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路易莎露出不理解的神情,不明白他说这个的意思。冬雨凉丝丝的,有一些其实能飘进廊檐下。尤其是纪尧姆的那个位置,为了能站在路易莎身旁,其实是比较靠外的。但他显然不在乎这个,只是诚恳的、以困惑的语气说道:“我是说,这些日子以来,您对我一点儿也不满意——如果我没领会错,是这样的,对吧?”
“所以,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不,您没什么做的不好的,一切都那样具有骑士风度,任谁都挑不出错。”路易莎沉默了几秒钟,才说道。
意识到对方是真心实意为此困惑,也是诚心诚意来向她请教,路易莎忽然有了一种荒诞而空虚的感觉。在那短暂的几秒钟内,她甚至觉得过去这些天,她的心路历程、酸甜苦辣,完全没有意义...也是,她本来就是在和自己较劲而已。
“那么为什么...”纪尧姆皱了皱眉毛,似乎是在想一个合适的词。想了一下才下定决心道:“那么,为什么您要那样绝情地拒绝我?”
路易莎大可以用此时的社交辞令敷衍纪尧姆,事实上,她若说几句真话,说不定只会让人更难解。然而,然而她看向从刚刚起,就坦诚地让人难以招架的青年,忽然觉得没什么可敷衍的。不解就不解,她至少得说真话。
“简单来说...”
“是,您请说。”
“简单来说,您做得好不好,和我是否拒绝您,这二者之间本来就是没有关系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热烈地爱着您,那么即使您做错了一些事,我依旧爱您。而如果我不爱您,那哪怕您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追求我时无可挑剔,那我也得拒绝您啊。”
“我的爱是因我‘我’而存在,而不是因为您是否追求、追求又是否正确而存在。”
路易莎觉得这样说,对于一个习惯了以自己的视角看待世界的中世纪男性贵族,可能有些复杂。便想了想又接着说:“譬如,您可以想象,一个漂亮的贵族少女,她见到了您在竞技场上的英姿,对您萌生了爱意。于是她向您示爱,然而您爱我——假使我没有理解错您的意思的话。”
路易莎并不觉得纪尧姆对自己算爱情,但不妨碍以此时的标准,那就是‘爱’。
“总之,您拒绝她。”
“她为此困惑,是她哪里做的不对吗?为什么她对您真心实意,却得不到您的回应呢——您爱我,不爱她,这出自您自己的意志。而并非是她追求您,您就得爱她...如果您认可这一道理,就应该接受,您一丝不错地追求了我,我却不爱您这件事。”
第98章
让路易莎觉得安心的是,在喜乐日之后,直到圣诞节前夕,这场普……
让路易莎觉得安心的是,
在喜乐日之后,直到圣诞节前夕,这场普法尔茨庆典要结束时,
纪尧姆都没有再试图为她效劳。应该是放弃了吧,毕竟已经说的那样清楚了。
“时间过得真快,
仿佛昨天我们还在为来普法尔茨做准备,
今天我们就要收拾行李离开了。”说着这话的海莲娜一边将一些贵重的东西收进带锁的小箱子里,
一边看了一眼窗外的皑皑白雪:“还好不用冒雪赶路,弗兰哥尼亚公国的宫廷离得很近...”
来之前巴尔扎克伯爵就受到了弗兰哥尼亚公爵的邀请,邀请在他的宫廷过圣诞节。考虑到普法尔茨庆典结束后就是圣诞节,圣诞节期间要冒着严寒赶路就太难了,
巴尔扎克伯爵答应了这一邀请。
“今晚还有告别仪式呢!别把所有的东西都收起来。”雨果夫人帮助路易莎穿上了参加告别仪式的衣服,转头盯了有些不走心的海莲娜一眼。
“告别仪式还要带什么吗?”海莲娜不太明白了。
“留出一些金子、银子,
还有旧衣服,说不定到时候需要送人。”雨果夫人熟门熟路地说道:“告别仪式上,
主要是主人送礼没错,
但在主人的号召下,有身份的宾客一起给流浪艺人一些赏赐,
这也很常见。”
海莲娜也不是不知道有这种事,只不过知道归知道,
习以为常又是另一回事了。这时听到雨果夫人一说就明白了,
但在收拾东西时就忍不住抱怨:“哪来的旧衣服呢?小姐的衣服那么多,轮换着穿一次就要很久了,
几乎每一件看起来都还很新呢!”
