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赫连彻同样食不知味,只觉得胃部隐隐作痛。他向来强健,身体有一点不适,反应便异常强烈,心情更是差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他冷冷道:“乐大人,景族的酒,有这么不合你的口味吗?”
乐无涯据实以答:“非也。酒是好酒,只是我早年受过伤,景族酒烈,于我不大相合。是我之过,非酒之罪也。”
赫连彻微微咬紧了牙,放在桌下的手指微微揉搓起来,似是指尖还绷着冷冰冰的弓弦。
那是他亲手造就的创伤。他知道那有多么疼痛。
赫连彻细细观视乐无涯片刻,直截了当道:“乐大人还是要好好将养,我观你形容单薄,绝非长久之相。”
此话甚是无礼,甚至可算得上诅咒了。
其他使团成员顿时变色,蠢蠢欲动地想要发作,可见乐无涯态度平和,安之若素,便都捺下了愤恨之意,只暗地里赞颂乐大人不愧是乐大人,能忍常人不可忍之事。
赫连彻看他只笑不答,更是满心戾气无从释放。
他盯着执杯时露出的纤细手腕,言语中带了几分阴阳:“不知乐大人故乡在何处,死后可愿葬到故乡?”
乐无涯沉吟半晌后,异常坦然地答道:“赫连首领说笑了,我是乐家人,就算身故,当然也是要葬入乐家祖坟的。”
赫连彻猛然起身,一语不发地冷视乐无涯许久,方道:“我稍离片刻,请各位安坐,品酒赏舞便是。”
说罢,他径直拂袖离席而去。
使团的其他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明明是这赫连彻步步紧逼、句句挑衅,怎么他自己倒先急眼了?
乐无涯和使团诸人皆不知晓,此刻的赫连彻,已经在竭力保持他最后的体面了。
他的理智,只够维持着他折返回自己的宫室。
他的耳畔嗡嗡作响,反复回响着那让他几欲失控的只言片语。
乐家人
乐家祖坟
那天,他发了大疯,将墙上乐无涯的画像一一扯下,砸了砚台,折了画笔,将一应能扫到地上的物件都砸了个彻底。
宣泄完毕,他在战战兢兢的侍从的注视下,又向觥筹交错的宴厅而去,却在殿外看到了同样离席的乐无涯。
赫连彻背着手,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逼视于他:“乐大人,就这般厌憎景族的饮食?”
乐无涯刚刚溜出来吐了一阵,如今胃里空荡,舒服了许多,可是手软脚软,只能勉力扶着墙,支撑着他的身体。
他轻声道:“赫连首领”
听他这样生分地称呼自己,赫连彻无端暴怒起来,见四下里只有自己的人,便直接上了手,把他拎了起来,让他的身子重重撞上了石墙壁,撞出了他一声痛楚的闷哼。
乐无涯的身量实在是单薄。
即使他长得这样大了,赫连彻还有信心用一只手臂把他托举起来。
他好好的一个弟弟,被自己摧残至此,又被大虞人养成了这样文弱可欺的模样。
这是他和大虞人联手造的孽。
赫连彻想劝他自重自爱,可他自知,自己毫无立场。
因着一腔难以抒发的愤怒,赫连彻眼前的世界又变作了斜阳似的血红:“你叫我什么?你该叫我什么?”
乐无涯好容易喘匀了一口气,吐字慢而清晰:“赫连首领,请您自重。”
赫连彻骤然松手。
乐无涯落了地,又踉跄了一下,就势行了个礼,整一整凌乱的领口,迈步向灯火辉煌的殿宇而去。
赫连彻见他孱弱的身躯,自顾自走向那黑风孽海中,纵是他身怀千钧之力,也是留不住、挽不回,眼前不由一酸一热,背过身去。
杯盏相击,啷当有声。
乐无涯垂下眼睛,看着碗里清透的茶汤,叹了一声。
那天,在明亮的辉光笼罩下中,乐无涯回过身去,看向了那灯火阑珊处高大孤独的身影,失了片刻的神。
回过神来后,他不免在心底里笑话了自己两句。
自作多情。
人家恨透你了呢。
他回过身去,迈步欲行,突觉后背一酥一麻。
一道阴郁却专注的目光,从那黑暗中投来,牢牢锁住了他的背影。
他知道,赫连彻身处暗地,正在目不转睛地注视自己。
假的亲人,能与他互亲互爱,感情甚笃,勾肩搭背地一起笑闹。
真的亲人,却只敢在他背过身去的时候,才拿那样昏暗、浑浊、不堪的眼光看他。
乐无涯拨弄了腰间荷包,里面传来了金镶玉铃铛的清脆叮咚声。
要是早知道赫连彻能这么好,他那时候该冲他撒撒娇的。
