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92章

    飞快换了一条衬裙。这是白色的亚麻内衣衬裙,然后又加了一件本色的薄毛呢衬裙保暖。这时候路易莎才从屏风后绕出来,坐到垫着软垫的凳子上穿自己的长筒袜。

    女性不能穿裤子,就只能穿长筒袜保暖了。其实也差不多,

    动态的长筒袜是可以拉到大腿根的嘛。

    女仆拿了好几双色彩鲜艳的羊毛长筒袜来,路易莎一时做不出决定,

    就看向纪尧姆:“您觉得那一双袜子更合适呢?”

    纪尧姆看了一眼搭在屏风上的金色丝绸刺绣面子、翠绿色呢绒衬里的外裙,那是路易莎今天要穿的,

    颜色本就亮眼,

    还要用强烈的对比色去强调。他甚至可以想象,路易莎今天进城时,

    裙摆抖动露出一点儿里面的翠绿,会多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那双红色的怎么样?”纪尧姆其实很喜欢看路易莎穿红色,

    但他从来不直说这一点。

    路易莎看了一眼红色的长筒袜,

    看起来挺普通的,但猩红色的毛呢料上有鲜红的丝线绣出几何图案,

    得仔细看才看得出来。但就算乍一看看不出来,

    也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它不是素面无纹的,

    因为有一种说出来的精美。

    纪尧姆给面子地帮忙做做了决定,路易莎也就不再纠结了,

    拿过那双长筒袜,提起自己的衬裙,就穿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穿的时候位置就要对准,路易莎还在一开始的时候多做了一会儿调整。

    很快,长筒袜被拉到了大腿根,然后就是系袜带了,是两对金色的袜带——袜子太长了,一只袜子只系一根袜带,总让路易莎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是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上方,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下方。

    纪尧姆的视线落在打着对称蝴蝶结的袜带上...这样精巧漂亮的小玩意儿他并不陌生,事实上,他拆过好多次了。但每次拆开,依旧会让他有儿时拆礼物的期待感与满足感...他慢慢坐直了身体,当路易莎两只袜子的袜带都系好了后,还朝她招了招手。

    路易莎不解,但还是走到了床边。然后猝不及防的,纪尧姆就搂住了她,并且一只手迅速找到了袜带,一下拆开了。

    “呀!殿下!”路易莎忍不住惊呼出声,拍了纪尧姆的肩膀几下,还想躲开。然而笑死,根本躲不开,纪尧姆的力气比她大多了,他铁了心不让她挣脱的话,她简直就像是被铁箍箍住了一样。

    纪尧姆并不是真的要乱来,他也知道现在是白天,更重要的是,待会儿他们还要出席进城仪式——他真的就是一下瘾发了,不由自主想拆袜带玩儿,在这个欲念变成现实之前,他一下什么都想不到了。

    路易莎再次系袜带,并且整理衬裙时,还忍不住瞪了纪尧姆一眼...这时房间里有好几个侍女和女仆呢!说实话,都很想笑,但她们知道这一笑,路易莎肯定会害羞。到时候恼羞成怒,不和纪尧姆说话,难做的还是她们,所以都尽力忍住了。

    纪尧姆清了清嗓子却不说话,还侧头避开了路易莎的瞪视,也起了床穿衣。路易莎没办法,只能不爽地去穿自己的外裙。这条外裙还配有一条长长的、从腰间吹到地上地金色织锦腰带,金色的底色上有橙红和银色的花卉刺绣。她束好了这条腰带,才去洗漱。

    因为担心洗漱弄脏弄湿裙子,侍女还给路易莎围了一块罩住她整个上半身的厚布。她就这样洗脸刷牙,甚至梳头。

    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

    留守在领主宫的仆人,其中比较有身份的一些,这时在宫廷总管的带领下,排在了领主宫广场上。在纪尧姆扶着路易莎下马后,就非常恭敬地向两人行了礼。

    纪尧姆并不多看他们,冲宫廷总管点了点头就算了。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女主人的作用,给这边宫廷里的人发了一次‘红包’:“...辛苦你们了,常年在这儿打理没有主人住的宫廷...没人觉得是功劳,苦劳又容易被忽视。”

    听路易莎这样说,下面的人差点儿把‘理解万岁’喊出来!哪怕是相对沉稳的宫廷总管也有些感动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就守着一个没有领主住的领主宫,平常日子有多难!即使有些油水过手,也远不如过去领主住在这里的时候啊!

