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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51岁的确是...听说他的身体也不好,饱受痛风困扰,只不过没有我们瓦松的国王中风那么糟糕。”路易莎想想也是,这位估计是想趁身体还好的时候赶紧继位,多过两年当国王的瘾。以他的情况,或许一两年后就算活着,也有心无力了。

    也就是加冕‘皇帝’得在加冕为国王后,不能同时进行不说,还得专门跑一趟罗马教廷进行仪式。不然路易莎估计,这次也是要一起尽快办了的。

    ...就这样,路易莎一路上有侍女陪伴,聊天解闷,一开始还算不错。但直到队伍走出布鲁多,进入到东边多森公国境内,就连能聊的东西也聊的差不多了。

    这一路上又不怎么产生新话题,这下是连聊天也越来越乏味,路易莎甚至开始思考有什么游戏在颠簸的车上也能进行。

    “路易莎郡主——”车旁一个骑士侍从的声音打断了路易莎的思考。

    路易莎没动手,是这会儿陪伴她的雨果夫人拉起了帘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15、6岁的骑士侍从的脸,他禀报道:“郡主,探路的骑士来回报了,再走2个小时就有一家大修道院,正好在那儿投宿。”

    探路骑士一般会快马赶路,看看前方是否安全,有什么可以投宿的地方——安全一般是安全的,此时一路上的强盗虽然多,但那些人可不会对大股部队行动、甲胄齐全的骑士出手。一般这个时候都要藏好自己,以免被骑士老爷们发现,顺道清理他们捞一笔!

    至于投宿的地方,虽然相比普通旅客,大贵族出门都有比较好的地图,会标注地形、市镇什么的(地图准确度不用指望)。但是,一来谁知道地图画好后,这一路有什么变化呢?二来,探路骑士先去,还可以通知前方投宿地做好相应准备。

    要招待大量客人,哪怕其中只有少部分人才能得到‘宾至如归’的招待,那也是需要做不少准备的。尤其是一些招待能力不怎么样的小城堡、小修道院、寻常旅栈。

    像这次,算是不错的投宿地了,一家大修道院呢!

    此时的修道院,是承担了旅店的作用的。因为从一开始,修道院就有规训要‘接待所有人’,尤其是一些朝圣的穷人!此时大量朝圣的穷人,之所以能负担得起朝圣的费用,就是因为一路上露宿荒野外,只住免费的修道院。

    当然,实际上现在很多修道院都不可能给所有来客招待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朝圣者越来越多,一些‘热门路线’上的修道院根本接待不来那么多人。另一方面,大多数人都是有‘世俗之心’的。接待来客,哪怕只是最简单的接待,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一点儿热水,那也纯粹的‘开支’...长期下来,多数修道院本能就不会太喜欢。

    因为‘接待所有人’是修道院最基本的规训,所以他们还是会接待朝圣者、流浪者、小商人(都是不会出钱的旅客)。但接待会很差,这些人不用指望能得到一个房间,就很多人共享马厩旁的房间,甚至直接住马厩。食物的话,要么没有,要么也是最差的杂煮粥......

    相比之下,富有的旅行者在修道院得到的招待就很不错了,具体取决于这个修道院本身的情况。大修道院条件更好,小修道院稍差。

    路易莎听到大修道院,也稍微高兴了一些:“那倒是不错,希望那儿的环境能比上一个修道院干净一些...至少,能指望他们的热水供应充足了。”

    一般来说,修道院的环境是比旅栈要干净很多的。这和后世不太一样,后世商业化的酒店,往往更注意清洁。但此时的旅栈么,往往附近就那么一家,对旅客来说是没得选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只会尽可能降低成本,清洁打扫也很长时间才会有那么一次。

    修道院就不同了,修道士、修女们出于朴素的宗教情感、奉献精神等,打扫房舍大多比较用心。至于修道院其他部分,那是他们长期生活的地方,各方面设施自然也相对完善——不过也有例外,譬如路易莎他们上次投宿的修道院。

    第85章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

    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

    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

    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

    就会跟随来请安,

    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

    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

    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

    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

    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

    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

    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

    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

    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

    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

    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

    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所描述,这就是纯粹的取悦女恩主,满足一种虚荣。另一方面,一个人成了一个衣服架子,穿着繁复到了极点,叠床架屋,以至于行动不便,真的会很美吗?”