此时纺织品都非常贵,
普通人的旧衣服只要还能穿,
都是能换到钱的。贵族的‘旧衣服’当然更不会有人嫌弃,事实上,
那也是很贵的东西了!
一般贵族要大办庆典,吸引流浪艺人们都来自己的宫廷,就会对外说自己要穿新衣服,旧衣服这次会全部送人——除了旧衣服,当然会有别的礼物,但拿旧衣服吸引流浪艺人,已然说明其价值了。
至于说贵族有没有那么多的旧衣服?只能说,只要想有,那肯定是有的。
这时候生产力低下,贵族穿衣服也比较节俭,衣服旧了、坏了,修修改改继续穿非常常见,一般是没那么些多余的衣服送人。可如果真的打算给衣橱来一次大更新,那能找出的衣服又会非常可观。毕竟此时的纺织品都是天然材料,染色又是很低的水平,一件衣服真的很容易变旧。
“尽量挑选几套就够了,选小姐不那么喜欢,又比较旧的。”雨果夫人随口说道,意思是让海莲娜自己做判断。
于是海莲娜又在还没收起来的衣服里挑选,路易莎也没管她,只是提醒了一句:“衬衣不要送人。”
其实穿的比较旧的,也就是白色柔软的衬衣了。但衬衣都是贴身穿的,送给身边认识的侍女、女仆自穿还好,赠送给不认识的人,不知道他们是卖是穿,就感觉很不自在。
海莲娜答应了一声,于是尽量往外裙和斗篷上挑,最后选中了三件外裙、一件斗篷。捆扎起来说道:“这样应该足够了,哪怕要随主人给赏赐,也没有大肆赏人——这件斗篷小姐抱怨过,说衬里的狐狸皮没处理好,总是会脱毛,白色的狐狸毛粘在里面的衣服上尤其麻烦。”
“至于金子、银子,拿东西送人,还不如直接用钱。我从钱箱里拿了100金币、200银币,怎么都应该够用了。”
金币是每个几克的小金币,一个值2苏,银币则相对重一些,有十几克重,每个价值1苏。这些硬币加起来就是20镑,一起用一个小的牛皮箱装下,等着一会儿带去告别仪式(就是一场盛大的晚宴)。
别看‘才’20镑,这着实不是一笔小钱。尤其是路易莎是一个未婚少女,到时候要跟随别的贵族赏赐流浪艺人,这些绝对绰绰有余——事实上,因为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这还是多准备的!不然一般未婚的女性贵族,多则几镑,少则1镑不到,甚至于没有金银可施舍,谁又能说什么呢?
“完全足够了。”路易莎看了一眼,点点头就站起了身:“可以出发了。”
就这样,路易莎和已经等着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一起出发去了城外那座木制的大礼堂。他们到的时候,客人已经来了大半,围绕着礼堂周围十分热闹——因为是告别仪式,参与者要比庆典期间任何一场宴会都多。
如果不是礼堂实在装不下那么多人,恐怕所有骑士都能得到邀请。不过,就算最普通的骑士依旧无法参加宴会,慕伯汉国王也没有忘记他们。而是在外面的空地上也搭建了足够多的帐篷,这些骑士们就十来人聚在一顶帐篷里,同样有慕伯汉国王提供的丰盛吃喝。
路易莎他们走进去,慕伯汉国王的宫廷管家就手执一根长藤的细长手杖,为他们指点他们的位置。宴会坐席的安排大抵还是按照地位高低来的,但除此之外也会考虑宾客之间的关系,会尽量避免将有过节的人安排在一起的情况。嗯,以此时贵族们的暴脾气,可以想象那会发生什么。
所以才说,合理的位次安排,是一场成功宴会的基础。
让路易莎意外的是,她斜对面的空座有人落座后,来人竟然是纪尧姆...不过纪尧姆只是有礼道了好,并没有做其他事,路易莎也就慢慢恢复了平常心——她甚至忍不住笑自己多想了,最近这些天都没事,最后一天人家何必还要做什么?
晚宴没什么可说的,食物依旧是路易莎吃不惯的,席间表演倒是一如既往高水准。能够感觉到,表演的艺人比过去更兴奋,这虽然不可能让他们的技艺更上一层楼,但确实让一些欢乐向的表演更能感染人。
其中的原因路易莎也完全明白,今天就要收到这些天辛苦的报酬了嘛!