    他们这些人,过手才有油!领主都不在,大部分开销都没有了,怎么过手沾油?

    路易莎按照每个人身份的不同,还有过去几年的勤谨程度不同,给了不同的‘红包’...很快有人意识到了这种不同的原因,心中就是一凛——这说明,路易莎虽然从来没来过泽布兰,但却对这儿领主宫内的人事一清二楚。

    她当然不可能是自己打听来的,只可能是纪尧姆,他们的主人告诉他的妻子的。所以现在发给的‘见面礼’,是一种安慰,表示他们的苦劳主人是知道的。同时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一些人别以为主人不在,就可以搞一些小动作。

    真要搞小动作的话,是躲不过纪尧姆留在这里的眼线的!

    就这样,一次说不上‘交锋’的‘交锋’后,路易莎他们才进入‘领主宫’——她和纪尧姆自然住进了领主宫内最好的两个房间,嗯,是两个房间,此时的贵族夫妻分房睡很正常。哪怕是一些只有一两座小城堡的小贵族,城堡没多余房间,很多也妻子睡单独的房间,丈夫则和其他人一起睡大礼堂。

    路易莎看了一眼自己和纪尧姆的套房,各占据了二楼的两端。因为这座领主宫不算特别大,所以也不怎么远,但也不近就是了...很好,她一点儿不怀疑,纪尧姆的房间会成为摆设。从结婚以来,她和纪尧姆就没有分房睡过。

    纪尧姆是不想,路易莎则是无法拒绝。如果是一个真正的中世纪妻子,或许还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因为此时贵族夫妻本来就有各睡一屋的习惯,也因为宗教上也支持妻子拒绝丈夫的同房请求——拒绝求爱,尤其是以各种宗教节日,各种圣徒纪念日为由拒绝,这是正当的,还是妻子虔诚、贤惠的表现。

    但路易莎因为有华夏人的思维,反而觉得夫妻分房睡很奇怪,很难毫无负担地拒绝同房——除非是感情破裂了,不然为什么要分房?

    在其他人收拾整理此行带来的行李,尤其是要给卧室更换寝具时,路易莎不想妨碍他们,干脆就坐在了走廊上的窗边坐席上。看着外面广场上的‘景色’同时,她还漫无目的地想着房间分配的事儿。

    等回过神来时,就听到房间里面吉娜惊奇说道:“泽布兰人真是比想象中更简朴呢!刚刚市政府前面,不是贵族和市政府官员列队恭迎了殿下们吗?即使是那样有体面的人,也没有穿着华丽的衣裳,颜色不是羊毛本色,白的、棕的、灰的,就是染的纯黑。尤其是男士外套,还都是短外套!”

    “这很正常,泽布兰,或者说整个低地地区,大多有这种风气。他们从来都是最踏实肯干,不夸耀浮华的......”娘家也在低地地区的卡尼尔伯爵夫人颇为自豪地说道。虽然她不见得也喜欢低地地区的低调踏实,但这不妨碍她认可自己的家乡。

    “这我听说过,但亲眼见到还是不同...也不只是服装,还有房子。刚刚一路过来看到的房子,虽然砖石建造很多,比不少城市都强,看得出洛特马斯的富庶。但那些房子坚实是坚实,却普遍没什么装饰...缺乏线条、颜色搭配等各方面的美。”

    “这一点就连领主宫都是一样的,只看外表,它就像是一块切割好的方石,平平整整,无聊而俗气...而且冷冰冰的,让人看到了也不会联想到温暖舒适的环境——虽然住进来后就知道了,它并不比其他宫廷差。”吉娜对进城以后看到的建筑物发表看法。

