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91章

    见维尔德先生过来,那位先生抬了抬手,这是一种打招呼的方式。他颇为自来熟地说道:“您也是为了回洛特马斯过圣诞节的吗?嗳!天真冷啊...今年的羊毛行情挺好的,是不是?优质产地的羊毛就像过去三年一样,价格便宜。只有一点,今年开始,3包上等羊毛,就得搭买一包过季羊毛,这可真让人头疼!”

    他说的是最近一年高登兰颁布的一条法律,凡是在高登兰采购的羊毛,属于上等羊毛之列的,每三包就得搭配着买一包过季的羊毛(当年剪羊毛季出的羊毛是当季羊毛,过季羊毛自然就是去年,甚至更早以前出的了)。

    这也算是一种配货了吧,大家都不太愿意,因为过季羊毛之所以会过季了还销不掉,往往就是因为品质不行啊!而且放了一年之后,就更不知道多了什么毛病了,没有经过处理的羊毛可不是什么不会放坏的商品。

    当然了,这种事情对方能比较轻松地说出来,就说明已经解决了。要么贿赂了羊毛产地的官员,让他蒙混过关,并没有真的采购过季羊毛。要么就是采购了,但他本来就有销售低品质羊毛的渠道——要知道,每年那么多优质羊毛以下的羊毛,还是要被用掉的,所以总有人在买、在用。

    维尔德先生无心追究这位不算相熟的同行是怎么回事,也只是点点头说:“的确有些头疼,但高登兰的羊毛行会大概也清楚,只是这样的麻烦,是不足以让我们这些人放弃他们的羊毛的...如果不在高登兰采购羊毛的话,要去哪儿呢?”

    “高登兰人总吹嘘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羊毛,这虽然不见得是真的,就我所知,有些产地的羊毛品质并不输给高登兰的优质产区,甚至更好。但问题是那些产地要么运输不便,要么产量太低,做不到高登兰那些产地那样稳定大量供应。”

    “在稳定大量供应羊毛的前提下,高登兰的羊毛63*00

    品质倒是真有优势。尤其是泽布兰离它不远,还可以走便宜的北海海运...我们现在的确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同行的商人忍不住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几年前我还听说,伊比利亚的羊毛也很不错,完全走海运的话,运费不见得比高登兰羊毛高太多,还没有高登兰那么多税费。但尝试着走了两趟后,还是回到了马克港...伊比利亚的事儿,有时候是很糟糕的,他们缺少统一的组织,行会很多时候并不是做生意的帮手,而是阻碍。”

    “而且,说是仅次于高登兰的好羊毛,但看过就知道了,除了最好的一小部分,多数还是明显不如高登兰羊毛的。和我合作的师傅们,他们都不肯接受那样的羊毛,他们一直以来都只织最好的呢布的。”

    “您是布商啊...”维尔德先生觉得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但还是下意识感叹了一声。

    “是...您是呢布制造商嘛。”对方笑着摆摆手说道:“呢布制造商可比布商少见多了,不过最近倒是有不少布商也想转做呢布制造商,我也有这个打算。只是这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经营风险也会变大,所以我还在犹豫。”

    布商和呢布制造商的区别就在‘制造’二字上,布商自己其实是不参与生产的,他们更多是起一个统筹串联并销售的工作。他们一般从乡村收购羊毛,然后一路将羊毛交给洗羊毛工、纺线工、染工、织工、漂洗工、整理工等。

    这个过程中,他们会在每一道工序后,收回羊毛或呢布半成品,给工人工钱,然后又送到负责下一道工序的工人手中。那些工人和他并没有后世那种雇佣关系,也不使用他提供的生产资料,最多算是来料加工吧,所以生产是非常独立的。

    直到最后,成品在手,布商会将呢布贩卖出去,或批发或零售。

    呢布制造商则不同,他们往往更深地参与到了呢布的生产,呢布制造商本身就直接掌控了某道,甚至某几道生产工序——一般都是成品呢布已经完成后的一些工序,如漂洗、整理,这都是说起来简单,实则需要很多人手,以及雄厚资本才能做的。

