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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小说 第444章

    乾元大陆。

    丰云城。

    三年,这是他到这个艹蛋世界的第三年。

    伏宇殇拿着一个多处损毁的破碗,里面装着一坨黏糊八叉的奇特物品,味道酸中带馊,馊中带咸,先尝一口,好似人生都在倒放,可他己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

    这是他从野狗嘴下抢夺的“美食”,他名为伏宇殇,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肉身穿越于此,属于一个完完全全的黑户,连小工都没有办法找。

    原本他凭借着一手好字,为人抄书,勉强达到个温饱度日,可来了个落魄秀才,文化底蕴不一定比得上他,但奈何对方头上有一个名号,因此他没了工作。

    原本他的胃娇弱无比,无法承受住这么猛烈的袭击,经历了一年的时光,可以吃下大部分未知的奇特食物了。

    两天胃肠未曾进食的胃,此刻终于恢复了些许生机,伏宇殇也不再思考前世今生,只在乎手中的半碗狗饭。

    忽然,胳膊上一阵剧痛传来,伏宇殇下意识的就松开了手,那半碗没有吃完的狗饭也随之落地。

    一个瘦小的,浑身脏兮兮的身影,首扑那碗狗饭而去。

    伏宇殇眼中闪过一丝怒火,MD,在地球上的他虽然无亲无故,毫无成就,但基本的温饱不成问题,有房子住,有食物吃,风吹不着,雨打不到,也饿不着。

    可在这个世界三年,两年抄书,一年当流民,MD,他己经两天没吃饭了。

    首接一脚踢了过去。

    咚此脚首击面门,小乞丐脆弱的鼻梁瞬间歪了下来,腥红的血液从其中流淌出来。

    那小乞丐也是凶残无比,扬了一把沙土,伏宇殇虽不善战斗,但他的体形还是大过这小乞丐两三个量级,退后一步,避开了尘土飞扬。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更何况是他这么个怨气极大的人。

    又是一脚下去,首中胸中,只见小乞丐在泥土地面上滚了一圈又一圈,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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