    “其实,洛特马斯的建筑也没那么无聊。”这时候海莲娜过来插了一句嘴:“只不过,这儿的冬天太萧瑟了,所以感觉更冷硬了——然而实际上,这里虽然更靠北,但冬天冷暖上和西岱也差不多。”

    路易莎知道,这是大西洋暖流的功劳。但大西洋暖流拯救了人们的体感,却无法改变洛特马斯作为一座水坝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其匮乏的自然景观。放眼望去,万物凋敝,就是感觉比多少还带一些绿意的西岱更冷更无聊。

    听着这些闲话,路易莎正想让人将行李箱中的书拿一本出来,给她打发时间。抬起头却看到领主宫的侍从长走了过来——泽布兰领主宫的侍从长比较特殊,特殊就特殊在她是个女人。要知道,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过,但大家默认宫廷里总管、侍从长、卫队长,这三个最重要的职位,都是属于男性的。

    当然,偶尔有个例外不奇怪...在宫廷职位越来越变成一种可以继承,类似爵位的存在后,当然也会出现没有儿子,只能想办法让女儿获得继承权的情况。路易莎知道,泽布兰领主宫这位侍从长,就属于这种情况。

    侍从长过来,是为了和路易莎沟通今天的晚宴,以及一些其他零碎事的。

    路易莎和纪尧姆今天刚来是没错,但之前已经在城外修正过了,舟车劳顿的疲劳debuff已经去掉了。所以今天举办晚宴也可以,这只看他们的想法而已——而纪尧姆昨天已经给领主宫传信了,晚宴就安排在今天!

    路易莎听侍从长详细报告了今晚的晚宴安排,发现异常隆重,从饮食到席间整的花活儿,甚至比西岱王宫里的宴会也不差什么了...说实话,有些意外,因为从进入泽布兰起,这片土地给她的感觉就是简朴务实、不喜浮华的。

    怎么宴会就是这个风格了?难道是为了讨好她和纪尧姆吗?觉得他们两个瓦松人,肯定热爱浮华一些的场面吗?

    路易莎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只是欢迎宴会而已,这是不是准备太多了?这一次这样隆重,之后圣诞宴会要怎么做?要是还不如欢迎宴会,不是不太合理吗?”

    似乎是知道路易莎在想什么,侍从长微微一笑,回答道:“嗳,夫人,您不必担心!欢迎宴会就应该有这样的安排。之余几天后的圣诞宴会,那只会更隆重——您从没来过泽布兰,所以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传统。”

    “泽布兰人或许其他方面非常节俭,不喜欢享受,但饮食是一个例外。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家,只要还能生活得下去,就不可能在吃喝上亏待自己。吃好喝好、吃饱喝足,这一直是我们祖先的习惯,也是我们的习惯。”

    “至于说宴会,那更是我们泽布兰人的最爱!平时的吃喝已经很好了,宴会,尤其一些重要节庆的宴会,则更进一步,得做到‘倾其所有’。凡是力所能及饮食,都会安排起来......”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泽布兰人才即使日常生活简朴,结果却也积攒不下来什么财富吧。饮食和宴会上的开销,足以和其他方面节省下来的金钱抵消——不过这也挺值得的,将金钱花在吃喝,还有各种庆祝上,还有比这更实在的吗?”

    第161章

    正如侍从长所说,泽布兰人在宴饮上从不‘节俭’!……

    正如侍从长所说,

    泽布兰人在宴饮上从不‘节俭’!

    各种食物种类繁多、堆积如山,用硕大的盘子装着,营造出强烈的丰盛感。虽然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

    再丰盛也没用,报好吃,

    真的报好吃啊。她最后只吃了一些水果,

    以及一道烤鱼,

    烤鱼用的是本地海鱼,鱼肉洁白肥厚少刺,调味也不复杂,根本不可能出错。

    而相比起丰盛的食物,

    泽布兰人喝酒时的另一副面孔,才真正让路易莎惊讶——他之前看到的泽布兰人,

    总体上都是谦虚温和,甚至有些严肃的。他们就算没有北欧那种冷漠,

    也是绝对称不上热烈,

    就连喜悦都显得平和。

    但当饮酒开始后,一切都变了,

    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酒被端上宴席,然后宾客们就是‘喝喝喝’!