    而且集中起来做,成本降低真的非常明显。

    漂洗看似只是呢布纺织完成后的一次清洗,其实极大影响最终的品质呈现。而且随着整匹的呢布沉入水中,本就厚重的布料吸水后会变得格外沉重,漂洗后的‘拉幅’更不是一个人能搞得定的!一般都机器辅助操作,人手还不能少。

    整理的数道小工序就更不要说了,起绒、修剪、染色(如果之前羊毛或纱线阶段没有染色的话),哪一个又是家庭小作坊玩得转的——过去家庭小作坊能做,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机器出现,越来越大的资本涌入,家庭小作坊已经无法和大投资的工坊相比了,效率和成本根本敌不过。

    维尔德先生倒并不敝帚自珍,也不认为同行越少越好。所以听对方这样说,随口也就说了一些呢布制造商的‘内幕’,都是真实的,方便对方做做参考什么的...这样一来二去,本来就自来熟的布商更愿意和他打交道了。

    好几年前就认识的两个人,居然因为一次巧合的同船,一下熟悉起来,成了朋友。等到货船抵达了‘洛特马斯’港口,他们已经说定要圣诞节期间互相拜访了——他们都是洛特马斯人,呢布事业也是在洛特马斯进行的。

    货船抵达洛特马斯港口后,又要过海关。这时候,就连同一个领主的土地内,都恨不得过一个城市收一道税。泽布兰这个伯爵领和高登兰都不是一个国家了,过关收税天经地义!

    忙完这些,维尔德先生就将这次运的羊毛和羊皮都收入了自己的仓库...哪怕是要交给工人马上投入生产的,也要等圣诞节后再说。反正圣诞节期间,大部分工人也要停工,也不用急于一时。

    “亲爱的,我得去一趟行会,今天得由你一个人准备圣诞节事宜了。”就在维尔德先生打算和年轻的小妻子一起准备圣诞节时,毛纺织行会派人来传了个口信,请他过去开会。看起来倒是件重要的事儿,他只能和妻子匆匆道歉后,赶往毛纺织行会的商馆。

    一路上,他是坐船去的商馆,‘洛特马斯’作为一座港口城市,本身还是两条河流的交汇点,城市内也是水网密布,只不过没到‘水城’的程度而已。不过在城里出行,还是船比车方便。就像维尔德先生的家,后门就对着一条小河,他家也就在这里修了个私家码头,出入基本都是从这里坐船的。

    维尔德先生裹了裹自己身上黑色的毛皮大衣,看了一眼两岸因为寒冬而颇为萧瑟的景象,因为这种从小看到大的熟悉景象,下意识放松了一些。

    又百无聊赖之下,看到了不远处修建到一半的教堂,觉得过去半年工期赶工不少。颇为虔诚的他便对船夫说道:“新教堂看起来比春天时好多了。”

    船夫对此很是了解,立刻说道:“布里奇老爷,您今年去高登兰去得早,不知道啊!那是伯爵的恩典,将泽布兰的收入留了一部分下来,各处做捐助。像是咱们社区里的这座新教堂,更是施舍了许多...有了这样的资助,教堂工期自然赶了不少。”

    “伯爵大人,嗳!现在看起来,咱们这位伯爵大人倒是个不错的领主,这几年并没有太多指手画脚,也没有加税,比前头好多了。”维尔德先生跟着说道。

    泽布兰的城市,大都是此时典型的工商业城市,独立之心不死,反骨多的是!只不过,这样的摇钱树向来被领主看的死死的,大多不可能独立。像是洛特马斯,甚至是泽布兰的首府,过去很长时间都在泽布兰伯爵的眼皮子底下呢!

