的礼物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最不会出错的珠宝——这东西保值,不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且谁都喜欢、谁都用得上,而且这也符合路易莎的身份。

    具体来说,路易莎送了一个男士可以用的黄金嵌宝石领圈,和一套总共8个,可以一边手戴四只的珍珠手镯。一看就知道,前者是给菲利普王子的,后者就是给王子妃伊丽莎白的了。

    第183章

    路易莎送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公爵小姐的新婚礼物,真要说的话,算

    路易莎送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公爵小姐的新婚礼物,

    真要说的话,算是不公不过。

    其中黄金嵌宝石的领圈价值不菲,不是此时男士领圈常见的粗大风格,

    反而很精巧。领圈的主体是黄金拉丝编股而成的‘黄金绳’蜿蜒扭结而成,因为金子很柔软,

    所以制作出了非常复杂的造型。

    总的来说,

    预备着给菲利普的这条领圈是一环套一环,

    甚至还有相当复杂的双股连环扣和镂空鸢尾花(罗佩王室的纹章就是鸢尾图案,这也是其象征)。而珠宝就镶嵌在镂空鸢尾花上——象征着罗佩王室的鸢尾花是金黄色的,所以花朵部分用的是金琥珀。

    还有每朵鸢尾花后的‘背景’一圈,则是各不相同。有蓝、白、红三种眼色,

    其中蓝色是罗佩家族的代表色,所以最多、最显眼,

    而这些都是烧造的珐琅...虽然说,珐琅到底就是一种玻璃,

    和真正的宝石没得比,

    但好的珐琅还是值钱的。

    就像是华夏古代,玻璃到后来一些朝代也很便宜了,

    可玻璃与玻璃亦有不同。其中优质的被称作‘药玉’,一些低品级礼服还会指定用药玉装饰。别看品级低,

    那好歹是礼服,

    用的东西总不可能差。

    另外,领圈周围一圈还垂了水滴型的珠子,

    都是各色水晶雕琢而成。

    至于送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得一套8只的珍珠手镯,

    镯子是金子做的,

    是上面镶嵌了一圈珍珠。不过,这并不是那种为了掩盖珍珠瑕疵而制作的珍珠镶嵌镯,

    每一颗珍珠在圆框里都是可以转动的,由此可以观察到完整的珍珠。那些滚圆的、有手指头肚那么大的珍珠,真的就是肉眼看去无瑕疵!

    这样一份新婚贺礼,要说价值连城,那肯定说不上。可拿出来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甚至是略有些超过了,只不过这种‘超过’在大家觉得不夸张的程度上。甚至考虑到路易莎的富有,更多人也不觉得‘超过’。

    但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或者说伊丽莎白王子妃,她不这么想。大概是对一个人有意见了,那再看什么都不会顺眼——路易莎给的新婚贺礼如何差了一些,她会觉得这是对自己不尊重。现在给的稍好了点儿,她又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炫耀身为布鲁多女继承人的富有什么的。

    不过,她很快就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炫富’了...在她和菲利普王子婚礼当天后,还有一个礼拜左右的庆祝期。这个庆祝期肯定比不上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时的规格了,但其实也很不错了,完全符合一位大国王子的待遇。

    就在这段庆祝期里,每天都是晚宴和各种庆祝活动。这时候,虽然伊丽莎白还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毕竟是她的婚礼庆祝期),但已经不像婚礼时那么绝对了,其他人连穿个衣服、戴个首饰都要考虑她,不能抢新娘子的风头。

    庆祝期间,依旧有骑士比武大会,甚至因为这不是一周之内能结束的,庆祝期结束了,它都不能结束。比武大会开始时,路易莎就出席了——她本身不算特别爱看骑士比武大会,和后世的很多运动项目一样,看不懂的话就很没意思。

    而且有的时候真的是太凶残了,说是现在的比武大会越来越‘文斗’了,可伤人、死人依旧很常见。这方面,路易莎也是和平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现代人的性情,就是不太能看得。用孟子话的话说,就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但正式比武第一天她还是要露一下面的,一方面是身份的原因,这类场合需要她露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纪尧姆会出现在第一天的比武场上...他其实也是因为官方的原因才会参加比武大会的,不然他对于这样表演性质的比武,也没有什么兴趣。

    纪尧姆既然会出场,那路易莎就不好看都不看了。

    这一次出席骑士比武大会的路易莎当然也有妆扮,她戴上了一整套的祖母绿珠宝,就是她回归布鲁多宫廷时,就打造好的‘维多利亚的祖母绿冠冕’那一套。当时还是因为她弄出了甜菜食糖,让巴尔扎克伯爵非常满意,所以出钱给她打造的珠宝呢。

    王冠、项链、耳坠和胸针四件套全都戴上了,这套珠宝在路易莎还是个未嫁少女时,其实是显得有些过于奢侈了,只有一些重大场合上才好全部用上。平常只能单独戴其中一两件,而且还不能包括最为奢侈的王冠。

    倒是现在,作为已婚贵妇、王太子妃,她倒是稍微正式一些的场合都能使用全套了...这和近现代不太一样,近现代的王室,因为‘风格’不一样,就算有大量奢华的王室珠宝,除了一些传统场合,也是悠着点儿用珠宝的。而中世纪的风格嘛,可没有低调的说法,珠宝衣服等都是能多堆砌一层,就绝不会吝惜的样子。

    珠宝是奢侈的祖母绿套装,大量使用了祖母绿(光是这顶王冠顶部,就得使用19颗倒置水滴形祖母绿,其中最大的一颗足足要15克拉呢。这还不算王冠腰部和底部使用的大大小小的方形、菱形刻面祖母绿),这可是此时的宝石之王,最昂贵的宝石,其华贵是不言自明的。

    不过相比起珠宝,其实路易莎今天穿的衣服也当仁不让——主要是一条浅蓝色的丝绸礼服,这个颜色是罗佩家族、巴尔扎克家族共同的代表色。路易莎要出席公开场合,又选择困难,犹豫穿什么时,总会选浅蓝色。

    完全紧身随形的设计相当简洁,也没有做过多装饰,不过向下的裙摆很宽大,显现除了此时兴起流行的立体剪裁功底。

    总体来说,这其实是一条偏向简洁优美的裙子,轮廓很顺畅,没有增加很多附属设计——没有腰带,没有装饰性金银辫,没有花边,没有罩纱,没有密密麻麻的细褶,没有花结,没有对比分明的流行拼色设计(此时流行的拼色设计可以参考后世的马戏团小丑,这可以说是这类设计的一种历史遗留)......

    但是,没有人能否认这条裙子的华美!因为这条裙子用了大量的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在上身的正面部分,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是比较满的,经过腰部过渡,到下身就是藤蔓形的图案疏疏落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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