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看他停步不前,赫连彻也驻足回身,疑惑地望向他。乐无涯的声音在一瞬间哑了:“他都这么没良心了,你还要他做什么?”
赫连彻冷笑一声:“他是我弟弟。闹够了,一无所有了,没人要他了,总该回家了吧?”
答完后,赫连彻冷笑一声:“吓人吧?”
有的时候,他自己回顾自己的心路历程,都觉得可怖又可笑。
乐无涯死后,裴鸣岐来寻他,索要鸦鸦真实的生辰八字,他也给了。
他猜测,裴鸣岐兴许要行什么巫蛊之术,把他的魂魄留在人间。
留住好啊。
赫连彻:“我盼他死后怨恨深重,化作厉鬼,前来寻我。但等来等去,他总不来,可见他恨我到何等地步。”
做兄弟做成这等死生不见的模样,也是旷古烁今了。
乐无涯脱口而出:“说不定,他从来没恨过你呢。”
赫连彻胸口一涩,斥道:“你知道什么?!”
乐无涯:“如果是我,我才不恨你。”
赫连彻彻底被激怒了。
他对这种设想全然不肯接受:“我对他一点也不好,毁他声名,毁他身体,他凭什么不恨我?!”
乐无涯仰着头,诚恳道:“因为你是他哥哥啊。”
裴鸣岐入城后,没头没脑地乱走一气,直走出了一身薄汗。
末了,他自己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小紫檀炉子的确是爱凑热闹,可上京城太大,热闹也太多了。
就这么傻乎乎地硬找,岂不是大海捞针?
裴鸣岐自嘲地想,正如乌鸦说的那样,他从来就是个不聪明又莽撞的人。
再说了,就算真的找到他,又能对他说些什么呢?
不是都决定放下了吗?
心思放宽后,裴鸣岐的脚步也随之放缓了。
他漫无目的,索性沿河漫步。
各色河灯随波而流,火莲朵朵,纷如列宿,每一盏河灯,都寄寓着一个心愿。
正兜售河灯的店家一眼叨中了心事重重的裴鸣岐,凑上前来,热情道:“客官,放河灯吗?许下心愿,百事无忧呢。”
裴鸣岐思索片刻,大手一挥:“好,给我来一个最大最贵的。”
他搞来了一艘河船,里面可燃九九八十一根烛火。
店家随便一招揽,便引来了这么个冤大头,简直要欢喜疯了,撅着屁股乐滋滋地将船上蜡烛一一点燃。
裴鸣岐百无聊赖地立在一边,想着要许个什么愿望。
盼着裴少济那小子能快快成才吧。
裴家的将门荣耀,总要有人承继的。
不过,最近这小子似乎察觉了什么,期期艾艾地问自己,为何要对他如此倾囊相授,难不成是旧情难忘,要为乐无涯剃度出家?
裴鸣岐把他按着揍了一顿,才暂时打消了他这荒唐的念头。
他不出家。
裴家人为项家皇室效力三代,他不能贸然离开,只能等着哪日自然死去,才不辜负裴家忠耿勇毅之名。
裴鸣岐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望着河面发呆。
但很快,他从潋滟的湖水波光中,瞧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裴鸣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诧异地抬起脸来,正和小桥上默默凝视他的人对视了。
裴鸣岐霍然起身:“陆道长?”
他三步并作两步,蹿上了那座小桥,神情激动,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真是您!”
下一刻,裴鸣岐陡觉手背传来烧灼似的剧痛。
他立即松开手去,可也并没往深里想,还以为是自己把劲儿使大发了,拧了手筋。
陆道长怒冲冲地横了一眼身旁的空气。
裴鸣岐还以为他是没认出自己,认为自己太过冒昧,马上忍着疼痛摘下鸟面,叫他看清了自己的面容后,随即戴好面具,向他深深一揖,爽朗道:“多谢您,裴某的心愿已经达成了,本该亲自报给您,烧香还愿,可裴某身负军务,未得命令,实在是不能离开驻守之地,没想到此番进京,能在这里见到您!”