虽然庆典期间,他们也有人负责吃喝,期间还有一部分人已经拿到了一些赏赐。但这和庆典结束后的告别仪式上,该拿到的礼物是不同的——此时这些自己来的流浪艺人可没有固定薪资可言,最后拿到的礼物就算是工资了。
所以遇到一个大方的诸侯,他们赚的多,他们就会对那个诸侯大唱赞歌,将其慷慨的名声传遍各地。而遇到一个吝啬的诸侯,就完全相反,他们会穷尽自己语言上的天赋,传播这个贵族多么糟糕...但无论怎么说,他们的‘反抗’也只有这些,而无法要求庆典的主人给自己更多。
等到告别仪式到了尾声,果然按照一贯的例子,慕伯汉国王开始赠送礼物。先是送了给宾客的,都是贵重的东西。然后才是给流浪艺人的,相较于给宾客的,就显得普通了很多,不过看艺人的神情,应该也是满意于此的。
其他人有慕伯汉国王夫妇做表率,自然也要跟着给艺人们送礼,路易莎也让侍女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旧衣服和金银币。
“鲁道夫一世陛下真是很精明呢,瞧瞧今晚的告别仪式,办的一点儿挑不出错,但他实际的开支其实没有想象的多。”告别仪式结束后,在回去的马车上,吉娜忍不住说道。
鲁道夫一世就是慕伯汉国王,不出所料的,他用了这个名号。
路易莎正把玩着刚刚收到的礼物,这包括一枚钻石戒指、一卷未经剪裁的红色高档毛呢布料、一块够做一条外裙的织金锦缎、一条刺绣腰带。这都是慕伯汉王后做主,送给她的礼物——男性贵族们的礼由国王赠送,女性贵族这边当然由王后送出。
钻石戒指不怎么样,指环用的金子要比钻石值钱很多,毕竟这用的是一颗白钻...此时宝石切割技术不太好,刻面加工最为坚硬的钻石更是困难重重,这颗戒指上的白钻是利用其晶体天然的形状镶嵌的,发挥不出钻石火彩的优势,就显得非常黯淡。
此时珠宝用的钻石大多都这样,所以除了有色钻石,白钻并不受欢迎,价格也低。不过再怎么样,这也是宝石,所以一个钻石的金戒指,始终是值一些钱的。拿来做一份庆典临别时的赠礼,也拿得出手。
“这是怎么说?看着宾客和艺人都很满意,这应该是花了大价钱才有的效果啊。”路易莎说道。
“您肯定没注意到主桌上的情形!我刚刚为了替您送礼,来回跑,看的很清楚呢!”吉娜连忙说道:“我听到几个主桌侍奉的贵族议论,国王鼓动慕伯汉的大贵族给艺人送礼,最后那些慕伯汉大贵族真实支出可比一般告别仪式大得多。”
“甚至就连伯爵这样安排坐在主桌的外国宾客也不能免俗,至少比预计的多送了一倍礼物。最后还摘下了自己的钱袋,里头的金子银子不算,那个缝了珍珠宝石的荷包也作为礼物,给了一个表演最让他满意的杂耍艺人。”
侍奉主桌一干王侯的,也不是普通的骑士或骑士侍从,基本都有不低的爵位。这种场合让他们侍奉并不是羞辱他们,而是一种看重,对本人更是荣耀...所以那些人知道内幕,并且真能随口说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其他人送的多了,鲁道夫一世陛下少送一些,就看不出什么问题了。至于艺人们,只管拿到自己想要的、荷包鼓鼓就是了,谁会管那些钱财是从哪儿来的?”吉娜最后还撇了撇嘴。这倒不是对那些流浪艺人不满意,而是不满鲁道夫一世,觉得他这个人太会算计了。
鲁道夫一世的所作所为肯定不讨人喜欢,但考虑到他的处境、手上能动用的筹码,又不得不承认他很厉害——如果可以,谁不想做个可以大手大脚摆阔,其他人说起来既嫉妒又赞叹,慷慨起来堪称骑士楷模的诸侯?花钱谁都会,但不能花钱,结果却和花了钱差不多,这更是本事!
