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哈哈,我就是这一点很嫉妒那些乡村地主,农奴那样温顺,怎么安排完全由他们说了算。要是城里的工人,他们可不会那么听话。”心宽体胖的布商哈哈大笑起来。“农奴也有农奴的麻烦,即使农业年景不好的时候,依旧得留着他们。不然等到来年,生产怎么展开呢?我们在城市里组织工商业生产就不一样了,不景气的时候可以解雇工人,可以暂时不做了,等到好时候了再下场......”年轻布商‘实事求是’地说。
就在这些布商知道羊角庄园纺纱场出产有些不同寻常,但也不是很在乎的时候,羊角庄园纺纱场可是在紧抓生产。
原本庄园里只有十几个纺纱女的,可后来又有一些兼职纺纱女,她们兼职的程度比较深,即固定接纱线活儿,往年纺纱量也只比全职纺纱女稍低。这些纺纱女知道了纺纱工的报酬,再加上她们原本靠纺纱补贴家用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现在可不能断了这个,便找上门来,请求罗斯先生也收下她们。
罗斯先生想着羊毛的收购量比想的要多不少,多收几个纺纱女也没什么,就让她们也跟着学使用纺纱机。学的好的就可以做纺纱女,学的稍差的,也可以待定,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纺纱场就要增加人手了。
就这样,真正开始大量纺纱时,纺纱场是有二十多个纺纱女一起工作的。她们一天就可纺出四百多磅的纱线了——此时的纱线市价,手工纺的最优质的,价格是2芬尼每磅,至于只能做纬线的纺轮纱线,看品质而定,反正羊角庄园出的,拿到了一个半芬尼每磅的价格。
也就是说,纺纱场每天出产的纱线,价值接近3镑!
可别小看了3镑,好像路易莎随手支出都不是这些了,实际上3镑从来不是小钱!一天是接近3镑的进账,一年不就是1000镑了吗?而此时有多少人,一年进账能达到1000镑?就算是贵族,多数也是没有这个收入的。
当然,每天出产的纱线价格接近3镑,并不代表利润也有这么多。虽然纺纱场使用了新的梳毛机和纺纱机,羊毛成本也比多数布商更低,但利润率算到出纱线为止,也只有50%左右——这对于此时的手工制造业来说已然很高了,主要是新机器的使用带来了超额利润。
就按照50%的利润率计算,羊角庄园洗毛、梳毛、纺纱一通忙碌,一年总的利润大概是四五百镑的样子。这其实也很多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羊角庄园,再多几个庄园也照羊角庄园的做法来,多的不要,就算10个庄园吧,不由是一年四五千镑的进项了吗?
一年四五千镑的收入啊,这是任何一个大贵族,甚至是国王,都不能轻视的数字了。
当然,这个模式不可能无限扩张,因为并不是所有庄园搞纺纱场时,都能得到羊角庄园一样的支持的。最简单的,本身就不产羊毛,周边也很难便捷、便宜采购羊毛的庄园,其实就没有搞纺纱场的基础。
乡村不比城市,城市之所以能成为城市,大多数就天然在交通枢纽上!再加上后来慢慢构建起的运输网络,它们很多都有获取原材料的渠道,成本上也差的不是太远——然而就是这样,北部低地地区的羊毛纺织业还是积累起了相当大的优势。
这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羊毛获取成本的一些优势,在行业体量越来越大后,就越发不可忽视了?
所以,要搞纺纱场的庄园,最好是本身就大量产出羊毛,这样估计周边也是适合产羊毛的。本身出产加上就近采购,至少成本控制上不会比纺织城市差什么的。
这些庄园集中纺线女,甚至还要调拨其他庄园的纺线女做纺纱工,生产才能做下去——就像布商们私下说的,专职的纺线女大多是老姑娘、老寡妇,没有拖家带口,也不会有佃租田地的考量,调拨起来是比较容易的。
而且这样,也不会因为区域的纱线生产都集中到那些庄园了,她们就失业了。
至于那些兼职的乡村纺线女,一来作为兼职者,问题没那么大。二来,因为手工纱线更加优质,估计很长时间内,经线,尤其是一些高档布料,还是只会用手工纱线。这样一来,手工纺纱的活儿估计还是能做下去的,而且说不定会因为供应不上,更加紧俏呢!