天知道,他那天真的难受死了。
乐无涯在长吁短叹的遗憾中,迎来了这比上元节还要热闹的花灯会。
[98]灯火(二)
日沉西山之后,花灯会正式掀开帷幕。
无数花灯燎天照地而来,宛如一轮明日,将整个上京城照得宛如白昼。
有美人在灯轮下击铃踏歌而舞。
伶人敷彩妆、着异服,男女衣着混穿,游街而行,且舞且演,逗出了一街的笑声。
亲朋相偕,携手看灯。
士庶并行,无问贵贱。
带纱的幂篱不方便他观景,可让他真抛头露面地四处游逛,似乎又太高调了点。
所幸街旁有卖兽面的商家,乐无涯择来择去,买了一只漂亮的白狐面具,戴在脸上。
有了这张面具的遮挡,他等于又多了一层厚脸皮。
哪怕和一群小孩子混在一起排队去买绞绞儿糖,他也不以为耻。
所谓绞绞儿糖,是用熬出浓浓的一锅蜜色糖浆,趁着它热气沸腾,用两根雪白的小竹棍挑起一团来,能绞出金黄泛白的糖丝儿,可以边吃边玩,甚是有趣。
乐无涯混迹在一帮半大孩子中,和他们眼巴巴地一起等糖,被路过的人瞧了好几眼也不在乎。
等糖到了手,他美滋滋地玩够了后,稍稍揭下面具,将糖含在嘴里,只把小竹棍露在面具之外,打算慢慢含化了它。
小时候,他跟家人出来逛上元灯会时,就看上了这有趣的绞绞儿糖。
可阿娘不许小孩子贪糖吃,怕坏牙齿。
那时的他一心想着讨阿娘喜欢,就只好绷着小脸,假装不在意地路过一个个热心兜售的糖摊儿老板,面不改色,目光却忍不住被一次次吸引过去。
在他眼馋得满眼水雾时,阿娘临时起意,不继续看灯了,而是拐进一家门庭冷落的绸缎铺子。
大哥恭恭敬敬地跟随其后。
两人没了踪影后,二哥立即对他挤眉弄眼:“阿狸,吃不吃绞绞儿糖?”
年仅六岁的乐无涯欢天喜地地:“吃!!”
糖果入了嘴,乐无涯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美味。
但他每年的上元节,都要雷打不动地吃上一个绞绞儿糖。
理由很简单。
第一年,他被蒙骗过去了,喜滋滋地和二哥猫在街角吃糖。
第二年,当场景重演时,他就明白了阿娘的宽容和爱。
他佯作不察,和二哥背着阿娘,一口气偷吃了十个上元节的绞绞儿糖。
直到他去了边疆。
再回来时,他已是满身血腥,心身皆损。
当他中箭落马时,大虞和景族两边一齐发了狂。
赫连彻下了令,要把此人抢回来。
景族士兵虽不明就里,但也看得出此人装束不俗,若能俘获在手,必是一个不小的筹码。
天狼营生平最敬之人便是乐无涯,大家同食同宿,共悲共喜,猝然见乐无涯受此重创,也一个个地红了眼睛。
昏迷的乐无涯是被姜鹤和秦星钺二人合力生生抢夺回来的。
按理说,乐无涯身中数箭,最好不要挪动分毫,该留在边地好好将养。
可他像是无心求活,由着自己的身体一日日衰败下去。
昏沉的时候,他叫哥哥、叫娘亲;清醒的时候,则是闭紧了嘴巴,一口汤药也不肯喝。
乐千嶂来看过他许多次,握住他的手,告诉他,小凤凰策马而去,不眠不休,沿途收买百年山参,一买到便立即遣快马送回,就是为了补回他身体里源源不断流失的精气,吊住他悬丝似的小命。
他轻声说:“阿狸,阿爹对不住你。你养好身体后,阿爹给你打,给你骂,好不好?”
乐无涯闭着眼睛,不作应答。
他不想打人,不想骂人,就是单纯地想死。
眼看着他把自己折腾得只剩下了一口气,乐千嶂实在无法可想,将他送上了归京的马车。
回家去吧。
活着的话,还能见见他心心念念的娘和哥哥。
半途死了,也能进乐家祖坟。
在一路的颠簸中,乐无涯硬是没死。
不仅没死,还一边苟延残喘、一边兴风作浪地活到了二十九岁。
即便他真死了,如今也成功地借尸还魂,活蹦乱跳地跑来上京逛灯会。
这么想想,乐无涯自己都有点纳罕了:
他还真是能活。
乐无涯叼着糖,试图用口里的温度融化柔软的糖。
且逛且赏着,他来到了一座巨大的人物灯前。
在此处驻足赏灯的,多是女子和孩童。
她们或双手合十祈愿,或喁喁地同身边的孩子说着些什么。
乐无涯仰头望去,只见那是一个衣带飘飞的女子,怀拥着一个婴孩,左手牵一稚童,身后尾随着四五个孩子。
这座人物灯精妙就精妙在其神其态,温柔可亲,悲悯动人。
“‘鬼子母神像’。”一个四五岁年纪的小女孩子执握着身旁妇人的手,念出旁边木牌上的灯名,稚嫩的嗓音里充满了疑惑,“祖母,为何这位娘娘这样好看,名字却这般吓人呢?”