“对了,刚刚鲁道夫一世陛下还想和弗兰哥尼亚公爵口头达成一桩婚约呢,结果没谈成。”吉娜想起了什么,又八卦了起来。
“什么婚约?”这话不是路易莎问的,而是同样八卦的另一个侍女。而其他人虽然没说话,但这个时候也纷纷63*00
竖起了耳朵,包括一向稳重的雨果夫人...毕竟,八卦谁不喜欢呢?
“是为了汤玛斯少爷和伊凡娜公主...汤玛斯少爷的未婚妻两年前不是去世了吗?那之后公爵和公爵夫人一直想为他再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近已经差不多订下是‘欧特维尔的让娜’了。现在鲁道夫一世陛下突然这样说,显然是想拉拢弗兰哥尼亚公国为援手。”
‘欧特维尔王国’是位于南罗兰西的国家,这本身没什么可说的。弗兰哥尼亚公爵夫妇要是想给汤玛斯这个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这个级别是应该的。
“这也没办法吧,阿尔萨斯公爵一系在慕伯汉还是太弱了,这甚至不能和当初的‘西岱伯爵’相比——不管怎么说,‘西岱伯爵’被选为瓦松的国王后,后续的国王就是父死子继了,而并非是由诸侯们一次次‘选举’产生。”
“如慕伯汉这样,慕伯汉国王很难摆脱大贵族的影响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下,联姻算是少有的能用的手段了。既不会刺激到慕伯汉的大贵族,又能实实在在拉拢到盟友。”路易莎的话说到这儿就没有往下说了,主要是剩下的她不愿意说出来。
她不愿意说出来的部分是,阿尔萨斯公爵当上慕伯汉国王,乃至以后成为‘罗马皇帝’,要说立竿见影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也只能说是联姻了——政令税收什么的,一个大家选上来的、没多少实权的国王是不用想的。
实际的好处没多少,就是名头好听不少,多了国王和皇帝的头衔。而这样的名头在没有实际增加土地的情况下,要进行变现,还真就是‘结婚’最方便!
王子们不必说了,原本除了继承人可以娶个高级贵族的,现在基本上每位王子都能娶到个出身高贵、嫁妆丰厚,甚至能带来土地的女士了。公主们也是同样的道理,慕伯汉国王能够出不错的嫁妆,那就很大机会能嫁给强大的诸侯。哪怕手头拿不出多少钱,只要置办一份过得去的嫁妆,退而求其次的联姻人选也有很多。
路易莎之所以不愿意说这个,是因为这样看起来非常完满的好事,实际上却是让慕伯汉的王子公主,尤其是公主们,都成了橱窗里的商品。毕竟,愿意为了一个名头就做冤大头的人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譬如这次的弗兰哥尼亚公爵,这就导致这完全是买方市场。只要有人愿意‘买’,阿尔萨斯家族根本不在意对方是什么情况。
上一位慕伯汉国王、罗马皇帝在位时是这样,现在这位鲁道夫一世看起来也是这样。
虽然这个时代,贵族都可以说是婚嫁市场上的商品,但像阿尔萨斯家的女孩那样‘卑微’的还是极少数...路易莎是听说过那些贵族男性背后如何编排阿尔萨斯家的女孩,包括公主的,大约是有一种物伤其类的不忍吧。
“正是如此啊!不过弗兰哥尼亚公爵显然更在乎实惠,对伊凡娜公主做儿媳毫无兴趣。”吉娜无所谓道。
路易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做总结道:“说起来,伊凡娜公主才11岁,和汤玛斯表哥不太合适,再寻找一桩也好。”
“汤玛斯少爷今年28岁,有什么不合适的呢?如果不是之前的未婚妻去世,早就结婚了——接下来伊凡娜公主的结婚对象,只可能会更糟糕。”吉娜奇怪地看了路易莎一眼,似乎是不解她怎么会得出那样的结论。
路易莎沉默了...她的确是一下忘记了,此时男女双方年龄差距巨大的婚姻是非常常见的。平民中尚且如此,贵族的联姻中也不少见,毕竟联姻最重要的是利益,至于男女双方的年龄合不合适,根本不在考量中。
像伊凡娜公主那种情况,空有公主名头,没有强力的娘家,连一份丰厚的嫁妆都没有,想要嫁一个年岁相当的王子,几乎不可能。想来,更可能是某个死了妻子、已经有合法继承人的诸侯,未来会成为她的丈夫。
这样的诸侯,对那些身份地位足够高的女性贵族,是缺乏吸引力的。而如果他们依旧想找一个有着好名头的年轻妻子,就只能是伊凡娜公主这样的空架子了。
而只是想联姻诸侯的阿尔萨斯家,一般也不会介意他们的缺点。
直到回到住处,路易莎在马车上都没再说什么,侍女们感觉到了她的低落,互相看看也安静了下来。这一路只能听到北风在马车外呼呼地吹着,偶尔还有冷空气从马车的缝隙渗进来,但都被马车里燃着的带盖暖炉带来的暖意抵挡住了......