另外,羊角庄园纺纱场模式不能扩张,也有市场的原因...纱线现在紧俏不假,可市场的需求总有个头啊!甚至不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到头,只要想一想使用纺纱机的纺纱场多起来后,纺纱机会慢慢出现在城市,那时候面对的竞争,就知道天花板在哪里了。
如果路易莎有意搞技术保密,或许还能独占这个优势几十年,赚几十年的超额利润也够了。但问题是,她又没有这个想法?
路易莎的想法不过是先在自己的庄园弄起来,可以打个样,固定下模式,后面的人因为惯性,也因为她定下的法律,可以照着做。到时候,生产力进步了,普遍都有好处,纺线女等可怜的生产者也能分享上一些好处......
所以重点真的不是钱,是这件事的影响力,而影响力是要慢慢显现出来的,至少现阶段还看不大出来——对纺纱场来说,就是羊角庄园内有一些雇工,有数的人口得到了更高收入。对纺纱场外来说,羊角庄园出的纱线汇入到整个纺织行业,就更不算什么了!
事实上,路易莎自己都没有关注那点儿纱线的出售,她也知道时间长着呢,还得看以后。
现在的她已经在考虑飞梭织布机的事儿了...是的,先在还不好立刻上马飞梭织布机,最好等到纱线供应过剩,即织布速度赶不上纺纱了再说。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再者也是最近搞纺纱机想起来,那就先弄呗。
飞梭织布机要比纺纱机麻烦一些,正好可以提前做出来,到时候先不推出,只当是技术储备了。
为此,路易莎挑选了两个人去做这件事,一个自然就是她的首席机械设计师莱昂了,另一个却是此时正在特鲁瓦的小庄园里,秘密制造座钟的安托万——最近,座钟也正是火热的时候,买得起的人只有那么些,可讨论度居高不下啊!
没办法,封建社会,贵族主导,装逼还真就是第一生产力。这等能让贵族老爷们装逼的神器,那肯定走红啊!
当然,说是买的人不多,其实也完全覆盖藏在庄园里的小作坊的生产力了,甚至还要排工期呢!实际上,那边又招募了一批工匠,增加了人手,但产量还是跟不上。因为就像预计的,它不只是做西方一个市场,还有东方呢!
之前转口玻璃镜的商人,吃到甜头了,当然也对转口座钟感兴趣。
今年才过去半年,收到手的订单已经有30座了,可比之前预计的最大年产能20座要多一半了,难怪要增加人手——更重要的是,这么多的座钟,那该是多少钱啊!
布鲁多座钟工坊生产的座钟,最便宜的纯珐琅(铜胎)外壳,也要1700镑一座。至于稍微加点儿金银宝石装饰,那价格就得奔着2000镑去了。
30个座钟,就按照2000镑每个计算吧,毕竟买得起座钟的人,也不差多几百镑的装饰了,至少平均算2000镑是没问题的。这样就是60000镑的销售额,减去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今年到目前为止、可预计的,依旧有几万镑的利润。
而且今年才过去一半呢!天知道下半年还有多少订单。
这样的收入情况,让巴尔扎克伯爵喜不自胜,对路易莎信任更胜!现在路易莎要搞什么,他都是支持,绝没有二话的——食糖、玻璃镜、座钟三大金矿,竟然一个比一个挣钱,之前无比重视的食糖竟成了利润相对少的了。只能说,封建社会,果然还是贵族的钱好赚。
不过账也不能这么算,食糖的市场潜力还很大,而且随着生产的增加,只会越来越大。玻璃镜和座钟这样的奢侈品,天花板就低得多了,等到能买得起的人都买了,也就到了收入走低的时候了。到那时候,要降价销售都不太好使,因为奢侈品一旦降价,反而死的更快!
但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了,中世纪到底不是现代,奢侈品更新换代都没那么快,所以倒也不用想那么久以后的事。
反正现在座钟挣大把大把地挣钱是不错的,要从座钟工坊调出人手来是很难的。一方面他们缺人,人只有进的,哪有出的?另一方面,也是为技术保密着想——座钟的高价大家都是看得到的,虽然不知道到底卖了多少出去,但大家多少有一点儿算计在心里。
这种情况下,总有一些人心动了。不过,座钟工坊在哪儿都不知道,要派商业间谍都无从说起,所以有心思的人都想的是拆解现有的座钟仿制。毕竟这机械结构不比玻璃镜要用化学反应,都是看得到的啊!拆解仿制看起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就是这成本太高,就算购入一个最便宜的座钟,也要1700镑呢!