    倒是纪尧姆做了泽布兰伯爵,先是忙着东征,然后又成为了瓦松王太子,注意力倒不在这里了。对泽布兰的放松,让泽布兰这几年自由自在了不少——说实话,对此时很多工商业城市来说,一个少指手画脚的领主就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收税少一些,更是堪称模范。

    “谁说不是呢...听说今年之所以这样大方,是因为伯爵大人和‘布鲁多的路易莎’在秋天结婚了,为了让自己的领民分享自己的喜悦,这才大肆捐助的...对了,今年的圣诞节,伯爵大人会来洛特马斯过,还带着伯爵夫人呢!”

    维尔德先生人在高登兰,也不是就与世隔绝了。先不说他还是会和泽布兰这边保持通信,就算他单纯人在高登兰,也不会不知道泽布兰伯爵,他的主人,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联姻了。这桩联姻可是很重要的,绝对是今年最重要的一场婚事了!

    一个是瓦松王太子,一个是布鲁多女继承人。从身份上来说就够高的,更别说后续的影响——大家都知道,布鲁多没有男性继承人,今后都会是‘布鲁多的路易莎’的。换个说法,她只要生下罗佩家族的子嗣,布鲁多就会和王领合并!

    从这个角度来说,瓦松和任何一个王国联姻,都不会有这样重大的影响了。

    很多联姻就是管几年风平浪静而已,罗佩家族和巴尔扎克家族的这场联姻,却是要极大改变瓦松国内外政局的。

    “这说不定是一件好事。”听说伯爵夫妇要来洛特马斯过圣诞节,维尔德先生想了想说道:“我就算在高登兰也有所耳闻,‘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一个对工商业抱有支持的贵族。从她回归布鲁多宫廷开始,就一直致力于改善布鲁多的经商环境。”

    维尔德先生想的很简单,就是觉得有这样一个妻子影响,泽布兰伯爵也会对工商业更加支持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对他们这些泽布兰商人,都是有好处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船终于停靠在了毛纺织行会商馆门前码头。维尔德带着随从下船,整理了一下外套和帽子,就迅速走了进去——毛纺织行会所有的这座商馆,是整个洛特马斯最好的建筑之一,充分显示出了毛纺织业对这座城市的特殊意义呢!

    虽然此时的工商业城市,不少都靠着纺织业(毕竟古代社会,纺织业在手工业中占比极高),主打纺织业的也不少。但像洛特马斯这种,城中几乎一切都围绕着毛纺织业来的,那也屈指可数。

    譬如说普罗万吧,5000个家庭有3000个从事纺织业,已经很夸张了,但它也多少有一些别的产业——乡村多葡萄酒庄,酿酒业发达。另外养殖业也发展的挺好的,羊毛、羊皮、羊肉一直都有自产。更不要说最近很火的香水业了,虽说是经过路易莎点拨才突然爆发的。但能够爆发,本身就说明是有产业基础的!

    而这在洛特马斯可见不到,这里聚集着毛纺织业除了养羊、剪羊毛外,一切工序。这一条十来道工序的产业链条,直接养活了全城绝大部分人,大家都从事着相关工作。至于城里其他人,则多从事服务业,为前者提供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

    维尔德先生才走进商馆,在大厅里就遇到了熟人,彼此都是洛特马斯资本较为雄厚的呢布制造商,想不认识也难呢!于是彼此打了个招呼,便一起上楼去了——寒暄过后,他们发现都是被行会会长叫来开会的。

    他们到的时候,开会的房间已经有人了,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人。会长秘书应该是知道今天的与会人员名单的,见人来的差不多了,就去隔壁房间请来了会长...必须要说的是,洛特马斯的毛纺织行会会长,同时还是这座城市的市长。

    他真是洛特马斯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了,如果要算和他差不多有权势的,整个洛特马斯也不超过一只手手指的数。

    会长来了后,大家才知道,叫行会重要成员来是为欢迎伯爵大人做准备。在这件事上,会长希望他们毛纺织行会会员们可以出大力,要尽最大的努力讨好伯爵和伯爵夫人。而所谓的‘出大力’,自然就是要大家有钱的出钱。毕竟在此时的认知中,要讨好‘贵族’,不花钱是不可能的。