乐无涯被这一句天真的疑问吸引了目光。
这一眼看去,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被孩子称作“祖母”的女人妆容清淡,端丽俨然。
她语气温婉地解释道:“她原是一佛教信徒,身怀六甲,随人前往王舍城参加盛会,途中流产,五百人无一相助,致其惨死。她心中甚恨,发愿来世要托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
旁边几个带孩子来的女子听她用这般和缓的语气讲那般吓人的故事,忙不迭把自家孩子领走了。
小女孩子并不害怕,听得出神:“然后呢?”
“她应了誓言,成了凶神,生下五百个儿女,在王舍城中四处掠了孩子来吃。释迦佛祖有心收服她,便藏起了她的一名幼子。她焦急万分,向佛祖乞求,想要找回丢失的幺儿。佛祖借机度化于她,劝她以心比心。自此后,鬼子母神痛改前非,从凶神变成了护法二十诸天之一,如今,已是民间敬奉的送子娘娘了。”
那孩子也是个机敏聪慧的:“我明白了,祖母,这个故事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女子仰起头来,与鬼子母神遥遥对视,轻声叹道:“说得不错。可是,有些错犯不得,一旦犯了,要想回头,千难万难。”
乐无涯用牙齿咬着细细的小竹棍,垂目望向她的手。
她的手掌,和孩子的小手牢牢牵在一起。
过去,乐无涯也和这孩子一般,满怀着孺慕之情,将手掌交在她手里,小羊羔似的任她牵来牵去,听她讲着天上人间的各色故事。
因为常年茹素,她手腕极细,一只玉镯戴在手腕上,几乎可以直推到胳膊肘的位置。
乐无涯记得,她生在秋日,过了白露,就满五十五岁了。
那年,乐无涯重伤回京,随身就带着这枚镯子。
这是他假作商人,奔波在大虞和景族两地时搞到的宝贝,色同寒冰,佩在手上,像是至清至洁之气凝就,甚是喜人。
乐无涯当即决定,要把此物赠给娘亲,当作她的生辰贺礼。
结果,他以濒死之躯,勉强握过她的手,把镯子戴在了她的腕子上。
这礼送得实在是不漂亮。
时至今日,乐无涯都难免嗟叹:这么漂亮的手镯,该在伤愈之后再送出去的。
可那时的乐无涯认为自己必死无疑,若不赶快送出,万一自己嘎嘣一下死过去了,阿娘把这东西随着自己一道下葬,那才真真是浪费。
彼时,叶听南执握住他的手,温热干燥的掌心贴着他湿冷的手掌。
而惊闻噩耗的乐珩、乐珏纷纷赶回家来,脸色苍白地立在床榻前,因为心慌气短,统一地说不出话来。
他们放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弟弟,去了趟边疆,就流干了半身的血,身子埋在雪白的被子里,单薄得像是个纸人。
“怀瑾、握瑜。”叶听南开了口,“去外面待着。我有话对阿狸说。”
乐珏心焦如烧,不肯离去:“娘”
乐珩一把攥住了乐珏的手,抑声道:“是。”
两个哥哥忧心忡忡,一左一右地守在门口,当了两尊门神。
乐珏心有不甘,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
乐珩负手立在一侧,破天荒地没有阻止他这样放肆无状的行为。
可屋内二人讲话声音都极低,哪怕乐珏把耳朵竖成兔子状,也还是一无所获。
屋内,乐无涯用气声一字一字艰涩道:“阿娘,你知道我是什么,是不是?”
叶听南认真思忖了一番,说了实话:“嗯。”
“从什么时候?”
“从我知道你的时候。”
乐无涯张了张嘴,呼出一口带着血腥味的凉气:“真早。”
叶听南替他将鬓角凌乱的发丝理好:“爹没有告诉娘,但娘了解爹。他不是那般孟浪无状的人。”
乐千嶂被逼无奈,对她撒了谎,飞鸽传信给她,说自己在外养出了个私生子。
而她却没有相信。
在接到丈夫来信,说要把孩子自边地送回来时,她还去信揶揄兼安慰丈夫:“幸亏你写信给我,不然,我定然以为邬妹妹之‘邬’,是‘子虚乌有’之‘乌’了。”
乐无涯眼里漾出了水光:“您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