不过考虑更高的利润,还是有人入手了,今年已经收到的30个座钟的订单,说不得也有这潜在仿制者的‘贡献’——这方面,座钟工坊的人其实不算太担心,一个是,他们当初有更好的原型机进行仿制,也花了两年时间。现在别人仿制他们,没有差不多的时间根本做不到。
另一个,这还只是事情都顺利的情况下,像是安托万弄出来的特殊合金等,这要仿制出来,就得有‘运气’了。而运气是最难以捉摸的,可能真就一切顺利,两年后就能仿制座钟了。也可能一切幸运女神一点儿不眷顾,几十年也没有结果。
真等到仿制品出来了,他们这边已经有了响亮的招牌,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比下去的。更别说,那时候说不定就有更好的产品了——他们是有更好的原型机的,始终是想朝着最初的那台座钟靠拢,他们还一直在努力呢!
原本安托万也在这些努力的人中,别人要动他不可能,但路易莎说要调动他,那就是一句话的事。至于说安托万他本人愿不愿意,那肯定是愿意的啊!
虽然现阶段来说,继续钻研座钟也很有趣,他越是研究‘原型机’,越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让制造出一样技术指标的钟表。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新东西’更有吸引力,路易莎调他去,也不可能没有原因,一定是有‘新东西’要制作啊!
更何况,他现在也是有家庭的人了,虽然他和妻子可以接受生活局限在小庄园里,但如果不必过那样隔绝的生活,不是更好么?
所以路易莎一召唤,他就高高兴兴、拖家带口地来拉尼了。然后不出他所料,路易莎就交代他和一位机械设计师配合,研制一种新式的织布机。安托万此前对织布机了解不多,毕竟他是做精密机械的,和莱昂这种做大型机械的,不是一路的。不过只是听路易莎描述这种新式织布机,他就有了兴趣。
按照路易莎的说法,他是新式织布机的关键!因为新式织布机最大的创举就是‘飞梭’的存在,而要飞梭运转,就得有合用的弹簧装置——弹簧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造型,而是材料弯曲变形后能够复原。
所以,所谓的发条,即使不是后世人脑海中螺旋弹簧的样子,也有别名叫发条簧、平面涡卷弹簧、发条弹簧。另外,还有板状弹簧,名叫板簧。至于光只是螺旋状,而不能产生弹性形变的,那类东西大家反而不会叫它弹簧。
安托万可是在座钟用发条的研制上立了大功的!现在用他来做飞梭要用的螺旋弹簧,看似不相关,其实是专业对口!
等到安排完了安托万和莱昂去研制飞梭织布机,路易莎就暂且将这件事放下了。毕竟这事儿完全不急的,这就是个技术储备,要等到纺纱机带来的纱线过剩,那才是飞梭织布机上马的好时机——而那,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事儿了!
这之后,路易莎休息了一段时间,但也没休息太久,半个月都不到呢!
因为战场上传来了消息,纪尧姆率领的‘王师’大获全胜,完全打败了伏京公爵率领的叛乱军...说实话,在乱战不断的中世纪,我方有一个军神的话,还真是相当有安全感。
现在战争已经到了尾声,正面战争就算结束了,剩下的是经济账、政治账,以及一些扫尾工作。这种时候,路易莎当然要去迎接纪尧姆啦——其实路易莎也可以去西岱,和其他人一起参加凯旋仪式就好。不过路易莎身边的人都不赞同如此,觉得路易莎应该表现得积极一些。
其他人是其他人,她可是王太子心爱的太子妃,怎么可以一样!
路易莎想想纪尧姆对她的上心,也确实说不出反对的话,于是就收拾收拾,准备西行更远去迎接回程的纪尧姆。
“说起来,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应该很快会举行吧?”收拾的时候,吉娜忽然说到了这个。这也不是无缘无故说的,而是菲利普王子的婚事和这一战有很大的关系。
之前菲利普王子和路易莎解除婚约后,并没有再定下婚约。实在是安娜王后是个眼光很高的人,绝不答应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没多少封地的普通宗室,等到路易三世死后就泯然众贵族。看她先前为菲利普王子定下了路易莎,又为小儿子弗朗索瓦筹谋巴伦公主,就知道她的期望多高了。
而路易莎、巴伦公主这个级别的婚约对象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安娜王后沉得住气,这才一直都没有定下来——的确是沉得住气了,主要就是路易三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那时菲利普王子在婚嫁市场上就要大打折扣了。
国王的儿子,和国王的兄弟(不是一个母亲生的),那能是一回事吗?