    “直到见您少见地隆重妆饰,我才明白,这是有其道理的。”海莲娜说到最后甚至叹息出声。这样的体会对她一个很少感叹的人,也几乎是头一次了。

    “还不够呢!”别好大胸针的雨果夫人笑呵呵退到一边,接过另一个侍女捧来的圆形皮革盒子。

    这是一个王冠盒,里面是一只黄金为底座,正面镶嵌了一颗重达26克拉鸽血红宝石的冠冕——这正是当初伯爵夫人想要拿去给伊娃做陪嫁,伯爵不答应的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

    因为是100多年前的王冠了,黄金底座是由六块黄金饰板以铰链拼接而成,不是当下的风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每块饰板下半部分都是大致的梯形,上部则是三叶草形状,整体底部满是花丝工艺,衬托出了梯形底部镶嵌的5块宝石,以及三叶草上部镶嵌的4块宝石。

    其中正面一块饰板,下部中心位置的宝石就是那块26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四周是4颗较小的其他宝石。至于其他饰板,下部中心位置都是白色玛瑙浮雕头像,其他和正面饰板则是一样的。

    这顶王冠非常沉,光是黄金就用了4磅,还不算那些宝石。光是看这扎实的用料,就知道其风格‘纤巧’不了。事实也是这样,这顶王冠的分量,连带着它相对古旧的风格,都让它显得格外尊贵、庄严!

    非常适合重大场合压场子。

    路易莎今天的头发被编成了多根细辫,然后又盘编成了披着的样式——最后做成的发型,和历史上那幅茜茜公主戴星芒珠宝画成的知名油画中差不多,就是电影《茜茜公主》也还原过的那个。乍一看像是披发,其实是编发之后再盘发。

    对于头发长且厚密的人来说,这样梳发显得庄重,一丝不乱,更不会发型变形,另外还达成了披发效果。

    这样的‘披发’也是最适合戴特别隆重的冠冕的,所以当雨果夫人捧着那顶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安到路易莎头上时,真的没有更合适了——说实话,过于高级,以至于今天这个‘小小’的迎接场合都配不上。

    海莲娜就直接说道:“您今天的妆扮,要么是去给国王做新娘的,要么就是女王的加冕仪式了。我敢说,看到您的人,没有一个能怀疑您的优越地位。”

    “您这话说的太放肆了...我既不能嫁给国王,也不可能加冕为女王,让人听到了,闲话就要满天飞了。”路易莎感受到了王冠的重量,脖子都不能随意转动了,只能目不斜视说这话。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他的身旁,只落后半个马身位置的,是两名骑士,也是他的同伴,一看就知道同样是王孙公子。

    迎宾队伍上前,前面的人又让开了一个开口,‘慕伯汉国王’的侄子这才和自己的伙伴一起上前,和骑在马上的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

    “哦!伯爵!首先是上帝欢迎您,其次,我代表我的伯父也欢迎您,当然,我本人也欢迎您!”这个年轻人跳下马来,躬身说道。

    “很高兴能得到您伯父的欢迎,我来祝贺他...”巴尔扎克伯爵不紧不慢地下马,将手递给对方,回应了这句问候。然后才指了指一旁的华丽马车:“那儿是我的女儿,我的继承人,她也一同来祝贺!”

    因为在马车上,不便回应,路易莎便微微探出身子,朝这位年轻骑士点头致意。

    巴尔扎克伯爵说话间注意到他们的队伍里还带了猎鹰,高兴地说:“...再好不过了!剩下3天,我们可以一边赶路,一边打猎取乐!我记得,从这儿到普法尔茨,中间可是要经过一些适于打猎的森林的!”