陆道长尴尬地看向天际。
那两个小的跑出去野了,他内向惯了,不大习惯去凑热闹,便留在了桥边看灯。
刚才,他看这人出手阔绰,买的船也漂亮,便趴在这里和道侣欣赏,谁想越看那买家的背影越觉得眼熟。
罢,罢。
择日不如撞日,还是早点实话实说吧。
他努力组织了一番语言,挤出抱歉的笑脸:“裴将军,您先停一停。当初,陆某有一事隐瞒于您”
[102]相会(一)
时近子夜,街衢中的人稍稍少了些。
但不少精力旺盛的青年人,仍是绮罗繁盛,热闹不绝,等候着子时整点的一场烟花杂戏。
暮色已深,按时间算,使团的宫廷饮宴早该结束。
赫连彻却没有任何打道回府的意思,只步履沉沉地尾随在自己身后,且走得沉默异常,不说不笑。
自从乐无涯说乐无涯把他当哥哥时,他便是这副面孔了。
气质阴沉,眉眼冷厉。
比起自己,他更像个含冤而死的男鬼。
有这么座铁塔似的夜游神杵在他身侧,路人自动离乐无涯三尺远,叫他玩耍得颇不痛快。
有面具阻隔,乐无涯瞧不出赫连彻是心乱如麻,还是心如止水,纵有通身察言观色的好本事,也使不出来。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乐无涯打算把他烦走。
等烟花杂戏拉开帷幕后,他还想搞些手持线花之类的小烟火放放呢。
在这人身边,自己举着线花,那气氛简直和坟头上香没有两样,哪里还能热烈得起来?
打定主意,乐无涯站定脚步,指着一盏造价不菲的琉璃灯,用最理所当然、最讨打的语气道:“我要这个。”
赫连彻剑眉一皱,对那华而不实的小灯进行了一番打量,心想,毫无用处。
随即,他漠然地取出钱袋,将银两丢在摊位上,沉默地将灯塞给了乐无涯。
作为回报,乐无涯反手把自己采购的那些鸡零狗碎的小玩意儿统统挂在了赫连彻的身上。
除了那节毛茸茸的小狐狸尾巴。
乐无涯一身轻松地提着灯,迈开步子向前走去,安心地等着赫连彻翻脸。
结果,他走得脚都酸了,却迟迟等不到那人负气而走。
不仅如此,他还自食了苦果。
这盏灯装饰异常赘余,连灯杆也沉甸甸的颇具分量。
乐无涯尽管拾起了昔日的功夫,但并未养成长久的耐力,双手负重,长途跋涉,实在是辛苦。
察觉到乐无涯的眼神频频向他身上溜去,赫连彻难得会错了他的意,眉头一拧,将那灯也从他手中顺了过来:“这个也要给我么?”
他眼神凛冽,巴掌也大得吓人。
乐无涯得用双手握持着的灯杆,在他手里像是根轻飘飘的柴火棍。
乐无涯空着两手,和他大眼瞪小眼地互望了一会儿,突然乐出了声。
披挂上这一身的零碎玩意儿,赫连彻身上的夜游神气质早已荡然无存。
赫连彻:?
乐无涯:“不走了,累了。请达兄喝点东西,如何?”
赫连彻:“酒?”
乐无涯:“比酒好喝!”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二人在一处小摊坐定。
他们面前的小桌上放了两碗酸梅汤,几颗硕大饱满的杨梅和着几块清透碎冰浸在其中,又撒了一层金黄桂花点缀,煞是好看。
这小摊在上京摆了十来年,永远是四桌八椅,客流络绎。
自从胃坏了后,乐无涯就不得不忌了生冷,眼巴巴地馋这口酸梅汤馋了许多年。
如今带这个造就了自己破烂身子的人一起前来,乐无涯莫名产生了一股冰释前嫌的轻松快意。
然而,赫连彻甚是不解风情。
他望着这碗酷似中药汁子的东西,并不觉得这东西比酒高妙到哪里,端起碗,径直一饮而尽。
乐无涯斯文地攥着个小勺子,把狐狸面具顶在脑袋上,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赫连彻把空碗放下,将面具戴回脸上,耐心地咀嚼着冰块和杨梅,注视着对面的乐无涯。
他突然觉得,吵闹的噪音有意思,杨梅汤有意思,眼前的人,也挺有意思。
鸦鸦走后,赫连彻冷冽又孤独地活了许多年,直到今天,才陡然拨云见日,重新见到了这世界的美好。
乐无涯胆大包天地批评他:“牛嚼牡丹。”
赫连彻没有笑,没有怒,只是耐心又用心地望着乐无涯:“你喝你的。”
乐无涯的喝法是赫连彻最看不上的,磨叽又矫情,用雪白的小瓷勺子一勺勺往嘴边舀到,冰得他一张棱角分明的薄唇愈发殷红。
他想,若他是鸦鸦,摆出这般矫情作态,自己定要好好收拾他一顿。
赫连彻不动声色地发着牢骚,看他一口一口地将酸梅汤喝见了底,又看他一双眼睛转来转去,似是没喝够的样子,在心底叹了一声,伸手招呼小二:“再来一碗。”
乐无涯捧着碗,对着他笑眯眯。
这笑法也不是赫连彻所喜欢的,美则美矣,但有些贱兮兮的嫌疑,和小时候那个乖巧懂事的鸦鸦迥然不同。
但见他如此,赫连彻的心里说不出的熨帖舒服。
冰镇酸梅汤的凉气顺着他的血液慢慢游走,将他魁梧身躯里蠢蠢欲动的暴戾和躁动,一点一点地压制下去。
此时此刻,别无其他,唯余平和。
然而,下一瞬,红影一翻,一只面目狰狞的旱魃施施然在条凳另一端落座。
“喝的什么好东西?”项知是笑盈盈之余,声音里带着一点恨恨的咬牙切齿,“请我喝一碗?”