第二天,来参加庆典的贵族就各自散了,有的是回自己的封地,有的则欣然接受了另一些人的邀请,去赶一波圣诞节庆。路易莎他们这一行算是后者...弗兰哥尼亚宫廷派来的船只停在了普法尔茨城外的码头上,用来接弗兰哥尼亚公爵邀请的贵客。
他们坐船去同在普法尔河畔的弗兰哥尼亚宫廷,40公里左右的路程,算是很轻松的了,还能在弗兰哥尼亚宫廷里过圣诞呢!
“...什么?送给路易莎郡主?不,你等等,我得问过我的主人——”就在路易莎正上船时,一个骑士模样的年轻人拿着一个小巧的盒子跑了过来,塞给了护卫在一旁的亚兰骑士,扔下一句‘赠给巴尔扎克郡主’,转身就跑。亚兰骑士要叫住他,根本叫不住!
没办法,亚兰骑士只能上船,将盒子转交给了路易莎:“小姐,一个莽撞的骑士送来的,我不知道他是谁的人——我是说,看起来他并不是替自己或朋友送礼,应该是替自己的主人办事。”
替主人办事的那种恭敬,亚兰骑士再清楚不过了,这是不会搞错的。
侍女们都好奇地聚了过来,看着那个盒子。虽然正如亚兰骑士所说,这实在是太莽撞了,但在离开的时候,不留姓名送来一份礼物,更容易让年轻的女士们好奇,并感觉到浪漫。
很快海莲娜就提议:“不如小姐打开看看吧,哪怕是要想办法还回去,也要打开看看,有没有赠送者的信息才行啊。”
她自己是这年月少有的对婚姻不感兴趣的女士,但爱看这种热闹的心依旧有,还很多呢!
虽然路易莎知道海莲娜提这建议是为了看热闹,但这样一份礼物摆在眼前,都不知道是谁送的,确实也只有先打开看看了——考虑到这年头也没有人会在礼物上设陷阱什么的,路易莎稍作思索,就自己上手打开了那个小巧的,但相对它的大小显得很压手的盒子。
几乎是打开盒子、展示出里面盛放之物的瞬间,看到的人就不由自主眼睛发直,发出了本能的抽气声。然后稍微反应过来,就是一阵低低赞叹声。
盒子里面是一颗硕大的、尚未雕琢的红宝石,品质不如巴尔扎克家传王冠上的那颗,红得不那么浓烈,但也只是略差一些而已。相比之下,它的大小实在是太惊人了,这就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家传王冠上那颗!
感觉上是超过100克拉的,在这个尚未全球化的时代,除非是东方的原产地,不然这样硕大的宝石(无论是不是红宝石),都几乎闻所未闻——偶尔听人说起,只当是编撰的传说故事,而实际上,多数的确是故事书写者的夸大之词。
装宝石的盒子底部有一个丝绒衬垫,它也是红的,上面用金线绣着一行箴言:
圣光护佑,灾厄远离。
第99章
纪尧姆一行在普法尔茨庆典结束后,几乎是立刻就踏上了回程。来……
纪尧姆一行在普法尔茨庆典结束后,
几乎是立刻就踏上了回程。来时纪尧姆是和雅克王太子一起的,但回去的时候雅克王太子受慕伯汉另一比武大会吸引,就带着自己的骑士一起去了。纪尧姆对此不感兴趣,
则带着自己的人回西岱。
骑马回程时,克莱尔骑士始终忍不住去看自己的主人,
而纪尧姆就和来时没什么分别。神情平静,
既不因为爱情而喜悦,
也不因为得到回应而痛苦。
如果不是他作为纪尧姆的心腹,非常清楚纪尧姆这一个月以来的情感流露,比过去十年加起来还要多。可能会认为自己的主人在庆典期间,对巴尔扎克郡主的追求只是临时起意,
并没有多深刻的情感,现在已经放弃了。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别的或许会说谎,巴尔扎克郡主临行前,
纪尧姆差遣人送去的宝石不会说谎!