    这倒也不是纯粹为权势威慑,会长对此有自己的一番打算,就对大家解释说:“你们也都听说过,伯爵大人的新婚妻子,‘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一个对工商业很了解,还十分关心城市发展的贵族。所以,我想通过她,为毛纺织行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

    什么叫做更好的发展条件?无非就是多一些自由,少一点税罢了。

    然而说的简单,这都是很难的。‘自由’什么的先不说,就说少一点税,那不是让领主减少收入吗?这对此时绝大多数领主来说,那就是从自己的口袋里拿钱补贴商人,那怎么可以?

    对于会长的这番打算,大家都有一些犹豫。如果真能按照会长的设想发展,这个钱当然能出。现在付出一些,将来肯定能十倍百倍地赚回来。但问题是,讨好真的能发挥效果吗?就算有效,伯爵夫人愿意帮忙,她又真的能在这种事上影响到伯爵吗?

    第159章

    进入泽布兰后,路易莎和纪尧姆一行并没有在任何一座城镇停留,……

    进入泽布兰后,

    路易莎和纪尧姆一行并没有在任何一座城镇停留,而是直接取道洛特马斯。但到了洛特马斯后,也没有直接进城,

    而是先在城外的‘多明哥修道院’停下休整。

    这既是为了以最好的面貌抵达‘泽布兰伯爵忠诚的洛特马斯’,也是为了给城里的人留出准备欢迎仪式的时间。

    这座他们落脚的‘多明哥修道院’规模很大,

    而且从它的建造时间来说,

    倒比‘洛特马斯’作为城市的历史更加悠久——低地地区并不适宜发展农牧业,

    放在古典社会就是很难养活多少人口,所以这里虽然发展很快,历史还真的都不长。

    就在‘多明哥修道院’开始建造时,‘洛特马斯’还只是个小渔村呢!在这附近修建修道院,

    倒也符合‘修道院’作为新事物刚出现时,作为僧侣隐居之所的定位...就是要远离尘世繁华才好。

    谁知道在北海贸易繁荣起来了后,

    洛特马斯会发展的那么快呢?现在这里已经是低地地区最发达富庶的城市之一了。以至于‘多明哥修道院’的修士们根本不可能过‘隐居生活’,相反,

    从城市出入口修筑出的一条主干道,

    就从多明哥修道院跟前过,让修道院门前常年是车马人流如织。

    不过,

    考虑到这年头越来越多的修道院‘入世’,修在城市里的修道院都不少了。‘多明哥修道院’跟前这样交通便捷、热闹,

    这样的结果说不定还歪打正着了。

    为了接待路易莎、纪尧姆一行,

    ‘多明哥修道院’提前三天就不再接待新的拜访者了。之前已经投宿的行商、朝圣者等,也都尽力催促着离开。不肯离开的,

    就只能转移到修道院更加偏僻的角落房舍了。

    所以当路易莎他们来到时,

    这座位于大路旁、城市近前的大修道院,

    真的显得很清净,不知道的还当这里是一处隐居修道院呢!

    当然,

    能有这种印象,‘多明哥修道院’整体来说非常朴素、实用的装潢风格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此时的教堂就不说了,往往是怎么华丽辉煌就怎么来。而修道院虽然相比之下要低调很多,可大型修道院都讲究一个低调的奢华,不夸耀,却胜在细节呢!