    显然,伯爵被认为是这次庆典很重要的客人,迎宾队伍走了三天的路程来迎接。当然,这也有他作为慕伯汉人的‘外宾’,礼宾规格自动升半级的缘故。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对‘外客’,总是会格外客气一些,礼多人不怪嘛。

    伯爵说完话发现,对面的年轻人一点儿没有刚下马问候时的机灵,像个呆头鹅一样愣住了。不只是他,跟随着他下马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样——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为什么,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是因为刚刚探出身子致意的路易莎...哦,伯爵深感有一个美貌的女儿,着实是一件愉快63*00

    的事。至少看着年轻人们,无论是再出众的骑士,也轻易被攻破,真是说不出来的自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伯爵这个人也挺恶趣味的。

    就这样,和欢迎队伍汇合之后,路易莎他们一行再次上路。这一路因为多了乐队,时不时就会有音乐响起——乐队似乎是演奏一阵、休息一阵,这样的。

    “看起来,那位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已经完全被您迷住了!”队伍在距离普法尔茨宫廷不远时,海莲娜注意到某位骑士更频繁地找机会接近路易莎的马车,忍不住打趣路易莎。

    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像朋友一样相处的结果,不然身为侍女的海莲娜怎么敢调笑路易莎?

    ‘阿尔萨斯’正是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家族姓氏,所以说那个来迎接他们的年轻贵族是‘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说实话,这也算是尊称了,对方此时真不一定有爵位在身。毕竟年轻贵族不少都是‘光头阿哥’的状态,只有一个骑士身份是真的。

    就算王室宗亲,情况好一些,可阿尔萨斯家族情况特殊,就不像是能给旁支年轻人捞爵位的样子呢...实在是阿尔萨斯家族太弱了,原本就是慕伯汉诸多公爵、伯爵中不上不下的一个,就算机缘巧合当上了国王,底子也太差。

    “别说这样的话!”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海莲娜的手背,轻声说道,十分之端庄。

    “哦!您总是这样...有时候真看不出来您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我马上就要30岁了。”海莲娜这个年纪,在此时决不能说年轻。但可能是因为没结过婚,也可能是一直以来专注于炼金术,总之整个人状态十分年轻,有一种‘轻快感’。

    这在此时很罕见,不过路易莎倒觉得正常...后世的独立女性,不到30岁算什么?没结婚的话,状态和海莲娜差不多的一抓一大把!

    海莲娜说着,视线投到了车外:“看起来我们快要进城了,路变得好走多了...这次住宿似乎要安排在城里?这一点真的很不错,毕竟现在夜晚已经很冷了,我可不想住帐篷。哪怕是最好的毛皮制作的帐篷,也不如正经的屋子。”

    “因为普法尔茨宫廷就在城里啊。”路易莎跟着说。

    宗教贵族的统治核心就在城市,他们一般也不会想说扼守要道,防备敌人,住到军事化明显的城堡里。因此,宗教贵族的宫廷设在城市里,这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因为宫廷在城中,在普法尔茨举行庆典,来宾大多都能安排住在城里。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要么就得住帐篷,要么就得住临时搭建的木制建筑——说实话,后者也不会很多,结果就还是得搭帐篷。

    当然,所谓安排在城里住下,也不是说每个人都能住进温暖舒适的房子了。说到底普法尔茨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城里的居民自己也要住,这会儿能腾出多少空房间呢?要知道,光是巴尔扎克伯爵一行,加起来就有几百人呢!

    而这次来的宾客里,这不算多,慕伯汉的大领主,光是骑士就能拉出这么多了!小领主们少一些,可架不住小领主多啊,算总数就吓人了...路易莎了解过如今这种大型庆典的情况后,估算过了,她觉得这次普法尔茨宫廷庆典,少说也会让小小的普法尔茨涌入6万人。

    高级贵族、普通骑士、仆人、商人、流浪艺人...这个时候都在向这座城市汇聚!

    路易莎最保守估计的6万人,这已经是原本普法尔茨人口的数倍了!换个说法,即使将原本的普法尔茨居民全赶出城去,房屋应该也不够所有来宾住——只供贵族和普通骑士都不够!