至于说为什么这一战和菲利普王子的婚事有关,那是因为这一战伏京公爵,以及追随他的一群人输了,那就要‘认罚’!虽然按照中世纪的制度,革除爵位什么的不存在,真不让伏京公爵存续了,其他的领主物伤其类,也是要反对的。但想要不出血,过了这一关,那也是不可能的!
其中一项,就是这些人家的女儿,看着就得低嫁一波了,而且这低嫁是低嫁,嫁妆却不能因为低嫁就打折扣。尤其是一些这仗一打,家里的男人都死在战场上,能够吃绝户的,这等好处肯定都得给战胜者一方啊!
纪尧姆赢了这一仗,他这一派的贵族,家里最近都要办喜事了。
至于说菲利普,那是因为他答应过父亲路易三世,要补偿菲利普的。当时说是连泽布兰都可以补偿给菲利普,不过现在他能做国王了,反而不好不在乎这种重要领土。所以趁着这一次机会,给菲利普配一个合适的新娘,也算过得去了。
第176章
对于纪尧姆给同父异母的弟弟菲利普王子安排的婚事,无论是不是……
对于纪尧姆给同父异母的弟弟菲利普王子安排的婚事,
无论是不是纪尧姆的人,都只有说好的。纪尧姆的人,这次都捞到好处了,
这时候纪尧姆的决定,他们哪有多的话?肯定是说什么都支持啊。
至于说安娜王后那一派,
不是那么核心的成员,
也从这个举动看出了纪尧姆的‘宽宏大量’。心觉得王后所出的王子,
王太子都还留有情面,他们这些人正该推动这事儿达成,为‘和解’开个好头啊——眼看着路易三世可是越来越不行啦,得考虑着以后呢!
还有核心派,
因为安娜王后是利益切实相关,这肉送到嘴边了,
哪能拒绝,自然也是无话可说。
另外就是第三方了,
他们倒是没什么可说的,
利益不相关,看戏就好了。再者说了,
王室成员大团圆,看上去总归是好事——多少事都是因为王室成员的争斗而起?最后把所有人都都搅动进去了!想要火中取栗的野心家总是少的,
多数人还是不愿意真出现那样的修罗场。
那么,
这样一番操作,菲利普王子的结婚对象是什么人呢?正是伏京公爵的小女儿!为了这个小女儿出嫁,
伏京公爵准备了大量的嫁妆,
包括但不限于西部的一大片领土(那是附带港口的重要领土,
占了伏京公爵领地的14),还有大量的‘嫁妆金’。
领土当然是不能随意分割的,
不然也不会有各种继承制度的严格规定了。那些绝嗣的领主,难道不想救一下,有女儿没儿子的,不想自己的女儿继承?又或者儿女都没有的,难道没有自己更嘱意,但不是法理上的第一继承人的继承人吗?
但所谓继承制度其实没那么死板,重要的其实是多数有发言权的人是否赞同。只要能说话的人大都赞同,就算不按照继承制度来,那又怎么样呢?相反,能说得上话的人大都不赞同,那即使是照着继承制度来的,一样得面对无尽的反叛。
只不过,说得上话的金字塔塔尖们,大都是规则制度的受益者,所以大部分时候也不会反对遵照规则制度来。就像继承制度,因为当下不那么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反对,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今后乱成一锅粥了,就知道后悔了!
当下就是这种情况,伏京公爵反叛,那要付出代价就是很正常的了。让他的小女儿带着一部分领土嫁到王室,这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桩婚事决定的仓促,估计凯旋仪式后不久就会举行了。毕竟这事儿伏京公爵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就得携王室的大胜之威赶紧确定下来,不然事后谁知道会有怎样的反复?