    ‘多明哥修道院’从规模、布局、容纳僧侣人数等来说,绝对属于大型修道院了,但这里居然一派朴素实用的风格。另外,这儿的修道士看起来也是日常工作井井有条的那种,他们会自己耕种、养殖,附近属于修道院的产业也应该是以很细致的方式租给了合适的人,最大化赚取租金...这绝对是一个运转良好,完全能自给自足的修道院。

    “泽布兰人节俭、务实的传言真是名副其实,甚至根本不用进城去看,只看这座修道院就知道了。”路易莎大概参观了一下这座修道院,然后在去礼拜堂做平安礼拜时,就对一起的纪尧姆感慨说道。

    纪尧姆又不是第一次来到洛特马斯了,甚至‘多明哥修道院’也不是第一次落脚了,对此早已知道,倒没什么意外的。

    路易莎这样说,他也只是赞同地说了一句:“这是值得称赞的优良品质,相比之下,瓦松大部分地区,都过于浮夸了。尤其是西岱,哪怕是平民也热衷于奢侈之物,喜欢夸夸其谈,还眼高手低......”

    路易莎也是这段时间和纪尧姆熟悉了,才知道他对罗佩家族的‘龙兴之地’西岱有这么大的怨念。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西岱的整体风气,和纪尧姆那种偏向务实、规范的性格,完全是南辕北辙了,实在是相性不合啊!

    路易莎甚至怀疑,纪尧姆离开西岱,选择在罗本都建立新的大本营。除了政治上的考量,也是因为他不想受到西岱那种浮夸风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纪尧姆或许还是个保守的人,对新兴的、活跃的、爱好享受的市民阶层文化,是本能抵触的。

    当然,作为封建领主,‘保守’也不奇怪。封建领主都不‘保守’的话,是打算自己掘自己的根吗?

    对此路易莎自然不会反驳他什么...就这样来到修道院的礼拜堂后,路易莎跪倒在祭坛前的软垫上开始做礼拜——路易莎当然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但入乡随俗,在一个全民信教的环境中呆久了,这些也就都习惯了。再者说了,来都来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祈祷一下平安总归不会错嘛。

    纪尧姆也跪倒在软垫上一起祈祷,不过他结束得比路易莎快,所以睁开眼转头,就看见路易莎依旧垂着头、双手在胸前合十进行祈祷。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她的发辫精美而整洁,裙摆上的金色缎带只是随意展开,并没有整理,也有多数人精心整理也没有的曼妙飘逸。

    纪尧姆的视线从头到脚,最终又回到了路易莎的头上...礼拜堂的光线不算明亮,这让人脸上总是有些阴影,发髻上装饰的珠宝也显不出华贵的色泽。但这对路易莎来所似乎恰恰好,一片阴影落在她洁白如空谷幽兰的肌肤上,仿佛某种特殊的装饰,有一种超常的美。至于珠宝黯淡,倒是更显示出了她乌木般发丝的细腻光泽。

    纪尧姆很喜欢路易莎的长发,尤其是它们披散下来的样子,发卷丰盈亮泽,抓在手中冰凉而顺滑,就像是将一泓清泉或月光抓在手中。那是一种超出现实的体验——只可惜,路易莎白天几乎从不梳散开头发的发型,大多是端庄优美的发髻,又或者家常舒适的简单发辫。就只有晚上休息时,她才会散开头发。

    这让纪尧姆在可惜之余,又有一种隐秘的满足...这可是只有他能经常见到、触摸到的美景呢!

    路易莎如果知道纪尧姆的想法,大概会哭笑不得吧。她白天基本不散发,主要是为了头发好打理、保持清洁等务实原因啊——她按照此时女性常见的标准,留了披散下来能完全盖住臀部的长发,这样长度的卷发,又是那样厚密,路易莎都不想象要披散着好看,需要多么频繁地打理。

    卷发一直是这样的,想要看起来像美照里那样毫不费力,往往是最需要在打理上费工夫的。

    更不要说,如今虽然不是工业革命时期,空气里都漂浮着煤灰,但要说城市的空气有多么清洁、环境有多么干净,那也是没有的。

    路易莎又不想每天洗头,那对她这种有人帮忙的‘贵族’来说都很费事,再者也会增加受凉的风险...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把头发梳起来吧。