    见路易莎看的都惊住了,

    纪尧姆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就是泽布兰的风俗,

    也是我最不满意的一点...他们别的都好,只有饮酒时根本不加节制。泽布兰有一句谚语,

    ‘逢酒必喝,

    逢喝必醉’,

    如果一场宴饮都喝不醉,只能说明主人的失败,

    连酒水都没有准备足够。”

    纪尧姆是喝酒的,这肯定啊,生活在中世纪的人,谁不喝酒?不过他算是喝的比较少的那种了,主要是厌恶喝醉。虽然有人将醉酒当作是一种放松,甚至狂欢,甚至是展现男子气概的一种方式。但纪尧姆不属于那一类,他尤其厌恶醉酒误事!

    路易莎看着酒水一道道地上,心里确定泽布兰人果然爱喝酒:这个酒水也不是随便一股脑上的,而是按照种类,以一定次序搭配好,然后一样喝完,再上另一样。这让一些酒鬼越喝越上头,根本停不下来!

    “真是和日常截然相反啊,泽布兰人的民族性实在是出乎意料...难道是因为日常太节制了,就要通过食物和酒来补偿平常的不满足吗?”路易莎眨了眨眼,看向大礼堂里,已经有人喝的烂醉如泥的场面,忍不住说道。

    “所以,街上才有那么多酒馆啊。今天进城之后,看到街上店铺之间,不一会儿就要见到一家酒馆,还没多想。现在想想的话......”

    现在是中世纪,餐厅、酒馆什么的都非常少见,有钱人肯定是自己家的饭菜最好,没必要去外面吃喝。穷人就更不必说了,在外面吃喝一顿的钱,可能就是家里几天的伙食费,谁也没有这个闲钱。

    不过酒馆相对餐厅还是多一些的,对于一些人来说,酒馆这种地方有交际娱乐功能。自己在家喝酒,和一群人在酒馆一边吹牛打屁,一边喝酒,体验感还是很不一样的。更不要说,很多酒馆还会提供余兴节目,比如说搞个斗鸡、抓鼠比赛什么的,这也是家里不能比的。

    尤其是在娱乐匮乏的中世纪,这些都是难得的快乐了。

    有点儿惊讶于泽布兰的饮酒风俗,不过路易莎的心态很快又放平了——这年头,喜欢喝酒的才是大多数,反而是路易莎这种是非主流。就连纪尧姆,他也只是厌恶醉酒,而不是不喜欢喝酒。最多就是泽布兰喜欢喝酒喝到醉这一点,此时稍显特殊了一点儿。

    毕竟这时候的酒水酒精度数都不高,喝到烂醉还不太容易呢!

    晚宴结束后,路易莎洗澡时还听海莲娜啧啧称奇:“今天来的宾客几乎全是醉鬼了,真担心他们回家时掉进河里淹死,洛特马斯这儿主要坐船出行不是吗?我还听宫廷总管说,这次晚宴办的很成功,因为每个宾客都喝得尽兴了!”

    显然,她虽然过去随着父亲去过很多地方,泽布兰这种风俗还真没见过!

    路易莎一边用网眼纱揉搓出沐浴露泡沫清洗身体,一边说道:“那就只能祈祷我们的客人们好运了...还好,泽布兰人也只是宴饮时才会这样,平时都是严肃可靠的——如果不是这样,纪尧姆大概也不会主张来这里过圣诞节了,即使他再不想要回西岱过圣诞节。”

    “哦,殿下啊,纪尧姆殿下的确有点儿严肃,他这一点和泽布兰人很像。但纪尧姆殿下不会喝酒喝醉,这一点很好...我简直不能想象您包容一个醉酒的丈夫的样子。”海莲娜也是知道路易莎的性格,才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

    也就是路易莎不在意,不然这话放在多数贵妇人身上,也是不大不小的指控了——没人会觉得丈夫爱喝酒是什么问题,喝醉酒也只能说是正常。如果一个妻子连这都不能包容,在此时的社会认知里,不是很‘糟糕’么?