所以当吉娜说起这桩婚事应该会很快举行时,路易莎就点了点头:“就这两个月之间吧,或许军队返回之后,送嫁的队伍也该出发了。”
“那位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听说原本已经在议亲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忍不住说道。
‘伊丽莎白’就是伏京公爵小女儿的名字。
海莲娜不以为然道:“议亲算什么?只要没有结婚就不算,就连订婚了也可以——啊,殿下,我没有那个意思。”
话说到一半,海莲娜忽然想起来,路易莎和纪尧姆就属于是订婚了也可以解除婚约的‘典型’,这样说起来太不尊重了。虽然她估计路易莎不是那种下面说错一句话就要抓着的人,但揭人不揭短呢,这总归是让人有些难堪的。
路易莎却是不在乎地摆了摆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别道歉了。”
其实背后说这类事的人是有的,路易莎遇到了也不会当没听到。重点是,说这些的人抱着怎样的意思,有些人只是不小心说到,又或者单纯就是串闲话,并没有丝毫恶意,那路易莎做什么和他们计较?相反,说这些话反而是‘手段’,是恶意的延申,路易莎就不可能依旧好脾气了。
这大概也是路易莎在外界评价多少有些两极分化的原因之一吧,她宽和的时候都宽和过头了,但面对一些事一些人她又会眼里分毫揉不得沙子。
“说起来,那位伊丽莎白小姐,也是出名的美女吧?”吉娜眼珠一转,出于打断这会儿有点儿不自然的气氛的目的,主动转移话题道:“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我见过她的堂姐,就是嫁到西岱的那位,那也是个美女,大家都说她是他们家族典型的长相...所以伊丽莎白小姐会和她堂姐长得像吗?”
“我丝毫不怀疑伊丽莎白小姐的美丽,毕竟那样出身高贵的人,总是美丽的。”雨果夫人63*00
也出来接话,这样就算刚刚那一波过去了。
不过她这话也不是随便说的,与其说这种事‘血统论’,还不如说是阶级论。毕竟贵族的话,肯定是有钱,又有数代积累的审美的(某种程度上,世俗世界的审美,就是由她这类人决定的),靠后天堆砌也能堆出个水准线以上的外表。
这话就没什么意思了,路易莎也不爱说这个,所以完成了转移话题的使命后,大家就说起了迎接纪尧姆的事儿。她们即将要前往的是西部的一座小城,给纪尧姆的信件路易莎已经写出了,约定了她将在那里迎接他,为他举行一个小型的凯旋仪式。
大家对凯旋仪式还是有很多想象的,很快就兴奋地议论了起来,其中不乏对纪尧姆的称赞与崇拜——无论什么时代,大家都对用兵如神的天才将领、常胜将军,会有某种仰慕,这来自于人类骨子里的慕强。哪怕是主体追求和平的现代都是如此,战争成为家常便饭的中世纪就更如此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路易莎的队伍出发了,经过了一个多礼拜的舟车劳顿,终于先返回的军队一步,来到了那座约好的王领西部小城。
这时候,纪尧姆的心腹,克莱尔骑士也到了这座小城。他是和探路骑士一起过来的,为的就是等到路易莎一行,和他们一起安排接下来的事。
路易莎见到了克莱尔骑士,知道他是纪尧姆身边非常受重用的人,也给了足够的体面。
“太子殿下这段时间还好吗?”路易莎非常公式化地开口。是的,公式化,不然她和克莱尔骑士又不熟,能问什么呢?事实上,她和纪尧姆一直保持着通信,太知道纪尧姆的状况了,根本没必要从克莱尔骑士这里打听。
克莱尔骑士有些拘谨地一一回答了路易莎的问题...面对路易莎他总是特别拘谨,这一方面是因为纪尧姆对路易莎的重视,他们这种下属,很容易看主人的态度决定自己的态度。纪尧姆对路易莎重视,他们就分毫不敢随意对待,有时候甚至会因此有些反应过度。
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路易莎本身就让不熟的人感到由距离感——对熟悉路易莎的人,会觉得她十分平易近人,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但不常接触的人,就是另一种感觉了,毕竟路易莎不是那种以亲切、温柔著称的贵妇。
她独立自主,主见非常,对于男士们,关系分的非常清楚,就是不相关的人、下属、丈夫的下属等等...严格意义上,除了纪尧姆,她没有可以说私人关系亲密的异性。这是因为,不管现代怎么样,现在就是一个古典社会,男女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
路易莎是可以抱着纯洁的交朋友的心态和某个异性交往,但遑论外界的看法,只说这个异性会怎么想呢?他是真的把路易莎当朋友的吗?
这说起来是非常复杂且微妙的,所以路易莎干脆也就不去想什么异性友人的事了。为了不给自己本来就称不上多简单的中世纪生活上难度,她都是以一种相当官方的态度对待异性的......