    完成了礼拜,路易莎和纪尧姆才手拉着手离开了礼拜堂,这会儿快到晚餐时间了,正好可以尝尝‘多明哥修道院’的‘修院菜’——就像华夏一些讲究的寺庙、庵堂可能发展出精洁的素斋,孔府这样的地方有孔府菜,盐商聚集的城市也有盐商菜...修道院在西方遍地开花的几百年,当然也会发展出一套自己的饮食。

    尤其是一些大型修道院,其‘修院菜’是真的名声在外的!讲究的是食材简单而新鲜,烹饪方式不奢侈但细致,口味清新有品味...这说起来,是比较符合现代人口味的。而事实上,历史上的修院菜也确实极大影响了宫廷,然后宫廷又影响民间,对饮食风尚的变化起到了引领作用。

    路易莎也是比较习惯吃修院菜的,虽然这个‘习惯’也只是相对来说,谈不到喜欢。只能说,出门在外,跟着一起出门的厨师并不总是方便为她烹饪食物,如果不是长时间驻跸在某地,是暂时落脚的话,她也只能习惯当地奉上的食物。

    而相比起别的什么城堡贵族、城市富商的厨师献上的饮食,修院菜已经算是比较值得期待的了。

    北方的修院菜和南部的修院菜不一样,南部在饮食上更加开放,所以南部修道院虽然有‘戒口’的意识,但除非是特殊的日子,多数时候修道士吃的和普通人没什么分别。也就是说,肉食或者别的什么,他们都能吃,最多就是调味清淡讲究许多。

    而在洛特马斯这样的北方地区,修院菜更容易两极分化——北方食肉传统更加深厚,哪怕是一些需要斋戒的日子里,他们也会想办法给许多肉食辩护,以便符合教义地食用它们。

    所以一方面,有的修道院会拼命和这种传统做切割,日常饮食都像斋期一样。另一方面,又有修道院对食材的包容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斋期亦可以食用多种肉类,只明文禁止食用四足热血动物而已。

    路易莎不太确定‘多明哥修道院’算哪一种,不过从这晚的招待来说,至少他们并未激进反对肉食。在这个并非斋戒的日子里,路易莎吃到了鸡肉、鹌鹑、小牛肉等多种肉类...不过味道最好的还是一道鱼肉。

    不愧是修道院,果然还是烹饪鱼肉更有经验吧!

    而相比起食物,可能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饮料更让路易莎印象深刻。虽然为了招待路易莎他们,端上了一瓶瓶长途运输而来的葡萄酒,但一起被端到路易莎面前的还有啤酒、苹果酒等酒水。这和西岱、布鲁多等地,葡萄酒独霸天下的局面完全不一样。

    这也没办法,谁让北方没法种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呢?没法自产的话,就得从南方运输进口了,这年头运费本来就贵,葡萄酒这种沉重的液体商品只会更贵!

    这就导致,在洛特马斯,乃至整个泽布兰,葡萄酒完全是贵族、高级神职人员、大富商的专享。其他人,哪怕是修道院里的僧侣、教堂的普通神职人员,也只有一些仪式上,才有机会品尝具有宗教意义的葡萄酒。

    其他时候,则是用啤酒、苹果酒代替葡萄酒......

    要让路易莎来说,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葡萄酒非常普通,哪怕是今年的新酒,口味也并不出众。反而是他们自酿的啤酒水准奇高,口感很清爽,哪怕她是个对酒不感兴趣的人,也能以‘尝新鲜’的心态喝上一杯,还不讨厌。

    这也不奇怪,修道院酿酒乃是传统,这也是修道院的一项重要产业了。北方的修道院没法酿葡萄酒,可不是只能往啤酒上使劲儿么。

    就这样,路易莎难得的多喝了一点儿,虽然说不上醉,但也到了微醺的状态。

    晚餐结束后,纪尧姆注意到了路易莎的状态和平常不太一样,不禁哑然失笑...只是淡啤酒而已,而且他并不认为路易莎喝了很多,不算大的高脚杯,大约是两杯,这也能‘醉’么?