    那些住不上正经屋子的,有些会被分流到城外离得近的庄园里。有些还是老办法,在划定的宿营地里搭帐篷...这年头的城市嘛,不像后世是‘寸土寸金’,即便不是广场,也经常在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出现大片空地,甚至不算小的树林!

    当然,路易莎,还有跟路易莎一起行动的侍女、女仆们不用担心,他们肯定是有地方住的。

    事实上,路易莎还是低估了这次大量涌入的人口带来的住宿压力,在他们一行人的队伍靠近普法尔茨时,就已经看到城外大片的帐篷了。显然,城外也划定了不少宿营地,这只能是城里搭帐篷都地方不够了。

    就在她们好奇观察那些帐篷的时候,又有侍从过来通知:“郡主!伯爵让小人通知您,阿尔萨斯公爵一家正在城门口准备迎接我们,您也得做好准备。”

    ‘阿尔萨斯公爵’就是马上要加冕的‘慕伯汉国王’,只不过还没加冕,所以无法称呼为国王,只能用阿尔萨斯家族原本就有的公爵头衔称呼。

    当然也不是所有来宾,‘阿尔萨斯公爵’都会亲自在城门口迎接的,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巴尔扎克伯爵——这倒是不奇怪,别看巴尔扎克伯爵‘只是’个伯爵,而阿尔萨斯公爵现在已经是公爵,马上还会成为国王、皇帝。两人的地位却不是爵位表现的那样,等级分明。

    只能说伯爵和伯爵不一样,公爵和公爵也不一样...这其实和华夏春秋战国时,各个国家的情况很像。楚国只有一个最低等‘子爵’的爵位(男爵和子爵在周朝的五等爵位里同等,都属最低),不是一样是天下仰望的大国?而宋国、虢国是最高等的公爵爵位,又怎么样呢?

    公爵不见得比伯爵强,非要说的话,一些很厉害的高登兰、瓦松男爵,完全可能比某个慕伯汉公爵、伯爵强大。爵位归爵位,实力是另一回事。

    真要说是过去,阿尔萨斯家还没染指‘罗马皇帝’头衔的时候,一个慕伯汉不上不下的普通公爵,根本不能和作为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的布鲁多伯爵相比——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其中只有6个是世俗贵族,有3个公爵、3个伯爵,都是传承久远、领地广阔、经济实力雄厚、武德充沛的!

    就算是现在,阿尔萨斯家当‘罗马皇帝’了,以他们家的情况,还是得多多交好实力强大的诸侯。

    而且相比起慕伯汉国内一干利益牵扯太深的大小诸侯,巴尔扎克伯爵这种挨着慕伯汉,但又暂时没什么复杂利益在其中的(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巴尔扎克家族刚刚和波拉格王国联姻了,今后就不知道了。但也很难说,联姻这件事本身会不会加重巴尔扎克伯爵的分量),还是阿尔萨斯家的重点交好目标。

    所谓‘远交近攻’么。

    第86章

    阿尔萨斯公爵并不住在普法尔茨城里,这大概是为了向其他世俗诸……

    阿尔萨斯公爵并不住在普法尔茨城里,

    这大概是为了向其他世俗诸侯显示自己的‘中立’。虽然选择了在普法尔茨的宗教节日庆典加冕,可这是因为惯例,并不代表本人有倒向教会的意思。

    另外,

    这也有维护自身作为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自尊的意思。毕竟就连普通的大领主做东道主,也不可能完全依赖他方主持,

    完成自己的继任仪式啊——住在别人的宫廷里,

    或者城里普通宅邸里,

    完成‘慕伯汉国王’的加冕仪式,这像话吗?