乐无涯抚掌笑道:“好,会账的人来了。”
项知是皮笑肉不笑:“几日不见,闻人兄的脸皮怎么又迎风见长了?”
乐无涯对这点评欣然笑纳,回敬道:“几日不见,七公子的喉咙怎么哑了?”
项知是:“”
他本以为乐无涯会故意装傻,体贴地略过他那丢人的一夜。
他实在是高估此人的良心了。
他狠狠一磨牙:“多谢闻人兄关怀。酒后伤风,乃至于此。”
乐无涯哦了一声:“那还请七公子多多保重自身,这酸梅汤还是别喝了。”
他冲小二一扬手,神采飞扬道:“小二!”
小二遥遥地应了一声:“在!”
“给这位公子端碗凉茶来,再去旁边药铺抓两根黄连泡里头,给公子好好养养嗓子。”
项知是:“闻人约!”
乐无涯正色,转过头来:“在。”
项知是伸手抓住他的衣襟,把他拉到了自己的身前。
他一上手,才发现这衣服竟是自己置办下的,更是火气上涌。
他小声怒道:“你敢拿这事嘲笑我?”
乐无涯满脸无辜,用仅能他们二人听到的声音说:“我没有哇。我既没有说七公子难得酒醉,就被下官有幸遇见,也没说七公子如何抓着我倾诉心事,更没说过七公子扑在我怀里哭鼻子。明恪发誓,绝不会去外边胡说八道的,七公子大可安心。”
项知是:“你威胁我?”
乐无涯笑嘻嘻地握住了他拢在自己胸前的手指:“没有啊,只要七公子肯买单,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项知是攥紧了乐无涯的衣襟,微微喘了两口气。
无论他如何抵赖,他已认定,眼前人便是他老师转世。
两世为人,乐无涯还是那个油嘴滑舌、下流无耻的老样子。
对上则是奴颜婢膝,对下则是颐指气使,对待学生,更是毫无正形,连吃带拿,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他样样表现,分明都是项知是最不齿、最鄙薄的。
为何,为何偏偏要爱上自己的鄙夷之物?
项知是顶着一张寒若冰霜的脸,转向了旁边那个和乐无涯对坐之人。
若不是此人身材如此醒目,他恐怕还不能这样轻松抓到乐无涯的狐狸尾巴。
他露出标志性的灿烂微笑:“这位是?”
赫连彻面无表情。
他早看不惯此人上来就对乐无涯拉拉扯扯的孟浪样子了。
他伸出手,把乐无涯胸前的皱褶抚平。
“他不舍得会账,我来。”赫连彻漠然道,“他养不起,我养得起。”
项知是的表情凝在了脸上。
他说谁养不起??
我?
[103]相会(二)
项知是不恼,至少是表面不恼,神情天真地把这阴鸷冷情的大汉从头至尾打量了个遍。
从瞳色可知,此人是异族之人。
近来虞、景两地交好,因此九成是景族之人。
身量是够瞧的,称得上一句傻大个子,但他的眼神又透着股精明和戾气掺杂的复杂成分,显然不可小觑。
项知是暂时没有往赫连彻身上联想。
一来,赫连彻此时该在四方馆,准备就寝。
二来,项知是本人的心眼小如针鼻,推己及人,早替乐无涯恨透了此人,因此绝并不认为这二人有坐在一起和和气气地吃路边小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