    一边觉得这很稀奇,一边又觉得可爱。路易莎换上白色的睡衣裙,散开长发坐在床上时,有一种不同于以往的‘迟钝’。纪尧姆担心她受凉,即使房间里点着壁炉,依旧拿了一条毯子给她裹了起来。

    裹好毯子,纪尧姆又摸了摸路易莎比平常更显得绯红的脸颊,问她:“还好吗?”

    路易莎顿了一下,点点头。她是真的没醉,意识是完全清楚的,思绪也很顺畅。就是觉得有些轻飘飘的,而且注意力不能很好集中,这也是她显得迟钝的原因。

    但这落在纪尧姆眼里,却是一种平时难得一见的‘乖巧顺从’——据说,许多年长男性会迎娶足以做自己女儿,甚至孙女的小姑娘做妻子,就是享受这种乖巧顺从。

    他和路易莎并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差,他大概是比路易莎年长九岁的样子,在此时肯定不算有多少年龄差的(此时流行丈夫比妻子年长许多)。但年长就是年长,按理说他多少该有些年长者的感觉的,而事实确实从来没有过...眼下就觉得有些奇妙了。

    路易莎其实有非常不谙世事的一面,就和纪尧姆所知道的许多贵女一样——因为从小生活在华丽的宫廷中,真正意义上的不食人间烟火,对于很多事,如‘苦难’,完全不了解,甚至有某种浪漫化的想象。

    路易莎的‘不谙世事’倒不在于她缺乏常识什么的,而在于她有保持善意的能力。要说她没有防备心,她也是有的,甚至有时候显得有些过头。但再防备,也不妨碍她总是率先表达出诚恳的善意,她有一种不怕被背叛、被伤害的勇气与坦然。

    这在此时可不容易见到...至于说路易莎之所以这样,也不是她有多特殊,而是她的性格、三观等都定型了。作为一个和平大国长大,生活富足,生活中几乎没遇到过坏人的年轻女孩,她本能就不会预设被背叛、被伤害的立场。

    然而‘不谙世事’归‘不谙世事’,路易莎却从不乖巧顺从。她非常有主见,除非事情和纪尧姆有关,不然她自己做决定就做决定了,似乎完全没想过还得和他商量——她甚至连乖巧顺从的姿态都没有做过。

    纪尧姆也不知道是自己不在乎这个,还是确实如身边人所说,就是对路易莎昏了头了,总之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见路易莎‘乖巧顺从’的样子,即使知道是假的,又觉得偶尔有这样一面也很好。

    或许是因为这个,纪尧姆今晚相比起平常,要更激动一些。路易莎‘乖巧’点头后,他就迫不及待抚.弄她的头发,和裹着的毯子之外、依旧露出的脖颈。还在她耳边说话:“您的头发很完美...您听说过吗?关于您的头发,有一个传闻,非常轻浮的传闻。”

    纪尧姆平常是挺严肃的,不过不至于和喜爱的新婚妻子在床上也那样严肃,这时候他的话里就全然不是平常的不动声色了。暧.昧、粘稠,带着一些笑意,或者换个说法,他其实就是在调.情。

    路易莎轻轻‘唔’了一声:“什么传闻?”

    “有人说,您的母亲在怀孕时向圣母许了愿望,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乌木一样黑、丝绸一样亮的美丽头发。所以您才能有这样一头长发...称这是世上最值钱的珍宝之一,足以交换等重量的宝石。”纪尧姆轻声说着,一只手从毯子下摸索进去,摸到了路易莎光着的脚,觉得有些太凉了,便握住了,想要给她捂热。

    路易莎觉得有点儿痒,下意识动了一下,想要抽出来。但因为坐着的姿态,不太好用力,而且纪尧姆反应也很快,一下按住了,所以没能抽出脚。

    “这的确是个轻浮的传闻,我都从没听过有这样的事儿。”路易莎靠在纪尧姆怀里没有再乱动,思维一时之间也有些天马行空起来,而且想到就说:“不过,这样的传闻太单调了,我还以为他们至少得说,我的母亲怀孕时正在做针线活儿。看到了乌木制作的窗框,以及手中的黑色丝绸,就有了这样的祈愿。”