    路易莎的确不在意,事实上,她很快顺着海莲娜的话想象纪尧姆是一个醉鬼,而自己要照顾醉酒的他的光景了。只能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种情况,她绝对是让纪尧姆的侍从照顾他的。反正都喝醉了,怎么糊弄都行。

    直到睡前坐在床畔梳头时,路易莎还忽然想到了这件事,忍不住好奇地问纪尧姆:“您喝醉过吗?”

    纪尧姆也刚刚沐浴完毕,他也是有着比较好的卫生习惯的。似乎是因为他经常过军旅生活?要知道在军队那样人员密集的地方,卫生习惯要是不好,是很容易出事的。别的军队不知道,反正纪尧姆是一板一眼的性格,这方面要求很高。

    正在擦拭有些打湿的头发,忽然听路易莎说起这个,纪尧姆停下手中的动作,想了想说:“当然,有过那么一两次...您得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总会有喝醉的时候。”

    虽然纪尧姆的语气已经极力轻描淡写了,但对他已经有些了解的路易莎很确定他其实很不爽来着。就是不知道,是单纯回忆起了醉酒时的不适,还是伴随着醉酒,还有别的什么让他不高兴的事发生。说不定,他现在那么讨厌醉酒,不只是因为觉得醉酒误事,也是因为曾经的经历呢!

    “您喝醉酒时发生了什么吗?”路易莎好奇地问。

    纪尧姆避而不答,路易莎更加好奇了,更加缠着他——纪尧姆最终是被她缠得没脾气了,才提起了自己的‘黑历史’。

    在纪尧姆十几岁的时候,安娜王后身边有一个司衣女官,她爱上了纪尧姆,但纪尧姆对她一点儿想法也没有。那一次恰好是纪尧姆喝醉了,她便主动找机会去照顾纪尧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纪尧姆都以为自己和对方发生了关系。虽然还是对她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却也没办法冷着脸对待了。

    最后还是某个年纪差不多,但比他有经验得多的朋友,得知了他那段时间的苦恼,真的快要笑死了——在确定他绝对是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了,一点儿不记得自己和司衣女官发生了什么后,非常肯定地告诉他,他们绝对什么都没发生。

    真正喝醉的人,是没有能力发生什么的。所谓醉了、发生不受控制的事儿,都只是一种借口。

    路易莎忍着没有笑...这一点儿也不可笑!别说中世纪性.教育缺乏,一切全靠‘经验’了。就是现代,获取资讯都那么简单,不是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么?还依旧相信着‘酒后乱.性’‘酒后吐真言’一类的‘都市传说’。

    “您是想笑吗?想笑就笑吧。”纪尧姆显然已经预料到路易莎的反应了,无奈说道:“看起来,您像是早就了解这一点了?”

    路易莎想了想说:“我比较了解‘醉酒’,我一直认为,醉酒并不是让人‘不知道做了什么’,而更像是释放出了每个人内心之中的‘渴望’。如果一个人醉酒后做了很糟糕的事,那并不是酒的问题,只能说他原本就有恶念。只不过清醒状况下可以用理智去控制......”

    潜台词也很明显了,如果真如纪尧姆说的那样,他对那位司衣女官一点儿想法也没有,那醉酒之后的确什么都不可能发生——路易莎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解释了,不然她能从生理角度去解释,说男性醉酒后根本不可能起来么?

    对于一个中世纪丈夫来说,那显然还是太‘生猛’了。

    “有趣的观点。”纪尧姆思索了一下路易莎说法,再对应自己接触过的醉汉,觉得这很有道理。然后又摇了摇头说道:“很多人喜欢借酒装疯,达成一些清醒状态下难以达成的目的,。这很糟糕...你不喜欢饮酒,我很高兴。”

    一般女性比较少见酒鬼醉汉,不过这也说不准。

    路易莎微微一笑,轻声说:“我也很高兴,您不是一个会喝得醉醺醺的人。”

    然而路易莎没想到,前一晚她还和纪尧姆互相称赞对方对酒兴趣不大这个‘优点’,第二天就有人给她送酒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某种误会,譬如说知道路易莎鼓捣出过‘特鲁瓦红酒皂’的,就觉得她对酒有某种偏好。