见过了克莱尔骑士后,路易莎就开始准备凯旋仪式的事了。这种事说起来复杂,可都是有范式可以参考的,一切照着来就是了,所以也就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了——路易莎自己觉得这很正常,却不知道,落到克莱尔骑士等‘外人’眼里,她和她的下属可太能干了。
“不愧是太子妃殿下,一个人主持凯旋仪式也这样游刃有余...听说,太子妃殿下在娘家的时候,已经在负责一部分布鲁多的事务了,布鲁多的贵族都是服从她的。”一个骑士颇为敬佩地说道。
克莱尔骑士见准备工作无可挑剔,进度也相当喜人,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太子妃殿下原本就是一位女继承人嘛,相比起一些只会做女红的贞静贵妇,无疑还是太子妃殿下这样能干的妇女更能帮助到太子殿下——在西岱时,太子妃殿下就总能恰到好处地协助太子殿下,不给那些太子殿下的敌人一点儿机会。”
这句话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但也有个别人不满路易莎这种女性。毕竟社会主流所赞美的女性典范绝不是如此,这也实在‘冒犯’到了某些男性脆弱的自尊心,隐隐间有一种危机感...不过这种人这时候也没有跳出来说话。
主要是,人是受环境影响的生物,周围的同伴都赞同一件事的时候,即使心里有不同意见,大概也会憋着。再者,纪尧姆身边的人都知道纪尧姆重视路易莎,这也傻瓜也知道了,至少表面得表现出对太子妃相当的尊重。
再等到纪尧姆带领着部分军队抵达时,路易莎主持的凯旋仪式果然周到非常。既不显得过分隆重,超过了未来西岱凯旋仪式的规格,又能恰如其分地以其端庄、肃穆体现出重视与王家威仪。大家感受到了荣耀与受重视,而且丝毫不觉得浮于表面。
“辛苦您了。”在晚宴上,纪尧姆在主桌后对路易莎说道。
路易莎莞尔一笑:“为什么这样说?相比起主持一场小小的凯旋仪式,您率领军队不是要辛苦得多吗?我只是做了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甚至这件‘小事’,多数也是我的下属做的,我只需要动嘴吩咐。”
纪尧姆沉静地注视着路易莎:“如果按照您的说法,那我多数时候也只是下达命令而已,战争都是由我手下的骑士们具体完成的——虽然总有人说您过分骄傲,但那是不了解您的人的说法。就我而言,我认为您有时是过于谦虚了,将自己看的太轻。”
路易莎来自于一个讲究‘集体’的社会,从小学的也是‘人民史观’,认可‘时势造英雄’要多于‘英雄造时势’。所以确实无法理所当然地将其他人的功劳领到自己头上,即使自己是领头的那一个,理论上其他人做什么,是可以有她一份功劳的。
就像一场仗中的将军,不管先锋官等人有什么进展,最终算功劳,总不会略过这个将军去算的。
纪尧姆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也正是因为发自内心,路易莎才无法正面反驳,难道她要一本正经地给他讲解她上辈子学的那些东西吗?
最终路易莎笑了笑:“这么说,您是认为,您是了解我的那一个啦?”
这本来是一句开玩笑的话,却没想到纪尧姆想了想,迟疑过后,却摇了摇头:“是,您这句话提醒了我,我其实也不算了解您,只不过是比完全不了解您的一些人多了解了一些而已——您就像是一本书,很复杂深奥,而且翻过一页还有一页......”
思考到这些的纪尧姆忽然之间也有一种明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能长久地爱着路易莎,从普法尔茨见第一次开始,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消退热情。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因为路易莎的美貌,那从她那样直截了当的拒绝开始,他就开始了解她了。而这一开始,就没有结束了,就像他说的,她像是一本深奥的大书,翻过一页还有一页,让人一读再读,却也不算真正理解。
路易莎没想到自己开玩笑用来解围的话,居然会得到这样真挚的回答,一下也有些脸红了,垂下头不再说话。这场晚宴直到最后结束散场,路易莎也没有再和纪尧姆说话。
晚宴结束,路易莎和纪要又各自洗漱。因为路易莎昨天洗过头发,这次不用再洗,所以比要洗头的纪尧姆还早一步坐到床上——瓦松的夏天不算特别热,那是对比华夏的夏天来说的,体感来说也有难熬的时候,比如说今天,即使已经是晚上了,路易莎还是觉得有些燥热。
四柱床放下了轻薄的纱帐,这主要是为了抵挡蚊虫,毕竟为了通风,房间的窗户都被打开了。路易莎就呆在纱帐里,将长长的黑发编成一个发辫,捋在一侧,然后开始擦痱子粉——她其实没有长痱子,但这款痱子粉是加了冰片的,抹在身上能清凉半个小时,是她最近的新宠。
纪尧姆拉起纱帐来的时候就问到了痱子粉的味道,看了看说:“这是您的香粉吗?”