    “而在祈愿中,一不小心针扎破了手指,鲜血滴落到窗边的积雪上,白的是雪,红的是血。便又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雪一样白的皮肤,血一样红的嘴唇——就这样,布鲁多的郡主出生了,她果然有乌木丝绸一样的头发,雪白的肌肤,鲜红的嘴唇。”

    “所以人们都叫她‘白雪郡主’...白雪郡主还在襁褓里时,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又迎娶了继母......”路易莎断断续续说完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或者应该叫‘白雪郡主’?

    这样的故事味道实在是太正了!正是民间故事常见的那种叙事。纪尧姆一听就知道路易莎是在调侃玩笑,不过这个玩笑也实在有趣,故事本身也引人入胜地过分——恶毒继母最终遭报应的故事主题,似乎在哪个文明中都会有?也的确是喜闻乐见的。

    “听起来,伯爵夫人对您不好吗?”纪尧姆声音低沉地说。他又揭开了刚刚给路易莎交掩在胸前的毯子,将两人都裹进了同一条毯子里。

    “她认为我抢走了伊娃的位置,当然不会喜欢我。但,谈不到对我不好,因为她没有那个机会,我很快就在布鲁多宫廷站稳脚跟了。我们两个人之间,更痛苦的应该是她吧,即使我从没对她做过什么——我的存在本身就够让她不高兴了。”路易莎感觉纪尧姆咬了自己一口,一下忍不住抓住了他的手臂。

    路易莎修剪得很完美的指甲是椭圆形的,并不锋利,但还是一下掐进了肉里,在纪尧姆手臂皮肤上留下了小小的月牙形印记。

    纪尧姆‘嗯’了一声,似乎是对这个情况表示了满意——某方面来说,他和路易莎有点儿像,都是不懂事的时候就没了母亲,然后就有了排斥自己的继母。他小时候因为兄弟多,不上不下的,是隐形人。路易莎就更干脆,早早被送到了修女院。

    如果不是他有指挥战争的天赋,如果不是路易莎没有弟弟,他们是不可能改变处境的...命运有的时候还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东西。

    所以纪尧姆还真能体会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关系,他和安娜王后只不过是加强版而已——当他展露出自己的天赋后,安娜王后也就没办法对他怎么样了,他们甚至没什么机会见面。而现在,他成为了王太子,更是只要他存在,就是安娜王后的痛苦之源。

    ‘是否被继母虐待’这个问题就此打住,纪尧姆又想到了一点,仿佛是自言自语道:“所以,王子是见到了玻璃棺材里白雪郡主的尸体就爱上了她吗...至少在王子眼里,那是尸体没错吧?这个故事还真是诡异......”

    “您很敏锐,但我敢说,很多人都、都不能想到这一点,只觉得这是个、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故事。”路易莎感觉自己有点儿呼吸不上来了,虽然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但皮肤碰着皮肤的奇妙感觉还是让她下意识紧张起来。

    “或许是因为我曾经见过,有人的确有那样的癖好。”纪尧姆这话说的非常轻,几乎就是气音。但非常流利,一点儿停顿都没有,让人能感觉到他的笃定63*00

    。

    一时之间,路易莎还真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了。

    察觉到路易莎的迷惑,纪尧姆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故事是她说的,但她看起来才是那个对这个世界阴暗面一无所知的人呢!

    第160章

    第二天,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

    第二天,

    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小时。

    纪尧姆倒是不慌不忙,在妆扮上要花更多时间的路易莎就匆忙多了。于是纪尧姆就舒舒服服地枕靠在床上,

    看路易莎趿拉着妥协,在屏风后走来走去。

    站在屏风后的路易莎脱去了睡衣,

    虽然旁边就是烧得很旺的壁炉,

    她还是打了个寒噤,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