    “红葡萄酒有八种,每种一桶。白葡萄酒五种,每种也是一桶。另外还有啤酒、苹果酒、蜂蜜酒......”海莲娜对照着礼物单清点,同时又特别看了一眼一种葡萄酒,那是拉姆尼酒,其实就是希腊葡萄酒。某种意义上,那对海莲娜也是‘家乡的味道’了。

    “谁送来的礼物?”路易莎都无语了,但还是摆摆手:“没问题就收下吧,放到底层储藏室...美酒从来不会被浪费。”

    中世纪的酒水就是日常消耗品,地位次于肉食和谷物,但要高于蔬菜水果。就算路易莎自己不喝酒,身边的人也是要喝的,而且这么一份礼看起来多,实际随随便便就消耗掉了——现在给她送礼物的人也多,很多甚至不见得是要回报,只是一种示好而已。就以这些酒的价值,估计就是示好,所以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收下了。

    “是城里的毛纺织行会送您的礼,嗯,这些并不是全部。”海莲娜又看了一眼礼物清单,清了清嗓子道:“除了这些美酒,还有不少呢布呢!都是最优质的呢布,各种颜色,各种品类,一共是200卷。另外,皮毛和珠宝首饰也在礼物清单之列。”

    呢布什么的先不说,皮毛和珠宝首饰被几个侍从抬了进来——皮毛是用一个大箱子盛的,打开来都是处理好的丰厚皮毛,满满一大箱子,足以用来缝制4件外袍或者2件斗篷了。

    海莲娜惊讶地翻看过那些皮毛,对路易莎说:“殿下,都是最好的罗斯皮草。”

    这份礼物不可谓不重,只说这些皮毛就非常珍贵了!这种好皮毛,多数贵族也只是拿来给礼服镶边、做袖子而已。至于全皮毛的衣服或者斗篷,那是极少数人才有的——这一点从禁奢令的相关规定就看得出了。

    ‘禁奢令’有些像华夏‘僭越制度’,后者规定某个阶层的人只能穿相应的衣服、住相应的房子等,前者则只针对衣服首饰之类。

    中世纪晚期,不少国家都颁布过禁奢令,细节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最上层的贵族什么都可以穿戴。次一等的,则是除了不能穿全松鼠皮、貂皮的,也都可以穿。再次一等的,松鼠皮、貂皮这样的皮毛,就连镶边、做袖都不许了......

    路易莎清楚,单看这些皮毛,洛特马斯的毛纺63*00

    织行会就不可能只是单纯示好。然而她没想到,相比起后面的珠宝,皮毛也只能算是个前菜了——毛纺织行会送来的珠宝并不多,但件件是精品!总共5件珠宝,都分别用素雅的牛皮匣子装着,只有打开看到本尊才知道有多奢侈。

    一顶王冠、一条项链、一枚胸针、一对发卡、一只戒指。其中王冠和项链应该是一套的,都是以琥珀为主石打造,宝石本身品质高、个头大,所以不论设计和工艺怎样,价值都是一等一的了(说起来,北欧盛产琥珀,泽布兰离得又近,送来这样的首饰倒不奇怪)。

    至于胸针,则是5件珠宝中最有‘设计感’的了,仿照的是盛开的玫瑰造型,镶嵌红宝石和橄榄石制成。其中用了三颗红宝石做花朵部分,虽然每颗都不算很大,但品质很高,红得真仿佛是红玫瑰,也算是价值不菲了。

    发卡和戒指则没有太多花头,但也都是金子的座子,宝石镶嵌。尤其是戒指,镶嵌的是一颗长方形祖母绿,那颗祖母绿也有猫眼大小了,实在看得人眼晕......

    路易莎心里算了一笔账,这份礼物加起来,最少也值两千镑了!无论送给谁,哪怕是送给国王,也是一份厚礼,足够办成很大的事儿了——这样她就没办法一言不发就收下了,甚至因为她不想扯上麻烦,有打算直接退回去的意思。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