的确,后世哪怕是痱子粉那也是弄得香喷喷的,奶香、脂粉香是最常见的,比起古代的香粉还要更适合香粉这个名字。路易莎正在用的这个痱子粉,虽然是以清凉感为主的,但凉感之下,也是香的,只不过多少带了点药感。
“啊...这不算香粉吧,而是一种搽的药粉。是一种防治湿热环境下的小疹子的外用药粉,瓦松的气候不太用得着——我会使用它,也是因为它能让我很凉快,您要试试吗?”路易莎指了指分装了痱子粉的银盒,以及软乎乎的粉扑。
纪尧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点点头就同意了。
于是路易莎就在他的后背、脖颈、胸口等容易觉得燥热、长痱子的地方,扑上了一些冰片痱子粉。
然后不一会儿,纪尧姆就明白路易莎说的‘凉快’是什么意思了,他蘸了一点儿粉末擦了一道在路易莎的手臂上:“很像薄荷的清凉...”
“嗯,不过它们是不同的...这种药粉里加入的是一种名叫‘龙脑’的东方香料。”路易莎一边说着,一边‘还击’纪尧姆,也蘸了香粉,然后两道粉印就留在了纪尧姆的下颌处。借着黯淡的的灯光,看清了的路易莎忍不住笑了起来。
纪尧姆注意到路易的睡衣裙格外轻薄,而且是无袖的,又想到路易莎喜欢的‘冰淇淋’。就轻轻摸了摸路易莎露在外面、抹过冰片痱子粉的脖子,皮肤冰凉而滑腻,仿佛是一段白色的石膏雕像一样——这是不寻常的,但别有一种刺激。
“您似乎很怕热?”纪尧姆轻声说道,语气有些干涩。
路易莎点了点头:“有一点儿,相比起冷,我总是更怕热。尤其是,即使是夏天,还得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即使可以用相对轻薄的布料裁制衣裙,也还是黏糊糊的——这种时候,我就有些羡慕您了,男士的衣服总是可以凉快点儿的。”
“男士也是长裤长袖,这一点没什么不同...骑士们也不可能像干活儿的人一样,穿个套衫就能见人了。”纪尧姆纠正路易莎的‘偏见’,说话间更抱紧了路易莎:“不过,没有女士的时候,我们偶尔能随意一些。”
路易莎觉得有些热想要挣开,纪尧姆却仅仅按住了她。路易莎只能小声说道:“您放开一些好吗?您的头发还没擦干呢,我为您擦一擦吧。”
纪尧姆觉得自己有些着魔了,他曾经听一个来自边陲,在乡间长大的骑士说过一些奇谈怪论——按那个骑士的说法,女人容易被魔鬼引诱,成为魔鬼的同伴,也就是‘女巫’,女巫因为有了魔力,便能轻易引.诱男人。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和其他一些针对女性的陷害是一个道理,本质上是一种打压。纪尧姆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些被女人迷住,但却没能得偿所愿的男人,因爱生恨,又或者单纯就是‘嫉妒’,而做的诋毁。
那种仔仔细细被描述的‘迷恋’,充满了主观想象的痕迹,那都不可能是真的!
但现在,他好像知道一些了,‘迷恋’是真有可能到不理智的地步,以至于怀疑自己是着魔的。可着魔又怎么样——纪尧姆这下更确定所谓的‘女巫的引.诱’是假的了,真到了这地步,不可能还想着挣脱。
就像是冰天雪地之中,衣着单薄的人,最终会陷入一种美好的、温暖的幻觉。根本不会想到保暖自救,反而会主动脱掉仅有的御寒衣物...纪尧姆曾在冬天领兵,见过那样的士兵,主动脱掉了外衣,死时也带着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