可别说物质不代表真情实感,
现实就是如果连物质都舍不得给(前提是有),那就更不用指望真情实感了。而一块重量超过100克拉的优质红宝石,
这在此时可以从字面意义上说‘价值连城’,即使是对纪尧姆这样的顶级大贵族,
也不是随手可得的。
事实上,
这是他在20岁时,第一次以最高军事统帅的身份参加埃及的战争时,
得到的战利品。当时大量最好的战利品堆积在一起,
有资格分战利品的人一起‘分赃’,
纪尧姆作为统帅第一个挑,就挑选了这个。也因为它实在珍贵,
纪尧姆最终也只选了这一个。
指挥了一场巨大的胜利,除了一些零星个人所得,这颗大红宝石就是他唯一的收获。
之所以这次来普法尔茨庆典也带着,是因为原本打算顺路去一趟纽伦堡,请那儿的知名金匠大师,以此为主石,打造一顶王冠。现在纪尧姆已经是泽布兰伯爵了,也需要更拿得出手的冠冕彰显身份......
“你在看什么?难道我有什么不当之处吗?”纪尧姆似乎是察觉到了克莱蒙骑士的视线,人在马上转头看他。
“不,殿下,我只是...”克莱蒙骑士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只是不解,您为什么派贝尔纳德去送那块红宝石,还不让他说明身份。这样,即使巴尔扎克郡主收下了这份珍贵的礼物,也不会对您有任何感激。”
贝尔纳德也是纪尧姆手下的骑士之一,不过不同于克莱蒙这种心腹,他并不总和纪尧姆同进同出,也不起眼。所以对于不熟悉纪尧姆的人,看他会觉得是个生面孔,更不会从他想到纪尧姆身上。
纪尧姆的表情里没有一点儿为难,反而有一种理所当然:“因为只是我想为路易莎小姐效劳,和她的感激无关啊。”
当初在教堂外廊檐下,路易莎说的话,纪尧姆明显是听进去了、完全理解了。只不过理解归理解,他始终是个中世纪人,他理解了自己的爱与效劳不等于对方一定要有所回应,尤其是同等的爱与抚慰——但是,这不代表他觉得自己可以放弃了。
本质上来说,他依旧是‘以我为主’,只不过比较讲道理的是,他不会奇怪路易莎怎么没回应。
可以的,这非常中世纪大男子主义。
“而且,如果知道这份礼物来自于我,她一定会还回来。”纪尧姆皱了皱眉,想起来自己之前送过,但被退回的礼物。那些礼物因为相对贵重,属于是路易莎可以正大光明退还的。
“但我不想让她退还,我的确希望那块宝石能够以强大的力量护佑她...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我并非是她的监护人,就只能寄希望于这些护身符的效力了...您能明白吗?”
中世纪的人普遍相信,各种宝石都有强大的力量,还能治病救人。这大约也是在层出不穷的天灾人祸下,寻找的一点儿心理寄托吧——像蓝宝石,因为是‘天堂蓝’,被认为可以驱邪保平安,还可以治愈高烧、头痛等(大约是因为冷色调,直觉上让人感觉冰冷、镇定吧)。
又如宝石中最珍贵的祖母绿,也被认为可以让人免于邪恶法术的侵害,还可以治愈癫痫、霍乱、疟疾等疾病。紫水晶,可以守护灵魂的纯洁,防止中毒,治愈神经方面的疾病等。钻石,可以让人免遭诅咒和野兽袭击......
至于纪尧姆送去给路易莎的红宝石,大概是红色象征的生命力,其核心作用是保证身体健康,同时还能对危险预警,从而使人避开危险...在传说里,红宝石如果变黑就说明危险即将降临——所以宝石底下的衬底才会有‘圣光护佑,灾厄远离’的箴言。
对于纪尧姆的说辞,克莱蒙骑士表面微笑肯定,表示自己完全明白了。实际心里的问号比刚刚问出口之前还要多...明白什么啊?这是什么意思啊?您还打算成为巴尔扎克郡主的‘监护人’吗?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此时女士们的监护人一般是自己的父亲或者丈夫,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中外一致,毕竟都是男尊女卑的古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