    阿尔萨斯公爵实际住在城外一个合适的地方,这里离普法尔茨宫廷很近,取水方便、靠近大路,

    本身是一片空地。且附近原本是有一片森林的,这就给建造一个一次性的宫廷提供了原材料。

    是的,

    阿尔萨斯公爵命人在此用木头搭建了自己的行宫,其中包括公爵一家人的居所、可以用来宴会宾客的大礼堂、用以祈祷和举办仪式的教堂、大量功能性建筑。甚至,

    还建了一圈附属建筑,

    这是给前来参加庆典的诸侯住的。

    当然不是任何诸侯都能住在这里,相比起强大,

    住在这儿的诸侯更重要的是‘立场’。凡是支持,或者至少是友好对待阿尔萨斯公爵的重要贵族,

    才能住在这里。

    巴尔扎克伯爵并不住这儿,

    因为他是‘外宾’嘛。而且受普法尔茨宫廷的安排,住在城里的舒适大宅还有一个好处,

    那就是强调了中立态度。他并不是慕伯汉诸侯,

    除非是有巨大利益在其中,

    不然实在没必要贸然‘表态’。

    在城门口迎接了巴尔扎克伯爵的阿尔萨斯公爵,便带着他们一行直接去了自己的临时行宫招待。理所当然的,

    路易莎也出来见人了。第一次应对这种场合,这个过程中她信奉少说话多做事的原则,即不多话,除非问到自己头上,但行礼总很及时。

    这显然是非常好的应对,这点从伯爵满意的表情就知道了。

    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一起被领进了行宫,行宫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是比路易莎他们更早到的诸侯们——他们知道今天有布鲁多的领主抵达,是阿尔萨斯公爵要正经招待的客人,早就过来了。这主要是为了帮场子,倒不是蹭吃蹭喝。

    一两百年前的宫廷庆典,迎接客人后的大宴还可能有不少普通骑士来蹭吃蹭喝,因为当时的宴会大多‘来者不拒’。只要是个骑士,就可以受到基本同等的招待。现在不一样了,骑士内部等级分化,形成壁垒,诸侯们自恃身份,一般是关起门来大宴的。

    大概一次宫廷庆典,只会有几次特别重大且公开的宴会,会宴请所有来参加庆典的骑士吧。

    都是体面的诸侯,谁会差这么一餐吃喝?所以这个时候来到,真就是为了帮帮场子,活跃气氛。一场招待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陪客创造大场面,这对此时的东道主,可是不够体面的。

    在进入行宫时,这些诸侯及其女眷,都站在台阶和楼上,纷纷向巴尔扎克伯爵一行挥手致意。乐师们也随着主宾来到动作起来,另有20名白衣少女站在乐师旁边唱歌,吹拉弹唱,仪式感拉满。就连路易莎这个见过不少大型集会的现代人,也有那么一会儿沉浸进去了。

    阿尔萨斯公爵和公爵夫人,首先将路易莎他们领进了教堂。这是迎接的第一步,让客人能够祷告一番,心神安定——这算是此时长途旅行后的固定流程吧。

    在祷告完成后,他们才进入大礼堂,这时候宫廷总管出场了,引导所有来宾入座。因为是今天的正牌客人且身份尊贵,巴尔扎克伯爵和路易莎被安排在了主桌,与阿尔萨斯公爵一家,以及其他几位王侯或大主教同桌。其中甚至还有这次庆典名义上的主人,普法尔茨大主教。

    至于他们带进行宫的少数人,则在下面的餐桌得到了恰当的位置。

    一切都欢欣热闹,甚至说热闹过头了,路易莎觉得耳朵都被吵疼了——大礼堂里,如果包括执剑护卫的骑士(礼仪性的)、侍女侍从的话,总人数肯定是接近千人了。这么多人,又没有禁止发言,混杂着乐队的乐音,可想而知是个什么状态。

    路易莎有些受不了,但因为这个时代这样的热闹是极其稀有珍贵的,在场并没有人阻止。直到快开餐了,阿尔萨斯公爵作为主人要发言,才有人敲了敲金杯,示意安静。

    显然,还是有不少人一直盯着主桌上的情形的,所以不大的金杯敲击声后,这些人就安静了。而安静是会传染的,于是由第一批闭嘴的人,传导到了他们身旁的人,再然后哪怕是离主桌最远的人也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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